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4-10-03 22:13:16
作者: 何香久
在《閱微草堂筆記》中,紀曉嵐對官場的流弊直言不諱地予以揭露,以幽默的筆調,活畫出一幅幅醜態畢現的貪官圖。
乾隆皇帝實際上是中國歷史上整頓吏治、懲治腐敗態度最堅決、手腕也最強硬的皇帝。他認為「侵貪之弊,尤不可不急為整飭」,整頓吏治,先從請客送禮之類的小事打開缺口。比如土特產,順治時規定,官員接受土特產,隻能收受雞、鴨、魚之類,諸如牛、羊之類的家畜則不能收受。乾隆朝則明確規定,各級官員之間,不得以任何「土宜」(土特產)的名目贈送禮物,牛羊不行,雞鴨魚禽蛋之類也不可以。乾隆皇帝諭示:「持廉之道莫先于謹小慎微,督撫為一省表率,既收州縣土宜,則兩司、道府之饋遺又不可卻,而州縣既送督撫土宜,則兩司、道府之饋送又不可少,層層遞及,督撫之所收有限,而屬員之費不貲[1]。」當地的農產品算是土特產,那麼產黃金、白銀、玉石的地方這些東西都可以算是土特產,這個口子一開就不得了。督撫收受土特產,難免會層層增加負擔,敗壞吏治。
對公款消費、大吃大喝方面的問題,乾隆皇帝規定,督撫大員的一切應酬、宴會費用「應籌資自辦」,派委屬員負擔此項費用「概行禁革」,嚴禁上司借留請屬員用膳勒索「押席銀兩[2]」,不許官員收受「門包銀」等等。而且多數禁令年終都要奏報自查結果。
對被揭發出來的大型侵貪案件,乾隆皇帝都要親自查處,有清一代二品以上大員因貪污或與之相關的罪名被處斬、處絞、令其自盡的共四十一人,而乾隆一朝即有二十七人之多。乾隆二十三年(1758),廢除「完贓減等條例」,官員貪污白銀一千兩(相當於今二十萬元人民幣)即判處斬首。
乾隆朝六十年是有清一代立法懲貪最為嚴厲,也較有建樹的一段時期,然而由於歷史的原因和官僚政治制度的缺陷,腐敗問題已不是一種簡單的社會現象,既非嚴刑峻法能夠根除,又非諷諭說教所能遏止。對這一點,紀曉嵐心如明鏡。
清代官僚集團的一大特點是大小官吏無官不貪,而且其貪腐已經由局部發展到全部,由變態發展為常態。乾隆四十六年(1781),甘肅布政使王廷贊貪污案牽扯到其前任王亶望,繼而在抄家過程中又發現王亶望家抄沒珠寶之類被公然掉包,又牽出閩浙總督陳輝祖。此一窩案涉及甘肅省官員二百多人,其中布政使以下縣令以上官員一百一十三人,幾乎把甘肅一省官員一網打盡。甘肅是一個經濟欠發達甚至是很貧困的地區,王亶望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奏請皇帝:甘肅連年大旱,百姓多餓死。他請示朝廷,在當地開展「捐糧」運動,讓富戶捐糧賑饑,捐得多的可取得監生資格。乾隆皇帝準奏。但王亶望實際上卻隻收富戶的白銀,而不收糧食。收上來的銀子當然不會用來賑災,而是由各級衙門一體造假帳報銷,然後把銀子瓜分。王亶望因捐糧有功,升任浙江巡撫,其後任王廷贊接力繼續以「捐糧」名目貪污。從乾隆三十九年到四十六年初,甘肅共有二十七萬多人捐了監生資格,共收銀一千五百多萬兩,其中有二百九十多萬兩被各級官員貪污。連乾隆皇帝也喟嘆:「甘肅此案,上下勾通,侵帑剝民,盈千累萬,為從來未有之奇貪異事!」如按大清律處置,甘肅全省縣令以上官員要全部被砍頭。但這樣一來甘肅一省各級政府的行政會陷入癱瘓,乾隆皇帝隻好定了一個標準,涉案兩萬兩以上的殺頭,這樣,還是有五十六名官員腦袋搬家,四十六名官員免死發遣,還有十多人被革職、杖流,也有人畏罪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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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已經不再是個案了。
