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4-10-03 18:49:31
作者: 鄧曉芒
在作者的可能世界中,平民的孩子Z在九歲時走進了那座「童年之門」的房子,受到了九歲的女孩兒的熱烈歡迎:「『哈,你怎麼給來了?』她快樂地說」,嘰里嘎啦地又說又笑,蹦蹦跳跳地引著他經過各個門,到她自己的房間裡去玩(第50頁)。但給Z印象最深的還是插在瓷瓶里的那根白色的大鳥羽毛:
Z以一個畫家命定的敏覺,發現了滿屋冬日光芒中那根美麗孤傲的羽毛。它在窗旁的暗影里,潔白無比,又大又長……Z的小小身影在那一刻夕陽的光照之中一動不動,仿佛聆聽神喻的信徒,仿佛一切都被那羽毛的存在湮滅了,一切都黯然失色無足輕重,唯那羽毛的絲絲縷縷在優美而高貴地輕舒漫捲揮灑飄揚,並將永遠在他的生命中喧囂騷動。(第46頁)
但這時,女孩兒的姐姐,一個冷美人,進來了,對女孩兒說:「怎麼你把他帶來了,嗯?你怎麼帶他們進來?」(第51頁)他被送出門外,還聽到一個聲音說:「她怎麼把那些野孩子……那個外面的孩子……帶了進來……告訴她,以後不准再帶他們到家裡來……」(第52頁)這句話,這個印象,已經決定了Z的一生。如果說,誠實大膽是WR的天性的話,那麼內心的執著就是Z的天性。WR直到被發配到大西北才感到了人與這個世界隔絕的痛苦,Z卻早已在幼小的心靈中就悟出了人與人本來就互相處在「世界的隔壁」。WR試圖用政治的手腕來禁止人對人的放逐,Z則用藝術的追求來突破人與人的等級階梯。他們在各自的領域,即在政治的領域和藝術的領域,都在追求成為「人上人」,成為人類的救星或征服者。因此,他們對人類最神聖的愛情也只是視為他們進行征服的一個絆腳石(WR)或是手段(Z)。所以,毫不奇怪,當愛情(然而是兒童式的愛情)至上論者O問Z「愛情和事業,哪個更要緊」時,Z隨口便答道:「當然是事業」,並解釋道,事業上的成就是人們得到愛情的前提,「你以為有誰會去愛一個傻瓜嗎?」(第504頁)這就引出了Z終生所抱的信念,也是使O的終生信念即純情之愛受到致命打擊的觀點:差異論。
換言之,Z從九歲那次印象已得出一個結論:高貴的是美的,但人是有差異的;如果你想變得高貴,獲得美,你就必須在精神上成為「王者」,必須征服他人,蔑視他人,讓他人崇拜你,嫉妒你,正如他自己那時崇拜和嫉妒那根大鳥的羽毛和那棟美麗的房子一樣。Z的一生都在為自己擺脫卑微和貧窮而努力,他小小年紀在心中種下的怨恨和自慚形穢,激勵他不斷向高處攀登,力圖像珠穆朗瑪峰、像伊格爾王那樣俯視芸芸眾生。他以他的智力、能力、成就、事業,也就是他的藝術,自傲於這個等級的世界面前。他相信「真正的勝利者是一個精神高貴的人,一個通過自己的力量而使自己被承認為高貴的人,連他的敵人也不得不承認他的高貴,連那些豪門富賈也會在他的高貴面前自慚形穢」(第516頁)。他說最後這句話時,腦子裡肯定想著那棟他曾被拒絕進入的美麗的房子。「畫家念念不忘的只是,在那個寒冷的冬夜裡被忽略的男孩兒,絕不能再被忽略」(第485頁)。
