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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控制城鄉的能力與側重

2024-10-02 04:29:39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國民黨自南京國民政府建立之後,即宣告實行訓政,依照的是孫中山在《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中的主張。孫中山的所謂訓政,核心是要由黨來引導人民學會行使選舉、罷免、創製和複決各權,使人民可以由下至上地逐漸選舉各級政府,並使之始終處於人民的監督之下,直至最終可以召開國民大會,決定憲法,實行全國大選,造成民選的中央政府。然而,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之後,到處都是軍權獨大的局面,國民黨中央不僅不可能隨意向地方派出經過訓練並考試合格之員去協助地方市、縣人民籌辦自治,即使可能派出經過訓練並考試合格之員,也難以去貫徹孫中山關於要使人民享受選舉、罷免、創製、複決四權,自主制定一縣之法律,選舉一縣之官員的主張。這是因為,國民黨的革命,基本上沒有改變縣以下舊有的統治秩序和政治結構。那些在國共合作期間受到共產黨指導的農民運動衝擊、曾經一度摧毀了舊有統治秩序的農村,在國共關係破裂後也大多又重新恢復了原狀。過去服務於滿清政府和北京政府的縣以下區、鄉、村各級政權,如今又進一步服務於國民黨在各地的統治機關。許多地方的士紳及其子弟,更是搖身一變而成了國民黨員。在這種情況下,國民黨不要說沒有黨化基層政權的綱領和計劃,就是有,也奈何不得各地的那些頭面人物。因為,大批地方頭面人物,或者與之關係密切的地方精英加入了國民黨,國民黨就只能藉助於他們來實現對地方的統治和治理。無論是治安還是收稅,繼續依靠傳統勢力治理地方的結果,就使得廣大農村無地或少地的貧苦農民與地主勢力之間的矛盾繼續延續下來。不要說眾多貧苦農民看不出國民黨新政權與北京政府時期的舊政權有何區別,就是注意到兩者之間的區別,願意按照國民黨的訓政體制自主選舉、監督縣政府的官員,代為執行農村政權的地主士紳也不可能允許農民做出違反其意志的民主選擇。

  當然,國民黨的地方自治方針,就其政策的制定者而言,也並非只是想要虛晃一槍。根據國民黨中央通過的組織法,他們也確實在市、縣兩級民主參政問題上做出過一些嘗試或努力。1928年和1930年,國民黨即曾兩度修訂過市組織法,專門提出了市參議會的設置問題。以後又曾公布過市議會組織法和市參議員選舉法及市參議會議事規則等。依照這些法規,市參議員應由市民直接選舉產生,20萬人口的市為15名,超過20萬人口每多5萬人增加參議員1人。凡中華民國人民,無論男女,在市區域內連續居住1年以上,或有住所達2年以上,年滿20歲者,經宣誓登記,均有選舉市參議員之權;而任何一個有市民資格者,只要年滿25歲,具有初中以上學歷,曾任職業團體職員1年以上,並在地方公益事務中有顯著成績,又無劣跡,均享有被選舉權。而市參議會為一市人民代表機關,有議決下列事項之權:籌備區長民選及完成市自治,議決市預算、決算,討論市財政收入、募集市公債及其他增加市民負擔的問題,討論其他有關市公有財產及公有營業事業經營事項等。

  依據上述規定,市以下之行政區,則分為區、坊、閭、鄰,5戶為鄰,5鄰為閭,20閭為坊,10坊為區。區亦規定設置區民大會、區公所、區民代表會及監察委員等。區民代表會為全區最高權力機關,以本區市公民出席投票行使選舉、罷免、創製、複決四權,由區長負責召集,每年舉行1次。區民代表會為全區立法機關,由區民大會選舉的代表來組成。每坊2人,共20人,每年改選1人。區民代表會設主席1人,由互選產生;設監察委員2人,由區民代表會選舉產生。區以下坊亦應設坊民大會、坊公所及坊監察委員會。坊民大會為全坊最高權力機構,由全坊市公民組成。坊公所置坊長1人,由坊民大會公選,下設調解委員會,委員若干人,由坊民大會選出。另設監察委員會,委員3-5人,亦由坊民大會選出。再以下,閭、鄰各以居民會議為權力機關,閭設閭長1人,鄰設鄰長1人,均由居民會議選舉產生,任期1年,不得連任。而自區以下,各級代表或委員均非公職,不享受津貼。

