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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加速工業及國防建設的嘗試

2024-10-02 04:30:48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蔣介石和南京國民政府不斷尋求對日妥協方針,就是基於倍受國人非議的「力不如人」的思想。這裡的所謂「力」,在蔣介石看來,首先就是指國力,其次則是指軍力。國力不如日本,軍事上又不是日本的對手,與其戰則必敗,自不如先謀求自身內部的統一、政權的鞏固、工業的振興、戰力的提升,然後再逐步憑藉實力與日本抗爭。正是基於這樣一種觀念,南京國民政府在對日妥協退讓的同時,也在不聲不響地進行著強國的嘗試。

  鑑於戰爭迫在眉睫,國民政府首先著眼的自然是軍事工業的建設與開發。國民政府最初成立時,軍政部兵工署所屬的兵工廠主要是漢陽、上海、南京、濟南、鞏縣和華陰6廠,另有上海煉鋼廠和開封煉硝廠等。這些工廠多創辦於清朝,機器老舊,品質低下,生產的武器種類也主要只是一些制式不一的步槍和機關槍而已。由於兵器制式不一,大量還購自外國,各部隊所擁有的武器種類陳雜不齊,零件不能互換,槍彈更不能通用,一旦發生對外戰爭,勢必直接影響到部隊的作戰能力。淞滬抗戰的爆發,使國民政府深切地感到武器彈藥生產的迫切性,故開始著力於兵工廠的製造計劃。

  1933年1月,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出身,並曾赴德國柏林大學學習軍事的俞大維就任兵工署署長,他一邊推動兵器的研究、製造、補給保養一元化,一面大力整頓各兵工廠,推行制式武器之統一。在德國兵工署的幫助下,經過幾年的努力,中國的武器製造明顯地有了起色。1934年12月22日,軍事委員會召集有關單位討論各式兵器戰術要求諸問題,決定統一部隊的武器制式。準備逐步定型並大量製造自己設計或仿造的諸如中正式步槍、捷克式輕機槍、二四式馬克沁重機槍、八二迫擊炮等制式兵器。制式武器中,步、機槍口徑均為7.9毫米,槍彈能互相通用。1935年,以德國1924年式短管毛瑟槍為藍本研製的七九步槍正式開始投入大批量生產,逐漸取代了各部隊原先使用的八八式、九八式及元年式七九步槍,成為中央軍制式武器。同年,仿製捷克式ZB26七九輕機關槍成功,開始適量生產。同年,還根據德國兵工署提供的技術資料,成功仿造出德國1908年式馬克沁重機關槍,並投入生產。加上這時中國已能模仿法國1930年式八一迫擊炮生產技術生產的八二迫擊炮,並能自行生產從7.5厘米到15厘米的要塞炮彈和10-1000公斤的飛機炸彈、毒氣彈、燃燒彈及照明彈等,中國輕型武器彈藥的生產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基礎。這些無疑為後來的抗日戰爭中的槍械彈藥補充帶來了很大的便利。

  除此之外,空軍在飛機製造和航空器材生產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除原有的韶關飛機製造廠,1934年國民政府還先後與美國和義大利的廠商簽訂了合辦杭州和南昌飛機製造廠的協定。到1937年8月,杭州飛機製造廠不僅建立了起來,而且連同大修在內,已經生產和修理了200架飛機。南昌飛機製造廠雖未能大批投入生產,但也製造出薩夫亞S81式轟炸機3架。海軍方面,雖只有江南造船所一家工廠,但到1937年上半年,也已成功製造出2艘巡洋艦、4艘炮艦、10艘炮艇,並改造完成2艘巡洋艦、4艘炮艦和5艘炮艇。

