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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日月神話與S紋

2024-10-02 07:32:21 作者: 田兆元

  S紋並非僅僅是蛙鳥神話的附麗而具神性的,只是因為蛙鳥神話的進一步拓展,S紋的神的地位才進一步強化。

  自然崇拜是原始宗教的基本內容。雖然圖騰崇拜在總體上也屬於自然崇拜,但它只是自然崇拜中的一部分,即便是圖騰崇拜消失了,自然崇拜的活力也不會衰竭。在中國,自然崇拜伴隨著皇家宗教走過了極為漫長的歷程。自然世界的神靈較之區域性圖騰具有更廣泛的輻射力,影響也更為深遠。這裡,我們將探討性崇拜、圖騰崇拜與自然崇拜合流後的神的形態。

  半坡、廟底溝及馬家窯文化中的蛙、鳥紋,最後都跟自然崇拜合流了。鳥、蛙分別與日、月合流,日神的鳥化和月神的蛙化,導致了日神和月神的抽象化,提高了鳥、蛙紋的神話含量。實際上,S紋也可稱為日紋、月紋了。考古學家嚴文明先生指出:

  從半坡期、廟底溝期到馬家窯期的鳥紋和蛙紋,以及從半山期、馬廠期到齊家文化和四壩文化的擬蛙紋,半山期和馬廠期的擬鳥紋,可能都是太陽神和月亮神的崇拜在彩陶花紋上的體現。這一對彩陶紋飾的母題之所以能夠延續如此之久,本身說明它不是偶然的現象,而是與一個民族的信仰和傳統觀念相聯繫的。[24]

  

  當鳥蛙與日月合流的神話流行後,中國文化認同的統一之路也就展開,天無二日,日月之光世上獨有,日月崇拜便成為覆蓋各類宗教的最高宗教活動,蛙鳥便由不同部落的神轉為共同的神了。由中原仰韶文化發展到甘青的馬家窯文化後,蛙鳥紋由性崇拜、圖騰崇拜升華為日月崇拜及高級神靈的檔次,揭開了中國神的發展史上的重要一頁。

  柳灣馬廠型文化墓564的彩陶葬品向我們展露了這一重大信息(圖十一)。這是整個柳灣原始社會墓葬群的隨葬品規模最大、數量最多的一座。據推測,墓主人應是這一地區的部落首領。墓葬彩陶數量與紋飾的選擇,生動地體現了馬廠型文化的宗教觀念。

  圖十一 柳灣馬廠型墓564器物組合圖[據《青海柳灣》(上),第57頁]

  整個墓葬的陶器計九十五件,分有紋彩陶、無紋陶及工具三類。其中有紋飾的彩陶主要是三類:鳥紋、蛙紋、鳥蛙紋交織紋。下面重點分析這三類紋飾的數量及其含義。

  三角連續狀的蛙月紋計三十六件,它們的序號分別是:1、2、3、5、6、8、10、12、13、16、17、18、21、22、23、25、26、34、38、41、50、51、56、62、66、67、68、70、74、76、80、83、85、91、92、93。

  圓圈十字狀的鳥日紋也有三十六件,它們的序號分別是:15、20、24、28、32、33、35、36、37、40、42、43、44、45、46、47、48、49、52、53、54、57、59、60、63、69、71、72、75、77、78、79、84、90、94、95。

  三角連續狀的蛙月紋與圓圈十字狀的鳥日紋交織的十件,它們的序號分別是:14、27、29、55、58、61、64、73、81、82。

  另外,大型無紋陶缸五件,其他類型陶器及工具八件。

  這是我們對柳灣墓564隨葬品的一個分類統計。經此統計後,這座墓葬的一些秘密可以得到揭示。

  鳥紋成日紋,蛙紋成月紋,這是日月崇拜的象徵性轉換,大量的日中有鳥及月中有蟾蜍的神話是這一命題的堅實支持者。嚴文明等一批專家對馬家窯文化的鳥蛙紋即日月紋的論題作過較為深入的探討,關於三角形蛙紋是月紋、圓圈十字紋鳥紋是日紋的問題已毋庸贅論。

  那麼這成對的三十六之數意味著什麼呢?

  首先,這是蛙、鳥兩大部落結盟聯姻的標誌。氏族不可能孤立存在,族外婚制決定著氏族必須兩兩對存,否則它將因得不到婚配支持而導致氏族的毀滅。人類早期氏族間的這種婚制稱為「兩合婚制」。兩合婚制是蛙、鳥兩大部落聯盟的社會基礎。經過了從廟底溝類型到馬家窯文化間的漫長歲月,兩部落已開始認同了共同的文化,這就使得單方面的圖騰崇拜有所減弱,而共同的信仰日益趨近,因而這種聯盟的標誌逐漸成為共同神靈的標誌。

  當鳥、蛙演變為日、月之神,它就突破了氏族圖騰的舊范,獲得更加廣泛的信仰,所以柳灣墓564中的蛙鳥紋組合,是柳灣這一地區兩個部落共同信仰的標誌。

  日鳥紋三十六與月蛙紋三十六之數意味著什麼呢?無論是三十六還是七十二,它們都是中國文化中的神秘之數。聞一多先生曾著《「七十二」》一文,列舉古籍中出現的「七十二」數十五例,並約數七十若干,注文「七十二」十餘條,論述這一中國文化中的神秘之數。而解釋剖析這一謎底的主要標本則是《史記·高祖本紀》。

