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4-10-03 18:47:55
作者: 鄧曉芒
王朔的「痞子精神」並不像有些人所設想的,意味著王朔筆下的人物乃至王朔本人就是真正的街頭痞子、道德敗壞的流氓。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講到過,王朔的痞其實是來自最純潔的純情(見拙文《純情和痞——中國新時期作家的雙重自我》,載《文論報》1995年1月15日)。表面看來,王朔的人物一個個嬉皮笑臉,一點正經也沒有,對時下一切崇高、嚴肅、沉重的話題作毫無顧忌的調侃;但實際上,這些人的內心世界是非常真摯的,他們通常比那些高層次的文化人,那些高談道德、理想、社會和歷史的智識階層人物要實在和正派得多。他們的痞只表現在口頭上、語言上,因為這個語言在今天已被徹底敗壞了,已不再能夠表達任何一種真正嚴肅真誠的意義了。因此當他們以痞里痞氣的語言揭示出語言本身的真實慘狀時,他們反倒能夠代表一種原則和標準,使那些正人君子們稍一反思就會自慚形穢。當然,王朔的作品之所以獲得「痞子文學」的稱號,還是由於他的影響主要在於他對語言的這種嚴肅性的強大的破壞力和殺傷力。但這只是表面的。要想真正深入地把握這種「痞子精神」,我們決不可忽視王朔的另外一類較為嚴肅的作品,那才是痞子文學的真正土壤。這些作品中,寫得最出色的就是《過把癮就死》。這部小說無論是從對話語言的運用還是從人物心理描寫的細膩準確(所謂「情感的邏輯力量」)來說,都可以稱得上一流水準,除了偶爾有幾處語病之外,幾乎可以和托爾斯泰的《克萊采奏鳴曲》並肩而立。
小說一開始就點題:「杜梅就像一件兵器,一柄關羽關老爺手中那種極為華麗鋒利無比的大刀——這是她給我留下的難以磨滅的印象。」(《過把癮就死》,華藝出版社1992年版,第1頁,下引此書只注頁碼)這種比喻是奇怪的,但讀過小說之後仔細一想,覺得恰當無比。杜梅在小說中是中國現代愛情最典型最感人的代表,但這種愛是任何人所無法承當的,猶如一把殺人的利器,碰一碰都要重傷。但這一點當事人在事先是怎麼也想不到、預料不到的。因為,「我」和杜梅的結合完全是「順其自然」、自由戀愛。當杜梅經過了半年的「毫不含糊」的戀愛過程而向「我」提出結婚時,「我」雖然出了一身「冷汗」,但由於「當時我還很年輕,不想太卑鄙,於是答應了她」,後來才想到這是杜梅的一種「要挾」,一種交換條件(你愛我,就得娶我)。當然,這是我們的婚姻制度所規定的「正當權益」,「我」無法拒絕也沒有想到要拒絕。但杜梅絕不是那種以自己的身子和男人做交易的女人,也決不會滿足於單純法律上的「結婚」,她要的是有最純潔無瑕的完美愛情的婚姻。所以,「新婚之夜,杜梅反覆糾纏我一個問題:她是不是我心目中從小就想要的那個人?」可以說,這就是杜梅衡量純潔愛情的理想標準。
這裡有兩層意思,首先是「從小」。即是說,愛情必須是從幼年時代未經變故一直保持下來的原湯原汁原味,否則就不正宗,摻了假。因為只有童年才是最真摯、最無機心、最純真的。這已經為杜梅和「我」後來的愛情生活定下了基調,即必須返回到兒童式的「兩小無猜」、互相袒露狀態。要盡全力把成年人的一切面具、城府和隱秘雜念清除出去。其次是「那個人」,就是說,這種理想愛情具有絕對的排他性,不僅在空間上排他,而且在時間上也排他:愛人必須是一個從小到大一直關注於心而目不旁騖的「那個人」。杜梅自以為自己的愛情是符合這條苛刻的標準的。但「我」卻支支吾吾地迴避正面的回答,終於用謊言矇混過了關。當她問「你覺得咱們這是愛情麼」時,他的回答是不踏實的:「應該算吧,我覺得。」(第3頁)杜梅對這樣的回答竟也心滿意足,可見她並不是真想落實這一客觀事實,而只是希望從愛人那裡得到一種保證。她其實並不在乎丈夫是不是把她看作「心目中從小就想要的那個人」,她只是一廂情願地向「我」敞開心扉:我對你就是這樣真心實意的,你自己看著辦吧!「反正我是拿你當了這一生中唯一的愛人,你要騙了我,我只有一死。」這才是一種真正的要挾,即情感上的要挾。這種純情的要挾是如何轉化為痞的,正是小說所要描寫的主題。