  推進兵工生產畢竟遠水不救近火,隨著淞滬戰爭的發生,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已經開始高度重視全國性的防禦問題。淞滬戰爭一爆發,它就通令實施全國防衛計劃,將全國劃分為4個防衛區和1個預備區,集結兵力,「以便與暴日周旋」。1932年5月,國民政府基於淞滬戰爭的教訓,還開始展開了區域性國防計劃的制定,決定在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北、安徽、江西、福建各個緊密關係到國家政治、經濟中心地區的省份,進行力所能及的國防建設。蔣介石明確要求參謀本部擬定相應的國防計劃,爭取在5年內使上述各省的國防建設有較大的進步。經過兩年之久的研究,此項計劃於1934年完成。1933年長城抗戰發生後,蔣介石一面提議制定上海防禦方案,決定在蘇州、杭嘉、南京三地區各駐一個師,以防範戰事擴大至上海;一面下令制定華北國防計劃。1934年3月,他在批示《民國二十三年度國防大綱》時,將全國劃分為沿海、沿江、沿隴海線、沿津浦線、沿膠濟線、沿平漢線、沿平綏線、沿京滬杭線、沿杭江線及江浙皖閩贛邊區10個國防區。1935年軍事委員會制訂的《民國二十四年度國防計劃大綱》,則進一步將全國劃為3道防衛區域,以察冀晉綏區、山東區、江浙區、福建區、粵桂區為第一線;以察冀區、山東區、河南區、安徽區、江西區、湖南區為第二線;以晉綏區、寧夏區、甘肅區、陝西區、湖北區、四川區、貴州區、雲南區為第三線。大綱要求各區陸軍應利用地區建築道路,集結物資,完成作戰的前期準備。大綱並根據對日作戰的需要,制定了甲、乙兩案。《民國二十五年國防計劃大綱》據此更進一步將全國劃分為4個區域,即:抗戰區,包括察、綏、冀、晉、魯、豫、江、浙、閩;警備區,包括皖、贛、湘、桂;綏靖區,包括甘、陝、川、寧;預備區,包括陝、川、鄂、湘、桂、贛、雲、新、青、藏、康。設置軍事委員會為最高統帥機關的同時,設冀察、晉綏、山東、江浙、福建、粵桂6個國防軍總指揮部,一個由陝、甘、川、鄂、湘、贛、雲、貴8省組成的預備軍總指揮部。《民國二十六年國防計劃大綱》提出的對日作戰方案則更具體。其甲案取守勢,強調以平漢路為重點,集中兵力與日軍進行會戰,萬一失利,則向預設陣地後退,「於不得已,實行持久戰,逐次消耗敵軍戰鬥力,乘機轉移攻勢」,殲滅日軍。乙案則以拒敵入侵為目標,主取攻勢。計劃將全國分為山東、冀察、河南、晉綏、徐海、江浙、閩粵7個作戰區,及陝甘寧青、湘鄂贛皖、川康、滇黔、廣西5個警備區,部署5個方面軍在各區擔負戰鬥任務。

  國民政府的對日作戰思想,著重於防禦戰和持久戰,故沿海、沿江要塞及其國防工事的建設,就成為這一時期著眼的一個重點。淞滬抗戰發生後,吳淞要塞區的主要炮台即被日軍摧毀,長江門戶洞開,而長江方面其他江防要塞,如江陰、鎮江、江寧、武漢等區,以及沿海的鎮海、虎門、長洲等處,除武漢要塞曾於1929-1930年間修築過以外,其餘各區要塞還都是清朝光緒年間所築的露天式炮台,且年久失修,火炮陳舊,早已失去要塞價值。再加上江蘇至山東漫長的海岸線無任何防禦設施,一旦戰事爆發,日軍便可輕易實施登陸。在此情況下,軍事委員會不得不先後成立了江防要塞實施委員會和城塞組,負責統籌修築炮台、增裝新炮和修理整建國防設施等項工作。蔣介石對此高度重視並反覆督促,他於1933年3月明確要求軍事委員會派遣海陸軍相關人員赴江蘇、安徽、江西和湖北各地江岸察看構築潛伏式炮兵陣地的適合地點。10月他又提出,江海各要塞應以江陰、江寧塞為中心,乍浦與鎮海為南區,海州與通州為北區,蕪湖與馬當為西區,「可先定一中南北西各區之整個方案與修築步驟之計劃,同時定一各要塞各步計劃之圖案與詳細方案,如現無此要塞圖案之顧問,則不惜重資另聘,並須從速也。然後照所定之案,逐步施行」。據此,國民政府開始大量從德國等國購置重炮,並在各要塞區成立了工程處,展開了新建和修理要塞的工作。至1937年上半年,全國已有江寧、鎮江、江陰、寧波、虎門、馬尾、南通、連雲港等9個要塞區整建完畢,擁有炮台41座、各種要塞炮273門。