「一個高貴的人就是一個孤獨的攀登者」(第541頁)。畫家以他藝術上的成功證明,他正是WR曾如此鄙視地貶斥的精神上的富人。同樣,Z也瞧不起WR的「忍辱負重,救世救民」,認為「那不是虛偽就肯定是幼稚」(第511頁),並指出「雖然他並不能拯救什麼,但是他也許可以成為萬眾擁戴的拯救者」(第512頁)。實際上,如果有誰擋了WR的道,他的確會毫不猶豫地送他到「世界的隔壁」去(如果有此必要而他又有這個權力的話)。Z則否認一切救世主,「每個人都應該管他自己,他是奴隸還是英雄那完全是他自己的事,沒有誰能救得了誰」(第515頁)。這的確比WR更高明。然而,如果說WR只不過是為了他的理想而犧牲了愛的話,那麼Z的整個理想都只是建立在恨之上的,是以接受和承認人與人的等級差異和互相殘殺為前提的。他以他的藝術「為心裡的怨憤尋找著表達」,抒發著他的「雪恥的欲望」(第512頁)。所以當O問他「恨誰」時,他感到被擊中了要害。正是這種弱者對強者的仇恨,激發起他要「使自己成為英雄」的強烈欲望(第514頁)。在社會的等級差異中,他要殺敗一切人去占據最高等級。就連他對O的愛,也在潛意識中埋藏著某種報復心理和施虐傾向,因為他把O看作那個漂亮房子中的九歲的女孩,他曾經可望而不可即的那根大鳥羽毛。在做愛中他能感到對方既是「多麼高貴」,又是「多麼下賤」(第494頁),因為他能夠肆意地踐踏、呵斥和侮辱這種高貴。他以能征服高貴的東西,能污損、破壞、占有和隨意處置高貴的東西為滿足。這樣,他對美和高貴的崇拜就成為了一種極其可怕的變態的怨毒。他嚮往的是一槍把那隻白色大鳥打下來,用白色的羽毛來裝點英雄的帽飾。他對O和所有的人說:「你們要學會仰望。」(第503頁)
從根源上說,Z的藝術,或者愛情,都植根於兒童時代對高貴和美的嚮往。然而,社會給他上的第一課是:高貴和美是屬於上層等級的,人和人的差異或者等級是他達到高貴和美的必經階梯;他本人則屬於下層等級。他用什麼來爬升到上層等級呢?用他的天才和勤奮,用他的成就和事業。然而,正如WR一樣,目的和手段在Z這裡也發生了一種顛倒,或者說異化:本來愛情(或藝術)是追求的目標,現在成了征服人、「打敗他們所有的人」(第503頁)的手段。「你的崇拜要變成崇拜你,你要高貴地去征服你曾經崇拜的高貴。」(第501頁)他在夢中都在呼喚:「殺了它,殺了它,殺了它們……」(第521頁)。愛情也好,美也好,都不是他真正關注的,「他的全部願望,就是要在這人間註定的差別中居於強端」(第520頁)。他要求像伊格爾王、或者像顧城這位情場上的「可汗」那樣,擁有世界上最好的「寶貝」(女孩兒,或藝術)。但多麼奇怪!這種狂妄,這種野心,這種怨毒,這種變態,怎麼看也像是一種兒童心態。在他強大的一面背後,隱藏的是「那麼令人心酸的軟弱」,是對心目中的母親的孩子式的依戀(第488頁)。他的確與顧城十分相像,只不過他比顧城更隱秘、更小心地藏起了自己的軟弱的一面,因為他從小所受到的那次挫折,使他幼小的心靈不像顧城那麼張狂,但骨子裡,他是一個「受了委屈的孩子」(第521頁)。他懷著童年的情愫千百次地畫那根羽毛,他在構思時「心裡需要童年,需要記住童年的很多種期盼和迷想,同時就會引向很多次失望、哀怨和屈辱」(第478頁)。他記恨的是「人們把一顆清潔的孩子的心弄傷」了。他在某個夜晚在O面前「唯一一次忘記了他的尊嚴和征服,抽咽著說:『你們不要再把他轟走,別再讓他一個人走進那個又黑又冷的夜裡去好嗎?那天你們把他轟走了你們說他是野孩子,現在你去告訴他們我是什麼人,去呀去呀去告訴他們你愛我!』」(第565頁)
