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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為什麼古人會認為沒有兒子等同於「絕後」?

2024-10-02 07:39:02 作者: 豆子

  《初刻拍案驚奇》有一章《占家財狠婿妒侄,延親脈孝女藏兒》,寫的是樂善好施的劉員外選擇繼承人的故事。

  劉員外賺了很多錢,在地區性富豪榜榜上有名,卻沒兒子,只有一個女兒,名叫引姐,為人很不錯。但劉員外選女婿的時候看走了眼,女婿張郎刻薄寡恩,貪財卑鄙。一開始表現出來的恭敬模樣,還選擇了倒插門,其實就是因為覬覦他的家產,所以才傾力表演。

  劉員外後來知道張郎又貪又狠,偌大的家業不想全給他,就想著把家財分一分,主要傳給親手養大,又對他很孝順的侄子。他還納了一個叫小梅的小妾,經過一番努力,讓小梅懷了孩子。

  

  小梅懷孕之事,讓張郎心急如焚。他畢竟是個算計人,搬弄是非的能力很強,成功挑唆了丈母娘李氏和侄子的關係,將侄子趕出了家門。接下來就要想辦法整小梅,讓她失蹤。沒想到張郎還沒怎麼發力,小梅就真的失蹤了。

  如此,引姐便成了富豪唯一的繼承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和現在不同的是,在古時,說是引姐繼承,實際就是張郎繼承。古代女人「三從四德」,未嫁從父,既婚從夫。往後張郎霸了家產,一定不會承認自己原先是個倒插門的女婿,他若要再去吃喝嫖賭、為非作歹、休妻娶新,也根本由不得引姐。

  為了麻痹張郎,劉員外故意表現得和侄子關係很差。在街上遇見侄子追著打,也不去找失蹤了的小梅。這讓張郎非常得意,自以為得計,料定家產已屬於自己,巴不得岳父、岳母趕緊死,對他們完全沒有好氣。

  劉員外非常心痛,想著那麼多錢最終會給這種貨色,還不如直接散給窮人。這天,他決定拿出一部分錢來資助無家可歸的貧民,計劃一戶給1000文。如果是孤兒,就給500文。

  這可把張郎給心疼壞了,岳父竟拿他的錢施捨別人,他能不窩火嗎?

  散財時,他們遇到了兩個乞丐。其中一個有個兒子,另一個沒兒子。沒兒子的乞丐想,如果孤兒能再領500文,為啥不讓夥伴的兒子假裝不認識他爹呢?於是他就把主意告訴了夥伴,兩人一個出計,一個行謀,說好事後分錢。兩個大人,一個小孩,一共領了2500文錢。

  可事後,多領了500文的有兒子的那個乞丐不認帳了,兩人就打了起來。有兒子的指著出主意的「千絕戶,萬絕戶」地罵:「我有兒子,我自己的錢,關你這絕戶的什麼事?」

  劉員外見狀,讓張郎快把人拉開。劉員外搞清楚情況,想起自己也沒兒子,也是個任人吃的絕戶,竟號啕大哭起來。

  故事最終的結局是好的,但是,在這個故事中,人們都默認女兒不是傳承人,默認女婿張郎就是個「吃絕戶」的。

  這還算好,張員外是城裡人,城裡的宗族組織較為鬆散。如果是鄉村地區,鄰里多是五服以內的近親,就由不得他如此分配了。通常,男人如果撇下孤女寡母離世,從喪禮開始,他的家產就已經被周邊的人算計完了。

  一些沾不著邊的族人,總是慫恿母女將喪禮大操大辦,好使富人變窮,他們心裡頭能好受點。但近親又不這麼想,他們不僅要保住資產,還要將保住的資產劃到自己的名下。這些資產又不能強占,便想辦法虛報帳目,主持喪禮,將喪主家的錢訛光。事後,家產通常也會被宗親開會分去。無賴多得,講理的少得,唯有母女無可奈何。

  這是「宗男留守,宗女外嫁」的制度導致的。生產力發展到這個階段,男性是田間的主要勞動力,占據著主要資源。而「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人們已經意識到同宗同姓的婚姻會產生很大的問題。因此,他們必須保證夫妻不同宗,方法就是將女兒嫁到別的村莊去,與外村異姓人組成家庭。

