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人的使命
2024-10-04 05:57:00
作者: 鄧曉芒
——讀弗羅姆《逃避自由》
人天生是自由的,但他必須時時克服逃避自由的欲望,必須將這自由當作他畢生的使命來努力追求,這就是做一個人。
在一般人看來,自由僅僅是一個擺脫外在束縛的問題,只要解除了外來束縛,人是否能達到自由幾乎是不成問題的;每個人都在一心追求自由,而每個人也都不言而喻地知道自己的自由是怎麼回事。然而,出生於德國的美國哲學家、著名精神分析學家埃利希·弗羅姆在其《逃避自由》一書中,卻提出了一種看似荒謬的理論:並非每個人都在追求自己的自由,恰好相反,世界上有無數人正在想盡一切辦法像逃避瘟疫一樣地逃避著自由。其實,問題本來十分清楚:如果說自由本質上並不是對他人自由的否定,也不能靠壓迫別人而取得,那麼說一切人都在有意識地追求自由,就很難解釋數千年文明史中充斥著奴役、屈辱、侵害、殘殺這一事實。弗羅姆認為,這一事實除了有它的社會歷史原因(經濟、政治、文化上的)之外,還有它在人類心理結構中的根源,因此必須研究人對於自由的逃避心理機制。
弗羅姆把自由區分為兩種,一種是消極意義上的自由,一種是積極的自由。消極的自由是指「擺脫束縛」,首先是擺脫人的本能的束縛。這種自由是與人俱生的,它構成「人類文化產生的條件」[106],但這種自由帶有它本質上的「模稜兩可性」。它是以人的本能的弱化及其所導致的人的危險狀態為前提的:本能不再保證人的生命安全,人不得不自己為自己的生存而憂慮、而操心,人與自然相分裂、相對立。歐洲文藝復興以來的自由概念也具有這種消極特點,「一方面,人日益擺脫外在權威獲得了獨立;另一方面,人日益孤獨,並滋生了個人無意義感和無權力感」(第57頁),人與人相分裂、相對立。在這種狀況下,「自由即是懷疑,即是過一種沒有意義和方向的生活。此時,這些不可阻擋的趨勢就出現了:逃避這種自由,或屈從,或與他人及世界建立某種關係」(第56頁)。
弗羅姆認為,「積極的自由」意味著「自由自在」,它是對上述消極狀態的擺脫,即「通過愛和工作使自己自發地與世界聯繫起來,藉此表現自己的情感、感性和理性等方面的能力,在不放棄自我尊嚴和獨立性的前提下實現自己、自然、他人三者之間的融合」(第186頁)。在這裡,弗羅姆把「愛」與羅曼蒂克意義上的自私的愛、把「工作」與為謀生計的強迫性工作嚴格區別開來了,前者是建立在對人格的尊重上的自發性活動,是平等的愛和創造性的工作,後者是取消人格的占有和被占有,是機械被動的工作。所以,「積極的自由在於全面、總體的人格的自發性活動」(第333頁)。不過,在這個問題上,弗羅姆陷入了困境。他承認自發性是「心理學上一個最棘手的問題」。什麼是「自發性」?用他的話說,自發性是「自我的一種自由活動」(第334頁)。但這樣一來,他用自發性來規定積極的自由就成了一種循環論證了,而他對積極的自由和消極自由的區分也就失去了哲學上的根基,弗羅姆為克服自由的消極面而向人們提出的積極的自由這一概念並沒有多少新意,他關於「愛」和「工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自由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個體化和孤獨感之間的矛盾化為烏有」(第338頁)的信念,聽起來倒像是天主教的「愛」和新教的「工作」這兩個概念的烏托邦式的重申(儘管他自己深刻揭示出天主教和新教是靠逃避自由來消除矛盾的)。因為,既然人們以往曾自認為是完全「自發地」、立足於「人格」並出自「良心」而幹的事,在弗羅姆看來許多都是不自覺的、被迫的(甚至被自己的良心所逼迫),那麼,單憑一個抽象的「自發性」概念(它本身還要由自由概念來規定),我們又怎能把愛與自私、把創造性的工作與強迫性的工作、把自由與逃避自由區別開來呢?即使區別開來了,又如何擔保這種區分不被後人所拋棄,而把我們今天自以為是積極的自由恰好視為是對自由的逃避呢?