  同樣,在縣一級,1928年亦公布有組織法,次年進行修訂,均規定縣有設置參議會之必要。以後公布的縣參議會組織法、縣參議員選舉法,基本方面與市參議會組織法和市參議員選舉法相同,只是縣參議員任期為2年,而市參議員任期為1年。縣參議員的名額,在人口未滿15萬的縣為15名,超過15萬者每多3萬人增加參議員1名。縣以下單位,則各省辦法不同,廣東地區縣以下設區,5戶為鄰,5鄰為里,4-10里為1個鄉鎮,40-50個鄉鎮為1個區。區有區代表大會,鄉(鎮)有鄉(鎮)民會議,里有里民會議,鄰有鄰民會議。其他地區則多設區、鄉、閭、鄰4級。每10個鄉鎮或50個鄉鎮則組成區。而縣內百戶以上之村則為鄉,百戶以上之街市則為鎮。

  自1928年以後,國民黨不斷試圖推進地方自治,制定了各種辦法,且幾度修訂以求完善和便利實行。但實際上,這些辦法在農村幾乎無法切實推行,在城市中也只有個別城市進行過相應的嘗試。如北平市於1928年冬即依照市組織法開始籌備自治事宜,將城、郊劃為15區,以後又開始實行區坊自治職員民選,1933年3月完成市參議員選舉,選出參議員37人,8月1日參議會正式成立,開始議事。上海市1930年著手將全市劃為40個自治區,並開始進行坊、閭、鄰之劃分,卻因1932年「一·二八」事變發生而停頓;7月後再行籌備,先後成立了40個區公所,坊以下則未能進行,市參議會亦未能選舉成立。在縣方面,只有西南政務委員會曾經著手過相應的推行工作。它將廣東全省劃分為786個區、403個鄉、784個鎮、185468個裡,每縣設參議會,並且還成立了省參議會。除此之外,未見有其他省、市有過類似的嘗試。而西南政務委員會的這種做法,在相當程度上也是出於與南京中央分庭抗禮的一種政治需要,並沒有也不可能真正從訓練人民實行四權、建立基層民主政府的目的出發,因此,其選舉的結果不僅沒有觸動縣以下舊有的統治秩序,對廣大農民參政意識的提升與政治地位的改善,也毫無助益。

  國民黨政權與社會底層相脫節,甚至相衝突,最典型的衝突反映在縣以下的農村。由於戰亂頻繁,災禍橫行,各地地主把各方軍閥的橫徵暴斂和苛捐雜稅統統轉嫁到農民頭上,不可避免地一步步加速了農村的破產過程。1927-1930年,動用的兵力總數達到10萬人以上的各種內戰就有20次左右,1928-1934年各種水旱災害遍及全國,災民數千萬,僅1931-1934年全國因飢餓而死的難民就將近700萬人。正是面對這種嚴重的情形,30年代初全國自發地組織起來幫助農民和從事鄉村改良運動的團體,就達到了600多個,他們建立的鄉村實驗點或實驗區有上千處。對此,國民黨和國民政府自然也看在眼裡。還在1931年國民黨四全大會的政治決議案中,就高度強調國家建設必以便利農業之發展與農民之生計為要點。1932年蔣介石也明言:中國歷來以農業為立國之本,所賴以增值財富者,首推農民;國命所託,實在農村。政象的康寧與變亂,決定於農民的安樂和農村的安寧與否。據此,1932年國民政府召開了第二次全國內政會議,決議實施縣政改革。1933年則進一步成立了農村復興委員會,試圖將方興未艾的鄉村改良運動納入到政府的軌道中來,通過救濟農村來達到控制農村的目的。然而,國民黨的這些做法仍未能真正達到效果。不僅國民黨依舊無力控制縣以下政權,不得不照舊藉助於地主鄉紳的力量;就是縣政府一級,國民黨對已有的體制也未能做徹底的改革,以致縣政府下設各局局長因由省主管廳直接委任,全然不把縣長放在眼裡,且自成體系,各自為政,縣長即使不貪不黑,亦是處處受牽制,難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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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方面,作為一個更多地依賴於城市,且與清王朝和後來的北洋政府相比具有一定現代特性的新政權,南京國民政府在城市中的作為,明顯地要比它對農村的工作有成效一些。

