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做編劇的宋雜劇
2024-10-04 04:58:16
作者: 小書蟲讀經典工作室 編著
中國戲劇的形成,跟宋雜劇的出現有著緊密的聯繫。所謂雜劇,意即一種內容龐雜的表演藝術,包括口技、雜耍、說唱、滑稽小戲等,同台演出,雜七雜八。
「雜劇」一詞在唐代時已經出現,其意思類似漢代的「百戲」。宋代建立不久,統治階級為了滿足自己的娛樂需求,同時安撫民眾、穩定社會,將前朝各國的優戲人員搜羅到京城,其中一部分放在皇宮外,另一部分則被調到了宮廷樂部機構——教坊部。教坊部設置了專門的雜劇演員,他們負責朝廷舉行的各類慶典活動和宴會中的演出,包括歌舞、優戲、雜技等遊藝節目,統稱為「雜劇」。主管雜劇班子的教坊大使一般由雜劇演員出任,大使之下有副使,兩人負責雜劇班平時的彩排活動並審看。
宋雜劇繼承了前代的優戲風格,以滑稽調笑為主,又融合歌舞戲、參軍戲、說唱、詞調、民間歌曲、大曲等藝術的特質,成為一項綜合表演藝術。最主要的是,相對於此前的優戲,雜劇具備了更完整的故事性,具有了表演的層次結構。北宋時,京城演出的雜劇通常是「一場兩段」,也就是分兩段來演一場戲。第一段是開場段,稱為「艷段」,相當於引子。「艷段」表演的內容通常是些滑稽逗笑或插科打諢的段子,也有時是說唱或者歌舞,其目的是吸引觀眾。第二段名為「正雜劇」,意即表演故事或者說唱、舞蹈。南宋時,杭州的雜劇表演增加到了三段,第三段稱為「散段」,也叫「雜扮」、「雜旺」、「雜班」或者「技和」。這一段表演的內容跟第一段相似,不過其目的旨在歡送觀眾。這種演出形式導致了中國古代戲劇由獨場戲向多場戲演變的趨勢。此外,為了有規劃地分段演出,角色行當開始出現了。所謂角色行當,意即演員專業分工的類別。
在宋代之前,優戲表演不分行當,只有演員們擅長戲中的某個角色的分別,或擅長表演某類戲的分別。宋雜劇出現了角色的專業分工,通常一部雜劇中有五個角色,分別是扮演主角的「末泥」、以舞蹈動作或說白來吩咐其他演員出場的配角「引戲」、表演瘋癲愚痴之態的「副淨」、負責插科打諢的「副末」及備用演員「裝孤」。在後來的南曲戲文和元雜劇中,角色的劃分就是沿襲了這一形式。元雜劇中的「正末」即宋雜劇中的「末泥」。
宋雜劇的興盛,是在宋仁宗時期。當時,由唐代沿襲而來的坊市制徹底瓦解標誌著京城內的商業區和住宅區不再受到嚴格的限制,商人們可以自由在居住的街道上經商。隨著市場商業的發展,城市裡出現了市民集中進行遊藝活動的場所——瓦舍勾欄。瓦舍勾欄將各路藝人集中在一起,各類表演同時演出,這進一步促使市井遊樂興起和繁榮,許多雜劇藝人由此脫穎而出。
宋雜劇劇本,如今留存的只有劇目,內容和結構體裁無法得知。據宋元之交時期人士周密所著筆記散文《武林舊事》記載,僅南宋期間,由教坊部在宮廷內演出的劇目就有280本。其中,較為著名的有《相如文君》《王宗道休妻》《李勉負心》《鄭生遇龍女》等,還有關於崔護、鶯鶯、柳毅、王魁等著名人物的故事戲。宋雜劇的作者通常都是藝人,少有文人參與。宮廷教坊部的雜劇演出,其劇本創作大多時候都是由雜劇藝人臨時發揮編造。今天可知的宋雜劇作者只有宋真宗和北宋教坊大使孟角球。皇帝參與劇本創作,從另一方面反映了宋雜劇的興盛。
從宋雜劇文物中還可見,當時的雜劇演出還出現了配器完整的樂隊,這說明其與歌舞聯姻的趨向。總之,宋雜劇中的分段演出方式、歌舞和戲劇融合的表演形態,以及表演行當的出現,綜合起來為元代雜劇的出現做好了鋪墊,也為中國載歌載舞的戲曲形成奠定了基礎。
用戲劇懲治惡人
在南宋時,才人們已經學會用戲劇反映現實問題。當時溫州有一位名叫祖傑的惡僧,他倚仗官府勢力,為非作歹。書會的才人們將他的惡行編成戲劇並演出,戲劇上演後,民憤激昂,官府不得不依法懲治祖傑。這齣戲文腳本沒有流傳下來,不過這一事例也從側面反映了當時戲文演出的繁榮,以及它在社會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