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2024-10-02 06:59:34
作者: (美)布拉德·斯特里克蘭
羅絲·麗塔應聲開了門,卻被嚇了一大跳。路易斯正站在波廷格家的門廊上,臉色十分蒼白,嘴唇也在不停地顫抖。「你怎麼了?」羅絲·麗塔關切地問,然後讓路易斯進了屋。「先到客廳來吧,我們可以在那裡慢慢說。我爸爸去上班了,媽媽正在外面打理她的玫瑰花。」她把路易斯領到客廳後,才注意到他的手裡拿著一本紅紫色封面的厚書:「那是什麼?」
「我想讓你看一看。」路易斯用沙啞的嗓音說,聽起來很不像他自己的聲音。只見這本書里插著一張撲克牌,原來是路易斯為了做標記,從喬納森叔叔隨意放在家裡的一副撲克牌中抽出的一張方塊三:「你讀一下這兩段吧。」
羅絲·麗塔皺著眉頭,從路易斯的手裡接過了那本書。她一眼就認出來了這本書,這就是在放暑假後的那個星期一,路易斯躺在草坪躺椅上,一邊嚼著餅乾一邊看的那本書,是關於一些古怪的信仰和迷信的。她看到路易斯標記的那一章的標題是《魔法師的裝束和用具》。
羅絲·麗塔順著路易斯指的地方讀道:
一個魔法師的權杖或手杖(這兩者通常是可以互換的,但有時候會表示不同的意思)是與其生命力息息相關的。雖然舞台上的魔術師們常常使用的是一種帶白頂的黑色手杖,長度從三十厘米到四十五厘米不等,但我也見過很多自詡是魔法師的人所使用的「魔杖」,它們的樣式各有不同。比如說,有一位愛爾蘭科克郡的老人所用的是一根非常粗大的手杖,有兩米多高;但另一位來自格拉斯哥的老婦人卻用著一根奇形怪狀、不到十厘米長的樹枝。
然而,不論魔杖的形狀或材質如何,所有自稱是魔法師的人都不約而同地告訴了我一件事:如果一個魔法師在施展魔法的過程中死去,其魔杖就會自行折斷成兩截。據他們所說,通過這一點,就能判斷出該魔法師是否已經離開這個世界。因為許多魔法師都可以將自己的死亡偽裝得天衣無縫,以至於沒有任何人能看出破綻,所以,只有在真正見到魔杖斷成兩截之後,魔法師們才會真的被埋葬。
羅絲·麗塔從書中抬起頭來:「所以呢,路易斯?」
「我的天哪,羅絲·麗塔,你沒看懂嗎?我在電話里分明告訴過你,喬納森叔叔的魔杖不見了!而這上面說魔法師死後,他的魔杖就會自動折斷。那要是反過來也成立呢?如果有人故意弄壞了一個魔法師的魔杖,會怎麼樣呢?你覺得他會因此而死嗎?」
「不會的,」羅絲·麗塔堅定地說,「我還記得在幾年前,齊默爾曼太太和喬納森叔叔的一個魔法師朋友去世了,然後他們兩個還去了那個魔法師在佛羅里達州的家,記得嗎?在給那個魔法師舉行了追悼會之後,他們才把他的魔杖折斷了。所以,書里的意思是,只有當魔法師在使用魔杖的時候死了,才會發生折斷現象。相應地,折斷一個魔法師的魔杖,並不能殺死他。」
「我確實是忽略了。」路易斯說完,似乎放鬆了一些。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手帕擦了擦臉:「唉!我大老遠地過來就是為了給你看這個,因為我不敢讓喬納森叔叔知道。」
「你沒有拄拐杖嗎?」羅絲·麗塔問道。
路易斯搖了搖頭:「我從上個周末就沒有再用了。我的腳踝已經好多了,只要我繼續用彈性繃帶綁著就行,而且我也不是跑過來的。」
