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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佛祖前的盟誓

2024-10-02 07:35:43 作者: 田兆元

  唐與吐蕃的關係是戰和交織,而以和平為主導。吐蕃本為羌種,松贊干布時已強大,太宗妻以文成公主,吐蕃俗漸慕華風。「遣酋豪子弟,請入國學,以習《詩》《書》,又請中國識文之人典其表疏。」[14]高宗時還入其工匠,雙方關係一度十分友好,而吐蕃風習也有所變化。其後雖或有戰事,和親卻漸成雙邊的共同願望。金城公主入蕃,將和平推向了一個新的境地。

  唐、吐蕃立碑,表示「舅甥修其舊好,同為一家」。這篇碑文在確立了互不侵犯、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雙方面對神靈,共立誓言:

  司慎盟,群祀莫不聽命,然後定正朔,宜百福,偕爾命祚,泱泱乎仁壽之風矣!休哉!法尚一正,無二正之極。……銘曰:言念舊好,義不忒兮。道路無壅,烽燧息兮。山河為誓,子孫億兮。有渝其誠,神明殛兮![15]

  這一盟誓顯然應該在共同認定的神靈之下才是有效的,那麼,這共同的神明是誰呢?

  

  從以上誓言看,裡面提到了群祀,提到了河。神靈並不怎麼專一,群祀當指《禮記》等漢典里所載各神,河是山川諸部之顯赫者,故特予列出。看起來,此碑是以唐人為主體而兼顧雙方所發的誓言。其神明是中原傳統的神明,這裡可以看出,自金城公主入藏後,唐之宗教神話西漸。碑文中間部分敘述了吐蕃於瓜州之役等背叛行為,強調了遵守盟約的重要性,說:「故春秋時,人忘盟誓之典,有如日,有如河。」春秋以前的對日對河發誓的行為是這次盟誓的神本。神是自然之神。

  這種對日對河發誓的行為是中原祀神傳統,與西藏的宗教傳統難以完全相合。吐蕃地區原流行本教,它起源於西藏高原的一種古老的民間自然崇拜。那時的人都相信萬物有靈,將日月星辰甚至牛馬都當作神靈來祭祀。吐蕃古老的盟誓當然也是指著日月山川這些自然之神來發。但是,中原祀典與吐蕃本教中的自然崇拜是難以完全認同的,它們之間沒有共同祀奉的基礎,各為一個體系,差距是頗大的。如本教認為,宇宙分為神、人和魔鬼三個境界。神居天空,有天神六兄弟和他們的眷屬。最高的神是「什巴」。人住在中間,人間的統治者「贊普」是天神的兒子,受天神的委託來統治人間,任務完成後便返回天國去享清福。地下和地面有各種精靈與魔鬼居住,人們小心翼翼,對他們不敢有絲毫得罪。人與魔鬼間存在著廣泛的聯繫與矛盾,通鬼神的巫師便是這種矛盾的解決者,因而本教的巫師在社會中的地位極高。[16]吐蕃這種占統治地位的宗教比中原的皇家祀典要原始,故神話色彩要濃厚一些。或許皇家祀典的儀式更加精細,但教義簡略,尤其是神話乾癟,不如本教豐富多彩。同時,皇家祀典與王權統治絕對一體化,而本教與王權間存在著矛盾,所以二者間難以通約。

  佛教傳入吐蕃後,唐與吐蕃便找到了共同的神靈。他們可以面對同一神靈發誓,這種盟誓對雙方能起到制約作用。吐蕃與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在佛教的旗幟下走到一處來的。

  吐蕃佛教之一部是從唐傳入的。藏文重要文獻《巴協》[17]記載了到內地取經的重大事件。《巴協》中說赤德祖贊派大臣桑喜率四使者來內地取經,甚得漢皇和漢和尚的歡迎。皇帝賜給佛經一千部,皆藍紙上書以金文。五位求經者回返吐蕃,途中遇到險阻皆被克服,但此時吐蕃贊普已死,吐蕃大興毀佛之風,佛寺被搗毀,一時難以回去弘傳佛法,於是五人到五台山去求取廟宇和佛像藍圖。來到五台山下時,其中一人不知如何爬上去;一人雖爬到山頂,卻一無所見;一人雖到佛寺,但找不到佛門;一人雖見寺門,但覺門為網所封攔,不得進入。唯有桑喜暢行無阻地進入寺院,向文殊聖者及所有菩薩及全體羅漢獻供敬禮,並與他們交談,同時將各菩薩形貌默記於心,以為回吐蕃後修廟塑像之藍圖。五使者出寺,山中猛獸皆為行禮,並送至山腳,五使者遂回吐蕃。[18]由此可見,漢藏文化在佛教一域得到真正的交流。儘管吐蕃本教與佛教發生尖銳衝突,但是佛教卻在西藏高原頑強地紮下根來,成為西藏占統治地位的宗教勢力。

