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4-10-03 18:49:06
作者: 鄧曉芒
小說沒有什麼主要人物,作者意在烘托一種氣氛。他的主人公是「他們」、「她們」、「大家」、「女人們」、「男人們」、「老人們」和「小村人」。他寫寫這個,又寫寫那個,但可以看出,他寫得最精彩、最暢快的還是對複數第三人稱的一般性描述。這些描述明顯地受某種理念的支配,他寫他們的活動、笑聲、喊叫,寫季節、風物、景色,寫夜間滿地的野物:鼴鼠、刺蝟、喜鵲、狐狸、鵪鶉、野獾、兔子……他似乎感到單純的「山野精神」、「民間精神」(第36頁)這樣的概念太抽象,於是便塞進了過分膨脹的各種意象,而這些意象並不帶有直接的感性色彩,只是同一個概念出場的各種不同的道具。這就使他努力搜集起來的這些意象顯得重複、臃腫、拖沓、蒼白。一般說來,張煒的藝術感覺不算好,語言也不純粹、不自然,他是憑一股主觀的激情在寫作,行文中經常夾雜了「啊」、「哩」、「吔」、「啦」等感嘆詞,似乎老在嘆息什麼。他力圖把小村的歷史變成他自己情感的歷史,把客觀的歷史變成觀念的歷史;但由於他的主觀意念太強,他總使人感到有某種故意「魔幻」的傾向(儘管他否認這點,說他寫的都有事實根據,見第359—360頁)。其實,問題不在於某件事實際上有沒有可能發生,而在於要用這件事表達一種什麼觀念。張煒的整個觀念——對「山野精神」的復歸——才是一個最大的「魔幻」,他要在我們這個急劇變化的時代抓住某種「永恆的東西」(第340頁),一個「原來」的「真實」,他便只有訴之於奇蹟。實際上,小說的結尾已經無可奈何地承認:「時代真的變了,我們再不用像你的先輩們那樣,赤腳穿過野地」(第340頁),沒有奇蹟,只有幻覺(寶駒、大火、精靈什麼的)。
但張煒的原意並不是要描寫山野的失落,他描寫這種失落只不過是反襯出山野的濃郁的魅力(所謂「失去了的才覺得更美好」)而已。因此他未能也不想表現出這種失落的不可阻擋的必然性,仿佛只是一種外在的偶然誘因(如工區的矗立和進入小村的生活)才破壞了野地的永恆的寧靜的呼吸;他把全部的感情都「融入」了小村的原始古樸的生活。在這裡,有幾個意象是他反覆摩挲、把玩、慨嘆、欣賞,並如數家珍地予以解釋和介紹的。一是地瓜(紅薯)的象徵作用。在九月,地瓜是野地中普遍的能量之源,它養活了小村人、流浪漢和野地里的一切野物,它像乳汁一樣將大地母親和人聯繫在一起;人們的一切騷動、不安、胡鬧和風風火火,都被解釋為「瓜干燒胃哩」。「小村人每年吃掉的瓜干如果堆起來會像一座小山。焦乾的地瓜干點燃了,肯定是一座灼人的火山。這麼多東西吞進腸胃,熱力順著脈管奔流,又從毛孔里湧出」,「他們吃得肚子脹脹,激動擁抱,用沾滿炭灰的嘴巴把對方的臉頰弄髒」(第9頁),人們甚至把死也稱作「熟透的瓜兒了」(第125頁)。與紅色地瓜相連的意象是火和血。「紅色的地瓜一堆堆掘出,擺在泥土上,誰都看出它們像熊熊燃著的炭火。燒啊燒啊,它要把莊稼人里里外外都燒得通紅。人們像要熔化成一條火燙的河流,衝撞滌盪到很遠很久。」(第221頁)有時這種火氣太猛烈,就會讓牲口或人煩躁不安,這時就需要「去火」,就是用鐵錐在牲口脖子上照准粗長的脈管一錐,讓「暗紅的血噴出數尺」(第221頁);對太狂躁不安的人(如金祥)的辦法則是「按時吊打」一番(第43頁)。
由此便又生出「打老婆」的話題。這是小說中當作一番轟轟烈烈的事業反覆歌頌的日常活動:
瓜干燒胃時人就滿炕滾動,如果是個老婆就要討打。那會兒男人把她打得皮開肉綻她也不記恨。喊叫呀,喊叫得滿天星星都發抖。那是充滿了謎語的呼叫啊,只有小村人才能從她們不同的音高節奏和嗓門的粗細中,聽出那些特別的歡樂和嶄新的衝動。啊喲喲小村男人是人間一寶,他們質樸內向其貌不揚,有時不注重打扮,破衣爛衫;可他們才充滿了溫情和故事,在髒膩的枕邊對女人講下了萬千話語,讓老婆一會兒歡笑一會兒哭泣。老婆說,俺這輩子是你的,下輩子還來;你只要不嫌棄俺,打死俺俺也死跟著。男人說,我要換根堅硬的皮帶,一帶子把你抽得吱哇亂叫,像中了鐵夾的野物。女的說,怎麼不好?中哩,中哩中哩!滿村的福分都是這樣召喚出來的,有多少瓜兒就有多少福分。(第328頁)
打老婆是小村夜晚一景,是「小村人輩輩相傳的美好習俗」(第110頁),其中打得最出色、最狠的是金友。他有一句名言:「老婆是苦蟲,不打就不行。」(第61頁)多少男人欽佩他,女人則羨慕他的老婆小豆。入夜,當打老婆的音樂在村里響起,女人就把男的吵醒,告訴說:「人家又開打了」,並不斷地騷擾男人,迫使男人終於「不得不蹲在小平原特有的大土炕上,正經收拾起老婆來」,「好一陣劈頭蓋臉的擊打,真解躁」,連村裡的狗都靜臥著,「美滋滋地聽著各家的打鬥吵鬧。」(第72頁)
另一個動人的意象是土。土地是承載小村的基礎,是小村人生於斯、葬於斯的地方。但小村人不僅認為自己靠土為生,而且認為自己就是土,就應當是土。「土人離土不活。」(第329頁)土成了小村人的道德信念和支柱。肥以此為理由拒絕工區子弟挺芳的求愛:「我是小村人,也是一個土人,生下來就要土裡刨食。」(第31頁)所以,當小村的女人們禁不住礦區洗澡池的誘惑,結隊去那裡洗過一回澡,將身上的陳年污垢洗下來,變得又白又鮮嫩時,她們就是忘了本了,道德上墮落了。當然,洗大池子熱水澡是從未享受過的快樂。「真的,一輩一輩都在土裡打滾,種地瓜,怎麼就想不到這一大池子水呢?她們還想讓上年紀的父母也來泡泡,那時候他們咬著黑煎餅就不會再唉聲嘆氣了,就不會喊『燒胃哩』。她們還想到了自己的男人,這會兒覺得他們一輩子都是髒的,都是土人!……他們呼一口氣都有土味兒,土味兒滿屋都是,她們知道那是天長日久土末兒從毛孔滲透進肝肺了。她們終於懂得,這是幾輩子傳下來的土,非大熱水池子泡洗不可哩。」(第66頁)但這種思想的解放在小村遭到了輿論的一致鎮壓,以致「所有過去洗過澡的女人都無臉見人,一連數月像老鼠一樣只在夜間活動」(第71頁)。因為這件事導致了小豆被看澡堂的小驢強姦及金友和牛杆對小驢的正義的懲罰,對「土」的背叛由此便定型為文明的罪惡了。當小豆被小驢壓進泥土,她感到這是對她的墮落的「報應」,「她本該是個土人,這是命定的呀!」她懺悔:「她將老老實實地、一輩子做個土人。她躺著,淚流滿面,恨不能即刻化為泥土」。(第68頁)
再一個津津有味的話題就是「憶苦」。每當村里開「憶苦大會」,就是男女老少的節日,給貧困而乏味的生活增添了極大的內容和樂趣。隔上那麼一段時間,村裡的女人就要嘮叨:「夜裡有工夫去聽老人憶苦多好。天哩,多少日子沒聽他們數叨了,想哩!」(第15頁)張煒專門寫了「憶苦」一章,繪聲繪色地描述了小村人的這項業餘文化生活。最具有憶苦天才的苦主是金祥,他一開講,就能使台上台下大哭成一片,「苦啊!苦啊!」滿場的人連連呼叫(第148頁),伴隨著一陣陣口號,使會場達到高潮。