羅絲·麗塔不禁為路易斯感到難過,因為他一臉擔心得要命的表情。不過,羅絲·麗塔卻一點兒也不相信什麼迷信——好吧,應該算是不怎麼相信。雖然她也有一些幸運符,比如在打棒球時,她總是會穿著她的幸運襪,還戴著底特律老虎隊的帽子,但她從來沒有到盲目迷信的程度。羅絲·麗塔不會像她的爸爸一樣,為了驅除壞運氣,要在肩上撒鹽來「弄傷邪靈的眼睛」。而且,她也從來沒有在路上避開過任何一隻黑貓,也不止一次從梯子下面走過,或者打碎一面鏡子,但都沒有帶來什麼壞運氣,更別提什麼七年的霉運了[1]。
「你叔叔到現在還沒找到手杖,確實很奇怪。」
路易斯深吸了一口氣:「他已經找了一個多星期了。齊默爾曼太太也說這很不符合常理,那根手杖就好像從地球上消失了一樣。喬納森叔叔本以為可以問問他以前的大學老師,他也是一個魔法師,但對方一直都沒接電話。」
「嗯……」羅絲·麗塔接著說,「在我看來,只要我們用心去查,就一定能解決這個問題。你最後一次見到手杖是什麼時候?」
路易斯想了想:「應該是在上次的派對上吧,就是喬納森叔叔用它來施魔法的時候。不過,你當時比我靠得還近呢,尤其是在最後的煙花秀那裡。」
「而且還變出了很多的紫色煙霧。」羅絲·麗塔表示同意。她皺起眉頭,陷入了沉思:「我記得他當時是拿著手杖的。表演一結束,他就進屋去洗手了,然後才吃的午飯。但是,我並不記得在那之後看到過手杖,所以他一定是把手杖帶進去了。不過,你應該已經找過廚房和一樓的衛生間了吧。」
「都快找了二十遍了,」路易斯不耐煩地說,「羅絲·麗塔,我們幾乎都把整座房子翻個底朝天了!如果齊默爾曼太太用魔法都找不到的話……」
羅絲·麗塔點了點頭,輕咬著下嘴唇:「我知道,我知道,那它一定是真的不見了。嗯……好吧,在派對之後,還有誰去過你們家呢?」
「只有你一個!」路易斯大聲地說。
「不,才不只是我一個。齊默爾曼太太去過,有一天哈爾也來借過書,還有一個讀煤氣表的人,一個讀電錶的人,還有郵差,還有……」
「好吧,確實是這樣,」路易斯急忙說,「還有送牛奶的,以及其他的人。但我以為你懷疑的是那些真正進到了屋裡的人。」
羅絲·麗塔合上書,用手指在上面敲了敲。在她那圓圓的黑框眼鏡後面,她的一雙眼睛突然亮了起來。「華生,遊戲開始了!」她引用了大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的一句名言,「在派對期間,每個人都在進出上廁所、洗手等,所以我猜,一定是哪個孩子偷了手杖!」
「然後呢——就把它帶到天涯海角去了嗎?」路易斯問道,「羅絲·麗塔,齊默爾曼太太說過,如果那根手杖就在方圓一百千米之內,她一定能用魔法找到的!」
「什麼?」羅絲·麗塔緩緩地問道,「那會不會是在更遠一點兒的地方呢?如果是被大衛帶到波士頓去了呢?」
「這也太扯了,」路易斯反駁道,「你也知道,大衛是絕對不會偷喬納森叔叔的手杖的!自從他們家遭遇鬧鬼事件之後,他就被魔法給嚇傻了!」
聽到這裡,羅絲·麗塔也不得不同意。說起來,他們的這位朋友在某些方面甚至比路易斯還要膽小。「但如果是另一個男孩拿走了它,然後也和家人一起去度假了呢?比如邁阿密海灘或者陽光明媚的加州?」
「另一個男孩?」
