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3 18:47:58 作者: 鄧曉芒

  於是,事情自然而然地滑向了它應去的方向,直到高潮。在蜜月中,「我」和杜梅的眼光都是朝向過去的,「從不想未來,因為我們沒有未來」(第27頁)。未來應當是成熟、獨立,這是他們不願看見的,他們念念不忘的是人格尚未獨立、只有一片依戀之情的兒童和少年時代。為了徹底將兩個人合成一個,首先要排除「她們」的存在,「就當她們沒出生過」(第28頁)。事實上,他們這時唯願世界上的人都死光,只剩下他們倆和一個賣燒餅的。現代觀念又使他們連孩子也不打算要了,「就我們倆,一輩子,老了我侍候你。」「萬一你死在我前頭呢?」「那我就先毒死你,然後自己再死。」「我的天!」(第29頁)其實這一點也不突兀,也決不是說笑話,顧城殺妻自殺就是這一邏輯的實現,杜梅後來也確實差點把「我」給殺了。但在此以前,杜梅對我的那股「粘乎勁兒」也的確感人。「那些天她幾乎沒日沒夜地猴在我身上,即便是在睡夢中也緊緊抓住我。當我重新回單位上班,我感到鬆了一口氣。」(第23頁)她是像小孩子依戀大人一樣依戀著「我」,但這種「小」的地位無形中使她擁有某種特權,即使在爭吵中對方也得放讓。社會也在教訓「我」:「她還比你小好幾歲呢」。(第51頁)她自己說得更明白:「不過是耍點小性子,你就應該哄哄我,那我早就好了。」(第52頁)「我」也認可了她這種態度:「我發現她這人像孩子一樣情緒不穩」(第54頁),並題寫「制怒」二字「書贈杜梅小朋友共勉」(第55頁)。她與他像孩子依賴大人一樣整日形影不離,「從結婚後,她就成了我的小尾巴,除了我上班她不跟著去,我去哪兒都得挎著她」(第56頁)。她充分意識到自己「小」的地位和權利,能夠隨時對「我」下「死命令」:「我要不去你也不許去!」然而,對這種愛情觀念的共同認可並不能避免現實生活中的衝突,相反,它正是這種衝突的根源,它以無法抗拒的力量把一個瀟灑自在的男子漢朝「妻管嚴」的路上趕。在夫妻關係中,只要一方把自己放在沒有人格或人格不健全的小孩子的地位,另一方的人格也就無法不被侵蝕和一點點拆除。這種侵害所造成的怨恨使他們開始互相折磨,互相越來越不能容忍,最後終於導致為了「愛」的證實而不惜以性命相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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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次鬥嘴之後,杜梅趁「我」睡著的當兒把「我」結結實實地捆了起來,用刀架在「我」脖子上逼問:「你愛不愛我?」「我恨你!」「別演戲,說真的。你一生都在撒謊,死到臨頭了就說句真話吧。」「不愛不愛——不愛!」「你愛過我麼?」「沒有沒有沒有——沒有!」但杜梅仍然不死心,更用力地按著刀:

  「說你愛我。」她命令道。

  「我被割破了。」

  「說你愛我!」殘忍和瘋狂在她大睜的雙眼中像水底礁石露出,赫然醒目。

  「我愛你。」我被刀壓得幾乎透不過氣來,聲音喑啞。(第116頁)

  當「我」後來被送進醫院時,杜梅一邊流淚,一邊向別人解釋:「我沒想真砍他,我就是想嚇唬嚇唬他,讓他說實話。他老愛開玩笑,我以為他這次還是開玩笑。我一直在等著他對我一笑,說沒事了,跟你逗著玩呢。我一直在等著……」(第118頁)多麼天真、純潔的動機啊!這完全是她的真實想法。可是給別人造成的心靈創傷是再也無法彌補了。「一陣陣洶湧襲來的巨大悲哀吞沒了我。我覺得我太慘了,太倒霉了,簡直就是個可憐蟲。我的一生都是這麼被人捆綁著,任意擺弄。」「一種悲憤油然而起,我停止了哭泣,心像浸泡在刺骨的冰水中陣陣緊縮。我冷眼睥睨厄運,已不再委屈,自怨自艾。……我將悍然拒絕——對一切!」(第117—118頁)