  《史記·高祖本紀》載:「高祖為人,隆準而龍顏,美須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對於「七十二黑子」,《史記正義》這樣解釋:「七十二黑子者,赤帝七十二之數也。木火土金水各居一方,一歲三百六十日,四方分之,各得九十日。土居中央,並系四季各十八日,故高祖七十二黑子者,應火德七十二日之證也。」聞一多先生據此認為《史記正義》已經給我們解答了此謎,並由此推斷說,這「七十二」「大概本與五行系統無關,或關係疏遠,因受五行思想的影響,或有意的與五行思想拉攏,或無意的被五行思想吸收,才採用了這個數字」[25]。至於這「七十二」流行的年代,聞一多先生定為「發軔於六國時,至西漢而大盛」,「『七十二』這數字流行的年代,便是五行思想發展的年曆」。

  這些論斷,對於西漢時期的解說可能能夠成立,但不能解說新石器時代的馬家窯文化中的「三十六」與「七十二」之數,因為這與戰國秦漢的時間相差有近三千年,那時的五行學說尚未露頭。

  近年彝族文化研究的成就,為我們破解柳灣墓564的「三十六」與「七十二」之數提供了很大幫助。劉堯漢先生研究出的彝族十月曆的奧秘給人良多啟示,即研究「七十二」必須立足「三十六」,而「三十六」又須跟遠古十月曆相結合。

  彝族是中華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它的文化保存了許多遠古文化的元素。它崇拜伏羲,認其為遠祖。西南地區、東南地區和西北地區雖皆有奉伏羲、女媧為遠祖者,其圖騰卻不同,西南地區為虎,東南地區為龍,而西北地區為鳥。伏羲作為大神與祖神已超越了區域性的圖騰的地位,伏羲崇拜擴散到每一個地區,即同當地固有的信仰結合,這就是為什麼上古伏羲崇拜所帶來的中華民族集體形象既有統一性,又有鮮明的個性色彩。彝族伏羲文化的遺韻與馬家窯伏羲文化的遺存對比起來研究,才能揭開中國文化的許多謎底。

  據劉堯漢先生的潛心探索,得出了彝族文化的三要素:宇宙萬物雌雄觀、葫蘆崇拜和十月曆法。[26]其中十月曆法和宇宙萬物雌雄觀尤其具有特殊價值。

  據劉堯漢先生調查,十月曆的內容大致如此:一年十個月,一月三十六天,一年十個「時段」分為大年和小年兩個歲首,過大年和小年共花去五到六天,不計在十月內,這樣正好是三百六十五天。三十六天為一月,七十二天則為一季,五季為一年,這就是彝族十月曆的基本內容。

  彝族十月曆以雌雄將十月劃分開,一雌一雄為一季,每年五季均以雌為首,合伏羲先天八卦特徵,故稱為「伏羲先天太陽曆」。這些就是彝族萬物雌雄觀在十月太陽曆中的反映。[27]

  現在我們對柳灣墓564的陶器組合就可以作出這樣的解釋了:日鳥紋與月蛙紋的組合除直接表現一種部落聯盟的象徵外,它還代表了一種陰陽和諧、日月長存,以表示這種聯盟天經地義、萬古永恆。三十六日鳥紋代表雄月,三十六月蛙紋代表雌月,這七十二數代表一季。那十個圓圈十字紋與三角紋交織的陶器代表十月,五個無紋陶器代表五個過年日。柳灣墓564的陶器組合實際上是一幅古代的天文曆法圖,是為了強調墓主人天道永遠、權柄長存的一種精心安排。

  公元前3000年前後的這套曆法綿延數千年仍存於民間或藏於地下,可謂奇蹟,但這並非前後唯有的孤證,據考察,夏曆《夏小正》也是十月曆。《夏小正》稱「初昏參中,斗柄縣在下」,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其間半年相隔為五月。又記五月「時有養日」,十月「時有養夜」。養,長也。長日長夜即今夏至、冬至,二者間也為五月。這充分說明原夏曆是十月曆,殷歷出現後雖將其改為十二月曆,但《夏小正》中的十月曆痕跡還是沒法抹去。夏人繼承了伏羲部的傳統,採用了十月曆,因為「姒與風本是一姓,禹與伏羲原是一家人」[28]。華夏諸族多可謂伏羲傳人。他們繼承了華夏的天文曆法,也繼承了伏羲族的神話。反映在這曆法中的神話結構是這樣的:

  蛙神—女媧—女神—月神—陰

  鳥神—伏羲—男神—日神—陽

  這是由部落圖騰之神轉為部落先祖之神,抽象為女神與男神,擴展到日月神,最後成為普遍陰陽學說的基礎,並綿延不斷,成為中國神話的一個最基本的母題。

  從蛙鳥到女媧伏羲再到日月神,這組神話都以一個對立的命題而存在,它相反而相存,兩兩而居。中國神的成長遂奠定了一種基本格局:由二元對立而存在,靜態觀察,神由對立面和諧並存;動態考察,則發現這種存在始終處於矛盾運動之中,就像S紋一樣連綿不斷。

  S紋已經從具象中抽象出來獲得了獨立的神性,它的彎曲符號向兩頭伸展但又相互顧盼,正是這種對立而統一的神的存在方式所決定的。人們最終選擇S紋作為神的符號,正是因為它典型地代表了人們心中的神靈形象。

  S紋從神物中抽象出來後,又作為一種標誌賦予其他具體神物,成為神的統一標誌。黑格爾指出:「只有認識到神在本質上純粹是精神性的、無形的和自然界對立的情況下,精神才能完全從感性事物和自然狀態中解脫出來。但是,另一方面,這種絕對實體對現象世界仍保持一種關係:它從現象世界看到它自己的反映。」[29]這段論述能夠幫助我們認識S紋從具象到抽象,然後又被賦予具體神像的發展歷程。

  龍與鳳,蛙月與鳥日,前者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文化符號,後者是中國神話的核心符號,當然也是共同的文化符號。圖像時代留下來的遺產,實際上是中國神話的基礎,也是民族認同與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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