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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五四運動的起因

2024-10-02 04:23:53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五四運動的發生直接源於巴黎和會中國外交交涉之頓挫,然追溯其更早的緣由,與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際的國際局勢亦有關聯。

  1918年11月11日,歷時4年有餘的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德、奧同盟國陣營的失敗而結束。雖然在中國是否參加戰爭的問題上,國內政界曾經有過激烈的爭論,但戰爭既已結束,而中國參加的協約國陣營又是戰爭的勝利方,因此而引發了國人對戰後國際局勢及中國所處地位的欣慰與興奮之情,正如大總統徐世昌在11月16日就戰爭結束所發的總統令中所言:「我協約國士兵人民,不憚躬冒艱險,卒以公理敵強權而獲此最後之勝利。吾國之力排眾難,加入戰團,與茲盛舉,是堪欣幸。」為此,全國各地都舉行了規模不等的慶祝活動,視歐戰勝利為公理戰勝強權之象徵。更使國人期待的是,美國總統威爾遜1918年1月8日在美國國會演講時,提出了解決戰爭善後問題的公開締約、航海自由、除卻經濟障礙、縮小武裝、公道處理殖民地問題、組織國際聯盟、國無分大小一律平等等「十四點」意見。威爾遜的建議,不過是美國一向以來奉行的「門戶開放、利益均沾」政策的再申明,但在中國社會卻引起了十分強烈、正面的反應與呼應。因為中國一向受到列強的壓迫,一向為不平等條約所束縛,一向苦於被列強私下瓜分種種利益和勢力範圍,如今威爾遜提出各國權利平等、締約公開公平的原則,而美國又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要參戰國,說話似乎有很大的分量,自然使國人為之興奮不已,認為中國是戰勝國,可以就此伸張正義,擺脫受列強欺凌的局面。難怪並不親美的陳獨秀也將威爾遜的演說捧為「都是光明正大,可算得現在世界上第一個好人」。

  與民間的樂觀態度相對應,北京政府對戰後議和問題及在和議中爭取中國的權益也是重視的,因為這是自鴉片戰爭以來,中國第一次以戰勝國資格出席國際會議。歐戰結束後不久,北京政府即決定以外交總長陸徵祥、駐美公使顧維鈞、駐英公使施肇基、駐法公使胡惟德、駐比公使魏宸組為中國出席和會全權代表,陸徵祥為首席代表。後為緩和與南方廣州軍政府的關係、對外顯示中國的團結一致,廣州非常國會參議院副議長王正廷加入代表團,成為正式代表(廣州軍政府曾任命孫中山、伍廷芳、王正廷、伍朝樞、王寵惠為出席和會代表,但不為北京政府接受),但為不突破代表名額的限制,胡惟德退為代表團成員(和會只允給中國2位代表名額,故中國每次出席會議的代表只能採取輪流參加制),代表團成員還有駐丹公使顏惠慶,駐意公使王廣圻等。1919年1月21日,徐世昌發布對中國代表的任命令。中國出席和會代表團基本上由民國以後嶄露頭角的新進外交家組成,可謂是網羅了當時一代外交英才的「豪華」陣容。他們中的多數人曾經留學美、歐,諳熟國際關係、外交技巧與外交禮儀,懂得如何以西方認可的方式進行外交交涉,善於在弱勢情況下爭取輿論與人心的支持,同時他們也對中國國家與民族的長遠利益與國際關係的發展變化有深切之體認與把握,這些都對中國參加和會的討價還價過程和最終結果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