  終於下決心真的離婚了。雙方都清楚,對方是好人,是好得不能再好、世上再找不出第二個的好人,是自己唯一可能愛的人。分手前的那一番溫情脈脈而又客客氣氣、互相檢討的對話,看了使人落淚。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是那麼荒唐、悖理,但又是那麼順理成章,想要改變一個細節都不可能。小說在這裡點了題:「過把癮就死!」(第129頁)這是一句痞得不能再痞了的話。什麼叫「過把癮就死」?就是說,愛情和死是連著的,愛就是要把人整死,不把人整死的愛不算是真正的愛,至少也要把對方變成活死人。所以杜梅說:「真希望我那一刀砍下去,不砍死,光讓你殘廢。」因為一個殘廢的男人就可以讓她任意折騰了,同時也證明了她的愛的程度。其實,中國的那些「妻管嚴」的丈夫們多少都已經是心理上的殘疾人,是這種中國式的「愛情」的活證據和犧牲品。

  從故事的完整性來看,小說在這裡本可以結束了。但作者似乎意猶未盡,最後安排了一個與瘋癲了的杜梅重新相遇和舊情復萌的場面。杜梅醒過來一見「我」,就把幾個月前他們已經離婚的事全忘了,以為還在自己家中,仍然還像過去那樣充滿了對丈夫的深情,這使「我」無比感動。「我一下把她摟過來,緊緊地摟在懷裡,哭了起來。我發現我還是愛她,這一發現令我心碎。」(第135頁)那一夜,「我體會到了一種從未有過的激情,那種巨大的、澎湃的、無可比擬的、難以形容的、過去我從來不相信會發生在人類之間的激情!」「這情感的力量擊垮了我,摧毀了我,使我徹底崩潰了。我不要愛情,不要暖意,我只要一種鋒利的、飛快的、重的東西把我切碎,剁成肉醬,讓我痛入骨髓!」(第135—136頁)那一夜,他使杜梅懷上了孕。

  小說在這兒打住了。它的結尾淡淡的,卻讓讀者陷入了更深的悲哀。杜梅說對了,她不是用刀,而是用巨大的情感力量把「我」變成了殘廢,而且這種殘廢還要一代一代地傳下去。這種力量的確是不可抵禦的,因為它不是外來強加的力量,而是中國人靈魂深處自發地涌動著、呼應著的力量。更為可悲的是,這種結局看起來竟像一個「大團圓」。我們可以設想,故事如果再發展下去,無非是復婚,杜梅的瘋病隨之痊癒,有了一個「可愛的小寶寶」,兩口子經過這場折騰,都變老成了,不再成天吵嘴,女的成了賢妻良母,男的成了自願的「妻管嚴」。一切都很正常,本來無事,就這麼平安幸福地過下去……王朔當然還沒有愚蠢到這一步,這樣寫肯定違背他的初衷,而且沖淡和模糊了小說的主題。但由這個觀點來看,小說的最後一部分儘管極為煽情,卻仍然不能不說是一個敗筆。作者本來以無人企及的細緻和深刻寫出了中國人的「純情」逐步顯露出「痞」的本相的必然過程,最後卻又回過頭來告訴人們:這「痞」其實不算什麼,它還是純情啊!

  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王朔在另外一些作品中如此肆無忌憚地痞話連篇、痞性大發而決無一絲愧疚和難堪了。這是因為他把這一切都看作是純情的表現,而且對中國人來說,事實也正是如此。只有淺薄之徒才會把這種痞性與純情對立起來,視為與人的純潔的道德天性不相容的「墮落」、「變態」或「畸形」。其實純情和痞在中國人靈魂的原點上就是一回事,也可以說,「人之初,性本痞」。回到原點就是回到未受教化的兒童狀態,也就是回到原始痞性。根本就不用像張賢亮那樣為這種痞性尋找什麼文明的語言,那都是自欺欺人。相反,市井之徒的髒話、痞話本身就是純粹本心的毫不矯飾的直接表達,正如阿Q的一聲「我和你睏覺」一樣無比真誠和不做作。杜梅和「我」在「愛」字上所感到的困惑從這種觀點來看其實根本不是什麼問題,一點也沒有什麼玄奧莫測的地方,因為這恰好說明了中國人其實並沒有愛。對於子虛烏有的東西,自然說不出口,而說不出口的東西也就不存在。中國人還沒有成熟到配享受真正愛情的程度,他們的日常愛情都是「性慾+兒童心理」這樣一種代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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