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北洋派與革命派的矛盾
2024-10-02 04:22:51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民國告成,南北統一,看似裂縫彌合,政治走上正軌,實則暗潮湧動,緊張依舊。以袁世凱為代表的北洋系軍閥企圖獨占政治權力,實行專制統治,對革命黨拉攏、排擠、打擊,無所不用;以孫中山為代表的革命黨人雖然交出了中央權力,但仍通過參政方式,保持著在中央的影響力,並在南方數省實際掌握著權力,他們對袁世凱仍存有戒心,亟思防制。雙方明來暗往,縱橫捭闔,矛盾重重,衝突不斷,成為民初政壇的主要對立面。
還在南京臨時政府結束前,為了限制袁世凱的個人權力,防止北洋派獨占政權,革命派即採取了一些舉措,其至要者首為變動政體,將總統制改為責任內閣制,虛化總統權力,並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賦予此變動以至高無上的法律地位;次為堅持國務總理由同盟會員擔任,雖然袁世凱屬意之唐紹儀非同盟會員,但他對革命派的態度較為友善,同意以加入同盟會為條件出任總理,後又提名同盟會員蔡元培任教育總長,王寵惠任司法總長,宋教仁任農林總長,陳其美任工商總長(後由王正廷署理),與革命派有良好的合作關係,並在革命派與北洋派的鬥爭中,逐漸疏遠了袁世凱。正因為如此,袁世凱因對內閣不能運用自如,對唐紹儀組閣不能十分放心,故一方面將總統府視為內廷,逕行處理某些重要軍機,不使內閣與聞;另一方面指使其部下在內閣中不斷發難,與唐紹儀和同盟會閣員為難,以達成逼退同盟會閣員、最終由北洋派獨占中央政權之企圖。如此一來,自1912年4月21日唐內閣成立後,內閣內部和內閣與總統府間即齟齬不斷,矛盾日起。
首先是內閣內部的矛盾。北京臨時政府關鍵性的兩個崗位——陸軍總長和內務總長為袁世凱之心腹干將段祺瑞和趙秉鈞所占。為了控制軍權,袁世凱甚至不惜以南北破裂相威脅,逼迫革命黨人放棄了由黃興出任陸軍總長之要求。另外兩個重要崗位——外交總長陸徵祥為前清官僚,財政總長熊希齡則為立憲派,與革命派亦非一心。他們在閣議中每與革命派對立,革命派主地方分權,他們必主中央集權;革命派主加強內閣責任,他們必主加強總統權力;革命派主慎重對外,他們必主不必多慮,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夾在兩派之間的唐紹儀,本主張調和南北,緩和兩派矛盾,結果不僅不為北洋派所喜,反被疑為另有所圖;加以唐辦事尊重《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也尊重革命黨閣員的意見,更使北洋派不滿。發展到在閣議時,袁黨每與唐紹儀為難,辦事自行其是;而在閣議外,則奉袁世凱為唯一上司,事事請示匯報,直視唐紹儀為無物,使唐做事甚難為力。
其次是內閣與總統的矛盾。按照《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規定,雖然臨時大總統握有廣泛的權力,但國務總理及各部總長「於臨時大總統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發布命令時,須副署之」。此規定猶如給臨時大總統的權力上了緊箍咒,只要沒有內閣成員的副署,臨時大總統即無法公布任何法律和命令。對於亟圖實行個人專制統治的袁世凱而言,對這樣的規定當然很不滿意,但是限於內外形勢,一時又無法廢棄,故袁世凱所能做的,就是找一個聽命於他的人當總理,使他不必擔心副署的問題。唐紹儀本為袁世凱的老部下,早在袁任職朝鮮時,即因賞識唐的辦事能力而予拔擢,此後又與袁保持著長期的關係,此時適逢其選,成為袁屬意的總理人選。