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人算天才
2024-10-04 05:07:43
作者: 小書蟲讀經典工作室 編著
關於天才,康德有一句經典的話:「美的藝術必然是要看作出自天才的藝術。」在《判斷力批判》的後半部分,康德主要討論了天才和藝術創作的關係。
首先,康德給天才下了一個定義。他說,天才是給藝術制定出規律的一種天然稟賦。這種具有創造功能的稟賦,並非人人都有,而只在藝術家身上體現。天才制定藝術規則的時候,並不是簡單地給出一個固定的公式,隨處套用,而是要從作品中抽離出一種才能,讓其他人可從中借鑑或者追隨。當然,對於作品中蘊含的精神實質,如果要心領神會,也是需要才能的。所以,借鑑或者追隨者自己必須是天才,才可以向天才學習。天才的作品,可以作為範本,但它的意義不在於讓人模仿,而在於引領他人前行。
天才的作品是不可模仿的,康德根據這一主張區分了藝術和科學。在他看來,科學可以通過模仿進行學習,而藝術卻不能。所以,天才在科學領域是不多見的,但在藝術領域卻隨處可見。因為前者可以將自己的科學發明或者公式傳授給他人,並不斷延續下去;而後者卻沒有辦法教會身邊的人寫出像他那樣的偉大詩篇。理由很簡單,詩人或者藝術家並不知曉自己的心思或想像是怎樣萌生並匯聚起來的。據此,康德得出一個結論,認為在科學領域內,最偉大的發明者和最勤奮的模仿者之間,只是程度上的差別而已;而在藝術領域內,這兩者的區別卻是種類性質上的差異。
在此基礎上,康德將天才的特徵總結為四點。第一,天才只限於美的藝術領域,而且僅限於美的藝術而不是其他藝術;第二,天才才能的展現,是純粹的自然流露,他不能科學地指出自己是怎樣創作作品的;第三,天才的作品具有典範性,可以成為評判其他作品的標準;第四,天才的作品是獨一無二的,具有極高的創造性,而且不是依靠模仿而來的。
以上是康德有關天才特徵的第一次描述。後來,在提出「審美意象」後,康德又重新提出天才四個方面的特徵。
第一,想像力與理解力之間的自由協調,如果想要顯示出無目的的符合性,必須是在這一前提之下,這是由主體的自然本性造成的,而不是服從規律造成的。第二,天才要能給審美意象找到合宜的表達方式或語言,換句話說,天才既要讓想像力自由發揮,又要讓所表現的意象符合自身的主旨。第三,天才需要具備高超的理解力,對作品所要傳達的東西,有著清晰明確的認識。第四,天才不是科學的才能,是藝術的才能。
很明顯,後來提出來的特徵與先前提出來的既有相同之處,又有不同之處。相同之處表現在,原先提出來的限於藝術領域、自然性、典範性和獨創性,在後來提出的裡面也有。不同的地方在於,後來提出的又多了兩個新特點。其中一個特點是,強調天才是將審美意象描繪或者表達出來;另一個特點是,突出天才想像力和理解力的自由協調。這裡,新增的第一個特點特別值得關注。康德的意思是,對天才來說,審美意象的表達比審美意象的形成更為重要。
此外,天才與欣賞者也有本質的不同。天才創作藝術品的時候,憑藉的是自身的才能;欣賞者欣賞藝術品的時候,憑藉的是審美趣味。在康德看來,天才與審美趣味有聯繫,也有明顯區別。為了評判美的對象,所需要的是審美趣味,但為了創造藝術本身,所需要的就是天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