  隨著江海要塞修建工作的展開,國民政府也開始著手大規模構築側重於城防和交通線防禦的國防工事。構築這種以鋼筋水泥結構為主的防禦工事,主要目的是為陸軍提供重兵器掩體、機關槍掩體、炮兵觀測所、指揮所、掩蔽部等,要求能夠承受步兵各種槍炮及百磅以下的飛機炸彈的攻擊。至1937年上半年,已經完成的國防工事計有:江浙區的首都陣地、南通據點、京滬陣地、滬杭陣地、京杭陣地、寧波陣地、溫台據點,河南區的豫北陣地、歸毫陣地、開鄭陣地、鞏洛陣地,晉綏區的晉東陣地、晉北陣地、綏東陣地、綏北陣地,徐海區的徐州陣地。另外,武漢區亦沿武勝關至城陵磯、田家鎮一帶,構築了武漢外圍的國防工事。

  與此同時,國民政府也開始著手軍事整理工作,以求增強軍隊的戰鬥力。1933年4月由軍事委員會提出的《軍事整理草案》指出:「抗日剿共,為目前軍事上之兩大目標,國家養兵百餘萬,而近年來能使用於抗日者,約三十餘萬,使用於剿共者三十餘萬,其餘大半數之部隊,則多為維持地方之用,然而即上述三種任務,以此多量之部隊,尚不能勝任愉快,則不能不歸咎於軍隊質之不精,故急宜整理者一也。近年以來,軍費占收入百分之八十以上,因而政治無從建設,經濟隨而破產,結果,則軍隊亦必隨而崩潰消滅,故為國家政治經濟計,為軍隊本身計,急宜整理者二也。」而整理的目的,則在於「就目前各部隊現有之經費,按適於國際戰爭之編制,實行現時頒發之餉章,酌予編並,而後加以物質之補充,及嚴格之紀律、技術之訓練,務於最短時間,能完成抗日剿共任務之使用」。這一整理工作在6月召開的戰後國防整理會議中最初確定為10個師的整理計劃。一年以後,又進一步確定為60個師的整理計劃,即準備利用3-4年的時間,分6-8期,每期編6-10師,最終將全國的軍隊編成60個陸軍師。而為了應付「國際戰爭」,即對日作戰的需要,軍政部亦決定要花幾年時間整建完成一定數量的炮兵、裝甲兵、鐵道兵和通信兵等特種獨立部隊。

  在這方面,空軍的發展更受到重視。至1934年5月航空署改組為航空委員會的時候,南京中央直屬的空軍已有轟炸、航空、偵察、驅逐等共6個中隊。隨著軍事整理工作的展開和統一局面的初步形成,2年之後,國民政府屬下的空軍部隊已擁有各式飛機314架。其中編為3個轟炸機大隊、3個驅逐機大隊、2個偵察機大隊、1個攻擊機大隊,共轄27個中隊,另外還有4個直轄中隊,總共有31個中隊。除新疆、西藏以外,全國各省還陸續建起了260多個機場,僅由航空委員會保管的場、站就達到130多處。同時,航空委員會還派遣了將近90人分別前往義大利、德國和美國等國家學習飛行與航空機械等專門技術。

  

  為了提升部隊的戰鬥力,南京國民政府還在兵制上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自清朝中期以來,中國一直習用的是募兵制。在募兵制的情況下,當兵不是國民為國家所必盡的一種義務,而成了一種掙錢謀生的職業,因此士兵很難在思想上樹立起保家衛國的觀念,兵員在素質上難以提高。當兵既然是為了謀生,自然也就成了少數無法在農村謀生的人的事情。民間不存在後備兵員,戰爭一來,兵力動員馬上就成為問題。對募兵制的這種弊端和徵兵制的好處,國人早有了解,一時卻很難改變。正如1928年立法院軍事委員會提議擬訂兵役法草案中所說:「吾國徵兵之議喧囂已久,本黨政綱業經規定,然卒未能實施者,以茲事體大,戶籍法未定也。」因此,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不久,就已經提出了實行兵役制的問題,只是它不能不先行建立戶籍制度。

  戶籍制度的建立,哪怕是戶籍法的起草與實施,也是一件要投入相當多的人力和物力的事情。因此,雖然1928年立法院已經通過決議從事起草戶籍法,但直到4年之後,即1932年12月,國民政府立法院才最終公布了《戶籍法》。《戶籍法》公布後,內政部又要制定實施細則。結果《戶籍法》的具體實施一直拖到了1934年。國民政府在1934年4月27日才得以正式通令從當年7月1日開始實施《戶籍法》。而實際上,《戶籍法》在各地具體實施,仍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