  南京國民政府建立不久,就著手醞釀試行西方行之有效的公務員制度,頒布了《公務員任用條例》,對各級官員的任用、選拔作出具體的規定。在一些省、市率先試行的基礎上,1931年1月8日,國民政府進一步頒布了《高等考試普通行政人員考試條例》,規定依據《考試法》,凡具有大學和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包括具有同等學力經檢定考試及格者和確有專長或著作經審查及格者,均有資格參加普通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這次全國性的公務人員考試於6月15日至7月5日為報名時間,7月15日為正式考試時間。此次考試全國報名並經審查合格者2185人,平均年齡28歲。其中江蘇省418名,湖南省240名,浙江省219名,安徽省189名,邊遠省份報名較少。7月6日國民政府任命的主考官戴季陶等在國民政府大禮堂舉行了隆重的宣誓就職禮,15日正式開始考試,15-22日為普通行政人員考試日期,21-30日為財務行政、教育行政、外交領事官考試日期。8月9日公布了錄取名單,共錄取了100名,16個省榜上有名,其中,江蘇省29名,湖南省17名,福建省7名,湖北省6名,廣東省6名,河南省、山西省各1名。其中在校生,尤其是名牌大學考生被錄取的比例最高,如上海交通大學被錄取人數占考生人數的25%,北京師範大學被錄取人數占考生人數的23%,中央大學被錄取人數占考生人數的16%。為顯示考試和錄取之公正,考試院院長兼本次主考官戴季陶等就考試委員會最初錯登了一位本應及格人員的分數之事,向國民政府常務會議自請處分。

  公務員考試任用制度的實行,在國民黨山頭林立、派系紛擾的情況下,嚴格說來並不容易落到實處。從考試院的角度看,確實堅持嚴格把關,一絲不苟,凡考取者,亦儘量分發安排到相應機關工作。但一來錄取人數極其有限(如1931年第一次高考,2185人僅錄取100人,1933年第二次高考,2630人僅錄取101人),與國家每年因死亡、罷免和考察不及格而開缺需補足之數,相差不止百倍;二來即使錄取,也未必能夠得到相應的職位,1931年高考錄取的100人中,到1934年僅8人得其所求之職,有的未能得到任用,有的雖被分派到部,卻久久得不到任用。對此,考試院副院長邵元沖曾有一說明:「考試的責任固然由考試院去擔負,而對所錄取之人任用,就非考試院一院所能擔負,而需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共同去擔負的。」這也正是國民政府嚴格限制錄取人數的一個重要原因所在。正如胡適所說:「今日任官的方法全由於推薦介紹,而考試制度至今最多只能有萬分之一的補救。」

  公務員考試制度的建立,從另一個方面也顯示了南京國民政府所具有的從民國以來的「武人政治」「分贓政治」,向兼容「精英政治」和「專家政治」過渡的特點。事實上,單純的公務員考試制度還只能解決一般公務員的擇優錄取問題,高級專門人才的利用尚須另闢途徑。南京國民政府從成立之初,就很強調在不同政府部門中專業背景的重要性。如1928年開始組織立法院時,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就明文規定:立法委員首重其在黨內之歷史,但亦需要「對法律、政治、經濟有相當之學識經驗者」。特別是在胡漢民主持下曾經在立法方面起過重要作用的第一、二兩屆立法院,其成員相當部分確具有某些專業背景。除首任院長胡漢民及秘書長李文范是日本東京法政大學速成班畢業外,其繼任院長、副院長及其秘書長,以及經濟、法制、財政、外交、軍事各委員會委員長等,多具有留學歐、美、日本的背景。第一屆49名委員中,留學國外者多達43%;第二屆49名委員中,留學國外者更超過半數,為54%。加上本國大學畢業者,在當年國民教育程度普遍較低的情況下,兩屆立法委員中大學以上學歷者卻已達到60%和73%以上了。因為強調專業知識和背景,兩屆立法委員中都有數人在30歲以下,如史尚寬因畢業於東京大學法律系,曾赴德國柏林大學進修,又在巴黎大學研究過政治經濟學,29歲就出任了立法委員。正是由於這兩屆立法委員具有較多的專業知識背景,且年富力強,因此不過兩年時間開院會即達121次,制定了民法、刑法、土地法、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和地方自治法等16種法典,奠定了國民黨統治的法律基礎。

