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夏祖與社神
2024-10-02 07:33:30
作者: 田兆元
夏商奴隸社會承父系氏族社會的餘緒,掀起了狂熱的祖先崇拜。這種對祖先崇拜的性質與西周以後有很大區別,他們將祖先跟氏族崇拜的大神高度疊合,成為政權的保障,這是奴隸社會神權與政權結合,國家神話與民族神話合流的體現。
夏人因其農耕生活而崇拜社神,殷人屬東夷遊牧民族而崇拜天神,當他們先後進入奴隸制時代,他們的祖先便分別跟社神、天神合流,成了神性十足的先公先王。對先王的祭祀與崇拜,不僅在乞求風調雨順,更重要的還在於保佑政權長治久安。圖騰神話是母系氏族社會的產物,在進入父系氏族社會後,它已沒有當年的氣勢了。父系氏族社會改造原有的圖騰神話,由於畜牧與農耕生產都有較大的發展,逐漸建立起與氏族生活密切相關的自然神作為氏族的主神。它或是圖騰神的變形,或是新時代所新造,總之,它已替代了那曾作為氏族標誌的圖騰物崇拜。就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產生了夏人的社神、殷人的天神,它們是這兩個民族的主神。父系氏族社會裡,男人煽起的祖先崇拜之風是把男性祖先跟圖騰物畫等號,如說禹是蟲,祝融是鸞,伯益是燕子。後來,男人不再僅僅襲用母系氏族社會的圖騰名號,他們還將祖先同主神結合起來,這才是男權建立在神話中的一個標誌,這種神話與神崇拜才逐漸成為奴隸社會意識形態的主潮。
我們有必要對《尚書·甘誓》中啟的一句話提出來重新討論。啟在講了一通討伐有扈氏的理由後,要部下聽從他的命令,因為聽與不聽會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用命,賞於祖;弗用命,戮於社。」孔安國對此分別解釋為:「天子親征,必載遷廟之祖主行。有功即賞祖主前,示不專也。」「又載社主,謂之社事。崩北,即僇之社主前。社主陰,陰主殺也。」所謂「陰主殺」都是後來的說教,不可能是夏代的觀念。古時打仗果真是既載一個社主,又載一個祖主嗎?這似乎意味著社神與祖先之靈的分離。祖主與社主應是統一的,打仗時只載了一個神祖,在夏代,它是祖神,也是社神。《史記·周本紀》:「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這是載祖以行的史書記載,未見有同載社主者。我們怎樣看待《甘誓》中分而言之的這句話呢?其實,它是古代漢語中一個普遍的語法現象,即互文見義。它的意思是說行賞罰於社祖前,社即祖,祖即社,它們在夏代是統一的。《周禮·秋官司寇》:「大軍旅,蒞戮於社。」鄭玄注「社」曰:「謂社主在軍者也。」言社主而不及祖主,而《史記·周本紀》又載武王只載一祖主,夏周文化同源,起初祖社是統一的。
最初的社主是誰呢?《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為社。……自夏以上祀之。」又,《淮南子·汜論訓》:「禹勞天下,死而為社。」《史記·封禪書》:「自禹興而修社祀……郊社所從來尚矣。」綜合以上三則史料,知:一、社祀起於夏;二、社神為祖先。這裡於是發生了一個問題,即社神有兩位,一是句龍,一是禹,那麼,夏之社神到底是禹還是句龍呢?共工與鯀本是一個,因傳說紛紜漸分為二,為中國神話史上一大公案。既然共工即鯀,而禹為鯀子,那麼禹也就是句龍、后土。《國語·魯語》:「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九有」「九土」即九州,然《山海經·海內經》又說「禹鯀是始布土,均定九州」。《尚書·禹貢》:「禹敷土,隨山刊木,奠高山大川。」也就是說九州土地是禹劃分的,劃分九州者當即一人,即禹,是句龍與禹為一之證。據聞一多等人從文字學的角度考察,「禹」字形與龍有頗多的關係。考之於古籍,禹與黃龍有等稱者。《山海經·海內經》注引《歸藏·啟筮》:「鯀死三歲不腐,剖之以吳刀,化為黃龍。」而《初學記》卷二十二、《路史·後記》注十二並引「鯀殛死,三歲不腐,剖之以吳刀,是用出禹」,「或曰化龍,或曰出禹,是禹乃龍也」。[3]禹為句龍,可得文字學與文獻學上的證實。於是我們可以斷定,起於夏代所崇拜的社神實際上就是禹,他既是祖神,也是社神,一身而二任。夏代神話的這一特徵體現為祖宗神與民族主神的結合,成為一個新的大神,這就有行賞罰於社祖之前的政令。
關於夏代的神話,我們很難考察它的全貌,但就人們以龍為國王象徵,把社神與祖神相統一看,夏代的神話是將氏族時代的神話全力轉向了政治統治的軌道,它體現了奴隸社會奴隸主全面壟斷土地、財產與奴隸人身自由的社會特點,理性的光輝籠罩在神話的迷霧裡,人正受著異化了的神權及與神權相輔的政權的壓制而不得覺醒。
商代統治接過了夏代統治傳下來的神話遺產,它本想將夏代的神話及神崇拜行為悉數廢棄。《史記·殷本紀》載:「湯既勝夏,欲遷其社,不可,作《夏社》。」孔安國的解釋是「欲變置社稷,而後世無及句龍者,故不可而止」,作《夏社》是「言夏社不可遷之義」。宗教傳統不可能在一夕之間全部改變,政權垮台了,神權卻還保持著頑強的生命力,貿然地改變被征服者的宗教信仰,必將導致變亂,這在中外歷史上都是不乏先例的。意識形態的變更與上層建築不同步,夏王朝覆滅了,夏代的神話還在流傳,他們會更加懷念他們的主神與祖先。面對這一形勢,商王朝作出了明智的選擇,他們的社廟一仍其舊,他們像夏人一樣敬奉著夏祖大禹。作為神靈,大禹威威赫赫,殷人也祈求他的保護。這作風一直延續到他們的後人宋國君民那裡,他們在祭祀先祖時還是不敢不提到禹。《詩經·商頌·長發》這樣寫道:
濬哲維商,長發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國是疆,幅隕既長。有娀方將,帝立子生商。
商人承認禹治水的偉大功業,故祭祀先王之前先會提到禹,以示不忘他的大德。這倒不僅僅是做樣子給夏人看,是他們實實在在地對禹有敬仰之心。《殷武》篇也說到「天命多辟,設都於禹之績」,是殷人對禹不能忘懷之證。顧頡剛等人據《長發》一詩定大禹為神是不錯的,但要是因此否認夏王朝的存在卻沒有根據了。他們的論點建立在這樣一種錯誤的理論基礎上:一個朝代的神只能由這一朝代祭祀,殷人祭禹,說明禹是殷人的宗神,所以夏王朝是不存在的。他們忽略了宗教傳統的特殊性,宗教的生命力比王朝的壽命長,一個朝代的神完全可以在另一個朝代繼續得到禮遇。當然,這種崇拜會逐漸改變性質。
禹作為社神,作為龍,並演為創世大神,具有強烈的感召力。認同禹,成為文化統一的重要標誌。早在我們民族認同炎黃之前,各族人民就以認同大禹來認同文化,如匈奴自認為禹後,而越人也奉禹為先祖。人們遺忘了禹的社神身份,卻強化了他的創世神主地位。禹是步入文明時代後影響最大的第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