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3 22:14:20 作者: 何香久

  沒過半個月,發生了孝淑皇后奉安陳奏失詞一案。

  易縣太平峪地宮完工,孝淑皇后將在十月由靜安莊移至地宮安葬,辦事王大臣奏摺內有「掩閉石門,大葬禮成」語,嘉慶皇帝看後光火,諭曰:「試思石門豈可閉,即閉不能復開,此吉地乃皇考賜朕之地,非賜皇后之地,今關閉石門,欲朕另卜吉地乎?」認為禮部官員奏摺內粗心大意,措辭不經。結果,郡王綿億被革去正紅旗都統,管理上駟院事務、行圍領纛大臣職務,罰俸六年,十二年扣完。保寧、德英、札郎阿、莫瞻菉、岳起、關槐、宋其沅等人,或被革職留任,或降補他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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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曉嵐雖然也受到了處分,但與他的同僚們比起來還算是最輕的。嘉慶皇帝對他還算體恤,諭旨:「紀昀久任禮部,向來於典禮事宜尚為諳習,惟年已八旬,於各處事務不能兼顧。紀昀毋庸署理兵部尚書,並革去文淵閣直閣事、教習庶吉士,仍帶革職留任。八年無過,方准開復[2]。」於是,紀曉嵐掌兵符不到一個月,又回到了禮部尚書任上。

  十月,孝淑皇后奉安禮成,為此事受到處分的一干官員得到寬免,紀曉嵐的處分也就隨之撤銷了。

  緊接著,紀曉嵐連上了兩道奏章。

  第一道奏章駁山東巡撫鐵保疏請增設左邱明世襲五經博士。

  鐵保根據《廣韻》引《風俗通義》為證,咨部請立山東肥城邱氏為五經博士,紀曉嵐召集禮部屬隸議奏,依據《史記》《經義考》《元和姓纂》《廣韻》等,廣為考證,指出「左邱」為複姓,且山東肥城邱氏並非出自左氏:「司馬遷稱『左邱失明,厥有國語』,則左邱為複姓無疑。其何以單稱左氏,史無明文。朱彝尊《經義考》謂:『孔門弟子因避師諱而然』究為臆說。至其分為左、邱二姓,惟見應劭《風俗通義》而未著其何以分。《元和姓纂》左字注內稱:臨淄有左邱明後,引晉左思等為證,是山東者姓左不姓邱;《廣韻》邱字內注稱:左邱明之後有吳興、河南二望。是其族唐以前已久徙他郡,不在山東。即以山東之邱而論,《姓纂》稱太公少子封於營邱,以邱為氏。《左傳》稱邾大夫有邱弱,其受氏皆在左邱明前,皆不能斷其無後,安見此肥城邱氏必出左邱?今請立博士之邱明善,但據其現在肥城,遂執為數千年之祖籍;但持一新刊之家譜,遂執為六十世之確證。且考其譜內可疑之處不一,所錄前代詩文,皆不見於古書,其文不合格,詩不諧律,亦如出一手。公議所系,名器所關,未便應一面之詞,遂為創立博士。應請旨交該省巡撫、學政詳加複查,如果確有實據,再行題請。尚難斷其必是必非,則疑以傳疑,仍照乾隆十六年(1751)所定,給以奉祀生可也[3]。」

  嘉慶皇帝准了紀曉嵐的請奏。

  第二道奏章為因遭強暴而被殺得不到旌表的婦女鳴不平。紀曉嵐指出:「定例凡婦女強姦不從,因而被殺者,皆準旌表。其猝遭強暴,捆縛受污不屈見戕者,則例無旌表。伏思此等婦女,捨生取義,其志本同。徒以或孱弱而遭獷悍,或孤身而遇多人,此其勢之不敵,非其節之不固。率能捍刃捐生,與抗節被殺者無異。」

  按照大清朝的定例,凡是婦女遭到強暴未遂因而被殺者,即准予旌表,就是給予一定的褒揚,如可把名字寫在《烈女傳》上,如立貞節牌坊等。而要遭到男子的強暴,被捆縛受辱,不屈而被殺者,則得不到旌表。因為她們雖然不屈從,但已經失身。紀曉嵐認為這不公平。這些女人捨生取義,也有一副貞烈的心腸,只不過是她們或者由於身體孱弱而遇到了強悍的對手,或者是孤身而遇到了多名圖謀不軌的男人,這是因為她力不能敵,並不是因為她的貞節不牢固。那些死在強徒刀下的女人,雖然沒有保住自己的節操,但與抗節被殺的女人是一樣的。

  接下來紀曉嵐還舉了一個例子:這好比那些忠烈之士,被俘以後誓不從賊,但被捆綁上強使他跪拜一樣。你不能說這些人給敵人屈膝下跪了,就沒有氣節,因為他們也是被迫的。這樣的婦女,應與未被姦污而死節者略示區別,量情旌表。如果兇手是兩個人以上者,女子顯然處於極端的弱勢,所以應該與強姦未遂被殺者一樣受到表彰。