  根據社會各界的要求及政府討論的結果,中國代表受命在和會提出的主要條件有:(1)收回德、奧在華租界及特權,因為德、奧為戰敗國,作為戰勝國的中國提出此條至為正當;(2)撤銷庚子條約賦予外國的在華駐兵權,這是中國最感恥辱者,也是嚴重影響中國國家主權者;(3)停付庚子賠款,此條與上條聯繫;(4)取消外國在華勢力範圍,取消治外法權,實行關稅自主,雖然這幾條亦嚴重影響中國國家主權,但因其發生年代久遠,北京政府亦不認為可以立即實施,而不過以其為期望條件。至於日後導致中國外交受挫的關鍵點——山東問題,因北京政府視其為中國收回德國權益之一部分,且日本事前亦無不予歸還之表示,故並未認其可能發生問題。事實上,北京政府提出上述條件固屬正當,但也反映出其對世界大勢之發展及國際關係之冷酷並無切實之認識。因為早在和會召開前,「歐西報紙頗有中國參戰不力,對敵僑取締不嚴諸論說。外交團亦以為言。且聞有人擬乘機破壞,不使加入之說。經歐美各公使迭向各政府接洽,……美國認為中國亦應一致優待,力與贊助。各國無異議,遂得一律加入。」於此可見,連中國參加和會的身份尚且受列強的質疑,哪裡還能指望列強在和會中同意中國提出的諸多條件。因此,中國的所謂「戰勝國」地位不過是虛幻的,列強從未將中國視為平等一員,而美國的「贊助」亦不過是口惠而實不至。至於日本,對於山東問題早有方針,原敬內閣處理山東問題的基本出發點,就是確保日本接收德國在山東的權益,然後再和中國討論後續問題。陸徵祥在赴巴黎參會途中於12月8日在東京與日本外相內田康哉會見時,內田已透露此信息,稱山東問題「俟與德國交涉清楚後,按照原議交還中國,請中國勿聽德人或他方挑撥,致生異議。」其語暗含玄機,雖雲交還中國,但須俟其「與德國交涉後」行事,實際是將山東問題先作為日、德,後作為日、中之間的問題,從而也為在山東問題上向中國勒索埋下了伏筆。但北京政府及出席和會的代表當時尚未思慮及此。

  1919年1月18日,解決第一次世界大戰善後問題的國際和平會議在法國首都巴黎正式開幕。法國因地主之利而由總理克列孟梭出任大會議長,美國國務卿藍辛、英國首相勞合-喬治、義大利首相奧蘭多、日本首席代表西園寺公望為副議長。會議下分5項專門小組討論,即國際聯合(國際聯盟)、賠償損失、懲罰戰事禍首、規定勞動法律、海陸交通問題,中國代表顧維鈞參加國際聯合小組、王正廷參加海陸交通小組的討論。但和會實際上的決策機構是由美、英、法、意、日各派兩名代表組成的五國會議(3月下旬又有美、英、法、意四國領袖會議的組織),法國總理克列孟梭在會議發言時,「雄辯滔滔,詞鋒犀利。玩其語意,一若此次和會,除美、英、法、義(意)、日五國外,余國之被邀入會,已屬好意,直無可以商量之餘地。其氣概咄咄逼人」。故中國首席代表陸徵祥已經感覺,「法總理如此態度,前途可慮。我國在會中之結果,毫無把握。」說到底,巴黎和會仍是大國俱樂部私下商議的結果,而非弱國小國爭取自身權益的場合。

  陸徵祥的擔憂果然不幸而言中。1月27日,五國會議討論山東問題,因事關中國,中國代表顧維鈞、王正廷被邀參加下午的會議。日本代表在發言中,「竟然要求膠濟鐵路及其他利益為無條件之讓予。交還中國一層,一字不提。」此事誠出中方意料之外,因為日本原先並未有如此表示,然顧維鈞並未因此而失去方寸,給對方留下可鑽之空當。他沉著應對,不急不徐,表示:「關於膠州問題,應由中國陳說理由後,再行討論。」顧的建議完全合乎情理,得到了五國會議的贊同,於此亦使中方爭取到緩衝的時間,可以有從容之應對,體現出顧維鈞作為青年外交家的機敏幹練。事實上,顧維鈞可算是代表團中對山東問題較有研究及準備者,他在代表團先前的內部討論中,已經提出了山東問題的重要性,因此,由他出面應對日本的挑戰亦可謂所得其人。

  28日,五國會議聽取中國代表就山東問題的闡述。顧維鈞精心準備,作長篇發言,著重闡述:「山東因歷史、人種、宗教、風俗、語言、國防等關係,與別種海嶼不同,應令德國將所租青島及膠濟鐵路及附屬權利,完全直接歸還中國。」他說:

  所有德國膠州租借地、膠濟鐵路及其他權利,即應直接歸還中國。該地為中國領土完全之關係,不可稍有虧損;人民三千六百萬,自有歷史以來為中國種族,操中國語言,奉中國宗教。該地租與德國之原委,早為人所盡知。當時因教案問題,德人用武力要挾,中國不得已徇其所請。以形勢言,膠州為中國北部門戶,為自海至京最捷徑路之關鍵,且膠濟鐵路與津浦相接,可以直達首都。即僅為國防問題,中國全權斷不能聽任何他國於此重要地點,有所爭持。以文化言,山東為孔孟降生之地,即中國人民所視為神聖之地。中國進化,該省力量居多,故該省為中國全國人民目光之所集。以經濟言,該省地狹而民庶,面積不過二萬五千方英里,人口多至三十六兆,人煙稠密,競存不易,設有他國侵入其間,不過魚肉土著而已,亦不能為殖民地也。故以今日會議所承認之民族及領土之完全各原則言之,則該地之歸還中國,實為應得之權利。

  他希望以山東在中國地理、歷史、人文、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打動他人,故其發言頗具感情,並對協約國陣營表示感謝,對日本亦無惡語嚴詞相向。最後他表示:「日本軍隊為中國驅除德人勢力於山東,中國至為感荷。英國於歐戰危迫時,仍能出兵相助,亦中國所深佩。其他聯盟諸國與德相持,使不能分兵東援,亦中國所不能忘。但感荷之忱,雖至殷切,若竟割讓中國人民天賦之權利以為酬報,由此再播將來紛爭之種子,則中國全權倘不力爭,不特無以對中國,亦無以對世界。」他的發言兼具感性與理性,語調平和而堅定,表述明晰而機巧,「各國代表以今日中國所請理由極為充足,均與顧、王兩使握手表示,並於顧使陳述時,各強國代表屢有美意表示,現於顏色」。因為中國曾在上年與日本就有關山東鐵路借款換文時,對日本駐兵及雙方「合辦經營」膠濟鐵路等項有「欣然同意」之辭,事實上承認了日本在山東的地位,為日本今日之要求埋下了伏筆,也是中國交涉中的軟肋,但顧維鈞非常巧妙地將此問題轉換了角度,提出「所有中日在歐戰期內所訂條約、換文、合同等,因中國加入戰團,情形變更,該項條約等均認為臨時性質,須交大會決定」。這就全面打消了日本要求的理由,而為中國爭得了重新商議的可能。當美、英、法代表詢中日雙方是否願將前所簽訂各條約、協定等提交大會時,日本代表表示「須請示政府」,「語涉遲疑,各代表顏露不滿意之色」;而顧維鈞「答以我國並無反對交出之意」,又以此得到了美、英、法之同情。至此,日本代表不能不改變策略,表示將交還膠州租借地等山東權益,但須俟德國將其交與日本後,再與中國接洽。顧維鈞立即跟進,表示「歸還手續,我中國願取直接辦法(即由德國直接交還中國)。蓋此事為一步所能達,自較分作二步為直捷。」他特別聲明,日本的要求「想系指一九一五年二十一款要求所發生之條約及換文而言」,但此為「日本送達最後通牒,中國始不得已而允之。即舍當時成立之情形而言,此項約章既為戰事所發生之問題,在中國視之,至多亦不過為臨時暫行之辦法,仍須由平和議會為最後之審查解決。縱令此項條約換文全屬有效,而中國既向德國宣戰,則情形即大不同。……不能阻中國向德國要求將中國固有之權利直接交還中國也。且中國對德宣戰之文,業已顯然聲明,中德間所有一切約章,全數因戰地位而消滅。約章既如是而消滅,則中國本為領土之主,德國在山東所享膠州租借地暨他項權利,於法律上已經早歸中國矣。」會議至此結束,轉待以後討論。

  作為首次代表中國參加國際多邊大型會議的代表,又被置於事關中國國家主權與民族利益的重大問題之風口浪尖,年僅31歲的青年外交家顧維鈞在28日會議的表現可圈可點,他的發言與辯論,有理、有力、有節,以情動人,以理服人,而又堅守原則立場,不失交涉分寸,在相當程度上為中國挽回了因日本突然襲擊而面臨的不利局面,並為其後中國的交涉方針與策略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也博得了與會各國代表的同情與理解。

  

