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墨子的「兼愛」論
2024-10-08 12:45:35
作者: 何香久
《墨子》第四卷有《兼愛》上、中、下三篇。什麼叫「兼愛」?我們且來解題。
首先來看「兼」字的本意。
「兼」在中國文字中是一個會意字,古字的形狀是一隻手拿著兩隻稻穗,引伸為同時涉及或具有幾種事物,或由各部分合成為整體。我們熟悉的那些成語,像「兼容並包」啦、「兼收並蓄」啦、「兼聽則明,偏信則暗」啦等等,都反映了顧及各個方面的意思。墨子對這個「兼」字情有獨鍾,他把最廣博的愛稱作「兼愛」,把推行兼愛主張的知識分子稱作「兼士」,把實施兼愛方針的國君稱作「兼君」,把能夠聽取不同意見的王稱作「兼王」等等。把與「兼」相對立的則稱為「別」。
墨子說:「順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別也。兼之為道也,義正(政);別之為道也,力正(政)。曰:義正者何若?曰:大不攻小也,強不侮弱也,眾不賊寡也,貴不傲賤也,富不驕貧也,壯不奪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國,莫以水火毒藥兵刃以相害也。若事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三利而無所不利,是謂天德」(《墨子。天志下》)。墨子說得很明白,順應天意者為「兼」,即兼愛之士。不順應天意者為「別」,也就是偏頗之士的意思。兼之為道,則行義政,別之為政,則行力政,也就是用暴力和武力去壓服別人。什麼是行義政的標準呢?就是大國不進攻小國,強者不欺侮弱者,眾人不凌侮一個人,高貴者不鄙視卑賤者,富人不驕矜於窮人,強壯的人不掠奪老弱的人。兼愛就是天意的體現,就是互愛、博愛。就是愛無差等,就是一視同仁之愛,即愛天下所有的人而無偏私。這與儒家的「推恩」思想是相對立的。儒家的「推恩」,指的是愛是由近及遠、由親及疏的。你給身邊的人愛多一點,不在身邊的要少一點。你給親近的人愛多一點,疏遠的人愛少一點。墨子的兼愛,是不論親疏遠近都要相愛。這倒有點類似孟子講的「無父」之愛,不分血緣親疏、不分地域遠近、不論身份高低貴賤,愛天下人如愛己身。
「兼愛」與「仁愛」有哪些不同呢?
從根本上說,仁愛是以血緣為根基的,由對父、兄之孝、悌而推及到對君王之忠、對朋友之信。仁愛作為一種倫理原則,是以家庭倫理為基礎而推演出來的社會政治倫理。
兼愛呢?首先它打破的就是這個血緣的根基,也不以人性作倫理基礎。作為一種倫理原則,兼愛是以「天意」為基礎的社會倫理原則。
那麼,兼愛與仁愛之間有沒有共同點呢?
當然有。它們的共同點,就是都運用了「推己及人」的邏輯。
仁愛觀主張:「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兼愛觀主張:「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墨子。兼愛中》)。
即使是在兩者的共同點上,也是有區別的。
區別在哪裡?我們來看:
仁愛的出發點是自身,我老了要想到別人老了,我幼小也要想到別的幼小的人。所以儒家特別注重的是自身的道德修養。
兼愛的出發點是人,一切的人,是以類意識為出發點的。「愛人不外己,己在所愛之中。己在所愛,愛在於己,倫列之愛己,愛人也」(《墨子。大取》)。愛人等於愛自己。墨子引《詩經。大雅》文字說:「投我以桃,報之以李」,並且把這種投桃報李原則看作「兼愛」思想的本源,從中引申出「愛人者必見愛也,而惡人者必見惡也」的邏輯,愛人的人會得到別人對他的愛的回報,作惡的人也會得到惡的回報。這種對等互報,是以利他為出發點的。所以墨家尚兼愛以利天下,不注重人自身的修養。
兼愛與仁愛最本質的區別也在這一點上。儒家的仁愛是「由內至外」的,講修身而不言利。墨家的兼愛是外在的倫理原則,主張「我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然後人報我愛、利吾親」。這種「投桃報李」,需要現實的功利支撐。這一點我下面會講到。
墨子把愛分成兩類,一類是「兼愛」,即博愛,另一類是「別愛」。現在說「別愛」大家可能會感到生疏、不習慣,難以理解,「別愛」就是「偏愛」的意思。別愛不是沒有愛心,而是他的愛是有所偏向的,他不愛眾人,只愛他自己,或只愛他自己親近的人。
墨子把實行兼愛學說的人稱為「兼士」,不實行兼愛學說的人稱為「別士」。
別士說:我怎麼能夠做到對待朋友像對待自己一樣,對待朋友的父母像對待自己的父母一樣呢!