他善於在這種熱烈的氣氛中緩一口氣,然後又從容地將過去的苦編排成引人入勝的故事,一個串一個地講出來,就像過去的說書人擺場子一般,聽得人如醉如痴,直到最後爆發出群情激憤的效果,使群眾滿意,領導也滿意。金祥講出了名,便經常有人用地排車請到外村去講,很為小村人掙回些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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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意象,還有許許多多其他意象,都是一些苦難的意象。在這些意象中,人根本不是人,或根本不被當作人,而是當作牲口,甚至當作可以任意踐踏砍伐的植物。然而,正是這一點,是作者為之著迷和陶醉的。他很哲學地說:「一個人這時會被深深地感動。他像一棵樹一樣,在一方泥土上萌生。他的一切最初都來自這裡,這裡是他一生探究不盡的一個源路。人實際上不過是一棵會移動的樹。他的激動、欲望,都是這片泥土給予的……故地在我看來真是妙跡處處。」(第342頁)當有人對他說,小村人的生活太苦了,小村人越歡樂就越讓人覺得苦,「好像作者是為了讓人覺得他們愚昧才寫他們的歡樂吧?」他的回答是:我是在寫「真正的」歡樂,那種歡樂讓我真實地感到了,我才會寫。比如「勞動與愛的歡樂」(第361頁)。可見,作者迷戀的正是世世代代苦難的生活,是對這些生活的不斷咀嚼和回憶(「寫作說到底更多的是回憶」,見第359頁)。他就是金祥,也是金祥的那些死去活來的聽眾,他們從自己和自己民族的苦難中體會出了「永恆的美」。他甚至宣布:「但願截斷歸途,讓我永遠待在這裡。美與善有時需要獨守。」(第347頁)
同樣是60年前的一個九月,魯迅先生寫下了這樣一段話:
一個活人,當然總是想活下去的,就是真正老牌的奴隸,也還在打熬著要活下去。然而自己明知道是奴隸,打熬著,並且不平著,掙扎著,一面「意圖」掙脫以至實行掙脫的,即使暫時失敗,還是套上了鐐銬罷,他卻不過是單單的奴隸。如果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讚嘆,撫摩,陶醉,那可簡直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別人永遠安住於這生活。(《漫與》,見《魯迅全集》第4卷第588頁)
顯然,靠舔食自己的膿瘡來補充匱乏的營養,借玩味自己的苦難來增添生活的樂趣,憑「一個人消逝了,一株樹誕生了」的自我「轉換」(第352頁)來維持自己的「自尊」和「驕傲」,通過把自己化解、融入野地和蠻荒來守護住「誠實和樸素」的「好德行」(第355頁),這種阿Q式的自虐並不是90年代新潮的時髦,更不是張煒一人的發明創造,而正是我們這個民族以知識分子、特別是以作家為其代言人的劣根性的一貫思路。這些作家以民眾中封閉、保守、奴性和惰性的一面為自己作品的「真實性」、「客觀性」做辯護,以為人們只要遠離文明,棄絕文化,荒廢語言,達到「口不能語,手不能書」的「自然鬆弛」的人性狀態(第347頁),就能回到自然而真實的生活;其實只表明他們的創造力已經完全衰竭,再也鼓不起新的精神力量去發明什麼、建設什麼,只有在對自然無為、天人合一的虛假幻想里去醉生夢死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