唐紹儀當政後,與革命派關係漸近,「事事咸恪遵約法。袁世凱以每有設施,輒為國務總理依據約法拒絕副署,致不能為所欲為,深滋不悅。」實際上,內閣內部矛盾之根源也在袁、唐的矛盾,因為袁世凱對唐紹儀不滿,而指使其屬下在內閣不斷給唐找麻煩。隨著時間的積累,上述矛盾也在不斷激化,使袁世凱有了去唐之意。他首先以唐紹儀對外借款談判失敗、政府財政危機無以緩解為由(因唐拒絕外國銀行團提出的監督中國財政等苛刻條件,雙方關於借款的談判於5月3日破裂),鼓動擁袁派議員在臨時參議院向唐發難,製造去唐輿論。接著在直督王芝祥任命一事上直接向內閣成員的副署權挑戰,以蔑視內閣權威的態度逼唐去職。
直隸為拱衛京畿之重地,當唐紹儀組閣時,革命派提出以王芝祥出任直隸都督,作為黃興放棄出任陸軍總長之交換條件,並得到了袁世凱的首肯。但袁之首肯不過是為唐閣能夠順利成立、以實現南北統一之表象而虛晃一槍,他深知直隸地位之重要,絕不甘心讓革命派在此打入一個楔子。俟唐內閣成立,其布置停當,而王芝祥已於1912年5月26日到京準備接任直督(時由北洋派張錫鑾署理直督)之際,北洋系將領聯名上書,以王聲望不夠、「難資鎮懾」為由,強硬表示對王督直「絕不承認」。袁世凱隨後改任王芝祥為南方軍隊宣慰使,並不等唐紹儀副署,逕行發布委任令。袁世凱此舉之含義甚為明顯,唐紹儀也知無法再干,6月15日,他自北京出走去天津,內閣一時無人負責,釀成一場政治危機。
王芝祥督直改任事,雖表現為內閣副署權之爭及袁世凱和唐紹儀之矛盾,但其實質是袁世凱及北洋派與革命派的矛盾,因為王芝祥督直曾為革命派所堅持,而由副署權所體現之責任內閣制更是革命派約束袁世凱個人專權最重要的防線之一。故對唐紹儀之出走,革命派輿論均表不滿,褒唐抑袁,認為唐此舉為「保持民國」、「保持約法」,並責問「逼之者何心?繼之者何人?」但對袁世凱如此公然違背《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舉動,革命派由於對形勢認識不一而並無實際之反制舉措,反歸因於唐紹儀「混合內閣」「黨派混雜,意見不一」,認為「此後欲圖政治之進行,非采完全政黨內閣不可」。7月1日,同盟會向外正式宣布,其屬下閣員「悉行引退」,今後「絕對主張政黨內閣」,企圖以「純粹」政黨內閣推進其政策,牽制、約束袁世凱的權力。姑不論革命派此舉即便實現亦不可能從根本上約束袁世凱,因為袁違反《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副署規定的舉動已經表明他不會將自己的行動限制在法律框架內。在袁世凱當政的情況下,他也不會給革命派組織「純粹」政黨內閣的機會,如其所言,只有等到他「退老山林,聽諸君組織政黨內閣可也。」
唐紹儀出走之後,袁世凱提名唐閣外交總長陸徵祥為總理,1912年6月29日得到臨時參議院的同意。為了對外作出超然之表象,袁世凱還準備拉同盟會員孫毓筠、胡瑛、沈秉堃入閣,但遭到同盟會的強烈反對。7月18日,陸徵祥出席臨時參議院會,提出閣員名單,但其發言言辭粗鄙,全無政見表述,引起議員反感,結果在次日投票中他提出的增補六閣員名單全數被否決。袁世凱又以此發動手下運用恐嚇信、匿名傳單、公開警示等手段,對臨時參議院和同盟會以「挾持黨見」、「破壞大局」、「只知有黨,不知有國」等「罪名」群起而攻之,脅迫議員以「國家」為重,通過內閣名單。23日,陸徵祥再度向臨時參議院提出經過調整的閣員名單,並換掉了同盟會閣員。在袁世凱的軟硬兼施下,同盟會不能堅守立場,共和黨則更不願與袁世凱對抗,26日他們在臨時參議院投票通過了內閣名單,陸徵祥組閣告成。但隨後同盟會部分議員又以「失職」為由,在參議院提出對陸徵祥之不信任案,陸飽受各種困擾,不旋踵而於8月20日稱病告假,閣務由內務總長趙秉鈞代理。
