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為什麼中國園林多用牆圍起來,而外國園林多是開放的?
2024-10-02 07:37:17
作者: 豆子
大約10年前,社會上流行一種說法:「中國人性格內閉,這從古典園林中就能看出來。中國的園林都用高高的牆圍起來,西方園林則不是。西方園林是開放的,使人一覽無餘,清晨起來,鄰里之間打招呼,表現出一種開放的態度。中國人太自閉了,拒絕別人進入,不願敞開心扉。」
在中國園林中,圍牆的確是很重要的組成部分。不過這段話的問題在於,我們對比藝術形式的時候,應當進行同類對比,而不是跳級對比。皇家園林對比的應該是皇家園林,私家園林對比的應該是私家園林。城池對比的應該是城池,廟宇對比的應該是廟宇。
和歐洲宮殿不同,中國皇宮是九重闔閭,門禁森嚴,確實一度阻隔了市民近前參觀的想法。現存的歐洲宮殿,很多則都直接對著大街的,市民可以在宮殿前面的廣場休閒。
然而,這其實不是西方宮殿的本來面目。
文藝復興(相當於明朝中期)以前,歐洲處於漫長而又黑暗的中世紀。那時候的宮廷都有高大的圍牆,守備相當森嚴。令人壓抑的石塊和高聳的大門,把小民擋在外面。有誰試圖攀爬翻越,就要受到嚴厲的懲罰。
這個時候,中國尚處於隋、唐、宋、元、明時期,政治模式沒有改變,皇宮的形式也就一以貫之地傳承下來,直至清末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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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歐洲貴族們深受戰亂困擾,使得他們更加內斂、隱逸,守著變態的清規,忍受攻伐混戰。他們讓民夫在野外陡峭險峻的山頂建立起高險的圍牆,牆內就是城堡,牆外是很深的護城河。這種城堡非常堅固,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當敵軍來襲,城市和村鎮受到攻擊,城堡卻非常安全。而城堡之下,一般會設路卡收費。過路費是領主收入的主要來源,否則他們的生活將難以為繼。
文藝復興實質上是上層政治局面有了巨大改變。這時,王權打敗了教廷,也就打敗了宗教秉持的禁欲主義。昔日,貴族們各自為政,所謂「領地意識」,實際上就是藩鎮割據。他們必須把圍牆造得很高,易守難攻,抵禦王權的干涉。而一旦王權興起,教廷沒落,第一件事必然就是拆牆。
公元前498年,為了限制三桓各自為政,以下犯上,在孔子的建議下,魯定公拆毀三桓的私邑,史稱「隳三都」。
歐洲的拆牆運動也是這種性質,文藝復興後,歐洲進入了較為太平的時期。浪漫主義在貴族間流行,他們受夠了壓抑的高樓,萌生出要到農村享受世俗生活的願望。可又不願意真的去農村,於是便模仿義大利鄉間別墅,在城市建造樓台。
這種改建的「鄉間別墅」正是新一代的皇宮的形象,它的主體非常高大,分多層,房間與房間相互勾連,像緊密連接的矩陣。皇宮前面一般都有個廣場,廣場上有水池和噴泉,噴泉旁有白鴿,會在某一時刻一齊飛向城市的上空。
凡爾賽宮始建於明末,白金漢宮始建於清初。此時,中國正處於明清易代之際,清朝直接承用了明代的皇宮,而即便不承用,建造出來的也只會是另一個盛京。這是因為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從始至終沒有發生質的改變,官與民的關係也沒有質的改變。
中國古代城市,與帝京有相似的結構。官員都在城市的心臟部位,百姓分居城市內部,外圍設置高牆。當外敵來侵,官民需要攜手奮戰。
「人君田獵以時,鐘鼓有節,與民同樂」,仁德的君主必須要有與民同樂的心態,可以讓普通百姓進入皇家園林。但是,宮廷機要之地確實不能讓人隨便進入。能讓人進的,都是放養著野生動物的林苑。
譬如宋代的金明池和瓊林苑常對外開放,尤其是風光最好的春天,數以萬計的百姓會到此踏青遊玩。而皇家的寺廟、道觀、山林,有一些是普通百姓也能隨便進的,有些則完全不能讓百姓進入,而是由皇帝一家圈起來享用,這種園林以清代的圓明園最為有名。辛亥革命以來,隨著政治制度徹頭徹尾的改變,昔日只有皇帝才能享用的林泉,也紛紛變成了公園。
