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翰林院裡的鶴唳風聲 一
2024-10-03 22:09:52
作者: 何香久
乾隆三十八年(1773)十月初九,乾隆皇帝審閱繕成呈進的部分《四庫薈要》書稿,發現有不少錯字,於是諭內閣讓四庫館總裁們制定《校錄四庫全書章程》。後來規定各總裁官分工負責查閱相關書籍,軍機大臣對四庫館編進之書,「每三月查核一次」,如總裁錯至三次,分校官、復校官錯至兩次,「均交部察議」,即提交有關部門討論處分。館臣們一顆心懸在喉嚨里,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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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初五日,《四庫全書》館總裁遵乾隆皇帝諭旨,將京城官員所進之書數在一百部以上者,分別揀取進呈。所有在館纂修各員,蒙恩賜題紀曉嵐所進孫覺《春秋經解》七言排律六韻,勵守謙所進趙蕤《長短經》七言絕句四首,汪如藻所進陳經《尚書詳解》七言排律六韻。
《四庫全書薈要》是為乾隆皇帝編纂的一部由《四庫全書》精華部分組成的文獻叢書。在決定開館修《四庫全書》後一個月,乾隆皇帝就下令編纂《四庫全書薈要》:
第全書卷帙浩如煙海,將來庋弆宮廷,不啻連楹充棟,檢玩為難。惟摛藻堂,向為宮中陳設書籍之所,牙籤插架,原按《四庫》編排。朕每憩此觀書,取攜最便。著於全書中擷取菁華,繕為《薈要》,其篇什一如全書之例。蓋彼極其博,此取其精,不相妨而適相助,庶縹緗羅列,得以隨時瀏覽,更足資好古敏術之益。
(《諭內閣編著四庫全書薈要著于敏中、王際華專司其事》)
乾隆皇帝任命四庫館兩位總裁——于敏中和王際華主持《四庫全書薈要》編纂工作。同時,在四庫館中設立薈要處,特派專人從事《薈要》的編纂工作。
《薈要》與《四庫全書》體例相同,分經、史、子、集四部分,下設子目若干。可以說是《四庫全書》的縮編本。
更讓館臣們害怕的,是書中「違礙悖逆」的文字,誰也不敢保證會在哪一本書中出個什麼紕漏。《薈要》比《四庫全書》更多受到禁書政策的影響,負責編纂的館臣費盡心機挑選乾隆皇帝喜歡看而不會出問題的書籍。對明代後期文集的收入,就更加慎重。
乾隆皇帝對《薈要》的審查比較迅速,乾隆三十九年(1774)十月初一把繕錄完工的一百零一冊呈送,乾隆皇帝只用了五天時間,便全部看完。雖然快,但他卻總能挑出不少的錯誤。
好在《薈要》只供乾隆皇帝御覽,不向社會公開,抽毀和刪節的地方相對較少,保留了一些書籍的原貌。
而對《四庫全書》中違礙悖逆之處的抽毀,則要嚴重得多。
乾隆皇帝對辦書督查十分嚴格,不但親自定了《四庫全書》書名,親自製定了編纂則例,還要時常親自審閱輯出之書,一旦發現問題,親自過問,決不姑息。
館臣們校閱各書時,凡遇詩文匯選之書內選入曾經專案查繳的禁書、類書、記載之書以及個人文集中有違礙篇章或條目,一律撤出銷毀,此為「抽毀」。至於那些明令查禁之書,則悉數燒毀,此為「全毀」。有的只是需改動一些違礙的字句或書寫格式。如顧炎武傾三十餘年心血撰寫的學術名著《日知錄》,此書內容浩博,舉凡所論經義、政事、世風、禮制、科舉、藝文、史法、兵事、地理、名物等各類條目,均學有本原,博展而能貫通。然而其中有些條目,如卷六「素夷狄行乎夷狄」,卷二十八「胡服」「左衽」,卷二十九「徙戎」,卷三十二「胡嚨」等,或涉及明末邊事,或有強烈的民族意識,均被整條撤出,其他涉及「夷」「狄」「虜」等詞彙的,均進行改易。
清朝是滿族建立的政權,乾隆對「夷」「狄」之類的稱呼十分敏感,單單這方面的文字獄就有幾百起,館臣們必須處處小心慎重。大凡宋元以後著述,內有「斥金」「斥元」等涉於詆詈文字,在校閱時加以改易,無法改易的則予以刪除,生怕有時一個字出了問題,輕則罰俸、賠寫,重則丟官甚至腦袋搬家。
另外,對有悖於封建倫常的某些篇章,也需要一體刪改或撤出。如清初朱存孝所編《回文類聚補遺》,書中收錄了《美人八詠》詩,乾隆皇帝認為這些作品格調低下,詞意媟狎,「有乖雅正」,下令即行撤出,並借這件事下諭給館臣,凡遇各種詩集內有類似這樣的作品,一併撤出。「以示朕釐正詩體,崇尚雅醇之至意[1]」。對一些雖為違礙書籍但有可資利用價值的書,則改、刪後重編。如明末一些大臣的奏稿,特別是劉宗周、黃道周等名臣奏議,言辭剴切,最初被指為「字句狂謬」「詞語刺譏」,定為全毀。乾隆皇帝審閱後,發現這些著述「為明季喪亂所關,足資考鏡」,尤其是從這些奏疏中可見明末主暗政昏,太阿倒置,閹人竊柄,權傾滿朝的種種弊政,揭示了明朝滅亡的真正原因,提供了教訓和借鑑,有一定利用價值,因而下諭將明末諸人文集奏疏「刪改牴觸字句」後收錄,並擇出相關內容單獨編一部《明臣奏議》,以明「一代得失之林」。
《四庫全書》編纂過程中,不斷有書籍陸續掣出銷毀。凡有違礙之書,都要貼上標識簽,並在書名上注一「毀」字,還要寫明銷毀的理由。每次簽下一個「毀」字,紀曉嵐都覺得他的心臟有一次深深的針刺般的痛。特別是一些經纂修官校閱後認為可以抄寫或存目的書籍,經他審閱後又被掣出毀掉,心情就更加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