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隆禮而重法

2024-10-02 06:34:16 作者: 何善蒙

  我們前面說過,對於荀子來說,最為關鍵的事情就是要將儒家的思想切實地導向現實政治,從而為儒家贏得發展的空間。由此,性惡論的提出,就為整個制度設計提供了前提。

  為了應對可能出現的惡,禮義師法在荀子的思想中顯得尤為重要,唯有如此才能確定良好的社會秩序。由於人是群居的,而且都是有欲望的,所以必須以禮義來區別,要確定度量分界,「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於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荀子·禮論》)荀子對於禮的產生的論述,與契約論的方式相類似。換言之,禮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本身源於社會共同利益的需要。要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的良性發展,就必須在欲望和社會財富之間確定一個度量分界的標準。在這個標準之下,每個人的欲望都可以得到適度的滿足,但又不會導致社會紛爭甚至混亂。所以,禮產生的前提是每個人都約束自己的本能欲望,以合乎度量分界的要求,從而維持社會的整體發展。由此,禮的功能也就非常清楚了,「故禮者,養也。芻豢稻粱,五味調香,所以養口也;椒蘭芬苾,所以養鼻也;雕琢刻鏤,黼黻文章,所以養目也;鐘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養耳也。疏房、檖貎、越席、床笫、几筵,所以養體也。故禮者,養也」(《荀子·禮論》)。養,就是適度滿足人的欲望。這種欲望的滿足,必須在一定的限制之內才可以實現的,「故禮者,養也。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別。曷謂別?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荀子·禮論》)。別,實際上就是產生等級制度,人與人在「禮」的基礎上是有差別的。

  與此前的儒者相比較,荀子的政治視野更為開闊。他並不只是強調禮義道德對於社會的重要性,同樣也強調了法治的重要作用。這除了與當時特定的時代背景相關,也與荀子本人游秦的經歷有關,在秦國對法治結果的直接體驗,無疑給了荀子極大的震撼,荀子稱之為「治之至」。當然,禮治本身的缺陷,在當時的情境下也非常明顯。占人口大多數的社會群體中存在著物與欲的矛盾,他們往往會因此而採取極端的行為以表達不滿,讓性本惡的眾庶百姓做安居樂業的順民,僅僅依靠禮治是不夠的。禮治缺乏強制性,並且在禮崩樂壞的時代背景下,單一地強調禮勢必顯得說服力不夠。所以,必須在禮的基礎上引入法的觀念。

  因此,隆禮崇法成為荀子政治思想的基本特點,當然在荀子這裡,法與禮的效用是有區別的,「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眾庶百姓則必以法數制之」(《荀子·富國》)。法之所以可行,亦在於聖王之制。荀子以隆禮作為治國的最高原則,認為只有尊重禮,將禮作為基本的標準,才能建立上古三代的那種王業。但是,在當時的情境下,這是很難做到的,因而他也做出了退一步的要求,即通過崇法來建立霸業,「德雖未至也,義雖未濟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刑賞已諾信乎天下矣,臣下曉然皆知其可要也」(《荀子·王霸》)。這些論述所透露的,無疑是一種現實的關懷。從《荀子》中,我們可以非常明顯地感覺到一個儒家的現實主義者對於現實政治的基本架構,由這些架構出發,儒家的道德觀念具有了切實可行的基礎。或許由於這個因素,劉向在《荀卿新書敘錄》中說:「人君能用孫卿,庶幾王矣。」這個評價其實是非常高的,也充分說明了荀子對於儒家現實政治建構所做的努力是成功的。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