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音樂學院

2024-10-04 05:03:07 作者: 小書蟲讀經典工作室 編著

  唐代有四大音樂機構,分別是大樂署、鼓吹署、教坊以及梨園。

  大樂署由太常寺管轄,而太常寺是隋唐時期掌管禮樂的最高行政機構。大樂署同時管轄唐代的雅樂以及禮樂,同時也負責對音樂藝人的訓練和考核。無論對負責教學的樂師還是音樂藝人,大樂署的要求都是非常嚴格的。

  大樂署裡面的樂師,每年都要進行一次成績考核,並分為上、中、下三等,同時上報禮部,滿十年後還要進行一次大考,隨後根據大考的成績,決定樂師職位的升降。

  對音樂藝人的考核,同樣很嚴格。音樂藝人可以在大樂署中學習十五年,這十五年裡,音樂藝人每年都要接受一次考核,累計經過五次上考,七次中考,才能擔任與音樂相關的官職,已經學滿十五年,但卻沒有經過足夠多次考試的,則不能擔任與音樂相關的官職。累計學會五十首以上難的曲目並能夠表演的音樂藝人,才能從大樂署畢業。音樂藝人在大樂署學習的過程中,最難的「大部伎」,要學習三年,次難的「部伎」,要學習兩年,最簡單的「小部伎」,要學習一年。結業之後,行為端正、處事嚴謹的音樂藝人,可以留在大樂署擔任助教;沒有學會十首或十首以上較難曲目的音樂藝人,從事與音樂相關職業只能拿到正常工資的三分之一;沒有學成任何曲目的音樂藝人,再被調往鼓吹署,學習大小鼓吹。

  鼓吹署同樣隸屬太常寺管轄,主要負責管轄儀仗活動中的鼓吹音樂,以及一部分宮廷禮儀活動,也即「掌鼓吹施用調習之節,以備鹵簿之儀」。其中的「鹵簿」,指的是古時皇帝、太子、親王等出行時跟隨的儀仗隊,人數從幾百人到上千人不等。根據《新唐書·百官志》記載,鼓吹署設有兩名令官,兩名丞官,四名樂正,令官負責掌管鼓吹樂的節奏。

  教坊是一個由宮廷管轄的音樂機構,主要負責培養、訓練宮中的樂工。唐代教坊有宮廷里的內教坊,西京的左右教坊以及東京的左右教坊,其中內教坊的樂工技藝最出色。東西兩京,左教坊的樂工更善於舞蹈,右教坊的樂工則更善於歌唱。

  教坊中的女樂人根據技藝的優劣以及出身的不同等,分為「內人」「宮人」和「搊彈家」三類。天資聰穎、技藝出眾的女子,可以住在宜春院裡面,稱作「內人」或者「前頭人」;技藝稍遜的女子,地位也次之,稱為「宮人」;普通人家的女兒,憑藉相貌選入宮中,學習演奏琵琶、三弦、箜篌、箏等樂器,稱作「搊彈家」。在唐代的全盛時期,內外教坊的總樂工數量,將近有兩千人,匯集了唐代能歌善舞的人才。

  梨園是唐玄宗時期一個皇家禁苑中的普通果園,後經唐玄宗提議和倡導,成為演練歌舞的地方,並最終演化為一個音樂機構。唐玄宗精通音律,於是挑選了三百名優秀的音樂藝人,在梨園裡指導他們,提高他們的技藝,並將他們稱作「皇帝梨園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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