  《戶籍法》開始推行後,兵役法的制訂和推行就有了一定的可能性。在此之前,軍政部曾擬定《陸軍兵役法草案》,實際上其做法仍屬募兵性質,故立法院法制委員會、軍事委員會和自治法起草委員會一致認為它與孫中山的主張不合,故再將此一草案交中央政治委員會審核。經政治委員會審議後,提出兵役法原則5項,其中仍保留了募兵的成分。該原則一方面規定「中華民國之男子均有服兵役之義務」,另一方面則將兵役分為國民兵役與常備兵役兩種。前者凡年滿18-45歲之男子,除非自願充任常備兵,否則都得接受國民軍事教育,並於國家需要時服國民兵役。而常備兵役,則凡年滿20-25歲之男子且經體驗合格者,均可充任。一、二等兵服兵役2年,余為3年。此法於1933年6月17日經國民政府正式公布,經1935年3月2日修正並定於1936年3月1日施行。《兵役法》共12條,將兵役分為國民兵役與常備兵役兩種。國民兵役是基礎兵役,凡年滿18-45歲的男子應徵入伍後為現役,為期3年,期滿後為正役,為期6年,平時在鄉應赴規定之演習,戰時召集回營。正役期滿為續役,至40歲為止,任務同正役。但《兵役法》並不徹底,因該法規定:「在地方自治未完成之區域,得就年齡合格、志願服兵役之男子募充之。」

  1935年11月,國民黨五大通過了《請改良兵役制度,實行徵兵案》和《兵速行全國徵兵制案》,確定1936年為《兵役法》實行之年。次年3月,兵役主管機關根據《全國陸軍整理計劃》所規定的將全國陸軍整編為60個師的規劃,把全國分為60個師管區和11個預備師管區,每個師管區以配備一個調整師為主,一個整理師為從,實施徵兵、訓練國民兵役和管理退伍在鄉軍人等措施。軍政部為此從1936年起在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6省成立了淮陽、徐海、溫處、金嚴、安廬、蕪湖、淮泗、尋饒、豫東、豫西、豫南、襄鄖共12個師管區。7月起,各地兵役機關開始調查、檢查、抽籤等徵兵事宜。9月8日,國民政府發布《推行兵役制度昭告國民令》,宣告:「凡我國民須知服兵役為人人應盡之義務。際此國步艱屯之時,宜有發憤自強之計。徵兵制度為充實自衛力量根本要圖,各國行之已久,急起直追,未容再緩。務期全國人民一致醒悟,共策進行。其依法應服兵役者,尤當淬勵奮發,踴躍應徵。」至12月,全國共完成徵兵近5萬人。中國18歲以上男子開始盡義務服兵役,即由此開其端。次年春天,軍政部又進一步在江蘇、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福建等成立了金陵、南撫、贛南、豫北、荊宜、衡郴、寶永、建延8個師管區,在上述各省以及四川、貴州、陝西、甘肅、廣東、廣西、雲南、山東、河北、山西、綏遠、寧夏等省還另外成立了預定的師管區,設置了19個師管區籌備處,以便廣泛推行徵兵事宜。

  徵兵固然能夠使兵員的質量得到一定的保證,但要提高士兵的戰鬥能力,還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教育和訓練。由於初辦徵兵,可擔任練兵的軍訓教官嚴重欠缺。在此之前,蔣介石明確提出:「高中及大學生畢業時,應先習軍事教育三個月,方給文憑。」中央應設一國民軍事訓練處,「將全國優秀者輪流軍訓」。據此,國民政府自1934年起就已經開始在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山西、河北、雲南等省及南京、上海、青島三市各高中以上學校中推行軍事訓練,每屆畢業學生臨畢業前都必須集中受訓3個月時間,高中及相當高中受訓合格者即為預備軍士,專科以上學校受訓合格者即為預備軍官。到1936年,已經訓練高中學生22萬人,專科以上學生6萬餘人。培養出預備軍士17490人,預備軍官887人。1937年抗戰爆發前,更進一步培養出預備軍士224000人和預備軍官64340人。但是,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兵役法,想要指望訓練總監部提供給各學校的為數不多的軍事教育官,無論如何是不可能的。因此,國民政府不得不首先統一培養各縣軍訓教官,然後分配給各省任用。在1936年間,根據新頒布的《壯丁訓練實施綱要》,當年還訓練完畢壯丁50餘萬人,正在訓練者還有約100萬人。訓練總監部還分4期舉辦訓練班,培養了大批軍訓教官。