唐紹儀內閣垮台及隨後的陸徵祥組閣風波,在形式和內容上都表現出北京政府時期中國政治的若干重要特徵。就形式而言,陸徵祥組閣得到國會多數票,具有法理依據。此後歷北京政府時期,在多數情況下,西方民主形式——主要是國會制度得以保留,內閣必經國會通過方可成立尤為其主要表徵。已經形成為實力集團的北洋系軍人中的多數人比較多地受到傳統文化影響,希望以名正言順之身份獲得社會認同與統治之法理依據,而在民國成立後,國會等等西方民主形式便成為他們可以利用為自己正名的工具。所謂「奉天承運」之中國統治舊傳統,便通過國會這樣的西方民主新形式得以扭曲表現。這也是北洋系軍人在中央往往並不直接以槍桿子出面,而是不擇手段爭取國會同意多數票之緣由所在。但就內容而言,國會等西方民主形式並無多少實際意義,因為無論是組閣還是立法,國會最終無不屈服於北洋軍人之壓力,唐閣垮台及陸閣組建即其表徵,武裝實力在民國政治中的至高地位及西方民主制度在中國特定環境下之脆弱,自民國成立之日起即已表露無疑。因此,北洋派的意圖在國會受阻——其後軍警鬧事向國會施壓——最後脅迫國會通過於己有利之決議——從而在實際上操控北京政治,這樣的政治路線圖自唐閣垮台、陸閣告成後便成了北京政治之常態,而以軍人鬧事壓迫文官退卻,也是袁世凱及其繼任者遇有政爭時屢試不爽的手段。陸徵祥組閣標誌著革命派已經基本失去在北京政府中的權力,是北洋派完全控制中央政權的重要步驟,同時也意味著傳統文官體制在軍人武力壓迫下的退縮,北洋系軍人及其領軍人物——袁世凱已成為北京政治的主宰。此後,「事實上國務院已成了總統府的秘書廳,所有的國務員,都唯總統之命是從,國務總理的有無,本已無關緊要,不過形式上還是非有這麼一個裝飾品不可」。革命黨激進派戴季陶激憤而言:唐閣之倒「既為袁世凱逼之使倒」,陸閣之成「又為袁世凱逼之使成」,則「國務員也,參議員也,皆袁世凱之掌上物也。全國國民皆袁氏室中之陳設,園中之花草也。」
在民初革命派與北洋派的矛盾鬥爭中,雖然不少革命黨人富於革命理想,卻缺乏實際的政治歷練,對政治鬥爭的長期性和複雜性缺乏應有的認識,尤其是對北洋派和袁世凱獨攬國家權力的圖謀缺乏應有的警覺。他們中的不少人沉浸在革命成功的喜悅之中,主張以統一、和平、建設為本,對於如何保有革命成果、不使其落入袁世凱及北洋派手中並無認識;其中還有不少人見利忘義,從其個人利益出發,有意無意之間迎合袁世凱的主張,成為袁可以運用的工具,尤其表現在黨派關係和國會運作方面。革命派的主要領導人,在民國成立後,多數表現為謙謙君子之風,或遠離政治,主張實業建設,或投身議會,從事憲政活動,雖人格無虧,卻於實際政治無補,遠不能與袁世凱這樣老謀深算的軍事強人較量,也使革命派在與北洋派的矛盾鬥爭中缺少堅強有力、深謀遠慮的領導核心。
革命派眾望所歸的主要領導人——孫中山,對民國成立後的形勢是這樣表述的:「今日滿清退位,中華民國成立,民族、民權兩主義俱達到。唯有民生主義尚未著手,今後吾人所當致力的即在此事。」因此,他自臨時大總統任上解職後,即開始遊歷國內各省,並在所到之處發表演說談話,表達其政治見解,尤以「提倡實業,實行民生主義,而以社會主義為歸宿,俾全國之人,無一貧者,同享安樂之幸福」作為自己的「宗旨」與「素志」。對於如何實行民生主義,他認為應自「平均地權」入手,實行土地國有,照價收稅,漲價歸公;同時注重發展實業,尤應注重發展鐵路事業,因為「交通為實業之母,鐵路又為交通之母」,「振興實業,當先以交通為重要。計劃交通,當先以鐵道為重要。建築鐵道,應先以幹路為重要。」因此提出10年修築10萬公里鐵路及南、中、北三大鐵路幹線的宏大計劃。為此,孫中山身體力行,於1912年10月在上海創設中國鐵路總公司,滿懷信心實現其修路理想。革命派另一主要領導人黃興雖然在臨時政府北遷後出任南京留守,掌握著數十萬武裝,保持著此後與袁世凱較量之一定實力,但他卻認為:「將來政治競爭,但能以政見相折衝,不願以武力相角逐」;「統一政府既經成立,斷不可於南京一隅,長留此特立之機關,以破國家統一之制,致令南北人士互相猜疑,外患內憂因以乘隙而起」。