相較於皇家園林,中國的私家園林則活潑得多。園林的主人通常都是曾經在朝為官的文人,或富甲一方的商賈。
蘇州拙政園原本是明代還鄉官員王獻臣蓋的,因為家中不肖子熱衷賭博,一夜之間把園子輸給了徐少泉(傳說此人出了老千)。徐家人在拙政園裡面住了一百多年,清朝時將它賣給了大學士陳之遴。留園則是明代太僕寺少卿徐泰的私宅,後來幾經轉賣,到清朝時被盛宣懷的父親盛康收購。
私家園林是私人住宅,供私人居住,一般不對外開放,這是可以理解的。和普通的民戶一樣,私家園林肯定設有圍牆,防賊、防盜、防偷窺,宣誓園林主權。不過,私家園林也經歷過商業化的進程。有些園子的主人將門戶開放,收取民眾的參觀費,只要交錢,就可以進去玩。由於遊客很多,裡面有不少擺攤的,主人會收攤位費,形成了一定規模的經濟體。
鄉野的別墅、園林,一般也都由地方官吏或富商、地主營造。他們死後,會把地分配給諸房子孫。有時候,園子的主人會把私宅弄成公園供人參觀。譬如濰縣有個園子,人們可以隨便進出,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公園,「園亦有主,日啟園門,不禁遊人,謂之公園可也」。
主人不收費,所謂的收費項目,只有管園子裡的僕人要茶喝的時候才有。那僕人也不敢多收,頂多有個一兩文的辛苦費,因為「主人有命也」,不許自家人靠這個賺錢。
這是貴族之間的對比,接下來才是平頭百姓。
中國古代農民,與中世紀的農奴,占全國人口的比例十分相似,都在四分之三以上。在中國,如果不是帝國晚期土地兼併嚴重,農民通常都會有屬於自己的院子,依據地契所規定的四至(東、西、南、北四個方向的範圍)蓋起圍牆。廚房與廁所分列院子兩邊,角落的石圈裡餵些家禽家畜,潔穢分離。百姓自給自足,好的年月,也能豐衣足食。
然而中世紀的農奴可沒那麼好的運氣,目之所及,全是領主的地盤。農奴們種的地屬於領主,住的地方也是領主的恩賜。故而他們沒有自己的院子,住所大略是一個長長的茅屋,牲口常與人住在同一個屋檐下,味道非常濃烈。
這樣的住所當然是不能蓋圍牆的,它類似於工地的工棚,民工住工地是為了工作,不是為了關起門來生活,裡頭的一切都是土地主人的,自己並不能妄圖添加什麼。
文藝復興的同時,科技也在發展,促進了商業的進步。資本需要大量的人力,這些勞力自然由農奴充任。農奴們突然發現靠自己雙手的勞動,可以不必為領主服務就能活下去。農民們有了養活自己的工作,就有了對農奴主說「不」的底氣。於是,農奴制突然瓦解。
然而擁有了自己的住所的普通人,還是延續了千年的習慣。他們的院子通常沒有圍牆,有也僅以矮牆、籬笆和外界隔離。裡面是人間煙火,外面是自然世界,所謂「人間煙火隔籬笆,怪底詩清為飲茶」。事實上,這種模式的院落,中國鄉野也有,但周遭一定沒有四鄰。
中國古代,普通民戶建牆,正是出於自我保護的需要。中國古代是宗族社會,村民一般聚集而居,親鄰的界限不是那麼明顯。可以說,近鄰就是近親,近親必然近鄰。這如同現如今的兄妹姐弟,多數時候他們是和睦的。但法律與護罩總是為一小部分人設立,他們一有機會就想侵占別人的利益,完全沒有邊界感。解決侵占問題的辦法,便是直接在各自的地界上蓋牆。靠實體隔離,既能不侵占他人土地,也不給別人占便宜的機會,「莫管他人屋上霜,自家掃取門前雪」。
這類越權的行為,在不蓋牆的歐美也經常出現。不過,居民在法律強力的保障下,行為都會有所收斂,也更願意藉助強力自我保障。
既然享受了開闊的「領地」,宏大的視野,那麼,自家的也就成了公共的。自家的院子,要接受鄰里的監管,所以不可以放任何有礙觀瞻的東西。比如,許多地方規定不許在陽光下曬被子,院子裡不能有晾衣繩,否則鄰居有權要求整改並進行索賠。
這在中國人看來,簡直不可理喻。
總之,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沒有沒來由的權利,也沒有不受監管的開放。到底喜歡哪種,也是見仁見智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