於是朋友挨餓的時候他不給朋友飯吃,朋友挨凍的時候他不給朋友衣服穿,朋友有了病他不聞不問,朋友死了他也不予埋葬。
兼士說:我對待朋友就像對待我自己那樣,對待朋友的父母就像對待自己的父母一樣!
於是朋友挨餓的時候他會分出自己的食物給朋友吃,朋友挨凍時他會脫下自己的衣服給朋友穿,朋友有了病他細心照護,朋友死了他料理埋葬。
如果一個人要去參加戰爭,或者出使巴、越、齊、楚等國,能不能活著回來他自己也不知道,有人問是把自己的父母妻子託付給兼士還是託付給別士呢?墨子認為,即便是那些在言論上反對兼愛學說的人,也一定會在關鍵時刻把自己的父母妻子託付給兼士照護,而絕不會託付給別士。
同樣,墨子把實行兼愛學說的國君稱為「兼君」,把不實行「兼愛」學說的國君稱為「別君」。
別君說:我對待我的百姓,怎麼可以像對待我自己一樣呢?這未免太不附合人的本性了。人活在世上沒有多少年,就如同一匹白色的馬駒匆匆從門縫前馳過一樣,我應該首先考慮不能虧待了我自己。
這樣的「別君」,當然會對他的百姓非常冷漠甚至暴虐,百姓的饑寒、疾病、困苦、生死存亡,他是不會放在心上的。
兼君說:我是先考慮百姓的利益,最後才考慮自己的。
這樣的「兼君」,當然會把百姓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對百姓關愛備至,勝過了自己。
當天下遇到災難,百姓顛沛流離,缺吃少穿,在死亡線上掙扎,請問人們是跟從兼君,還是追隨別君?墨子認為,即使是在言論上反對兼愛學說的人,也一定會毫不猶豫地跟從兼君,而絕不會追隨別君。
墨子做了以上兩組對比實驗,來證明其兼愛學說的合理性與可行性。
墨子講兼相愛,其重點在於講兼相利。
墨子主張:「兼相愛,交相利」,互愛互利,是兼愛的綱領。
什麼是「兼相愛,交相利」的內涵?墨子認為:「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事其身。是故諸侯相愛,則不野戰;家主相愛,則不相篡;人與人相愛,則不相賊;君臣相愛,則惠中;父子相愛,則慈孝;兄弟相愛,則和調。天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刧寡,富不侮貧,貴不傲賤,詐不欺愚。凡天下禍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愛生也,是以仁者譽之」(《墨子。兼愛中》)。兼愛才可以兼利,人與人、國與國、家與家之間要互利,所以要兼愛。兼愛才能互利。天下之所以不太平,是由於人們互不相愛。天下人互不相愛,也就不能互惠互利。天下人相愛了,則天下大治,這樣才可以達到兼愛兼利的目的,並且可以建立合乎理想的社會秩序。墨子的這一思想,對當時那個爾虞我詐的社會,可謂一劑藥石。
墨子是重利的。這一點也和儒家不同。儒家講仁政,重義輕利,孔子曾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懂得仁愛的是君子,只講利益的是小人。孔子的學生就說孔子「罕言利」,絕少談到這個「利」字。孟子也說:「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而墨家講義政,實際上是講「利政」,目的是「務求興天下之利」。墨家對「義」的解釋很直接呀,義就是利。《墨子》有《貴義》篇,專門談義,義是什麼,《墨子。經說下》說:「仁,愛也;義,利也」。《大取》篇說:「有愛而無利,乃客言之也。」義的本質就是利,舍利而無從談義。利是最高原則。所以梁啓超先生說:「利之一字,實墨子學說全體之綱領也。破除此義,則墨學之中堅遂陷,而其說無一成立。」(《子墨子學說》第二章《墨子之實利主義》)
