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3 18:48:01 作者: 鄧曉芒

  王朔作品中最令人感興趣的,就是這種原始天真的兒童心態是如何和性結合起來而表現為痞的。如果說,《過把癮就死》是在兩個成年人的性關係中揭示了中國人靈魂中的這種純情—痞的同一性結構的話,那麼在他自己所偏愛的另一部小說《動物兇猛》中則展現了這種結構在一個人的少年時代是如何形成和定型化的。情竇初開是一個人一生最微妙、最具有豐富的可能性的時期,但決不要以為離開社會文化和文明的薰陶,這個時期就會自然而然地使人具有愛的能力。正如戈爾丁在其著名小說《蠅王》中描寫的,那群流落在荒島上的孩子出自本原的自然天性而分出等級團伙,自相殘殺而走向滅亡。人類數百萬年來不知道由於這種緣故而滅絕了多少個分支種族,才憑藉偶然的幸運和選擇誕生了文明的社會,走上了「正常的」發展軌道,但仍然時時有可能返回到那種模稜兩可的原始狀態中去。《動物兇猛》就是以「文化革命」為背景,描寫了一群十六七歲的孩子在文化的廢墟上如何靠自己的本能為自己尋求生命力的發泄渠道的。這個渠道一言以蔽之,就是「痞」。

  但這種痞又絕不同於真正的原始生命力,它來自於純情的文化和對赤子之心的崇拜。所以這種痞採取了一種人與人之間互相粘連的群體化和社會化的形式,這就是「哥們義氣」。在《動物兇猛》中,儘管「我」這個多情種子「幾乎是從幼兒園男女兒童的耳鬢廝磨開始」就在「不間斷地更換鍾情對象」(《動物兇猛》,載《過把癮就死》,華藝出版社1992年版,第272頁,下引此書只注頁碼),但真正使「我」上升到痞的層次的還是某種集體主義的氛圍。在此以前,「我」已受到過班上的「壞孩子」的影響,也就是在校紀一片混亂的情況下,「為了不受欺侮,男孩子很自然地形成一個個人數不等的團伙」(第266頁),每天互相鬥毆,常常打得頭破血流。父母為此將「我」轉到另一個較遠的學校,使「我」暫時老實了一段。因為「我是慣於群威群膽的,沒有盟邦,我也懼於單槍匹馬地冒天下之大不韙向老師挑釁」(第267頁),其實是一個很乖的孩子,只是由於沒有「文化」的誘導(「文化」已被「革」掉了),才暗中搞些用「萬能鑰匙」套開別人房門的小動作。可是,一兩個月後,當他又回到原來的團伙中時,才發現他的哥們已開始公開談論女人和結交女孩子,令他大吃一驚。「我感到了一種脫離組織的孤單和落伍於潮流的悲哀。」(第276頁)於是便積極地投入了這一社會群體性的時尚。

  其實,「文化」的命真正說來是革不掉的,「革文化的命」的仍然是一種文化,即痞子文化。當它高舉起自己「純情」的一面作為旗幟時,可以以「階級感情」和「愛領袖」的名義對別人從精神到肉體都進行令人髮指的殘酷折磨;而當它沉陷於原始生命力的動物性衝動、變得「兇猛」異常時,它背後卻有一整個「社會」(團伙)的眼光在提供行動的動機和動力,因而仍然是一種由人與人的無私情感(哥們義氣)聯繫起來的文化行為。痞子文化的這兩方面常常互為表里,但在某些時候也可以分裂開來,對立起來,這時一方就成為正統(如「四人幫」的「文痞」姚文元),以極其蠻痞的方式推行嚴酷的道德主義和禁欲主義(「左」);一方則成為類似於「黑社會」的江湖原則,在這種原則中,善和惡,好和壞,道德和不道德全都顛倒過來了:好就是壞,善就是惡,反道德就是道德。但判定好壞善惡的方式卻和正統社會完全一樣,都是依據人與人的情感關係、「純情」關係。「我」在團伙中、特別在姑娘面前羞於承認自己是個「好孩子」,吹噓說「其實我壞著呢,只不過看著老實」(第287頁),以會講痞話、開下流玩笑、打架時「手夠黑的」(第301頁)為榮,這一切都不完全是為了自己下意識的本能衝動的滿足,更主要的是要得到大伙兒的關注和羨慕。「我要不想被人當作只知聽話按大人的吩咐行事的好孩子,就必須顯示出標誌著成熟的成年男子的能力:在格鬥中表現勇猛和對異性有不可抗拒的感召力。必要的話,只得弄虛作假。」(第320頁)「我」雖然也嚮往那種單槍匹馬的「獨行俠」風度,但那只是為了在朋友中贏得「頑主」的頭銜,得到大夥的尊重。所以,儘管「我」和少女米蘭的關係實際上是非常純潔的,「我真的把自己想像成是她弟弟,和她同居一室,我嚮往那種純潔、親密無間的天然關係,我幻想種種嬉戲、撒嬌和彼此依戀、關懷的場面」(第316頁);可是在哥們面前,「我」卻只能以滿不在乎的髒話來介紹米蘭:「明兒我給你們約了個『圈子』,剛在西單市場拍的。」(第319頁),而那些半大小伙在米蘭面前也「用拼命抽菸和粗野的舉止來掩飾個個心中的激動不寧」(第321頁),背後不惜用最下流的語言來糟踐她。其實,能夠做到這一步,這是另外一種「教養」。在哥們之間,任何表現出對某個女人特別迷戀和純情的語言動作都會被視為對原來一視同仁的朋友關係的一種侵害和分裂,是不恰當、不義氣和不夠朋友的表現。「我」並不是以個人、而是以「我們一夥」的名義去和米蘭結交的,因此把「我們那伙」介紹給她是絕對必要的。