這種孩子式的軟弱也正是女教師O之所以愛上Z的最內在的原因。當然,Z與WR一樣,有才智,有毅力,有男性的氣質,他「正是O從少女時代就幻想著的那種男人。家境貧寒、經歷坎坷、勤奮儉樸、不入俗流、輕物利、重精神」(第479頁)。但他還有比WR更令O動心的一點,這就是作為男人的弱點的孩子氣。她渴望在他面前扮演母親的角色,心甘情願地忍受他的任性和施虐的傾向。「她相信她懂得這種傾向:這不是強暴,這恰恰是他的軟弱,孤單,也許還是創傷……是他對她的渴望和需要。她願意在自己的丟棄中使他得到。丟棄和得到什麼呢?一切。對,一切……和永遠……都給他……不再讓他孤獨和受傷害……」(第494頁)這正是一個男孩兒和一個女孩兒對愛情的理解。我們看到男孩和女孩在一起「過家家」時,最能使他們進入角色的就是扮演媽媽和孩子(如兔媽媽和小兔子,雞媽媽和小雞們),而少有扮演父親和女兒的。在女孩子那裡,偉大的母性和愛情是混為一談的。母愛是無條件的,但真正成熟的愛情卻是以人格獨立為條件的。一個成年女人如果把母愛和愛情混為一談,這就證明著她的愛情的幼稚性:
只要是他喜歡的,她都喜歡。只要是他需要的,她都心甘情願。……「我不會再傷害他,我不會再讓他受傷害,絕不會再讓他高貴的心裡積存痛苦和寒冷,絕不讓這顆天才的心再增添……仇恨……」O心裡一驚,最後這兩個字始料未及。(第502頁)
O未曾料到的是,同樣從童年時代對愛的理解出發,一個女孩子可以引出純情的奉獻,一個男孩子卻可能生出怨恨和報復心,如果他的愛(對一個九歲女孩子的愛)受到阻礙的話。她更未料到,這種仇恨和報復心竟是她所愛的這個男人對她的欲望的力量源泉!而且她實際上感到,她是那麼喜歡甚至迷醉於這種在她身上施行的報復。在他的施虐面前,她的母性的愛變成了一種受虐狂:「他能夠使她放浪起來,讓她丟棄一切,丟棄她素有的矜持、淑雅、端莊……O甚至願意為他丟棄得更多。」(第520頁)她就像一片土地,渴望著他在上面胡作非為,只要他能發泄他的怨憤。她從這種仇恨的激情中獲得快感,正像張煒筆下的女人們盼望丈夫的拳頭一樣。這與她從小所守護的純真的摯愛柔情是多麼格格不入啊!這就是她無法反駁Z的「差異論」的根本原因,她憑藉對愛情的幼稚的理解根本建立不了平等的愛情。Z的等級理論首先表現並實現在他們的夫妻關係中。
所以,當Z宣揚「愛情必得包含崇拜」,也就是說只有強者才配得到愛情時,O用來反駁他的只是:「還有善良。善良也許是更重要的」(第505頁)。但Z輕易地就向她證明,一個善良的白痴、精神殘缺的人不會有人愛,愛處於等級之中。O仍然不能接受Z的差異論,「我不認為人有高低貴賤之分,一切人都是平等的。」(第516頁)於是引發了一場關於價值和平等的爭論:
Z:「那麼你認為,人,應該有其價值麼?」
O:「當然。」
Z:「但是價值,這本來就是在論人的高低。……除非你取消價值不論價值,人才都是一樣的,世界才是和平的……」
O:「但是在愛情中,人是不論價值的。愛是無價的。」
這時Z正確地指出,「你的邏輯已經亂了」(第516頁),因為她承認人應該有價值,卻又認為愛是無價的。但Z的理論是獨夫的理論,一個人除非自己想當皇帝,是不會接受的。問題出在哪裡?其實,當他問人是否「應該有其價值」時,就已經設了個圈套,似乎回答只能是兩者:要麼「有價值」,要麼「沒有價值」或一錢不值。一般人傾向於選擇前者:人有價值。但一旦承認了這點,哪怕O把這種價值說成是最高價值、「終極價值」,她也已陷入了困境,因為她還得為這種「終極價值」尋求一個「價值尺度」。而離開人,這個價值尺度只能是外在的,即「世界」,或「現實」。從其中是絕不能找出「平等」的根據的。所以Z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你看見人什麼時候平等過?人生來就不可能平等!因為人生來就有差別,比如身體,比如智力,比如機會,根本就不可能一樣。你這念過大學的,總承認這個世界是矛盾的是運動的吧?可平等就是沒有差別,沒有差別怎麼能有矛盾,怎麼能運動?」「至於愛嘛,就更不可能是平等的,最明顯的一個事實——如果你能平等地愛每一個人,你為什麼偏要離開你的前夫,而愛上我?」(第517—518頁)O立刻被問得啞口無言。只要她不主張共妻,她就不能不放棄「平等的愛」的大話而接受這一殘酷的事實。
