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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君不仁,臣不忠,則可以霸王矣」

2024-10-02 06:36:37 作者: 何善蒙

  韓非思想最大的特點,就是把道德徹底排除於政治的領域,因為對於韓非來說,道德顯然是不可靠的。韓非出於儒家,儒家對政治的基本設定是以道德為基礎的。在道德設計的背景下,對堯、舜般的聖王的推崇是必然的,而對桀、紂般的君主的警示也是必需的,因為一切都是從道德立場出發的。可是韓非卻直接指出,「且夫堯、舜、桀、紂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隨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絕於中,無所以為言勢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堯舜,而下亦不為桀紂」(《韓非子·難勢》),意思就是說,無論是堯、舜這樣的聖人還是桀、紂這樣的暴君,其實都是千年一見的。在現實中,大多數的人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即「中」人,不像堯、舜這麼有賢能,也不像桀、紂這般惡劣。對於普通人來說,應該如何有效地進行統治呢?

  在韓非看來,普通人要進行有效的統治,就必須依靠制度本身的力量,而非道德的力量。韓非的制度設計,就叫作法、術、勢一體。這實際上就是把之前的法家傳統做了一個有效的綜合,並使之成為有機的、高效率的統一體。韓非總結前期法家思想後認為,法、術、勢三者缺一不可,以往法家只強調三者之一而不能綜合運用,所以效果有限。商鞅重法但不注重術,雖然實現了富國強兵,但秦國還是不能統一天下;申不害知道術卻忽視法,在韓國經營了幾十年也不能使韓國成就霸業。要有強大的制度力量(或者說建立高效率的國家機器),就必須把三者結合在一起。當然,在韓非所設定的法、術、勢一體的結構中,三者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樣的。法主要是指由官府制定、明確書諸圖籍的成文法典、法律或法制,內容側重於刑法,必須是百姓普遍知曉、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韓非強調以法治國,社會生活一切依照法,一切由法裁斷。運用法就能實現治,沒有法就要亂,這也是先秦法家的基本觀點。術具有隱秘性,是君主所掌握的駕馭官員的一種秘術、權術,因此「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韓非子·難三》)。術與法都是君主掌握以控制天下的手段,但法是「著之圖籍,布之百姓」的普遍而公開的內容,而術則是隱藏於君主內心,用以「潛御群臣」,不能為外人道也的東西。而勢,實際上就是權勢、權威,在韓非的制度設計中,君主具有極其強大的權威,這是整個國家機器保持有效運作的基礎。君主的權威從哪裡來?韓非雖然也不否認「自然之勢」(君主之位本身所具有的權威),但是更強調「抱法處勢」(《韓非子·難勢》),即基於法令而獲得的權威(這主要通過掌握賞罰的權力而達到)。

  在法、術、勢一體的格局中,君主具有無上的權威,由此可以進行有效的統治。所以,從本質上來說,這是一種高效率國家機器的建構,君主的專制實際上是這個系統有效運作的基本保證,自然就不需要有道德的參與了。韓非甚至非常直接地強調,「君不仁,臣不忠,則可以霸王矣」(《韓非子·六反》),因為政治無關於道德。韓非認為君臣關係本質上就是一種利益交換的關係,所以,「霸王者,人主之大利也;富貴者,人臣之大利也」(《韓非子·六反》)。君主或者臣子,並不用以道德為己任,而要清楚地知道彼此的利益所在,然後就可以進行有效的交換。政治無道德的意義,被非常清晰地表達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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