不過,我們可以暫且把這個問題存而不論。弗羅姆這本書最大的貢獻卻在於,他深刻分析了(消極的)自由的雙重性格,並解剖了人類在承擔自己的自由時所感到的矛盾心理。他指出,歐洲近代歷史就是個人主義的自由觀念形成和發展的歷史。
如果說,文藝復興代表了這一自由觀念的積極方面——自尊、獨立自主、自我實現等等,那麼宗教改革則代表了這一自由概念的消極方面——孤獨、懷疑、虛無主義和軟弱無助。發展到現代,隨著工業社會的崛起,個人的日益機械化、平均化、渺小化,自由的這兩個方面就日益蛻變為對自由的逃避,形成了廣泛存在的「極權主義性格」:要麼是唯我獨尊、視人民為草芥和工具,這就是施虐狂;要麼是蔑視自我,崇拜權威,這就是受虐狂。而這兩者歸根到底是同一心理變態機制的兩面,它們不可分割地存在於同一個具有極權主義性格的人身上。這種現象特別在希特勒及其納粹黨徒們身上得到了觸目驚心的體現。納粹心理分析是弗羅姆在本書中用來論證自己理論的最生動有力的例子,這不僅因為本書寫作於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41年),作者剛剛逃離德國,對所經過的事件有真切的體會,而且因為這個例子本身具有超時代、超國界的典型性。為什麼法西斯主義會在一個現代民主國家的大選中獲得勝利?這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在本書中得到了相當透徹的說明。作者指出,這一事件固然有其政治、經濟、意識形態諸方面的原因,但如果僅停留在這些方面的分析上,則還無法把握這段歷史過程的內在脈絡。我們必須深入到德意志民族的深層心理中去,這種心理結構往往是無意識地以種種改頭換面的形式發揮著穩固的作用,它與人們參加某一政黨的比例,與這一政黨所公開發表的宣言,與人們日常口頭承認、內心也自以為相信的宗旨,甚至與人們經濟上實際獲得的利益都並不完全一致,有時還會相反。具有極權主義性格的人完全可以承認民主制度,但當他一遇到一位像希特勒那樣具有「魅力」的人物,他就會像中了魔一樣地跟著走,並振振有詞地為自己的改變信仰而找到「合理化」的理由。很明顯,人們陷入極權主義、權威崇拜,這比努力保持自己的自由要舒坦、「自在」得多,特別是在大多數人都這樣做的時候;因為它不用自己思考,不用負責任,不但個體因人數眾多而分有了群體的強大,而且就個體本身來說也顯得「充滿了信心」「擺脫了懷疑」,甚至感到自己的生活「有了意義」,因為自己可以獻身於一個自己所擁護的「理想」目標而感到「充實」。人就是這樣不知不覺地喪失了自我,成了某種政治野心的馴服工具。
毫無疑問,自由是一個雖然不可定義,卻是每個人都切身感到的東西,甚至是一種擺脫不掉的「宿命」。法西斯主義的例子所說明的,並非人真的可以擺脫自己的自由,而是意味著,自由並不是心裡想想、口頭上說說而已的輕鬆事,它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個沉重的負擔,對有些人甚至是一個不堪忍受的負擔。然而,即使他自己把這一重擔推卸給一個外部的權威,他仍然是自由地作出這一選擇的:他自由地使自己陷入了不自由;但他卻欺騙自己,似乎不自由本來就是不可避免的,而對自由的真正渴望則被自己壓抑到內心深處,成了一種畸形的變態心理。此外,自由也不是每個人只要「從自我出發」就能達到的事。如果一個人不對自己的「自我」進行反省,那麼他的「自由意志」很可能恰好就是他受奴役、被奴化的標誌。當他的「自我」本身就是由世俗輿論、傳統道德、社會偏見塑造而成的時,他越是維護自己行為的一貫性、「憑良心做事」,就越是陷入機器人式的不自由境地,並且成為壓制(自己和別人的)自由的工具。現代民主社會使人能夠排除外部權威的影響和支配,但卻無法使人自覺地排除自己心中權威的奴役,這就埋藏著法西斯主義捲土重來的隱患。最可怕的並不是憑藉武力鎮壓和控制建立一個壓迫人的極權社會,而是千百萬人「自願地」「自覺地」甚至於「英勇地」為極權主義效勞和獻身。在歷史的某些階段上,生而自由的人民唯一的願望就是有一個強有力的、「像樣的」獨裁者來壓迫他們、統治他們,這並不是危言聳聽。在「文革」結束10年後的今天,不是還有許多人由於失去了一個可以「無限崇拜、無限敬仰」的絕對權威而茫然若失,感到難以忍受的「信仰危機」,感到內心的空虛和自身的無依無靠嗎?中國兩千年儒家傳統文化對中國人「主體意識」和「自由人格」(如某些人愛說的)的培植,卻產生了阿Q式的虐待狂—被虐待狂的畸形的國民性,形成了中國歷史上「做穩了奴隸的時代」和「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魯迅語)的循環交替,對此我們是否也可以作一點精神分析呢?
弗羅姆這本書打破了我們對於「自由」這一字眼的玫瑰色的幻想,而展示出它赤裸裸的、使人難堪但卻促人奮發的真面目。自由並不是和氣生財、與世無爭,也不是為所欲為,進退裕如,它面前沒有一式的點頭微笑,它身後也沒有顯赫的尊榮;自由包含著對長期孤獨的忍受,對自身價值的尋求,對個人人格的解剖,對心理平衡的打破,和對滿足感、安全感的超越。自由的人懷疑一切而不失奮進,勇於負責而不受拘束,善於創造而不狹隘,獨立不倚而又平等待人。人天生是自由的,但他必須時時克服逃避自由的欲望,必須將這自由當作他畢生的使命來努力追求,這就是做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