紀曉嵐在官場貪腐之風日趨嚴重的政治環境中始終保持著自己的操守,他的筆鋒,直指腐敗的官場,一點也不繞彎子,而且他對官場的抨擊既含蓄又大膽。
《灤陽續錄》中有茅山法術故事,有個人學了茅山法術,為人鎮妖驅鬼,多有奇驗。有一戶人家,因為家裡有狐狸作祟,請他去把狐狸趕走。他正在收拾法器,準備前往,有位熟悉的老漢來找他,對他說:「我和這個狐狸是老朋友了,如今它的處境很危急,請我帶個話兒給您。狐狸也沒得罪過先生您,先生您對狐狸也沒什麼宿怨,隻不過因為您收了人家的錢,收人錢財,替人消災,所以才答應替他去處置這個事情。狐狸聽說對方答應給你二十四兩銀子做酬金,現在狐狸願意出十倍於這個價格的銀子,先生能不去嗎?」
說著,這個老漢就把白花花的銀子擺在桌子上,二百四十兩銀子,白花花直晃人的眼睛。這個人一向貪財,當場很高興地把銀子收了。第二天,他謝絕了那一家,說:「我學的這點法術,對付一般興妖作怪的狐狸還差不多。昨天我設壇召來了神將,查了一下你家的情況,發現在你家作祟的狐狸非同一般,它的道行可以通天,這樣的狐狸我可降治不了。」
這個人得了這筆意外之財,非常高興,很快又想,狐狸既然可以有很多錢財,我用法術多攫取一些,豈不更好?於是他就用茅山法術召來四面八方的狐狸,用雷擊火燒這些手段嚇唬它們:你不給我銀子我就叫雷打了你們!
於是狐狸紛紛給他行賄,這一下他可發了大財。但是他的索取沒有底線,狐狸受不了了,便合謀偷了他的符印。接著狐狸依附在他的身上,讓他發了瘋,號叫著投河而死。狐狸們把他的錢財全都拿了去,一點也不給他留下。他的徒弟透露出了這件事情的內幕,人們才知道他為什麼得了這麼個下場。
借這個故事紀曉嵐發表感慨:「夫操持符印,役使鬼神,以驅除妖厲,此其權與官吏侔矣。受賂縱奸,已為不多,又多方以盈其溪壑。天道神明,豈逃鑑察?微群狐殺之,雷霆之誅,當亦終不免也!」
操持著符印,役使鬼神,用來驅逐妖魅,這種權力和官吏差不多。貪污受賄,放縱奸邪之徒,已為法律所不容,況且又千方百計索賄來填充自己的欲壑,這樣的惡人是終究不會逃脫懲罰的。
由那個索賄無度的術士,讓人們很自然地聯想到了現實生活中營私舞弊、貪贓枉法的官吏。
紀曉嵐以談狐說怪的曲筆,寫到官場的腐敗居然影響到陰曹地府,從而暴露了當世社會的種種黑暗。而且他反覆在一些故事中強調,這官場的種種痼疾,非常頑固,幾乎是很難把它清除掉的。就像一個當官的人,如果不幸墜入貪慾之道,就再也無法自拔一樣。
紀曉嵐講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官吏被狐狸迷住了,這個化成美女的狐狸幾乎吸乾了他的精髓,以至於把他弄得死去活來。他就請一個叫張真人的道士來治它。忽然聽到屋檐上有人聲說:「你當吏經常取不義之財,本當被殺頭,我前生讓你救過性命,所以才用美色來迷惑你,攝你的精氣,想讓你因癆病而死,落個全屍。今天我被你驅治,是你的罪業深重,不能救了。你今後努力做善事的話,也可能挽回萬一。」從那以後,這個人的病就好了,可是他依然不思改悔,貪婪如故,最後果然因為盜用印信、私收馬稅事發,被砍了腦袋。