  正是由於注意到南京國民政府所具有的這種特點,不少留學歐、美、日本的知識分子都曾積極倡議甚或呼籲政府應「充分實行專家政治,交通、考試、衛生、農礦,均宜用專家」。他們深知國民黨難以自行廢除一黨專政,更無從解決內部的派系衝突,但他們相信,可以使政治與行政相分離,因為無論什麼主義,總要好的行政去實施,沒有行政,一切都是空談。更何況工業革命以後,社會問題日趨複雜,工業、交通、運輸的大發展,人口向工業地區的集中,以及壟斷的出現等等,都極大地擴充了行政的範圍。至於鐵路、汽車、飛機、電報、電話、採礦、鋼鐵等等,更需要有專業的科學知識的人才能管理和經營,因此,使行政人員專門化,尤其必要。這些具有傳統士大夫與現代專家雙重身份的知識分子,通過《新月》《獨立評論》《大公報》等報刊廣泛論政議政,也推動了國民黨對藉助於專家問題的重視,並給當政者提供了選擇專家的極大空間。那些與國民黨有歷史淵源的學者,如浙江籍的蔣夢麟、馬寅初、楊端六、謝冠生等,以及與國民黨高官有親緣關係的學者,如錢昌照、沈怡、錢昌祚等,早就被政府延攬進入政壇。那些過去為北京政府服務又確有專長者,如顧維鈞、羅文干、施肇基等,不久亦因國民政府急需專業人才而得以重用。蔣介石在這方面也頗為用心。1932年其重新出山後,即在廬山召集大批專家座談,甚至請專家為他講學。據錢昌照回憶,這一年應邀由他陪同見過蔣介石的,或專門被請來為蔣介石講學的學者,就有王世傑、周覽、徐淑希、胡適、張其昀、吳鼎昌、徐新六、楊端六、丁文江、翁文灝、顧振、范銳、吳蘊初、陳伯莊、萬國鼎等二三十人。凡蔣介石看重之人,必再三設法邀其擔任政府要職。如對翁文灝,蔣介石聽其講授中國礦產、水土狀況後,馬上認定其為國家急需人才。當即要翁文灝擔任國防委員會秘書長,翁文灝再三推辭後,不得不答應掛名,要求具體事務由副秘書長錢昌照處理。數月後,蔣介石又要翁文灝出任教育部部長,翁文灝則以「丁憂」為藉口婉拒,但最後還是被蔣介石打動,進入了政府。又如對蔣廷黻,蔣介石早就注意到其專業知識,初見面後,即表示要請其為國效力。蔣廷黻推辭說沒有經驗,蔣介石當即表示:「你能。」他一面說,一面拿起筆寫下手諭:「派蔣廷黻為行政院政務處長。」與此同時,蔣介石還把不少專家延攬到1932年秘密成立的國防設計委員會中充任專門委員,用以推動軍事、國際問題、經濟及財政、原料及製造、運輸交通、人口、土地、糧食、文化等小組的調查研究工作。1934年該委員會改名為資源委員會,隸屬於軍事委員會,成為後來主持戰時實業建設的具有相當實權的重要機關。

  國民黨重視知識分子和專家,與其一黨專政的政治體制並不矛盾。不僅如此,延攬大批知識分子和專家參政,還是其鞏固一黨專政體制的一個重要手段。凡從政的專家們大多會面臨被要求加入國民黨的問題。一些人被國民黨高層人物反覆動員,蔣介石有時甚至親自出馬。有的有手續,有的沒手續;有的是特批,有的因某單位集體入黨而亦被動入黨;有的事先完全不知情,事情發生後才被告知已被介紹入黨。如錢昌照任教育部常務次長後,陳布雷突然有一天打電話告訴他說,祝賀他已加入國民黨。錢昌照忙問是怎麼回事,陳布雷說他和張群在蔣介石主持的中央政治會議上提議介紹錢昌照入黨,得到會議批准,為特別黨員。