但Z和O一樣,都犯了一個原則性的錯誤,這就是對「平等」這個概念的理解。這個西方引進的概念絕不是從中國傳統的「仁者愛人」或「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的善的立場就可以理解得透的;只有從中國文化的特定角度才會說出「平等就是沒有(現實的)差別」這種自以為聰明的蠢話。中國人的思維習慣總是用現實性來消滅可能性,用「世界」來消滅人、衡量人。世界、現實是人的尺度,人的價值由世界、現實來評定。然而,西方平等概念本身只是一個可能世界的概念,它是與人的自由、即人的超越現實的可能性不可分的,是建立在「天賦人權」和個體人格這些「抽象」概念上的。你當然可以批評說這些概念(自由、平等、人權等)是抽象的,現實中充滿了相反的東西,但你不能否認,正是由於有了這些抽象概念,現實生活本身才有了追求的目標、自我超越的衝動,才越來越比過去更為自由、更為平等、更尊重人權,才有了社會的和歷史的「進步」,人也才一步步提高了自己的社會素質;反之,缺乏這些概念,現實生活就會一天天沉淪,人文精神失落,道德理想滑坡,就會墮落為一個弱肉強食、人慾橫流的「精神動物王國」。當人們批評這些概念的抽象性時,不應當拋棄這些概念而退回赤裸裸的現實,而應當去尋求使它們由抽象上升為具體、使它們真正實現出來的途徑。而要做到這一點,首先把它們作為抽象的可能世界加以肯定和確立,即為它們做一本「務虛筆記」,是絕對必要的,否則我們就失去了開步走的基點。
因此,O所無法回答的問題,可以這樣來解決:一般說「人應該有其價值」,並不是說人應該由其他的東西來衡量其價值,精確的表述應是:人本身是衡量一切價值的絕對的價值尺度,是其他一切物的價值源泉;所以人本身是「無價的」,這不意味著人「一錢不值」,正相反,全世界的財富都不能用來換取一個人的生命。對此,我們可以用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來加以說明,因為在馬克思那裡,勞動無非是人的本質。馬克思指出:
流動狀態中的人類勞動力或人類勞動,是形成價值的,但不是價值。它在凝結狀態中、在對象化的形態中,方才成為價值。(《資本論》,郭大力、王亞南譯本,第一卷,第27頁)
就是說,人或人的勞動(勞動,按其本性來說是人的自由自覺的活動)本身不是價值,也不具有由他物來衡量的價值,而只能由自身來衡量一切他物的價值。因此人和人的勞動作為絕對的尺度是平等的。但以往的人,特別是前資本主義社會的人不可能看出這一點。也正如馬克思說的:
亞里斯多德不能從價值形態,看出在商品價值的形態中,各種勞動是被表現為等一的人類勞動,為等一的,這是因為希臘社會是建立在奴隸勞動上,從而,有人間的不平等和人類勞動力的不平等作為自然基礎。價值表現的秘密——一切勞動的等一性與等值性,因為一切勞動都是人類勞動一般,並以此為限,——必須到人類平等的概念已經取得國民信仰的固定性時,方才能夠解決。(同上第38頁)