「或者女孩,」羅絲·麗塔補充道,「你還記得嗎,當時只有三個女孩在場:米爾德麗德·皮特拉、黛安·蒂格和桑德拉·科斯提克,而剩下的九個統統都是男孩。」
路易斯又深吸了一口氣。羅絲·麗塔是齊默爾曼太太非常要好的朋友,所以每當路易斯說了齊默爾曼太太的不是,哪怕只有一丁點兒,也會讓她很生氣。「有這個可能。齊默爾曼太太也說過,如果那根手杖真的離她很遠的話,她也許就無法感應到。」他怯生生地說道。
幸好羅絲·麗塔只是點了點頭,這讓他鬆了一口氣:「所以,派對上一共是十個男孩和四個女孩。」
「是九個男孩和三個女孩。」路易斯糾正道。
「我是把我們兩個也算了進去,」羅絲·麗塔解釋道,「一共就是十四個人。如果你還想把你叔叔和齊默爾曼太太也算上的話,那就一共有十六個人。」
「沒錯,」路易斯接著說,「我還記得,當初就是因為有十三個人,所以我最後才又邀請了哈爾。」
羅絲·麗塔搖了搖頭:「你不要再扯什麼數字13的迷信了!」
「可是——數字3似乎就是什麼不祥的徵兆!」路易斯大聲說道,「憑什麼數字13就不算呢?」
「因為你只要稍微算一下,就會發現生活里處處都是13!」羅絲·麗塔看到路易斯震驚的表情,忍不住笑了一下,「你想想看,我家住在大廈街39號,如果你把它們加起來,就等於12!但是1加2又等於3,所以如果你再把數字2換成3——哦,你別這樣,路易斯!冷靜一點兒。哎呀,放輕鬆!這只是一個愚蠢的數學計算而已。我說的這些都是毫無意義的,我只是想讓你知道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抱歉。」路易斯小聲地說。
「我說到哪裡了?對了,既然我沒拿手杖,你也沒拿,而且我們也很肯定大衛連碰都不敢碰,更別說是偷拿了。那麼,就只剩下十一個嫌疑人了。我敢用一切打賭,我們一定能破案的!」
「但也有可能不是派對上的人呀,」路易斯反駁道,「也許是半夜的時候有小偷進來了!又或者是在我被球砸中之後,喬納森叔叔剛好出門的時候呢?當時就沒有任何人在家。還有在我又把腳踝弄傷,他帶著我去醫院的時候,那時家裡也沒有人。」
「那為什么小偷好不容易溜進你的家,卻只單單偷走了那根手杖呢?」羅絲·麗塔理智地問道,「畢竟,它看起來有些破舊不堪。如果真的有小偷的話,我想他也會偷一根好看點兒的,比如喬納森叔叔偶爾想要看起來時髦一些的時候,就會用的那根金色頂的黑色手杖。」
「好吧,」路易斯無奈地說,顯然已經放棄了反駁,「如果真的是其中一個孩子拿走了手杖,不管是為了惡作劇,還是為了扮成一個魔術師,那我們又能做些什麼呢?」
羅絲·麗塔伸手過去,拿起了電話:「我們要先確定不是哈爾·埃弗里特乾的。他家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我也不知道。」
羅絲·麗塔打給了接線員,在簡短地說了幾句之後,她皺著眉頭掛斷了電話。「埃弗里特家沒有註冊號碼,」她對路易斯說道,「也許他們家沒有電話,但我也不知道他住在哪兒,你知道嗎?」
路易斯搖了搖頭:「不過,我還是覺得拿走手杖的不是他。」
羅絲·麗塔打了一個響指:「我不確定。但他曾經用那支鉛筆假裝自己是一位魔法師,還記得嗎?」
「沒錯,」路易斯回答,「但當他以為自己真的施了魔法時,他就像一隻受驚的兔子逃之夭夭了。」