小說回顧了「我」和這個「像蒸餾水一樣清潔」的女孩相識和戀愛的過程。杜梅作為一個未婚姑娘的心計在言談舉止間表現得淋漓盡致。她實際上是對「我」一見鍾情,但卻耍了個小小的花招,假模假樣地要把一個「人挺好」但貌不驚人的姑娘介紹給「我」做朋友。在接觸過程中她一邊不斷地對「我」用正話反說的方式進行試探、考驗,唇槍舌劍地進行情感和智慧的較量,一邊半是撒嬌半是挑逗地展示自己的貞節觀念,以至於直到人人都認為他們是情人時他還「連手都沒碰過她」(第15頁)。「我」的這種規規矩矩其實也是一種誘惑,儘管「我」在口頭上和處事待人的態度上正如其他現代青年一樣缺乏正經,一旦動起真格的來卻是有原則的,這正符合杜梅理想中的男子漢模式。他甚至在杜梅主動到他家來過夜時都「鼓不起勇氣」吻她一下(第18頁),可見「文化」在他身上實際上是多麼根深蒂固。他後來說:「我並不是出於感動才導致後來和她結婚。畢竟感動只是一瞬間的情緒波動,而大部分的時刻都是在理智地權衡。」(第19頁)這實際上就是絕大多數中國男人的結婚觀念。看來杜梅是深深知道這一點的,所以在他們領結婚證那天就吵了一架。吵架是由「我」的一句玩笑話引起的。從婚姻登記處出來,「我」說:「從此就不算通姦了吧?」(第20頁)其實這句玩笑正是他此刻的真實感覺:婚姻對女人來說是保障,對男人來說是義務。敏感的杜梅大大地「無理取鬧」了一番,「我」只好向她解釋:「你說我要不是真心對你好,我能跟你結婚麼?我這麼自私的人能決定跟你結婚——我完全可以不這樣,反正也那麼回事了——那就說明我……動了情,你說我會後悔麼?」(第21頁)
這裡有幾個詞需要琢磨。一個是「對你好」。顯然這是「愛」字的含糊表達,但它又不完全是指內心的愛。我們通常說某某人「對他妻子特好」,只不過是指這人的外部表現,並不深究他內心的情感究竟如何。但它時常也用來代替「愛」字。如杜梅每次發脾氣時幾乎都要求:「對我好點!」(第99頁、第52頁)「我不能容忍你對我一點不好。」(第108頁)另一個用來代替「愛」字的是「動了情」,這是更具體一些的表示,它與「反正也那麼回事了」是截然不同的。一般說來,中國人對於「愛」字是說不出口的,「我」曾發現中國人說「我愛你」三個字「都是跟外國電影裡學的」,而且只能「用英文說」(第59頁),用漢語說別提有多肉麻。他說:「杜梅,咱們是中國人,就要講究個中國氣派和中國形式。」以此來搪塞杜梅要他說出那三個字的要求。杜梅不依,「中國人怎麼啦?中國人都是偽君子,你從來都沒說過一句愛我,從咱們認識就沒聽你說過。不行,今天你非得對我說你到底愛不愛我?」「這還用說麼,我已經用實際行動證明了」。「什麼實際行動?我就要聽你用嘴說,愛還是不愛?」「當然……」「別拐彎抹角,直截了當……怎麼就這麼難呢?比要你的命還難?」最後,在杜梅的步步緊逼之下,「我」終於擠出了一個字:「愛。」說完自己臉紅了(第60頁)。
中國人為什麼不能用嘴說出一個「愛」字,尤其是不能在男女關係上這樣說?而且越是真誠的人越是說不出口?《詩經?小雅》中就已經點出:「心乎愛矣,遐不謂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即心中有所愛而說不出。對於愛,中國人比較文雅的口頭表達是「動情」或「有情」,甚至是「有情義」,比較一般的則是說「對你好」。這是因為中國男女情愛從來都是被動型的,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不可強求的,至少在人們的理想中、觀念中和文化心理中是這樣或認為應該是這樣。因此即使是「君子好逑」,也必須像「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那樣,「情慾之感,無介乎容儀,宴私之意,不形乎動靜。」