顯然,Z不具有平等觀念,是因為他在現實生活中看不到平等觀念的基礎,能夠提供這種基礎的商品經濟、市場經濟還未能形成,在現有的人類生命表現即勞動中,是找不到互相通約從而達到等一的共同規律(價值規律)的。因此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諸多不平等的勞動中選擇一種他認為最高的勞動——藝術,來實現自己的生命活動,並藉此凌駕於他人之上;他完全無批判、無反思地認同於這個等級化了的社會現實。同樣,O也不具有現代意義上的人格平等觀念(=人格獨立觀念),她把人類童年時代的美好幻想——人性本善、民胞物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作為自己的立論基礎。她說到了人的「權利」、「愛」,她心裡想的卻是大家不分彼此、其樂融融的平均主義,甚至無意中放進了「共妻」的「權利」!難怪Z指出,這只是「一句哄小孩兒的空話」(第517頁)。這是一種不可能性,與那種超前於現實、為人類自由留下空間的可能性是完全不同的,是純粹的空想。它不能超越現實,而只能被現實擊得粉碎。相反,人格平等(或人格獨立)的觀念卻完全可以經受並反駁Z的詰難。由於這種平等的超驗或抽象性質,它並不因現實生活中有差異、有矛盾而失效,恰好相反,它本身正體現在差異和矛盾中。例如,當O與她的前夫離婚而與Z結合時,如果她有充分的人格平等觀念,她就應意識到她在這種情況下離開她的前夫正是對他的人格,也是對自己的人格的尊重,而不是對他們的平等關係的破壞;而她嫁給Z也不是因為她把Z看得比前夫在等級上更高,而應是因為她和Z平等地相愛(當然事實上她並未達到這種覺悟)。這種平等是絕不能歸結為現實的價值等級(包括智力、財富、事業成功等等,那都是相對的、變動的)的,而是完全「務虛」的;但它是我們這個發展著的社會必將日益逼近並「取得國民信仰的固定性」的可能世界原則。
「我」(在很大程度上也代表作者本人,即史鐵生)說:「平等是一種理想,你不必要求那一定得是事實」(第524頁),這是不錯的,它表明了平等對現實(事實)的超越。但他似乎忘了補充一句:「但它必定要是一種可以自由地去爭取的理想。」O的死並不是由於平等不是一種理想,也不是由於現實中還沒有平等的事實,而主要是由於她的平等在理論上就站不住腳,因而根本失去了實現出來的可能性。她對平等的自由追求也就被先天註定了是無意義的。她終於發現,唯一能真正實現她所守護的那種「平等」、那種「泛愛眾而親仁」(《論語?學而》)的理想的,只有死,只能通過自己一死來消滅一切差異。她的理想的自身矛盾把她逼向了死路。這就象徵性地說明,傳統理想的愛如果不願意虛偽,如果進入反思,如果揭示其矛盾的話,它就是指向死的。只有死是沒有任何差別的,它才是沒有差別的「另一種存在」,是「徹底的平等」(第539頁)。既然O沒有能力跳出這種傳統理想的愛,又不願違背自己的「善」和「平等」的信念,她就把她的愛留在此岸世界,自己穿過死亡之門去另一個世界尋求「平等」和「善」。這就是她臨死前留給Z的遺言:「在這個世界上我只愛你,要是我有力量再愛一回,我還是要選擇你」的意思。「在這個世界上」的愛是建立在不平等、即差異(惡)之上的,她愛Z,Z卻並不真正愛她(愛對於Z來說太幼稚了!)。「他其實誰也不愛」,「他只愛他的高貴和征服」(第540頁)。但她已發現這是「這個世界上」的愛的宿命,於是她拒絕了這個她活著就不能拒絕的世界。這樣,她終於守護住了她「質本潔來還潔去」的童年理想和赤子純情,但也證明了這種理想的無望、不可能和扼殺生命的本質。