  國民黨對社會精英、名流、著名知識分子和專家採取的是利用、拉攏的辦法,而對付城市民眾採用的主要是團體控制法,即儘可能地把不同行業的民眾組織到各行業的相關團體當中,通過政府對團體的控制來達到控制民眾的目的。從1928年起,南京國民政府就在著手組織和整頓社會團體。蔣介石明言:「以後各社會、各團體,一定要養成黨化、軍隊化,黨的紀律是最嚴的,大家都要服從三民主義和黨的一切章程。」國民黨二屆五中全會通過的《民眾運動案》更明文規定:「人民在法律範圍內,有組織團體之自由,但必須受黨部之指導與政府之監督。"1929年國民黨三屆二中全會則通過《人民團體組織方案》,強調國民黨對依法組織之人民團體當「盡力扶植,加以指導」,而對違反三民主義之團體,則盡力檢舉,嚴厲糾正。1930年國民黨三屆三中全會更進一步通過《訓政時期民眾訓練方案》,規定:黨部對於人民團體不受指導時,可呈准上級黨部,以命令行之。1931年國民政府公布的《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第六條更規定:「以危害民國為目的而組織團體或集會或宣傳與三民主義不相容之主義者,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上述各種規定,國民政府從一開始就強化了對社會團體的管理和管制,明令社會各業一方面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成立公會、農會和工會組織,有不願加入行業各會者還要罰款,甚至責令停業或強迫辭職;同時又規定各會均須經市黨部和社會局審核登記,並服從國民黨的指導。農會只有推廣合作事宜、改良土地和糧種的權利,工會和各業公會在政治上也只有合作、處理勞資糾紛的權利。在此基礎上,為了更好地控制社會,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還於1928年專門成立了調查科,進而更在此基礎上成立了特工總部,用以對付國民黨以外的各種社會團體和組織。蔣介石還在1932年3月1日親自主持,秘密成立了所謂三民主義力行社,並發展出所謂復興社,同時通過運作公開的社會團體「中國文化協會」等組織,來向城市中各個方面和各個領域進行滲透和施加影響。

  國民黨對社會團體的嚴密控制雖然極大地壓制了社會各界在政治上的伸展,但大批社會團體的存在和國民黨出於控制社會的目的所給予的扶持,也仍舊會提升市民的自治意識和組織能力,從而造成社會民眾參政意識的增強。絕大多數社會團體,即使懼於政府與黨部的高壓,始終保持與政府合作,比如努力協助政府調處行業中各種糾紛,減輕政府壓力,並向政府提供各種有關推進發展工商業、整頓市場、維持秩序的合理化建議等,但它們也還是在不同程度上具有其獨立性,因而在與政府和黨部的關係上,還是會存在諸多的矛盾,比如代表行業就不合理的收費、壓迫以及規定,向政府進行抗爭等。1933年發生在南京的社團與政府之間的對抗,就比較典型地反映出社會團體與政府之間關係的複雜情形。當時,小黃洲(今安徽滁州)農民赴南京請願,要求政府補助由於江潮泛濫、墾地沖毀所帶來的損失。南京市政府警衛在農民靜坐示威時毆傷農民4人,並拘押5人。請願農民迅速找到南京市農會,要求援助。南京市農會當即召開緊急會議,請市黨部主持公道。在市黨部不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南京各區農會代表遂直接向國民政府行政院請願。南京各有關團體這時也紛紛聲援小黃洲農民,甚至要求罷黜南京市市長石瑛。此事對南京市政府造成了極大的壓力。

  國民黨從1927年實行清黨以來,就在思想文化、輿論方面實施了嚴密的管理政策,成立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大量查禁各種書刊。1929年2月由國民政府頒布的《宣傳品審查條例》,對報紙、雜誌、書籍、戲曲、電影和其他各種宣傳品的出版、發行,都做了嚴格的限制。同年6月,國民政府進一步頒布了《查禁反動刊物令》《取締銷售共產書籍的法令》《銷售共產書籍之辦法》等項法令、法規。7月,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會議更作出決議,要求將「反動刊物」匯列成表,交宣傳部嚴密偵查,並通令各級黨部。國民黨中央秘書處還編印了《查禁反動刊物表》和《共產黨刊物化名表》,以供各地執行機構備查。僅1929年,國民政府頒布的查禁各種書刊的通令就有30個之多。到1931年9月為止,被查禁的書刊就達到了228種之多。