(引自朱子注《詩經?關雎》)「愛」字與「情」字的不同,恰好在於一個是動詞,一個是名詞,因而一個主動、躁動,一個被動、嫻靜。躁動暴露出個體的欲望,顯得可笑和渺小(所以《紅樓夢》里的史湘雲把「二哥哥」說成了「愛哥哥」會成為眾人的笑柄),嫻靜則克制和掩飾個體的衝動,期待著自己融入自然的流變之中,並通過自然流變逐漸滲入他人之中,這才顯得清純、真摯。但這樣一來,愛情本身就始終被個體的取消不了的「臭皮囊」包裹著(中心藏之),阻隔著,封閉著,「實際行動」不能證明,言詞也不能表達,真正成了玄奧莫測、捉摸不透、「心證意證、是無有證」(《紅樓夢》第二十二回)的東西。所以賈寶玉抱怨林黛玉「你就知你的心,不知我的心」(第二十回)。但中國人沒有辦法。即算紅著臉說出了一個「愛」字,也只能騙騙杜梅這樣的幻想家。中國人在愛情上的失語早已使一個懂得世故的人絕望了。「我」就對這個虛假的字眼深惡痛絕:「就是那最酸的,被各種糟人玷污得一塌糊塗,無數醜行借其名大行其道的那個字眼」,「一聽這字我就噁心,渾身起雞皮疙瘩,過敏,嘔吐。一萬個人說這個字一萬個是假招的!」(第27頁)
杜梅是一個頗有現代眼光的姑娘,她既不是林黛玉,也不是薛寶釵。她不能容忍將「愛」這個字藏在心裡,她要求真實的、可以抓得住的愛。但問題在於,她這種對愛的要求仍然採取了傳統的方式,即取消人與人之間的個體距離的方式。她總以為,一對愛人結合以後,就有權利對對方的內心世界橫加干擾和探測,有權利限制別人的自由,對別人採取「逼、供、信」。這一切都有一個最充分的理由,就是「愛」。這種愛給他們的婚後生活帶來了無窮無盡的煩惱。不斷地吵嘴和口角,不斷地問「愛還是不愛」,以至於「我」忍無可忍地喊道:「我覺得你在思想上太關心我了!都快把我關心瘋了!一天到晚就怕我不愛你,盯賊似的盯著我思想上的一舉一動,稍有情緒變化,就疑慮重重,捕風捉影,旁敲側擊,公然發難,窮原竟委……杜小姐,你不是對我不好,你是對我太好了!你對我好得簡直我粉身碎骨無以回報,而你又不是一個不要求回報的人!」「你對我的『好』給我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不客氣地講,你用你的『愛』就像人們用道德殺寡婦一樣奴役了我!」(第111頁)任何活生生的愛在這種方式下都不能不窒息、死滅,因為這種殺人的愛完全抹殺和否定了人是一個個獨立的人格這個事實。它蠻不講理地把兩個人硬合成一個人,使每個人都不成其為人。這正是中國傳統女性世代嚮往的愛情方式,如明代有一首民謠所唱的:「傻俊角,我的哥!和塊黃泥捏咱兩個。捏一個兒你,捏一個兒我,捏的來一似活托;捏的來同床上歇臥。將泥人兒摔碎,著水兒重和過,再捏一個你,再捏一個我;哥哥身上也有妹妹,妹妹身上也有哥哥。」甚至章永璘這位具有現代觀念的才子也在和女人交歡之後想「把你砸碎」,「當我們都粉身碎骨之後便分不出你我」(《習慣死亡》第117頁)。人們似乎從未想過,在愛戀中的這種打碎重和、粉身碎骨一旦在現實中實現出來會有多麼痛苦,除非雙方都是未成年的兒童,對待愛情就像對待捏泥人遊戲一般;除非雙方都沒有獨立人格,生就的奴性和受虐狂,可以隨時融化在如水柔情的浸泡之中。中國傳統人格的這種「黏糊」勁和互相摻和的欲望只有在中國人理想的純淨愛情中才找到了充分的表達場所。愛給中國人回復到童年、赤子和嬰兒(戀母情結)的隱秘嚮往提供了發泄口,展現了中國文化最深刻的本質。所以章永璘把情人當作母親來愛,杜梅的吵吵鬧鬧怎麼看也像小孩子過家家。然而,一個具有小孩子心態的成人就像一個掌握了現代化武器的野蠻人一樣,行動起來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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