應該說明的是,墨家講「利」,並不是一己私利,而是國家之利,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當時與墨家學派並行的還有一個楊朱學派,這個楊朱學派也很有影響,「天下之言,不歸於楊則歸於墨」。天下人的言論和思想,不是追隨楊朱去了就是追隨墨子去了。楊朱學派的一個重要觀點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如果從身上拔一根汗毛對天下有利,這樣的小事也不干。這就是極端的個人主義思想。墨子呢,正好相反,墨子講要捨身而利天下。拼命反對墨子,罵墨子罵得最凶的孟子,也表揚墨子「摩頂放踵,利天下而為之」。為天下人的利益奔走勞碌,既使磨禿了頭頂,走腫了腳後跟也不退縮。
墨子的兼愛兼利觀,在當時也曾引起過很熱鬧的爭論。有一個儒家信徒名叫巫馬子,是常常和墨子辯論的人,他曾就這個問題和墨子展開爭論。他說:「我跟你是不一樣的。我不能兼愛。我愛鄒人勝過愛越人,愛魯人勝過愛鄒人,愛我家鄉的人勝過愛魯人,愛我家裡的人勝過愛我家鄉的人,愛我父母勝過愛我家裡的人,愛我自己勝過愛我父母。這一切,都是因為越來越切近於我的原因。別人打我,感到痛的是我。我打別人,我就不會感到疼痛。我為什麼不設法去掉自己的疼痛,反而設法去掉別人的疼痛呢?所以必要的時候只能為了我的利益而殺別人,不能為了別人的利益來殺我。」
墨子反問巫馬子:「你是打算把你的這些想法隱藏在心裡呢?還是去告訴別人?
巫馬子說:「我為什麼要隱瞞自己的想法呢?當然我會把這些觀點講給別人了。」
墨子說:「既然如此,那麼如果有一個人喜歡你的主張,這一個人就想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殺你。如果有十個人喜歡你的主張,這十個人就會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殺你。如果天下人都喜歡你的主張,這天下人就想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殺你。相反,如果有一個人不喜歡你的主張,這一個人就會認為你散布了錯誤的主張而想殺你。如果有十個人不喜歡你的主張,這十個人就會認為你散布了錯誤的主張而想殺你。如果天下人都不喜歡你的主張,那就更糟了,天下人就會認為你散布了錯誤的主張而殺你。你想想看,這樣以來,喜歡你主張的人想殺你,不喜歡你主張的人也想殺你,因為你散布了這些話,就讓你時時面臨殺身之禍。你的話沒有給自己帶來任何好處,而你卻大肆宣揚,純粹是胡說八道。」
巫馬子又提出了一個刁鑽的問題:「您兼愛天下,沒有看到您給天下帶來多少利益。我不愛天下,也沒有看到給天下帶來多少害處。我們兩個人都只有動機,而沒有效果。您老人家為什麼只認為自己一貫正確,而認為我一貫不正確呢?」
墨子怎麼回答?他說:「假如現在有一個人正在放火,而一個人提著水想要把火撲滅了,另一個人則拿著火種想要把這火燒得更旺些。這兩個人的效果都還沒有達到,那麼你贊成哪一個呢?」
巫馬子說:「我當然要贊成那個提水來滅火的人的動機了,怎麼會贊成那個火上加火的人的動機呢?」
墨子說:「這就對頭了嘛。我也認為我兼愛天下的動機是正確的,而你不愛天下的動機是錯誤的。」
墨子的意思很明確,即使一件事情還沒達到它預期的效果,那麼它動機的利益指向還是十分明確的。
對於那些認為兼愛之說不可行的說法,墨子的論辯也是十分犀利的。《魯問》篇載,過去楚國人與越國人在長江上進行船隊戰爭,楚國人多次被打敗。公輸班,也就是魯班先生從魯國到楚國遊歷,為楚國製造了在戰船上用的兵器鉤和拒。如果對方的戰船後退就用長鉤把它鉤住,對方的戰船如果進攻就用「拒」推開它。憑著先進武器的優勢,楚國人反敗為勝,多次大敗越國。