  小說中有一段很感人的描寫,是寫「我們一夥」在假山上的亭子裡陶醉地齊聲合唱俄羅斯民歌。米蘭用吉他伴奏,邊唱邊與高晉互相注視。「同聲歌唱使我們每個人眼中都充滿深情」(第332頁),這種深情甚至淹沒了「我」的忌妒。大家在這種動人的氣氛中一直唱到第二天凌晨。其實,「我」對米蘭的感情可以說一直都被這種群體的氛圍壓抑著。本來,這時「我」正處於真正的初戀,那感受是多麼美好:「為什麼我會如此激動?如此敏感?如此脆弱?平日司空見慣一向無動於衷的風景、世相,乃至樹葉的簌響,鳥類的呢喃,一朵雲的形狀,一枝花的姿態,一個音符,甚或萬籟俱寂都會使我深受感動,動輒熱淚盈眶。」(第337頁)但「我」不能把自己的感情表露出來,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米蘭和高晉好,恨恨地在一旁用惡毒的言辭貶損米蘭的形體、相貌、動作,甚至從後面襲擊她,變著法兒捉弄她,在自己心目中儘量找她的缺點,把她想成一個「醜陋、下流的女人」(第351頁)。終於有一天,為了米蘭的事,「我」和高晉在餐桌上鬧翻了……

  但難以理解的是,作者在這裡突然橫插進來長長的一大段(五個頁碼)有關真實和虛構的自我檢討。他承認自己有意無意地欺騙了讀者,這首先要歸罪於文字的魔術。「當我依賴小說這種形式想說點真話時,我便犯了一個根本性的錯誤:我想說真話的願望有多強烈,我所受到的文字干擾便有多大。」(第356頁)「我從來沒見過像文字這麼喜愛自我表現和撒謊成性的東西!」(第357頁)其次,他認為是自己的記憶出了問題,其實他和米蘭從沒熟過,與他相好過的不是米蘭而是於北蓓;他與高晉在餐桌上的衝突也根本不存在。「我何曾有一個字是老實的?」「也許那個夏天什麼事也沒發生。我看到了一個少女,產生了一些驚心動魄的想像。我在這裡死去活來,她在那廂一無所知。」「這個以真誠的願望開始述說的故事,經過我巨大、堅韌不拔的努力已變成滿紙謊言。我不再敢肯定哪些是真的、確曾發生過的,哪些又是假的、經過偷梁換柱或乾脆是憑空捏造的。」(第359頁)唯一真實的是我正在寫作,我寫作是為了要吃飯,還有老婆孩子和「八十高齡老父」。「我現在非常理解那些堅持謊言的人的處境。做個誠實的人真難啊!」「忘掉真實吧,我將盡我所能把謊撒圓,撒得好看。」(第360頁)