紀曉嵐在這則故事中的寓意是十分明顯的,對於這些貪官來說,死於「情色」還算是「善終」,可見這官場的歸宿是多麼惡濁。奈何這些貪官貪慾入骨,連艷色也難以將他們拯救出苦海。在這位貪官身上,插著「財」「色」兩把刀子,讓他最終死於貪慾。紀曉嵐對官場的諷刺,可謂入骨三分。
紀曉嵐還曾記下他的鄉鄰——北村鄭蘇仙講的一個故事。北村緊傍著崔爾莊,紀曉嵐墓地就在那裡。這個故事說:北村鄭蘇仙,有一天做夢到了陰府,看見閻羅王在省察記錄囚犯行狀。這時一位官員穿著官服,器宇軒昂地來到閻羅殿上,自我標榜說所到之處,隻是喝一杯水而已,因此在鬼神面前也心中無愧。閻羅王譏諷他說:「設置官員是為了治理百姓,最低一級的官如驛丞、閘官等,都有應該做的事,僅僅認為不要錢就是好官,那麼把木偶放到大堂上,它連一杯水也不喝,不更勝過你嗎?」這位官員又辯解說:「我當官雖然沒有功勞,但也沒有罪過。」閻羅王斥責他說:「你這個人不論做什麼事首先想到保全自己。比如某案某案,你為了避嫌而不表態,這不是有負於百姓麽?某事某事,你畏煩重而不去做,這不是有負於國家麼?《舜典》中『三載考績』是什麼意思?無功就是有罪!」這位官員踧踖不安,頓時鋒芒大減。
這則故事中紀曉嵐對所謂「清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做官隻想保全自己,拈輕怕重,無所作為,這樣形同木偶的庸官對老百姓沒有一點用處。從某種意義上說,他拿了國家俸祿卻不做事,有負於百姓、有負於國家,也絕非「清官」——因為他的官俸一樣是民脂民膏。這些話他要正兒八經地講出來在當時是要承擔很大風險的,尹壯圖前車可鑑,所以他借鬼神故事給活生生的社會現實蒙上一層面紗。
而對那些害民官吏,紀曉嵐主張萬勿放過,必除之以絕後患。紀曉嵐所講額都統的故事,非常精彩:有一位額都統,在雲貴間的山中行走,看見一個道士將一位美女按在石頭上,要剖她的心。美女哀叫求救,額都統急忙打馬奔過去,撥開道士的手。美女一聲叫喚,化作一道火光飛走了。道士連連頓足說:「你把我的大事壞了!這個東西已經用它的妖媚之術害死了一百多個人,所以我才把它捉住,殺掉它以除禍患。但它已取得了很多的精氣,修煉了很長時間,達到了通靈的地步,如果把它的頭砍下來,它的魂魄就會逃走,所以必須挖出它的心來,它才會真正死掉。你如今把它救了,不知會有多少人要遭它禍害。這就如同憐惜一條猛虎的性命,把它放回深山之中,那麼不知會有多少麋鹿將要喪命在它的爪牙之下!」說完這話,道士把匕首收起,悵然地蹚過溪水走了。
講完這個故事之後,紀曉嵐發表議論說:這個故事差不多可以當作一個寓言,所謂「一家哭何如一路哭」,姑息貪官污吏,自以為積了陰德。但為什麼不想一想,有那麼多的貧困百姓賣兒賣妻,掙紮在死亡線上。用這種禍害百姓的貪官又有什麼用處?!
「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語出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意思是說罷免了一個不稱職的官吏,不過使他一家人因此而哭泣,這點悲傷怎麼能比得上讓一個地區的百姓遭受他的塗炭呢。殺了一個貪官,隻有他一家人哭,可容忍了這個塗炭百姓的貪官,就會讓一個地區的人民哭泣,民不聊生。哪頭重?哪頭輕?這裡的「路」,指的是一個行政單位,相當於省。
紀曉嵐在一片「盛世」的讚美詩中大膽喊出了讓世人警醒的「危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