  當一戶人家有女無兒,就會出現孤立無援的狀態。因為他們生的女兒終究會離開家,嫁到別村。家裡頭又沒有子嗣,人一走就全空了,因此才被稱作「絕戶」。

  我們現在的觀念認為,女兒和兒子,一樣都是繼承人。但在古代,不僅嫁出去的女兒等於潑出去的水,高昂的彩禮實質上也有把女人買斷的性質。女性嫁到別村生出的孩子,也跟別的姓氏。女人本身也是別人家的人,就連殘酷的族誅,通常也不會牽連到已經嫁出去的女人。

  因為是外姓,外孫、外孫女就不能參與宗族資源的分配。沒有兒子的絕戶的資產,便首先由近門宗親覬覦。很少有人顧及沒有發聲能力的寡母的情緒,形成了「吃絕戶」的惡習。

  《聊齋志異》中有一則《段氏》,主人公段瑞環是個富翁,40歲了還沒兒子。妻子連氏又悍妒,不許他納妾,家裡的女婢都讓她給賣了。段瑞環越來越老,到60多歲,想過繼一個侄子。本來這事兒連氏不反對,因為如果不過繼個男孩,老段死後,她是守不住家財的。奇怪的是其他侄子堅決反對,總之是立誰都不行,立其中一個,別的侄子就從中作梗。

  與此同時,諸侄又絕不肯吃一點虧。做侄子的當然會想,你都沒後,留那麼多錢有啥用?於是「朝夕乞貸」,以借錢、貸款、求幫忙的名義「借」段瑞環的錢財。段瑞環又不傻,不想給錢,侄子們就不停地罵他,敗壞他的名譽,持續騷擾他,直至把段瑞環弄服氣,答應「借」錢給他們。

  連氏雖然強悍,可也治不了那群人,恨得她破口大罵,說60歲照樣能有後,遂同意段瑞環買妾。然而,兩個小妾還是沒能給老段留個後。後來老段中風在床,侄子們非常高興,認為吃絕戶的時機已經到來,都跑來牽牛勒馬,哄搶家產。

  等段瑞環蹬腿死了,這幫侄子聚在靈前,並不哭喪,反而開會討論如何分配死者家產。連氏制止不了,只求他們能給自己留個住的地方。但他們連這點要求也不同意,還說她自己沒本事生兒子你才是段家的罪人,實際上他們巴不得她生不出來。至於她是去破廟住,還是去要飯,抑或是回娘家過寄人籬下的生活,他們才不管。

  正在連氏絕望之時,突然出現了一個人,上來就給連氏磕頭。來者是個青年,非說自己就是段瑞環的兒子,一問之下,還真是。

  原來,連氏之所以發賣婢女,正是因為老段和婢女有私。那婢女後來大著肚子嫁了人,結婚五個月後生了兒子。那邊的人也不傻,知道孩子不是自家的,不認他。他聽母親說起才知道,自己原來是段瑞環的兒子。

  突然躥出來一個兒子,讓諸侄相顧失色,倒是連氏喜出望外。

  古時和現在的不同,正在於此。放在現在的環境下,要是冒出這麼個別人生的孩子,肯定弄得雞飛狗跳,怎樣都不會有母子名分。但是古時不一樣,連氏是這家的主母,她沒有孩子,那麼家庭內一切妾、婢的孩子,都要認她為母親。

  既然有了兒子,兒子就是繼承人,那自家的家產,關較疏遠的侄子什麼事呢?侄子們退卻了,可後來又開始造謠,說那小子根本不是段瑞環的種,要驅逐他。但是,小段因為妻子家族的幫助,得以與段瑞環的那幫侄子抗衡,成功地保住了家產,也保護了連氏。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知道,古時的「絕戶」不單單是指沒有子嗣那麼簡單。沒有子嗣,只是絕戶的表徵。與之相應的,是家庭勞動力的缺失,無人養老,以及既有資產被哄搶的問題。想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改變既有的社會關係。

  如今,宗族社會在絕大多數地方已然瓦解。即便是宗族聚集的鄉村,人與人之間也沒有原先那樣的強關聯了。與此同時,《繼承法》的實施,以及人們觀念的改變,使得兒女都可以成為繼承人。雖然社會上依然有不少爭財產的情況,總歸不如古時那樣瘋狂,是有法可依的。

  「絕戶」已經成為歷史,也不再是人們對惡人的詛咒,這一改變的發生基於較為完善的養老制度和公允的遺產分配製度。只有在這樣的保障下,人們才沒有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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