「說實話,我也覺得不像是他偷的,」羅絲·麗塔坦白,「他就住在鎮上,如果手杖真離得這麼近的話,那齊默爾曼太太一定能感應到的。既然這樣,我們就先去問一下他,假如他真的沒有嫌疑,我們還能讓他幫忙一起去問問其他的嫌疑人!要是我們發現有人出門度假了,或者是某個人的父母離奇地變成了癩蛤蟆,那就自然找到嫌疑人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路易斯最後勉強同意了,但他看起來並不情願。
湊巧的是,當羅絲·麗塔和路易斯朝小鎮中心走去的時候,他們正好看到哈爾·埃弗里特從坡上朝他們走了過來。哈爾對他們兩個靦腆地笑了笑:「嘿,我只是想來問問你怎麼樣了,路易斯。聽說你的腳踝受傷了,但看起來應該不是太嚴重,你也沒有跛著腳走路什麼的。」
「差不多好了。」路易斯不情願地說。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其實更想告訴別人自己的腳踝並沒有好,畢竟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是一件有趣的事。不過,他知道羅絲·麗塔是不會讓他得逞的。
「聽著,」羅絲·麗塔突然插話說,「路易斯家發生了一件很嚴重的事情,而我們認為這件事就是在派對那天發生的。新西伯德鎮出現了小偷!」
「小偷?」哈爾吃驚地問道。
「有人偷了喬納森·巴納維爾特的手杖!」羅絲·麗塔說道,擺出了一副電視上演的那種偵探模樣。
「天哪,那是很珍貴的東西嗎?」哈爾繼續問。
羅絲·麗塔立刻接著回答說:「它是用東方金合歡樹的心材做成的,而這種樹生長在尼羅河岸邊,要一百年才能長成一棵。在一個上弦月的夜晚,一位穿著金色涼鞋的工人蒙住眼睛把它砍倒了。獅心王理查[2]在十字軍東征時就用它做了一根手杖,後來羅賓漢又用它做成了自己最好的一把弓……」
「呃,不是的,也沒有那麼珍貴。」路易斯搖了搖頭,瞪了羅絲·麗塔一眼,示意她不要再亂編下去了,「它確實不貴,但對我的叔叔來說很特別。那根手杖是從我的曾祖父那裡傳下來的,很有紀念意義。」路易斯是個誠實的孩子,所以撒謊對他來說並不容易。但與之相反的是,羅絲·麗塔長大後想當一名著名的小說家,所以她總是會讓自己的想像力任意馳騁。不過,現在沒必要讓哈爾對手杖產生過多的興趣。
「真是太遺憾了,」哈爾忍不住說,「我很喜歡你的叔叔,路易斯。他當時真的讓我覺得他是在施展真的魔法,而不僅僅是一些騙人的把戲。不過,在我讀完你的那本魔術書之後,我就明白了,那其實都是一些簡單的障眼法而已——對了,那你們懷疑是誰把它偷走了呢?」
「是你不小心拿走了,對不對?」羅絲·麗塔冷不丁問道。
「我?」哈爾看起來十分驚訝,「不是我!如果真是我,路易斯一定會看見的!還記得嗎,那天我離開的時候,還是你陪我走到前門的?」
路易斯皺起了眉頭。聽到哈爾提到了這件事,他也想起了自己確實為哈爾開過前門。而且,他還記得哈爾是把雙手插在口袋裡,然後沿著大街離開的。「沒錯,」他說,「如果真是你的話,我早就發現了。」
「對不起,」羅絲·麗塔道歉說,「但我們不得不這麼做。」
哈爾聳了聳肩說:「必須排除一切可能性。沒事的,我並沒有覺得被冒犯。但是我也不太認識派對上的其他人,所以你們覺得還可能是誰呢?」