  但即便如此,國民黨這一時期在城市中依舊時常遇到各種思想言論的挑戰。這一方面是因為大批受到五四運動,特別是國共合作期間大革命浪潮衝擊的年輕學生和知識分子,不滿於社會的和政治的現狀,急於尋求出路,思想上傾向於社會主義;另一方面是因為國民黨標榜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同時懼於西方輿論的批評,不能公開以思想言論定罪,故對思想言論的控制不能不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以內。因此,國民黨固然不斷地查禁各種左翼的書刊,卻仍舊有大量左翼書刊,甚至以共產黨人為主導的書刊不斷地湧現出來。如共產黨人潘漢年、馮雪峰、成仿吾、李一氓、田漢、柔石等主編的《太陽》《創造》《洪荒》《泰東》《流沙》《日出》《文化批判》《幻洲》《戰線》《畸形》《朝花》《南國》《引擎》《新思潮》《新興文化》,林伯修(杜國庠)等主編的《我們月刊》,魯迅等主編的《奔流》《萌芽》,蔣光慈主編的《新流》(後改名為《拓荒者》)等。由於國民黨查禁書刊並不直接針對書刊的作者或編者,結果是一本書、一個刊物被查禁了,同樣的作者或同樣的編者,換一個名字又會發表或發行內容大致相同的其他的書籍或刊物。如太陽社辦的《太陽月刊》被查封了,他們馬上就改名為《時代文藝》接著再出;《時代文藝》被查封了,他們又改名為《海風周報》再出。又如《文化批判》被禁掉了,就改為《文化》再出;《文化》再被查禁,就再改成《思想月刊》繼續出。而像中國左翼作家聯盟(簡稱「左聯」)、中國社會科學家聯盟(簡稱「社聯」)、中國左翼美術家聯盟(簡稱「美聯」)、中國左翼劇團聯盟(又名為「左翼戲劇家聯盟」,簡稱「劇聯」),以及中國左翼文化總同盟等文學藝術團體,雖然幾乎都是在中共指導之下成立起來的,卻能夠在國民黨的統治區生存下來,並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正是這些左翼社團創辦的書店和書局,為社會上眾多渴望了解激進社會主張的學生和青年提供了大量精神食糧。包括許多共產黨的宣傳品,也是通過這些書店或書局使用假封皮(即印上與內容不符但可以公開銷售的別的書名的封皮),或改換作者的筆名,來躲避國民黨人的審查的。共產黨人陽翰笙對書店和書局的作用有過這樣的回憶:當時「除了刊物,我們掌握的書店也很多。創造社、太陽社、我們社都有自己的出版部,實際上就是書店。還有潮風書店也是黨領導的。四馬路的一些小書店,也大部分和我們有關係,如光華書局、現代書局、泰東書局、亞東書局。光華書局出過潘漢年和葉靈風編的《幻洲》。這個刊物,上半部分是風花雪月,下半部分是嬉笑怒罵——罵國民黨反動派。亞東書局本來是保守的,但通過阿英的關係,也給我們出了一些書」。

  南京國民政府初建時,國民黨不得不對異己的思想言論保持著一定程度的開放性,最典型地表現在以下兩個例子上。

  其一是1928-1930年,國內出現了一個翻譯出版馬克思列寧主義著作的熱潮。在這3年左右的時間裡,一方面是國民黨對共產黨實行白色恐怖,另一方面是國內大量翻譯出版馬克思、恩格斯和列寧的著作。據不完全統計,光是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就翻譯出版了將近40種之多,列寧著作也出版了14種。而各種研究、介紹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科學新書,僅在1929年就出版了將近140種之多。如果再加上各種左翼刊物大量宣傳、譯介馬克思主義的文章,其數量就更加可觀了。與此相適應,社聯、左聯等還合辦上海華南大學,公開宣講馬克思列寧主義。學校被國民黨查封後,他們仍舊利用開暑期補習班或現代學術研究所等辦法來傳授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觀點。社聯、左聯的成員,以及在他們影響下的北方眾多大學教師,更是經常到一些較為開放的大學,甚至是中學裡去開設馬列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課程。這也就難怪在這個時候,在國民黨嚴格審查制度之下,卻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文章公開以馬克思主義為號召。有人即公開講土地革命「是中國革命在目前階段上的主要內容」,對土地革命的懷疑,「正是證明了它們已經完全脫離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立場」。有人更聲稱:「全國的革命群眾,深刻地感覺到,只有馬克思主義方能給他們指出出路,只有它才是革命運動惟一的指南針。」