  漢文典籍也記載了佛教西傳的情況。《冊府元龜》載:「(建中)二年二月,以萬年令崔漢衡為殿中少監持節使西戎。初,吐蕃遣使求沙門之善講者,至是遣僧良琇、文素,一人行,二歲一更之。」《巴協》所述,正是唐與吐蕃佛教文化交流的真實歷史的藝術再現。佛教文化真正成了唐與吐蕃文化統一的中介。

  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年),吐蕃請盟。按舊禮,如此大事必告廟,然與吐蕃會盟之事除德宗建中末告廟外,余未告廟。如肅宗、代宗時與吐蕃的會盟均未告廟,這是因為唐祖神難以使吐蕃信奉,故省其禮儀。此次會盟事關重大,先由雙方使者在長安盟誓,後雙方到吐蕃盟誓。這場具有深遠歷史意義的會盟主持者是一蕃僧,而面對的卻是佛祖。《冊府元龜》卷九百八十一《外臣部·盟誓》中記載了這場非同尋常的典禮:

  是月(長慶二年),劉元鼎等與論訥羅同赴吐蕃本國就盟,仍敕元鼎到彼,今宰相以下各於盟文後自書名。元鼎至磨容館之間,與蕃給事中論悉達熱擁千餘騎議盟事於藏河北川中。時贊普建衙帳於野,以柵槍為壘,每十步攢長槊百支,而中建大斾。次第有三門,相去百步,門有甲士。巫祝鳥冠虎帶,擊鼓掙箭,入者必搜索而進。內起高台,環以寶盾,曰金帳,其中緣飾,多以金為蛟螭、虎豹之狀,至甚精巧。元鼎既見贊普,年可十七八,號可黎可足戔,衣白褐,以朝霞纏頭,坐佩金劍。國政蓄僧號缽掣逋,立於座右。侍中宰相,列於台下。翼日,於衙帳西南縣饌,饌味酒器,略與漢同。樂工奏《秦王破陣樂》、《涼州》、《綠腰》、《胡渭州》、百戲等,皆中國人也。所築盟台,闊十步、高二尺。漢使與蕃相及高位者十餘人相向列位,酋領百餘人坐於壇下。壇上設一榻,高五六尺,使缽掣逋讀誓文,則蕃中文字,使人譯之。讀訖歃血,惟缽掣逋不預,以僧故也。盟畢,於佛像前作禮,使僧諷文,以為誓約,鬱金咒水。飲訖,引漢使焚香行道,相賀而退。

  這次結盟給唐與吐蕃的友好關係打下堅固的基礎,「繇是,太和已來,隴外稍安」,雙方不再有大的衝突,會盟成為真正的友好見證。

  這是雙邊關係史上的大事,更是中國宗教神話史上的一件大事。佛教從一個外來宗教,進入中國後逐漸中國化,成了中國人所信奉的宗教。它對傳統神話的衝擊程度雖不像基督教對希臘羅馬神話那樣猛烈,但原皇家祀典一統的主宰地位已被打破,中國文化走向多元化,重大盟誓由對天指問轉向面對佛祖發誓便是這種文化多向發展的重要標誌。唐使到吐蕃在佛像前盟誓,在長安時也是如此,並不是到了吐蕃才入鄉隨俗。唐時佛教盛行,長慶長安會盟亦是在寺院裡舉行的。《長慶會盟碑》載:「與唐主文武惠德皇帝甥舅商量社稷如一統,結大和盟約於唐之京師西興唐寺前。」說明這種盟誓禮儀的變化是雙方的共同願望,是唐朝的主動行為。因為佛教在內地流傳歷史悠久,具有深厚的群眾基礎。而吐蕃佛教一部是由內地傳去的,它融化了地域性、種族性極強的本教,於是雙方找到了文化的契合點,以佛為證,更能促進文化的統一與交流。這是雙方在盟誓與碑文中反覆強調的「商量社稷如一統」的文化基礎。佛教的神話成為唐代民族關係的紐帶。唐王朝置皇家祀典於一旁,而外從吐蕃主流文化佛教作文化交流,是一種有別於前代的民族文化方略,它奠定了中國文化多元並存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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