  由於日本執意要求繼承德國在山東的權益,故在1月28日的五國會議之後,如何爭取收回山東權益成為參加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的首要任務。代表團經過一番詳密之討論,由顧維鈞起草了《中國要求膠澳租借地、膠濟鐵路暨其他關於山東省之德國權利直接歸還中國說帖》。該說帖分為「德國租借權暨其他關於山東省權利之緣起及範圍」、「日本在山東軍事占領之緣起及範圍」、「中國何以要求歸還」、「何以應直接歸還」四部分,以顧維鈞在28日會議的發言為基礎,對山東問題之來龍去脈予以條分縷析,結論是:「中國鑑於上列各項理由,深信平和會議對於中國要求膠澳租借地、膠濟鐵路暨關於山東省之他項德國權利之直接歸還,必能認為合於法律公道之舉。"2月15日,中方將說帖及有關文件送交大會。對中國在山東問題上的態度,日本雖未在五國會議上明言,但實際是不滿意的,日本駐華公使小幡酉吉和日本出席和會代表團均對顧維鈞的發言和中國代表團的說帖表示了異議,於此亦表明,中國希望在和會期間得到山東問題的順利解決絕非易事。

  中國代表團參加巴黎和會前本擬有在會上提出的各項條件綱目,但當中國代表團向大會提出關於山東問題的說帖時,認為「目前山東問題最為吃緊,故所提問題即以此為限。深恐各項問題如果同時提出,不免使歐美各國轉因公共利益偏向於彼,在我反有孤立之勢。」其後,中國代表團又根據會議的進程及情勢的演進而繼續提出了中國的其他各項要求。

  3月8日,中國代表團向大會提交《中國提出德奧和約中應列條件說帖》,其主旨為:「在使從前用威嚇手段或用實在武力,而向中國獲得之領土與權利產業,仍歸還中國,並除去其政治、經濟、自由發展之各種限制。」對德條件為:(1)廢除中德間所有條約及因條約產生之權利;(2)訂立中德平等新約,德國放棄最惠國待遇;(3)德國退出辛丑條約及賠款;(4)所有在華德國租界、租借地之一切公產退還中國;(5)賠償中國人民因戰事而受之損失;(6)保留向德國提出賠償戰費之要求(3月27日決定放棄此條);(7)償還中國收容德國戰俘之費用;(8)歸還1900-1901年間從中國掠去之儀器物品;(9)批准萬國禁菸公約。除不包括第8款外,對德條件的其餘8款也是中國提出的對奧條件。其後,中國代表團又提出《廢除一九一五年中日協定說帖》和《中國希望條件說帖》。前者將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條」及據此簽訂的「民四條約」定性為「一種單方面之條約」,「具有臨時之性質」,因「中國政府簽字於該協定,實以受有一九一五年五月七日日本哀的美敦書之脅迫」,故中國對此一向持有保留,要求廢除亦至為正當。後者列舉了有礙中國國家主權的若干重要關節點,「冀依主權國所不可少之土地完整、政治獨立、經濟自由諸原則,而加以糾正。庶障礙消除,而發展得遂其自由」。說帖提出各國捨棄勢力範圍,撤退外國軍隊、巡警,裁撤外國郵局及有線、無線電報機關,撤銷領事裁判權,歸還租借地,歸還租界,關稅自由等項希望條件,並稱中國「非不知此類問題並不因此次世界戰爭而發生。然平和會議之目的,固不僅與敵國訂立和約而已,亦將建設新世界,而以公道、平等、尊敬主權為基礎。征以萬國聯合會約法,而益見其然。此次所提各問題,若不亟行糾正,必致種他日爭持之因,而擾亂世界之和局。故中國政府深望平和會議熟思而解決之」。唯列強對於實際並不有礙其利益的山東問題尚且不能滿足中國的希望,對於中國提出的牽涉各國實際利益的上述希望條件則更不可能同意。5月14日,和會議長、法國總理克列孟梭致函陸徵祥,表示各國「充量承認此項問題之重要,但不能認為在平和會議權限以內。擬請俟萬國聯合會行政部能行使職權時,請其注意。」中國的希望至此落空。