「我們也不知道,」羅絲·麗塔說,「這正是我們想要弄明白的,我們也需要你的幫助。這是一件謎案,但我們一定能解開它的!」
「就像哈迪男孩、菲利普·馬洛,或者山姆·史培德那樣。」路易斯說。
哈爾疑惑地看了他一眼。這時,路易斯才意識到,原來哈爾並不認識他說的這些文學作品中的名偵探。「呃,就像夏洛克·福爾摩斯那樣。」他滿懷希望地說。
「噢,是的,我有看過其中一個故事,」哈爾說道,「裡面講的是一個人用一條蛇殺死了他的繼女……」
「這裡沒有什麼蛇,」羅絲·麗塔果斷地說,「聽著,我們要做的就是『走程序』,就像電視節目《天羅地網》里說的那樣。我們得去找所有參加過派對的孩子,然後問問他們有沒有看到什麼可疑的東西,或者可疑的人。」
「哦。」哈爾回答道,但看上去仍然有些困惑的樣子。
「也就是說,」路易斯進一步解釋說,「除了你,派對上還剩下八個男孩。現在,我們已經排除了大衛·凱勒,所以我們必須去找其他七個男孩談一談,看看他們當中有沒有人知道手杖的下落。」
哈爾一邊聽著路易斯說的話,一邊點了點頭,表示已經理解了,而直到最後,哈爾也沒有提出什麼有用的建議。於是,他們就按照原來的計劃繼續向鎮中心走去。他們三個兵分兩路,羅絲·麗塔負責去找那三個女孩詢問情況,而哈爾和路易斯就負責剩下的男孩。
這時,哈爾和路易斯正要爬坡重新回到路易斯家,但他們走得非常慢,因為路易斯又變得一瘸一拐的了。雖然他的腳踝好了很多,但這天下午他和哈爾幾乎跑遍了整個小鎮,所以腳踝早就不堪重負了。他們看到羅絲·麗塔已經坐在前門的台階上了。「你們有什麼發現嗎?」她問道。
路易斯一下子癱坐在她的旁邊,而哈爾仍然站在前院的過道上。「我的發現就是,要想找到大家,就得跑遍整個小鎮。」路易斯氣喘吁吁地說,「我的腳踝已經撐不住了!你那邊怎麼樣?」
羅絲·麗塔一點兒收穫都沒有。「我這邊有兩個人出遠門了,」她解釋說,「我問過了黛安的祖母和桑德拉的鄰居,黛安去了安娜堡市的一個樂隊夏令營,而桑德拉一家人整個暑假都會在落基山旅遊。還有一個是米爾德麗德·皮特拉,但我記得她在派對結束後就直接坐上了她媽媽的車——她並沒有拿手杖。」
「好吧,」路易斯說道,「我們這邊也有兩個人出遠門了。艾倫·富勒應該是和他的父母去度假了,而特里普·麥康奈爾是去密西根州上半島看望他的祖父母了。」
「那其他人呢?」
哈爾接著說:「沒有任何線索,羅絲·麗塔。沒有人記得在魔術表演後是否看到過手杖,而且他們也沒有什麼懷疑的對象。大家幾乎都是兩三個人一起離開的,所以要想藏起一根那麼大的手杖,應該是極其困難的。」
「那麼,我們又回到了起點。」路易斯總結道。
但羅絲·麗塔並不同意:「才不是呢,我們還要繼續查下去。現在我們已經知道有四名嫌疑人失蹤了。」
「哦,得了吧!」路易斯反駁道,他被自己一直在陣痛的腳踝和一下午的徒勞無功給徹底激怒了,「根本沒有人失蹤。我們都很清楚他們每個人去了哪裡,除了艾倫·富勒,但我相信,只要我們回去再問一下富勒家的鄰居,一定也會有人知道的。」
哈爾說:「真可惜世界上沒有魔法,如果有的話,我們也許就能知道小偷是誰了。要是卡廖斯特羅伯爵還在的話,他就一定能做到,他可是一個尋寶高手!」