  要提升部隊的戰鬥力,除了改善兵源和實施一般性的軍事教育,包括軍校和軍隊教育計劃之外,國民政府軍委會還特別重視軍官的訓練。從1933年起,軍委會每年夏天都在江西廬山舉辦廬山軍官訓練團。第一期的廬山軍官訓練團分3期舉行,每期為14天,於兩個半月內全部訓練完畢,受訓軍官多為上校以下少尉以上之各級軍官。第一期有22個師送學員受訓,受訓人數為1840人;第二期又加入10個師,受訓人員增加至2757人;第三期再增加4個師,受訓人員增加至3241人。廬山軍官訓練團最初是針對第五次「圍剿」作戰而設計的,因此,最初的設計旨在「堅定其對於主義之信仰,陶冶其高尚之道德。同時涵養其精誠團結與犧牲奮鬥之精神,並鍛鍊健全體力,增進其對匪作戰之技能」。受訓單位多為駐贛、粵、閩、湘、鄂5省的「剿共」部隊,受訓人員多為中下級軍官。其訓練方式、動作以及各種戰術都是針對與紅軍作戰的需要而設定的。而第二年度廬山軍官訓練團舉辦時,因「圍剿」南方根據地的「剿共」作戰告一段落,情況就不同了,其內容的設計開始直接針對未來的對日戰爭了。訓練工作仍分3期進行,每期3周,蔣介石親任訓練團團長,陳誠為副團長兼教育長。受訓單位已擴展到全國各部隊,包括東北軍、晉軍、西北軍、中央軍各軍系。參訓的著名將領就有中央軍系的桂永清、孫元良、黃杰、霍揆彰,東北軍系的何柱國、繆澂流、何立中、沈克、萬耀煌,西北軍系的孫桐萱、劉汝明,晉綏軍系的孫楚、楊耀芳、李生達,以及第17路軍系的朱耀華等。蔣介石對此亦十分滿意,他在1934年7月9日開學典禮的講演中不無興奮地宣稱:「此次開辦軍官團,是我們中華民國全國的軍官集合在一個地方來受訓的第一回,其意義為何等重大!」他明確要求各派的軍官們,「認定自己是一個中華民國的國民,是中華民國國民革命的軍人,要來擔負復興民族,完成革命,實現總理的三民主義之責任,竭盡我們做國民做軍人和做革命黨員的本分」。隨後,他還特別就應付可能出現的對日作戰問題做了「抵禦外侮與復興民族」的專題演講,著重說明了在中日兩國力量懸殊的情況下,他對未來中國以空間換時間、以劣勢勝優勢的應付日本的政略和戰略構想。

  1935年,因蔣介石隨「追剿」紅軍的中央軍入川,再加上日本發動華北事變,暑期軍官訓練團遂移到四川峨眉山舉行,著重教育訓練川、滇、黔等西南各省的地方軍官。蔣介石自兼訓練團團長,四川省主席劉湘為副團長,陳誠為教育長。針對當時日本製造華北事變情勢嚴峻的情況,蔣介石在演講中明確表示:「我們本部十八省,那怕失去了十五省,只要川滇黔三省能夠鞏固無恙,一定可以戰勝強敵,恢復一切的失地,復興國家,完成革命!」廬山軍官訓練團以及峨眉山軍官訓練團的最大成績,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軍隊派系之間的畛域,使過去老死不相往來、甚至相互敵視的軍官們之間有了交流和熟悉的機會,從而使不少軍官加強了國家的觀念,同時也相應地提高了蔣介石在地方派系軍人中的威望。一位受訓的東北軍軍官曾經寫道:「廬山訓練的最大成果,為大家都感覺國家需要統一,要統一由軍人做起,尤其統一意志集中力量,才能禦侮圖存,在精神上、意志上趨向於中心信仰最高領袖,每個受訓學員都有一種新的醒悟。」