  這實際上正是一篇痞子文學的宣言,其作用類似於布萊希特的「陌生化」、肥皂劇中的場外笑聲和傳統戲劇中的旁白。也許王朔感到,他寫的故事「真實得過了頭」,忍不住要把自己深陷的感情救拔出來,以免陷入言情小說的老套。這種欲望在《過把癮就死》中還看不出來,那時他還是在嚴肅認真地創作一部文學作品;而現在突然落入了魯迅在寫《補天》時也曾落入過的「油滑」。不同的是,魯迅為此感到遺憾和自責,王朔則是一本正經地將這種油滑視為「治生產業等事」,自以為達到了「於倫物上識真空」(李贄語)的高境界。他對語言文字的懷疑實際上也是對自己存在的懷疑。所有的語詞都是陳詞濫調,都有它冷冰冰的「自己的」涵義,都不能確切地表達「我」所做過的每一件事,更不用說「我」的真實感受了。令人絕望的是,面對意義「我」兩手空空,沒有什麼東西使「我」可以抓住它。「我唯一能為你們做到的就是通知你們,我又要撒謊了。」(第360頁)但甚至這句話本身也還是在撒謊。王朔陷入了著名的「說謊者悖論」。然而,王朔栽就栽在他沒有意識到這是個悖論。他以為他說了「我撒謊」,就說出了真正的真話,就到底了,純情了,至少使自己負疚的心理得到了某種安慰,從此可以無後顧之憂地干他的「寫字」營生,瀟瀟灑灑地去騙人,還覺得自己活得特實在、特誠懇。他相信「真作假時假亦真」。明知虛假,他還得用這套語言,認同這套語言,並表白他這樣做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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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朔通過這番宣言洗刷了自身之後,又回到虛構的故事上來。「我」與高晉在餐桌上的衝突眼看要來個你死我活,但真要動手了,激情又嫌不夠。決鬥雙方都希望對方先動手,高晉更是以柔克剛:「你叉我吧,我不會動手的。」這時,「我便哭了,眼淚一下子奪眶而出。」(第361頁)然後是大家感動得哭成一堆。「我從這種親熱的、使人透不過氣來的集體擁抱中抬頭朝外吐了口痰,又埋頭回去抽泣。當時我想:一定要和高晉和在這兒哭的所有人永遠做哥們兒!」(第362頁)顯然,這時是道德戰勝了邪惡,集體主義感情壓倒了私心雜念,文明克服了野蠻。誰能說這些人是一群小痞子呢?

  甚至連於北蓓這位與任何人都可以上床的墮落少女,在「我」打算對她做關鍵性的深入時也會對「我」正色道:「這可不行,你才多大就想幹這個」,並教育「我」說:「我要是讓你呢,你一時痛快,可將來就會恨我一輩子,就該說當初是我腐蝕了你。你還小,還不懂得感情。你將來要結婚,要對得起你將來的妻子——你就摸摸我吧。」「我」感到「那真是我上過的最生動的一堂思想政治工作課」(第365—366頁)。王朔這段話使人想起張賢亮《綠化樹》中馬纓花對章永璘的訓誡,即勸他為自己的前途著想克制情慾。情慾在愛情中為了哥們姐們的義氣被壓抑,正如野心在政治中為了社稷的安定被壓抑一樣,都是「從大局和長遠利益出發」。不同的是,章永璘在馬纓花純情的勸導下「紅袖添香夜讀書」,最後功成名就;王朔的「我」卻把這種道德純情壓抑情慾所積蓄起來的怨恨立刻發泄在無辜的米蘭身上,開始「用看待畜生的眼光看待女人」,但仍然是用道德的名義:「我對人類所有的美好感情充滿了蔑視和憎恨,我特別對肉感、美麗的米蘭起了勃勃殺機。在我看來她的妖嬈充滿了邪惡。她是一個可怕的誘惑,一朵盛開的罪惡之花;她的存在就是對道德、秩序的挑釁,是對所有情操高尚的正派公民的一個威脅!」(第366頁)接著,「我」便扛著這面正大光明、堂而皇之的捍衛道德的旗幟強姦了米蘭,還對她說:「你活該!」這一刻,「我」的靈魂是那麼醜陋,那麼痞惡,比《巴黎聖母院》中那位道貌岸然的富婁洛神甫有過之而無不及;但同時也更加深刻了,它表明了這個純情道德體系的真正本質就是扼殺人類一切美好感情,就是痞。這種文明無非是一種高級的野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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