小說最後專門寫有一章(「猜測」)來猜測O的死因。大多數人都認為,O已經不愛Z了,但無法以此解釋她為什麼不離婚。現代女性T說,O一直認為自己的愛情是最完美的,「她說只要能每天看著Z畫畫,生命之於她也就足夠了,只要一輩子都在Z身旁,聽著他的聲音,看著他的舉動,聞著他的氣味,照顧他的生活,對命運就絕不敢再有什麼奢望了」,「她說,她幸福得有時候竟害怕起來,憑什麼命運會一味地這樣厚待我呢?」T不屑地說:「其實他倆誰也不大懂愛情。」確實,這樣的「幸福」,正如魯迅筆下涓生和子君的幸福一樣,只能是愛情的墳墓,是人格的消滅(參看拙文《中的文化衝突試析》,載《魯迅研究月刊》1994年第5期)。但這還是不能解釋O為什麼自殺。
詩人L的判斷是:「O的這一次愛情其實早已經完結了,但是她不願承認,……那兒並沒有心的貼近和心與心之間的自由。」(第549頁)這看來更有見地。但是,並不只是這一次愛情完結了,事實是,O已見出,她所能理解的所有的愛情都已完結了(否則她為什麼不去尋求另一次愛情呢?)。在她眼裡,除了這種對君王、征服者的愛之外,再沒有別樣的愛;但這種愛使她感到寒冷和孤獨。「她本能地渴望著溫暖的依靠,她的心和肌膚都需要一個溫暖而實在的懷抱。」(第550頁)但她不知道,這種懷抱要靠自己獨立地去爭取,而不能靠上天賜予。然而她的人格已被Z摧毀了,在Z面前,她只是個玩物,而且絕無易卜生筆下的娜拉那樣為自己爭人格、爭獨立而出走的勇氣和力量。她發現除了自己幼稚的一廂情願外,這是一個無愛的人間,她對愛本身、對所有的男人感到寒心。然而這又無法解釋O所留下的充滿激情的遺言。
女導演N的猜測是,Z在愛情上的不專一使O失望。她並且評論道:「O錯了,她大錯了,她可以對一個男人失望,但不必對愛情失望。……因為愛情本身就是希望,永遠是生命的一種希望。愛情是你自己的品質,是你自己的心魂,是你自己的處境,與別人無關。愛情不是一個名詞,而是動詞,永遠的動詞,無窮動。」(第561頁)「愛情的根本願望就是,在陌生的人山人海中尋找一種自由的盟約。」(第552頁)的確是精彩的現代愛情觀。O並沒有達到這一層次,她完全是古典的。O並不會由於Z的不專一而自殺,她也沒有對Z失望,甚至沒有對愛情(古典式的愛情)失望。她只是承受不了這種愛情的自身矛盾,因為這種愛包含恨,而且是建立在恨之上的。正是這種恨,給她的愛帶來力量,帶來甜蜜,帶來邪惡的激情,與她的純情的本性處于格格不入的衝突中。她愛著一個她不該愛的人,或者說,她沒有愛那些她本該愛、也渴望她愛的人。她不想傷害任何人,不想在這個世界上留下怨恨,但她為了一個人而傷害了其他人,而這個人也是不怕傷害任何人、包括傷害她自己的,她是他自願的同謀。這就是她的古典式愛的實質!在O那裡,愛就是與所愛的人一起恨所有的別人、恨世界!她不願恨世界,但也不願放棄愛,所以她只有離開這個世界。
WR則斷言,O是由於愛上了別人,但又不敢承認。「她不敢承認舊的已經消失,正如她不敢承認新的已經到來」,「她找不到出路於是心被撕成兩半,她不敢面對必須的選擇。無力選擇愛的人必定選擇死。」(第568頁)但WR的推斷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不敢承認新的愛,仍在自欺中,就不會感到「心被撕成兩半」,而會一直自欺下去心安理得;如果她痛苦得要去死,這就說明她已不是自欺,而她的最後遺言就是騙人。但這並不符合O的性格。況且,為什麼一定要死(由於道義?人言?舊情未了?),仍然未有解釋。但WR有一點說對了:如果仍然愛著,O是不會去死的。