因此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裡,匆匆裁撤了南方數十萬軍隊,然後堅決要求辭職。1912年5月31日,袁世凱乘勢下令裁撤南京留守府,革命派由此失去了可與袁抗爭的一個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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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黃興等革命派領導人在民國初年的所作所為,首先出自他們對形勢估計的失誤,認為革命告成,南北統一,今後理當以建設為中心,「若只從政治方面下藥,必至日弄日紛,每況愈下而已。必先從根本下手,發展物力,使民生充裕,國勢不搖,而政治乃能活動。」其次在於他們對袁世凱政治立場判斷的失誤,認為袁將在種種約束之下,以民主共和為依歸治理國家。再次是他們受到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自覺功成身退為政治家之理想境界。故他們在民國初年風塵僕僕,奔走於各地,宣揚其建國理念,投身於實業建設,表面上倒也轟轟烈烈,實際上卻於事無補,反被袁世凱利用以對外展示其和平、統一、建設之門面。自袁世凱接過臨時大總統職務後,表面上對孫中山等革命領導人示以尊崇,並企圖利用他們的影響,加速消解南方革命派的實力,鞏固其統治地位。同盟會退出北京內閣後,南北關係一度緊張,袁世凱遂派專人南下,到上海邀請孫中山、黃興北上「調停」。孫、黃出於和平建設的良好願望,分別在1912年8月24日和9月5日到北京。在京期間,他們與袁多次晤見商談。袁態度「謙恭」,將孫、黃捧為建立民國之「首功」,南北統一之「關鍵」,民國安危之「所系」,並表示俟大選告成、國會召開、正式總統選出後,他也將退為國民,與孫、黃共謀社會事業。袁世凱的殷勤表現與旦旦言辭,使孫中山、黃興頗為所感,認為「袁之為人,很有肩膀,其頭腦亦甚清楚,見天下事均能明澈,而思想亦很新」;表示他們此行「旨在贊助袁大總統謀國利民之政策,並疏通南北感情,融和黨見」;「調和一切,使我同胞無稍隔閡,和衷共濟,以鞏固民國基礎」。為此,他們在各種場合發表意見,要求革命黨人「破除黨界,勿爭意見,勿較前功」;「提倡人人除權利心,以國家為前提」;「唯一宗旨,願在扶助政府」。為了進一步將孫、黃納入其彀中,9月9日袁世凱特授孫中山籌劃全國鐵路全權。25日又公布八項政綱:(1)立國取統一制度;(2)主持是非善惡之真公道,以正民俗;(3)暫時收束武備,先儲備海陸軍人才;(4)開放門戶,輸入外資,興辦鐵路礦山,建置鋼鐵工廠,以厚民生;(5)提倡資助國民實業,先著手於農林工商;(6)軍事、外交、財政、司法、交通,皆取中央集權主義,其餘斟酌各省情形,兼采地方分權主義;(7)迅速整理財政;(8)竭力調和黨見,維持秩序,為承認之根本。結果,孫中山和黃興的北京之行,被袁世凱利用以表明其與孫、黃見解一致,營造了南北和諧統一之氣氛,有利於袁鞏固其當時還不十分穩固的統治。就在孫、黃在京期間,袁世凱還與他們相商,促成自己的心腹、內務總長趙秉鈞於9月25日出任總理,完成了全面控制北京政府的圖謀。革命派不僅同意趙的任職,使其順利上任,而且拉趙及其閣員加入國民黨,以此促成「政黨內閣」,以化解雙方的矛盾。殊不知趙秉鈞從未認同「革命」,以其在內務部之經歷,對鎮壓革命黨人倒是心狠手辣,正是他在幾個月後領袁命指使人刺殺了國民黨領導人宋教仁。