  其二是1929-1935年,中國思想界對如何認識中國社會、解決中國的問題、中國的出路何在等許多重大的思想理論問題,進行了長時間的激烈的爭論。這場論戰恰恰是發生在共產黨人、國民黨人、自由知識分子和中國的托洛茨基派之間。還在1929年,中共中央就開始提出了正確認識中國社會性質的問題。創造社主辦的《新思潮》雜誌1930年春應中共中央之命,就當時混沌不清的中國社會性質問題,用《中國經濟研究專號》的形式發表了一組共產黨人的文章,分析論證「中國是半殖民地的國家,帝國主義在中國經濟中握有最高的統治權」,「在全國經濟生活的比重上,半封建關係仍然占著比較大的優勢」,「中國經濟,實是帝國主義侵略下的一個半殖民的半封建的經濟」。故「中國資本主義獨立發展的前途,是沒有的」。對此,托洛茨基派通過《動力》雜誌予以回應,強調帝國主義必然要破壞封建的經濟基礎,故中國的資本主義必然會在這一過程中得到發展與擴大,中國事實上已經進入到資本主義階段。這場論戰從1930年開始,一直斷斷續續地延續到1936年前後。其間,從中國社會性質論戰,演進到中國社會史分期論戰,更深入到中國農村社會性質論戰。國共兩黨以及中間各派知識分子大批捲入到這場論戰中來,而論戰的結果,正如1935年7月沈志遠在一篇文章中所說:「現在你隨便拉住一個稍稍留心中國經濟問題的人,問他中國經濟如何,他就毫不猶豫地答覆你:中國經濟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質的經濟。」換言之,論戰極大地影響了思想文化界對中國社會性質的認識,並且前所未有地宣傳了馬克思主義的思想方法。而對這場論戰,包括隨之展開的有關中國農村社會性質的論戰、文藝方向問題的論戰等,國民黨都沒有能夠從政治上公開地加以干預。

  同樣的情況,國民黨對青年學生的控制和教育也不成功。通過五四運動,國民黨對學生在政治上的作用早就十分清楚,因此在北伐期間就提出了「黨化教育」的主張。對此,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早就公開撰文表示反對,指出國家教育絕不可以黨化。這是因為:(1)學生來自各黨派,或以一個黨派的黨綱來同化全校學生,必引起家庭及學子的反動。(2)學校經費來自地方稅、國家稅,各黨派或多或少都有貢獻,拿各黨共同負擔經費設立的學校,來作為某個黨派的武器,不甚合理。(3)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內容,會因教育黨化而喪失一些良善課程,只用某黨黨綱化作教材,定是造成理性不足、成見有餘的狹窄國民。(4)大學教育的目的,在於用科學方法去發現新知,與黨化根本牴觸,倘使大學受了黨化,教職員以及成年的大學生,都成了一黨黨員,皆奉黨綱為金科玉律,就無心研究,而不能算是大學教育。所以既是大學就不可以黨化;既受黨化,就不成其大學。(5)任何政黨絕不可能永遠執政,而教育為終身事業,不可因政權更迭,而二三年一換,甚至數月一換。在此種紛擾情形下,教職員豈能安心為國家造就人才。

  國民黨定都南京之後,很快就組建了中華民國大學院作為全國最高學術教育行政機關,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行政事宜,以蔡元培為首任院長。但蔡元培本人就是教育家,他早年也是教育獨立的倡導者,曾公開表示過:「現在是國家教育創製的開始,要撇開個人偏見、黨派立場,給教育一個統一的、智慧的百年大計。」他對在學校強行推行黨化教育或三民主義教育自然也不十分積極。在蔡元培主持下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教育會議,就明確提出應當廢止「黨化教育」的提法,至多可以改稱為「三民主義教育」。蔡元培更將全國分為若干大學區,由大學教授組織教育委員會主持區內事務,以增強學校的獨立地位。這顯然與國民黨黨化教育的根本方針相違背。故國民黨宣布訓政之後,即由國民黨中央訓練部特設黨義教育科,管理各級學校黨義教育事宜,頒布黨義教育實施方案,要求所有學校,不分大學中學小學,一律要以「主義為經,黨綱為緯」來對學生進行宣講和考試。該方案試圖通過將國民黨黨綱、政策、宣言、決議以及孫中山思想和國民黨史等編成黨義三字經或三民主義千字經,或通過在中等、高等學校設置黨義課程,聘任黨義教師,甚至強迫教育機關及學校教職員一律加入國民黨等辦法,來貫徹其主張。在這種情況下,蔡元培增強學校獨立性的種種做法自然很快就被廢止了。國民政府甚至取消了大學部,改設教育部,統一管理學校,強化黨義教育。但是,國民黨以外反對黨化教育的浪潮始終沒有平息下來。不僅如此,無論國民黨怎樣加強黨義教育、強化思想灌輸、嚴格控制學生社團,學生運動的浪潮仍舊有增無減。特別是「九一八」事變後,學生運動更是風起雲湧,讓國民黨中央和南京國民政府疲於招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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