魯班很得意,對墨子說:「我製造了船戰的鉤拒,所向無敵,不知你的仁義道德有沒有鉤拒?」
墨子怎麼回答?他說:「我的仁義道德的鉤據拒,可比你船戰的鉤拒強多啦。我的仁義道德的鉤拒,就是兼愛和恭敬。我用兼愛來鉤,用恭敬來推拒。不用兼愛來鉤,就不相親。不用恭敬來推拒,就流於輕慢。輕慢並且不相親,很快就會離散。所以,互相兼愛,互相恭敬,就等於互相有利。現在你用鉤來阻止別人,別人也用鉤來阻止你。你用拒去推拒別人,別人也會用拒來推拒你。互相鉤,互相推,就等於互相殘殺呀。所以我的仁義道德的鉤據,比你船戰的鉤拒好呀。」
也有反對兼愛學說的人對墨子說:「兼愛的學說很合乎仁義,但是它實行起來卻比較難。難到什麼程度呢?大概就像雙手托舉著泰山跨躍長江、黃河吧!」
墨子怎麼回答呢?他說:「像你說的托舉著泰山、黃河跨越長江、黃河這樣的事,自從有了人類就沒有誰去做。但是兼相愛、交相利的學說,古代的聖王可是身體力行過的呀!」
雖然墨子一再強調兼相愛、交相利的學說實施起來很簡便,但他也有著更大的困惑。他的困惑是他的這一主張沒有多少當權者真正喜歡。「天下之士君子,特不識其利、辯其故也」(《墨子。兼愛中》)。他希望這一思想能得到「上行下效」的推廣。因為上之所好必然會成為下邊的風習和時尚,墨子舉例說:晉文公喜歡臣子們穿粗糙的衣服,於是他的大臣們「皆牂羊之裘,韋以帶劍,練帛之冠」,都穿粗布衣、很糙的皮袍子,腳上穿著布鞋,頭上戴著粗糙的綢帽,他們的佩劍也從不加裝飾,就這麼上朝面君和辦公。楚靈王好細腰,喜歡身材苗條的人,於是他的臣子們「皆以一飯為節,脅息然後帶,扶牆然後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都拼命節食,一天只吃一頓飯,屏住氣息束緊腰帶,一個個餓的面黃肌瘦,拄著拐棍才能站起來,扶著牆頭才能走路。越王勾踐喜歡讓戰士們勇敢,專門把他們訓練了三年,還是放心不下,就私下裡讓人把宮船燒了,聲稱「越國的寶貝都在上面」,他親自擂鼓,激勵戰士們救火,戰士們個個奮勇當先,「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餘」。直到越王停止擊鼓,戰士們仍不肯退。(參見《墨子。兼愛中》)
墨子說:穿粗糙的衣服,節食讓自己苗條,赴死救火,這些事情「此天下百姓之皆所難也」。天下人都認為做起來不太容易的事卻拼命去做,就是因為要附合上級的要求。兼愛的學說對天下有利,而且實行起來會比上面舉的三件事容易得多,但是為什麼不能實行呢?「特不以為政,而士不以為行故也」,就是因為上邊沒有人喜歡它。如果上邊的人喜歡,用讚賞來激勵,用刑罰來懲戒,則人們接受兼愛學說,就會像火苗向上、水流向下一樣,沒有什麼力量能夠阻擋了。
墨子認為,無論多麼難的事,只要君王發出一個號召,都能立刻辦到,「夫品蔗非有心也,以人主為心,苛上不為,下惡用之」(《墨子閒話。墨子佚文》)。臣下以人主為心,上邊怎麼說,下邊怎麼做,人君的威力真是無邊無際。王曉明先生說:「在先秦時代,墨子這樣的君位祟拜是非常普遍的。就拿諸子來說,大概除了楊朱之外,一談到社會政治問題,眼睛都是望著君王的。他們那些經世濟國的主張,也無一不是專為了坐君位的人設計的」(王曉明《追問錄。君位祟拜的俘虜》上海三聯書店)。這也是一個大匠的思想誤區與困惑。
所以,墨子美好的期望同他抽象的兼愛學說一樣,在那個社會環境中,畢竟只會是一種海市蜃樓的幻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