  對於中國代表認為最關緊要的山東問題,在會議有決定權的五大國中,日本堅持其主張;英、法、意等國因與日本在戰時訂有秘密協議,支持日本獲得德國在山東的權益,故在所謂條約義務上無法反對日本的主張;只有美國出於威爾遜聲明的精神和「門戶開放」原則,對中國表示了一定的支持。然而事實上,自1月28日的會議之後,列強並沒有再聽取中國的意見,中國亦無從知曉列強間對此事之交易情形究為何如,中國代表只能依靠與各國代表的雙邊接觸,了解一些列強協商的進展。4月7日,陸徵祥在致北京政府的電文中坦言:「國際對我情形,今日更殊疇曩,列席人數,其尤著者也。我國全權到時,接待應酬之淡漠,列強領袖在會訪問接洽之艱難,各界人物對華議論觀察之輕慢,種種情況,江河日下。關於我國山東問題,除某國(美國)善意維持外,各國要人對我態度雖無不表示同情,然每以種種事實之關係,口吻多欲吐而仍茹。總之,強權利己之見,絕非公理正義所能搖,故協群力以進行,猶恐九鼎之難舉。」會議的進程驗證了陸的看法。4月16日,美國在五國會議中提議,德國在中國的所有權益,先由本會暫收,俟青島等地開埠後,再交還中國。日本堅持中日訂有成約,應先交由日本再轉交中國。英、法、意代表「均緘默」,美國「遂擱議」。次日,美國又提議將德國境外所有有關協約國的權益交由五國處置,此建議當然包括德國在山東的權益,故日本雖同意美國的提議,但聲明對山東問題予以保留。這樣,中國收回山東權益的主張仍無法實現。

  4月22日,陸徵祥、顧維鈞再度出席五國會議。由於義大利因其領土要求未得滿足而退席,美國擔心日本亦照此辦理,使會議就此流產,故改變了先前支持中國的態度。威爾遜在發言中認為:山東問題「實為複雜,中國、日本既有一九一五年五月之條約換文於前,又有一九一八年九月之續約於後,而英、法等國亦與日本協定條件,有維持其繼續德國在山東權利之義務。此次戰爭,本為維持條約之神聖」。威爾遜此前堂而皇之提出的「十四點」,第一條就是反對秘密條約,現在為了現實利益的交換,不惜食言而肥,這本為國際關係中的常態,但卻使一直企圖依賴美國的支持而解決山東問題的中國代表處境更為艱難,本就勢單力薄的中國代表在會上更顯孤立無援。而英國又一再追問,1918年中日訂立有關山東問題的條約時,「停戰在即,日本決不能再強迫中國,何以又欣然同意與之訂約?」此事的確為中國代表不易解釋周全者,當年皖系軍閥控制的北京政府為獲得日本的借款而草率簽訂的該約,為中國在和會交涉收回山東權益留下了無窮後患,外人均以為此「授日本以極好口實」,「中國弱點惟在此」。這也是五四運動興起後,國人對主其事者不能原諒的重要原因。為了在對德和約中解決山東問題,英國提出了兩個辦法,一按中日協定條件,一使日本繼承德國權利。兩項辦法均不利於中國,因此為中國所反對,但列強未接受中方的意見。會後,中方代表均認形勢嚴重,只能「再竭力托美堅持。必不得已,則以全力設法使草約內不至將膠州問題專列一條,而仍渾含於德國在本境以外所有一切權利應交由五國公同暫管之一條,全部惟均苦毫無把握」。

  4月24日,中國代表團再次提議,德國在山東權益先交五國暫收,日本在對德和約簽字後一年內將其交還中國,中國願對日本占據膠州期間的軍事開支有所補償,膠州灣全部開作商埠。但列強對中國的提議及所作讓步並不重視。30日,美、英、法三國會議決定:德國將山東的所有權益讓於日本,日本將德國租借地及其他政治性權利交還中國,但保留經濟性權利。因為日本堅持其後交還山東權益是日本與中國交涉的問題,非關對德和約,因此即便是上述已經非常遷就日本的規定,也因為日本的反對未能全部寫入最後的條約文本,條約文本中只寫明德國將其讓與日本,而「於交還中國一層不提一字」。由於這是三國會議對山東問題的最後決定,所以即便是對外態度最為溫和者,也不能不認為這是中國外交交涉的失敗,由此而波及國內,掀起一場政治風暴,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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