  紀曉嵐建議這個奏章經大學士九卿科道公議,得到了嘉慶皇帝的批覆,認為可行。

  這件事看出了紀曉嵐對婦女貞節問題的態度,進一步領會他比別人豐富一些的仁心和鼓勵貞婦的用意。

  紀曉嵐在《如是我聞》卷一中轉述了一個他的老師許南金講的故事:康熙五十四年(1715)夏,許南金路經阜城縣的漫河,時值夏雨連綿,道路泥濘難行,人困馬乏,便坐在路旁樹蔭下休息,不知不覺睡著了。恍惚之中,見一女子來面前,施禮相拜,說:「奴是黃保寧之妻湯氏,四十年前在這裡遭強盜劫掠,我雖誓死抗拒,但因身單力薄,終不免失身被害。儘管後來兇手被官府捕獲並誅斬,可是因為我的清白被玷污,仍然得不到旌表。陰曹的官吏可憐我一腔貞烈,讓我在此地留居,管理像我這樣橫遭劫難的眾姐妹的亡魂,至今已四十年了。一個來自異鄉的乞婦,艱難獨行,突然遭遇三個強壯的男人,被捆綁在樹上肆意姦淫,除了痛罵賊人以求速死之外,全無別的辦法。我咬著牙遭受玷污,是由於不敵賊人暴力,而並非節操不堅貞。管斷案的官吏對我苛求無度,豈不是太冤枉我了嗎?我看您的相貌,像是有學問的人,一定明白事理。請求您為我申冤。」許南金正要詢問她的居處鄉里,卻忽然醒來,原是南柯一夢。這個故事深深觸動了紀曉嵐,讓他幾十年中念念不忘。他為受辱捐生而得不到旌表的女人請命,和他記住的這個故事不無關係。

  對於節烈婦女的表彰,從秦漢時期開始,自程朱理學大倡之後形成定製。清定國之初,剛入關的滿族統治者對漢族的節烈觀有所抵制和批評,康熙皇帝就曾以「人命為重」為理由,指出女人殉夫殉節不可提倡。然而,漢族的這種文化惡疾漸漸地傳染了整個社會,到了嘉慶時期,對婦女貞節的要求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紀曉嵐的節烈觀,誠然跳不出封建主義藩籬,他要求婦女按「三綱五常」的標準做個孝女節婦,但是他的節烈觀與那些道學家還是有很大不同的。他對寡婦再嫁持同情態度,認為「婦人再嫁常事,娶再嫁婦亦常事」,反對道學家「動以一死責人」的不情之論。紀曉嵐曾寫過一篇《旌表張母黃太孺人節孝序》,這篇文章中他提出了一個「烈易而節難」的觀點。紀曉嵐認為:之所以世人稱「烈易而節難」,是因為「烈」或激於一時之義,而「節」則須貞諸百年之久,持之以恆,雖抱天下之痛而不改其志,尤其是對那些死了丈夫又當孱弱之年的女子,要守住自己的節操,幾十年如一日,更是難上加難。

  這位黃太孺人,是南皮縣黃矩之女,儒士張燕嘉之妻。她結婚剛半年,丈夫即去世,那年她剛剛十六歲。奶奶和婆母都年事已高,她過繼了大伯子的兒子為嗣,奉養老人、幼子,歷盡艱辛。讓紀曉嵐稱道的是,黃太孺人一門三寡,三世冰霜,萃於一家,而都以守節著稱鄉里。紀曉嵐的節烈觀,完全是封建士大夫式的,他當然要告訴寡婦守節的價值所在,說穿了,就是一個「名」字。守節的人也許物質生活困頓悲慘,精神生活更是空虛抑鬱,但是全社會將以讚美的眼光去仰視她,尤其是守得越長越好。她們不僅會增長陽壽,死後也能得到陰司的獎賞。運氣好的,人們還會為她立貞節牌坊,流芳百世。但這其中,埋葬了多少人生!

  紀曉嵐《槐西雜誌》中有一個「交河節婦」的故事:交河縣有一位守節四十多年的寡婦建了牌坊,親戚們都來祝賀。一位表姐妹從小愛和她開玩笑,就對她說:「如今你是守節到白頭,不知在這四十年的日子裡,面對晨花夕月,你能一點不動心嗎?」那個節婦回答:「人不是草木,哪能無情?但我覺得不能越禮,不能負義,所以能克制自己,不做與禮義有違的事。」這個老婦人的子孫很忌諱節婦曾說過的「人非草木,豈得無情」的話,認為這話傳出去會有損節婦的形象。紀曉嵐評論說:這種擔心大可不必。因為這個節婦所說的話光明磊落,沒有什麼忌諱的必要。之所以光明磊落,就在於她雖然心理上意識到「人非草木」,但更懂得「禮不可逾」,做到克制自己的慾念。

  在紀曉嵐看來,心理上感受到「情」的存在並不可怕,關鍵是以「理」抑「情」。

  在這個故事裡,紀曉嵐理性地承認了「人慾」的存在,卻又理性地否認了「人慾」的合理性。但他對寡婦憧憬幸福還是有幾分同情心,與道學家板著面孔要求寡婦殉節,甚至對守節幾十年的老寡婦,還要她們始終心如古井的嚴酷態度相比,還是比較通達的。

  紀曉嵐寫過一首《汪氏雙節詩》,在這首詩中,他寫下了讀記錄汪氏守節事跡的《越女錄》之後「酸惻」的心情,其中有這樣的句子:「如彈寡女絲,幽咽吟黃鵠。悲風生字里,慘澹秋燈綠。」「由是局外人,身未罹煢獨。如彼躍膏粱,不知藜藿腹。」——你是局外之人,沒有經歷守寡人的那種難耐孤獨的痛苦,就好比你現在大魚大肉吃得腦滿腸肥,而不知老百姓食不果腹的苦難一樣。這首詩從一個側面透露出紀曉嵐對禮教桎梏下婦女悲慘命運的同情。

  紀曉嵐還借《姑妄聽之》卷二中趙延洪的故事,表達了對自覺充當「道德警察」的人的痛恨,認為人應該有自己的隱私權,他的思想比同代的學者更多了一些進步性。

  紀曉嵐本人的感情生活,是典型的顯貴方式。與一般士大夫不同的是,他重性靈,重情之真摯,然而他的情感觀又始終搖擺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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