  準備對日作戰,要指望在武器生產方面趕上日本,指望靠加強海防、江防、城防工事及要塞,乃至改革兵制、訓練軍官,就能夠在兩軍對峙中使自己處於優勢地位,幾乎是不可能的。不僅這時國民政府能夠投入到武器研發生產以及要塞、城防工事上去的財力極其有限,而且兵員的素質和軍官愛國心與團結心的養成,也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蔣介石等人對此自然也心知肚明。何況他們深知中日兩國的差距,遠不是一個武器和訓練的問題,更主要還是國力的懸殊。要提升中國的國力,根本上還必須以工業和交通的發展為基礎,全面加強經濟和國防建設。

  還在1931年4月,即「九一八」事變爆發之前,國民政府就採納了國際聯盟派遣來華的專家沙特爵士的建議,成立了全國經濟委員會,決定以其為經濟計劃制訂及施行機關,統籌國營經濟,直隸於行政院。但由於種種原因,其工作並未展開。「九一八」事變後,迫於形勢,國民政府於9月26日正式任命蔣介石、宋子文、劉尚清、連聲海、王伯群、孔祥熙、李書華、張人傑、張學良、李煜瀛、張嘉璈、李銘、周作民、晏陽初、虞和德、吳鼎昌、榮宗敬為全國經濟委員會委員,以蔣介石和宋子文分別為正、副委員長,朱家驊為秘書長。將近兩個月之後,則進一步成立了籌備處;兩年之後,即1933年10月,該委員會才得以最終宣告成立,由汪精衛、孫科、宋子文、黃紹竑、朱家驊、王世傑、張人傑、孔祥熙、邵元沖、張嘉璈、周作民、晏陽初、吳鼎昌、榮宗敬、陳立夫、錢新之、陳光甫、劉鴻生、史量才、王曉籟、徐新六、葉恭綽、葉琢堂、彭學沛等為委員。成立之後,即開始設立專門的審議機構,如公路委員會、水利委員會、衛生委員會、教育委員會、農村建設委員會、湖北堤工專款保管委員會、棉業統制委員會、蠶絲改良委員會,另外還設立了實施機構,如公路處、水利處、衛生實驗處、農業處、信託處、江西辦事處、西北辦事處、駐滬辦事處等。這些機構的設置和工作,對運輸交通、農業水利以及其他重要生產事業的發展和改良,都發生了相當的作用。

  不過,相對於全國經濟委員會而言,蔣介石顯然更加重視全國資源的整合和利用,以及國家基本工業的規劃與建設。就在「一·二八」事變發生之際,即蔣介石剛剛就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後不久,他就邀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吳稚暉、張靜江、黃郛到南京,詳細討論國家的分期建設計劃問題。蔣介石還特別與黃郛單獨商談國防問題,黃郛隨即提出組織國防設計委員會的建議,並由其連襟錢昌照向蔣上條陳,得到採納。1932年11月1日,參謀本部創設的國防設計委員會正式成立,由蔣介石親兼委員長,秘書長翁文灝,副秘書長錢昌照。它網羅了相當一批知名的專家、學者,如丁文江、翁文灝、胡適、蔣夢麟、徐新六、劉鴻生、穆藕初等,負責參與調查全國資源及工業情況,並研究設計與國防有關的工業建設方案。國防設計委員會的各項調查研究工作計劃,從一開始就是針對日本「將由東北進擾天津,更中窺青島,南犯淞滬瀏河及乍浦,或更擾及福州」這一可能性而擬訂的。委員會中設有軍事、國際、教育文化、經濟與財政、原料及製造、交通運輸、土地糧食及人口等7個小組,並著重開展了專門人才和西北地區資源的調查研究工作。1935年4月,南京政府的軍事機構進行大改組,國防設計委員會由參謀本部改隸軍事委員會,與兵工署資源司合併,更名為「資源委員會」,仍由蔣介石親兼委員長,翁文灝、錢昌照分任正、副秘書長。其工作性質也發生了重要的改變,原來的軍事、國際關係、教育文化三部分工作均告結束,集中全力直接負責重工業及國防工業的建設。1936年3月,資源委員會擬定出一項重工業建設計劃,計劃在3年時間裡,完成江西吉安鎢鐵廠,湖南湘潭煉銻廠,湖南湘潭鋼鐵廠,湖北靈鄉和湖南茶陵鐵礦,湖北大冶、陽新和四川彭縣銅礦廠,湖南常寧水口山和廣西貴縣鉛礦廠,江西高坑、天河和湖南譚家山、河南禹縣煤礦,以及其他各種氮氣廠、飛機發動機廠、工具機廠、造船廠、電工器材廠、水電廠等等廠礦的開發建設和擴建工程,以奠定冶金、燃料、化學、機器和電氣5種工業的基礎,爭取儘快實現自給自足。1937年2月,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據此特別通過《五年建設計劃》,不僅批准了資源委員會的重工業建設計劃,而且力主中央政府立即全力推進鋼鐵、機器、電力、制酸、制鹼、酒精、染料、造紙、人造絲及煉油等基礎工業的建立和發展。由於各方面高度重視,資源委員會的上述計劃很快就得到了落實。無論在冶金工業、機器製造工業、電氣工業,還是化學工業和染料工業方面,計劃中的項目都相繼開始進入到籌備甚至是實際作業的過程了。