羅絲·麗塔揚了一下眉毛,但路易斯只是搖了搖頭。「是的,」路易斯直截了當地說,「真可惜,沒有魔法可以幫到我們。」
哈爾嘆了口氣:「好了,我也該回家了。如果我想到了任何能找到手杖的辦法,我就聯繫你們。路易斯,我真的很喜歡你叔叔,所以我會儘自己所能幫忙的。」
「好的。」
等哈爾一走遠,羅絲·麗塔就馬上說:「路易斯,我想小偷應該就在那四個人之中。再告訴你一件事:黛安應該不是小偷。我的意思是,安娜堡市並沒有那麼遠,如果手杖真在那裡的話,齊默爾曼太太應該能感應到它的震動,哪怕只有一點點也行。所以,嫌疑人就只剩下桑德拉、艾倫和特里普了。起來,我們快走吧。」
路易斯一路呻吟著,跟著羅絲·麗塔穿過草坪,來到了齊默爾曼太太的家門口。齊默爾曼太太讓他們進屋,然後他們在桌子旁坐了下來。路易斯很喜歡她的房子,這裡的大多數東西,無論是地板上的毯子,還是齊默爾曼太太從法國很多知名畫家那裡收集來的油畫,甚至是浴室里的廁紙,統統都是紫色的。齊默爾曼太太一直在聽著羅絲·麗塔講述他們的推理和目前的調查情況。
「我的老天呀!」在羅絲·麗塔講完後,她驚呼道,「好吧,在精力方面我真的要給你們豎兩個大拇指,但至於要解開這個謎案——恐怕還不夠,你們也還沒有查出來,不是嗎?」
「但是,」羅絲·麗塔堅持說,「如果手杖離得太遠,路易斯說你可能就感應不到它,對嗎?」
「哦,不是的,」齊默爾曼太太緩緩地回答道,「也許不是的。總之,在我看來,那根手杖不像是不見了,更像是被某種魔法給隱藏起來了。但現在,我還沒辦法解釋。這就是魔法師的一種直覺,就像——對了,就像是那根手杖明明超出了我的感應範圍,但我卻仍然能夠在腦海中看到它的形狀。打個比方,就像是在玩拼圖遊戲的時候,上面缺了一塊手杖形狀的碎片!這就是我的感覺,而唯一不同的是,那塊碎片並沒有留下任何空白,可我還是能記得它的樣子。不過,我還是得承認,手杖也有可能真的遠在我的感應範圍之外,也許是幾百千米,甚至幾千千米之外的某個地方。對了,為什麼你們會覺得派對上的客人偷走了手杖呢?」
「因為喬納森叔叔在派對上一直揮舞著它,」路易斯略顯疲憊地說,「就在我被棒球砸到之前,哈爾曾經說過他認為那根手杖可能就是一根魔杖。既然他會這麼想,那麼別人也有可能會這麼想。」
「可能吧,」齊默爾曼太太表示同意,「不得不承認,我確實也有些擔心。我始終都想不明白這件事,實在是讓我坐立不安。哎呀,先不管了,我的烤箱裡還烤著東西呢,是我最拿手的脆皮雞肉餡餅。所以,羅絲·麗塔,如果你能打個電話徵得家人同意的話,然後,路易斯,你去把你叔叔叫過來吧,那我們就可以一起吃頓熱乎乎的飯菜,之後再繼續商量。」
聽到邀請,路易斯的口水都流出來了。餡餅還是和他記憶中的一樣好吃,誘人的白色雞肉塊融在金燦燦的醬汁里,上面還有豌豆、胡蘿蔔,以及彈珠大小的小餃子。
在大家一起吃飯的時候,喬納森叔叔也聽說了他們兩個做的事,但他卻對他們的失敗不以為意。「我跟你們打賭,」他說道,「我一定是蠢得把手杖忘在什麼地方了,它遲早會出來的。就像理髮店裡的那些老傢伙說的,我的記憶力已經大不如前了!」
「當魔法師死的時候,他的魔杖真的會自動折斷嗎?」羅絲·麗塔的問題實在是來得太突然,路易斯一下子被噎住了,不得不把一整杯牛奶都喝了下去。
「可以說是,」齊默爾曼太太回答,「也可以說不是。」