F醫生和殘疾人C的見解較為深刻:「對愛和對生命意義的徹底絕望,那才是O的根本死因。」「那樣的絕望,絕不會是因為一次具體的失戀……能讓O去死的,一定是對愛的形而上的絕望。如果愛的邏輯也不能戰勝Z的理論,如果愛仍然是功利性的取捨,仍然是擇優而取,仍然意味著某些心魂的被蔑視、被歧視、被拋棄,愛就在根本上陷入了絕望。」(第569頁)所以,C認為,當O領悟到愛的意義已被Z的恨和差別論所玷污、所踐踏、所取消時,當她在Z的教導下發現,「愛情原來也並不是什麼聖潔的東西」時,她便暗暗滋生了一種恨,一種由恨激起的恨,即報復。「她下意識想讓Z的高傲遭受打擊,讓他的理論遭到他的理論的打擊。」(第571頁)「潛意識指引她去毀掉一個神聖的儀式,O的心裡有一種毀掉那儀式的衝動。毀掉那虛假的宣告,毀掉那並不為Z所看重的愛,毀掉那依然是『優勝劣汰』的、虛假的『聖潔』,毀掉那依然是有些心魂被供奉有些心魂被拋棄的愛情,毀掉一切,……毀掉這謊言是何等快慰!」(第570頁)O的愛情依賴於恨,這種恨又激發起對這愛本身的恨。O已不再愛她的「愛」了。但她仍然期望有一種不是建立在恨上的愛,在她的視野中,這就是「死」:
在O的眼睛裡,那也許是假期的到來,是平等的到來,是自由的到來。在那個世界裡,不再有功利的紛爭,不再有光榮和屈辱,不再有被輕視和被拋棄的心,不再有差別……那才是愛情,才稱得上是愛情,才配有一種神聖的儀式。(第571頁)
但在C和F的眼裡,真正的愛並不是死,而是一個可能的世界。F這樣解釋O的臨終遺言:「O是說,在這個世界上她沒有力量愛了,但在另外的存在中她仍然在愛,仍然要愛。」但F本人認為:「可是,也許,並沒有兩個截然分離的世界,O,她就在我們周圍,在我們不能發現的地方,司空見慣的地方……」C也說:「愛,也是在這樣的地方。」(第572頁)O把愛這個可能的世界推到了死亡里,但其實,可能世界就在我們每天的日常生活中,它是我們這個世界的「另一維」。在生活的現實維度中,愛永遠是一個疑問、一種追尋的誘惑和召喚;而在可能的維度中,「那永恆的愛的疑問即是愛的答案,那永恆的愛的追尋即是愛的歸宿,那永恆的愛的欲望正是均勻地在這宇宙中漫展,漫展,無處不在……」(同上)
換言之,愛的真正形而上的本質,就是對愛的追尋。人類幾千年來都在追問:什麼是愛?不同的人、不同的時代給出了不同的回答。但愛並不是這些回答,愛只是「給出」。沒有愛,人們不會去追問愛,只有愛著的人才會去追問「什麼是愛」。所以愛永遠不是現成的、現實的,而是超現實的,是「尚未」成為現實的。所以愛不是死亡,而是生命。生命的本質就在於「尚未」。可見,當O企圖回到兒童時代已有的現成「本心」、「真心」去建立愛的牢固根基時,她多麼嚴重地誤解了愛的本性!愛的平等、自由絕對不能通過尋根或返本還原而獲得天然的保證,而是需要人自己去建立、去追求。而當人的獨立的心靈還沉睡在自然天性的懷抱中時,他(她)就不會有力量、也不會有意識去作這種追求,而只有期待上天的恩賜,要麼就以死來表明心跡。
但畢竟,O以自己的自由籌劃的死,表明了愛的這種形而上本質。O的死不僅僅表明O的古典式愛情的自我毀滅,絕無出路,同時還表明了O尋求真正的愛的決心。雖然她沒有能認識到什麼是真正的愛,雖然她在她自己的愛中看不出有真正的愛的可能,雖然她也不再愛她自己的愛,但她決不自欺,決不妥協。她感到應當有一種真正值得愛的愛,如果現實中沒有她所理解的應當的愛,她便有勇氣拒絕現實:沒有愛,毋寧死!或者說,如果愛就是恨,毋寧死!所以詩人L說:「O真是一個勇者,為我不及。」(第1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