  「兵馬未到,糧草先行」。不論是從工業發展的角度,還是從國防需要的角度,交通建設都是基礎要件。對此,孫中山在被國民黨奉為圭臬的《實業計劃》一文中,就曾明確指出:「謀國家之建設者,必先致力於交通。「1931年11月國民黨三屆二次臨時會議通過的《依據訓政時期約法關於國民生計之規定確定其實施方針案》,就明確提出了近期發展鐵路交通的目標,即整理現有鐵路線,完成早在建設中的粵漢、隴海兩鐵路線,努力建設由廣東至雲南,由雲南至四川,再由四川至陝西並與隴海線相接的鐵路線。淞滬抗戰開始後,南京至上海的鐵路交通問題益顯突出,1932年國民黨四屆三次會議對此極為重視,明確要求國民政府積極建設京滬、滬杭甬兩條鐵路線。到1936年底,上述幾項鐵路建設計劃相當部分已得到實現。粵漢鐵路全線通車,隴海鐵路也東展至連雲港,浙贛鐵路通車到南昌。同時建成同蒲、蘇嘉、杭甬等鐵路線。受此鼓舞,1937年2月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通過由蔣介石等提出的《中國經濟建設方案》的提案,明確主張對鐵路的修築,「應以國防運輸及溝通經濟中心為原則,使成為全國交通幹線」,力爭用5年時間修築8139公里的鐵路線。鐵道部據此擬定的鐵路修建計劃,準備在5年之內修築廣州至贛州、廣州至梅縣、貴陽至昆明、自成渝線至隆昌和貴陽、自粵漢線之衡陽至桂林、自貴陽至柳州和桂林、海南島之海口至榆林、粵漢路之黃埔支線,以及津浦路之蚌埠至正陽關支線等9條鐵路線,共8500公里。

  上述鐵路修建計劃因為抗戰很快爆發而未能具體實施。但公路建設方面的進展則較為明顯。自1932年開始,全國經濟委員會就已經著手推動公路建設,力圖建成全國性的公路系統。當年5月,該會即會同江蘇、浙江和安徽三省省政府,組織了蘇、浙、皖三省道路專門委員會,主持興造京杭、滬杭、蘇嘉、京蕪、宜長、杭徽等6條重要公路。同年11月,國民政府出於「剿共」的需要,由軍事委員會出面,在漢口召開蘇、浙、皖、贛、鄂、湘、豫七省公路會議,決定在1936年以前由全國經濟委員會分期督造完成這七省的公路聯絡網。此項計劃意在興造京陝、汴粵、京川、洛韶、商祁、京魯、京閩、海鄭、滬桂、京滬等11條公路幹線,連同60條公路支線,總長22300餘公里。1934年6月,隨著「剿共」戰爭範圍的擴展和修建全國公路網的需要,全國經濟委員會進一步將陝、甘、閩三省以及贛、粵、閩邊各公路加入督造範圍,並將由蘇、浙、皖三省道路專門委員會改組而成的蘇、浙、皖、贛、湘、鄂、豫七省公路專門委員會,改組為公路委員會,採取中央與地方合作進行的方針,推進公路網的建設。而為開發西北,全國經濟委員會直接主持了西蘭和西漢兩條公路的建設,並協助修建了由綏遠至新疆、山西,甘肅至新疆、青海等各條公路。1935年中央軍尾隨紅軍進入西南各省後,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營亦專設川黔公路監理處,於1935-1936年間修通了川陝、川鄂、川湘、川黔、川滇、川康及黔湘、黔桂、黔滇等長達6000餘公里的公路。至1937年上半年,全國公路里程已經達到11萬公里之多,原來漫無系統、互不聯繫的各省公路線路已基本貫通,全國公路網也已初具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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