「老太婆的意思是,」喬納森叔叔解釋說,「如果一個魔法師是在使用魔法的時候死去的,那他的魔杖就會自動折斷——即使當時魔杖並不在他的身邊,即使在施展魔法時沒有使用魔杖。但如果一個魔法師是自然死亡的,他的魔杖就不會自動折斷。這也是為什麼在魔法師的葬禮上,他的朋友們會舉行一個魔杖折斷儀式。只有這樣,魔法師的靈魂才能徹底地離開這個世界,得到最終的安息。」
「如果一個魔法師還活著,但他的魔杖卻被人折斷了,那會發生什麼呢?」羅絲·麗塔繼續追問道。
路易斯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因為他真的聽不下去了。
但這時,齊默爾曼太太卻用一種權威的口吻回答說:「在這種情況下,是會有一些不同。當一個魔法師去世時,他的魔杖要麼是自行折斷,要麼是被人折斷,然後他生前施下的所有咒語就都會失靈,產生的作用也會全部消失。所以我想,如果一個魔法師的魔杖在他還活著的時候被意外折斷了,那他的魔法能量就會立刻被削弱,就像我曾經被一個復仇的邪靈削弱了魔法力量那樣。但是,它是可以慢慢恢復起來的,正如我自己的經歷一樣,當我獲得了現在的這根魔杖之後,我的魔法能量又重新強大了起來。不過,如果有人故意在念完某些咒語後,折斷了魔法師的魔杖,那麼這個魔法師施下的所有咒語就會被凍結,並成為永久的咒語,甚至還有可能會對魔法師自己造成威脅。」
「但如果他施下的只是一些無傷大雅的幻象咒語,那就不會有什麼事了。」喬納森叔叔急忙補充。
齊默爾曼太太注視了路易斯好一會兒,又溫柔地說:「我也不太確定。喬納森,你說過路易斯應該知道這些事的,所以我就實話實說了。如果一個魔法師的魔杖被另一個邪惡的魔法師惡意折斷了,即使他曾經只施過一些幻象咒語,嗯,我想他也可能會遭受類似精神崩潰的痛苦吧。不過,沒有人知道到底會怎麼樣,要是『如果』和『假設』是兩束玫瑰花的話,那我們的這個夏天可以說是花團錦簇了。」她同情地朝路易斯笑了一下:「哦,我知道你很擔心,路易斯。但是要往好的方面想想:即使那根魔杖不見了,它也不可能被折斷,不然喬納森一定會感覺得到的——他會感到不適。至於說可能會有什麼仇敵折斷手杖,嗯,在我看來,大鬍子目前可是再正常不過了。」
「真是謝謝你啦!」喬納森叔叔大聲地說。
齊默爾曼太太將身體前傾,鏡片後面的一雙眼睛閃閃發光,露出一種調皮的神情。「當然,」她繼續說,「即使是正常的喬納森·巴納維爾特,也夠古怪的了!」
在聽到這個笑話之後,大家都笑了起來,但路易斯卻沒有什麼心情。他一直在緊張地偷看他的叔叔,想看看他到底有沒有精神崩潰的跡象。他不禁在心裡想著——魔杖被折斷,然後是變得神志不清的大腦——會不會就是發生在喬納森叔叔身上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不幸。
[1] 傳說古羅馬人認為鏡子裡的影像代表著人的靈魂,而「生命每七年是一個輪迴」,所以當人打碎一面鏡子時,他的靈魂也就跟著破碎了,然後就會遭遇長達七年的霉運。
[2] 獅心王理查是英格蘭金雀花王朝的第二位國王,因驍勇善戰而被稱為「獅心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