何謂真正的信仰?
2024-10-04 05:57:03
作者: 鄧曉芒
真信仰是自我否定、自我拷問、自我驗證的信仰,真正的信,首先就是不信,即不相信自己的相信。
在今天,「信仰失落」早已從國人的一種驚嘆變為了無可奈何的感嘆和慨嘆,但卻很少有人問一問:我們什麼時候有過真正的信仰?
我這一問也許要被絕大多數中國人視為怪論。人們立即會舉出一大堆仁人志士的例子來反駁我。但我說的是真正的信仰,而不是那種時過境遷就會出現問題的一時的信念。例如,我們不妨假設屈原像彭祖那樣活到八百歲,經歷了朝朝代代的更替,「光復楚國」早已失去了意義。儒家要以三綱五常的模式「為萬世開太平」,在取消君主制及發生「家庭革命」的現代也只能是「如喪考妣」。至於有人要從中「抽象」出愛國主義和國家主義來給當代人繼承,這也只不過是在還存在有國家的一個「歷史階段」中有效(甚至並不是普遍有效,如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我們多年來狠批「抽象人性論」和人道主義,正說明我們固執地不願相信有什麼永恆不變的東西,或者我們只願意把某種具體經驗的東西冒充為永恆不變的東西。這種信仰的不可靠是當然的。
但問題在於,這種不可靠的信仰恰好是最容易的。儒家歷來假定,人皆有「四端」,「我欲仁,斯仁至矣」,佛家頓悟說講「一念成佛」,每個人只消問問自己的良心或「本心」,就能決定自己信什麼。但這些獨斷的假定並沒有什麼根據。人其實並無現成的、先天的「本心」,一切「本心」都是經驗性地形成起來、在自己的自由自決中建立起來的。正因為如此,克爾愷郭爾(Kierkegaard)在其《恐懼與戰慄》中說:「信仰的確曾是畢生任務,因為信仰的本領不曾被認為是三天兩日之功。」他以《聖經·舊約》中的亞伯拉罕為例。亞伯拉罕篤信上帝,上帝叫他把自己的獨生子以撒殺了來獻祭。憑藉「四端」或日常的倫理觀念,他完全可以認為這是不義的,他的親子之愛也在時刻阻攔他的行動。然而「相信上帝」畢竟戰勝了「相信自己」。就在他的刀尖刺向以撒心口的一剎那,上帝用一隻公羊替換了以撒。這件事「證明」,亞伯拉罕相信上帝是「對的」,上帝並沒有叫他去犯罪,這只是對他的信仰的一場「考驗」。
但事情就這麼簡單嗎?克爾愷郭爾沒有停留於通常的表層理解,而是深入到亞伯拉罕尖銳的內心矛盾。首先,亞伯拉罕並不知道這是一場「考驗」,他是真的準備忍受內心巨大的痛苦去犯罪,他在他自己眼中毫無疑問是一個兇殘的謀殺犯。這件事在那個圓滿的結局到來之前純粹是一個恐怖事件。亞伯拉罕的悖論就在於:不經歷這場恐怖,他就不能證實自己的真信仰,不棄絕這個感性的人生,他就不能獲得更高的神性的生存。如果他當時把刀尖刺入自己的心臟而不是以撒的,他會演出一場流芳百世的悲劇,而不是留下一個陰鬱恐怖的形象。但那就不能使大眾提高到真正的信仰,而永遠只能陷於「美學的」世俗生活。
進一步說,問題的悖謬性還在於:他是以真信仰來克服自己世俗的道德情感的,但如果他完全「相信」自己的真信仰,他就用不著以這種令人毛骨悚然的方式來證實自己,而可以既保有真信仰,又不違背世俗的倫理道德。然而那樣一來,他的信仰就永遠不能和世俗道德區別開來,其真實性和永恆性就永遠無法證實。可見,即使是真信仰,也不是什麼「最初一念之本心」,而是要在行動中、在最極端的行動中,甚至在犯罪中來證實自身。這的確是一場考驗,但並不是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考驗,而是亞伯拉罕自己對自己的考驗。換言之,真信仰並不是時時返回「本心」,相反,它恰好是對自己的信仰之本心的懷疑和考驗(或「拷問」)。真信仰是以恐怖為前提的,它表現為「恐懼與戰慄」,表現為冒著萬劫不復的危險去行動。真信仰是自我否定、自我拷問、自我驗證的信仰,真正的信,首先就是不信,即不相信自己的相信。所以有真信仰的人永遠不會信誓旦旦地說「我信!」,毋寧說,他在信仰的問題上恰好是沉默的、失語的。因為真信仰是一個過程,一個苦難的歷程。有真信仰的人並不自以為信,而會沉思默禱:「上帝,請賜給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