與革命派上層多對袁世凱抱有幻想、主張和平建設相對應,當時在革命派內部對袁世凱抱有一定警惕,主張以實力約束、抗衡袁世凱的主要是部分激進派和地方實力派,其中以戴季陶等在上海《民權報》發表的言論為反袁輿論的代表。他們強烈批評革命派領導人的和平幻想,認為革命已經失敗,痛斥「袁氏病國病民之行,日以加甚,儼然帝制自為,且較亡清為尤甚。夫忠告不見信,罵詈不見畏,舉國人民之痛苦,亦毫不加惜,是棄民也,是殺民也。棄民者民亦棄之,殺民者民亦殺之。則袁氏今日之地位,已由國民屬望者變而為反對,更由反對者變而為公敵矣。」在以輿論反袁的同時,他們還在各地,主要是南方各省鼓動武力反袁,倡言「卵不能敵石,空言不足抗實力,以武力破壞法律者,仍以武力治之而已」。但他們的活動並不為革命派領導人所認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還受到來自革命派的壓制,他們不能代表革命派在民初的主流意識與作為。
在唐紹儀內閣垮台後,因同盟會閣員退出內閣,兼以孫、黃北上調停,宋教仁隨後轉以主要精力籌謀組黨與大選,革命派與北洋派在中央的矛盾一時有所緩解,但雙方在地方層級的矛盾卻在發展中。隨著袁世凱個人專制統治趨向的發展,他在基本控制了北京政府後,急於收攬地方權力,尤其是為了防範革命派占據一定優勢的南方各省,提出實行軍民分治、省長簡任,企圖以中央集權削弱革命派的力量。革命派則以代表民意、實現民權為口號,以自己掌握的南方數省政權為依託,堅持省長民選,加強控制,擴充實力,以備在必要時與袁抗衡。
在革命派掌握的南方諸省中,以江西都督李烈鈞的反袁立場最為鮮明,故袁時時必欲去李而後快。1912年12月,李烈鈞主動打出「軍民分治」旗號,以此緩和袁世凱之壓力,不料他舉薦的前清江西武備學堂總辦、與其有師長之誼的汪瑞,私下裡已輸誠於袁世凱,李的提議正可使袁在革命派的中心根據地打入一個楔子,故迅為袁所接受。12月16日,袁世凱任命汪瑞為江西民政長。此舉反使李烈鈞處於被動地位,因為汪之任命出於李之提議,又經以總統令公布,具有法理效力,李不能出爾反爾,公開反對,但又絕不願任汪上任,擾亂江西政局,他只能發動民間輿論,堅決反對對汪的任命。而在反對無效的情況下,李烈鈞遂效仿袁世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發動軍人武力拒汪。20日汪瑞到南昌後,江西軍警官員即不斷公開向汪叫板,並在29日召開大會,宣示「決死拒汪,甘以一身抵罪,必驅之而後已」,同時勒令其兩日內離省,「否則人民激於義憤而有暴動,我兩界難負保護秩序之責」。在此情形下,汪瑞自知無法再干,遂於30日離南昌並電袁世凱辭職。
李烈鈞拒汪瑞上任成功,使袁世凱大失臉面,頗為惱怒。恰在此時,李烈鈞在日本訂購的一批軍火於1913年1月中旬運到九江,袁世凱即以此事未經陸軍部核准為由,下令九江鎮守使戈克安扣留該批軍火,並派海軍艦艇前往九江,企圖以此整治李烈鈞。而李烈鈞則強硬要求發還被扣軍火,同時調兵布防,壓迫戈部。江西形勢因此極度緊張,袁、李雙方頗有因此決裂開打之勢。但實際上此時袁、李雙方均尚無立即決裂交戰的準備。面對李烈鈞的強硬態度,黎元洪出而調解,提出以北方退兵、發還軍火、江西迎汪復職、懲處負責者為條件消除戰禍。從這樣的條件看,袁、李似乎各退一步,但實際於袁有利,故為李所堅拒。3月初,王芝祥領袁世凱命南下調停,經其從中說項,袁世凱暫示妥協,同意發還被扣軍火,並改任趙從蕃為江西民政長,王芝祥兼九江鎮守使。江西民政長事件雖以革命派獲勝而告終,但並未改變革命派與北洋派對峙中整體不利的格局。
革命派與北洋派在中央矛盾的緩和並未維持很長時間。1913年初,隨著國會選舉的結束、宋案的發生、關於善後大借款案的紛爭,一系列重大或突發的政治事件,使革命派與北洋派的矛盾再度升級至中央層面並迅速激化。
革命派與北洋派矛盾激化之導火索源起於國會選舉。1913年初,國會兩院選舉告成,國民黨的席次雖均未過半數,但都遠遠超過其對手共和、統一、民主三黨聯盟,成為國會第一大黨,國民黨合法組閣、實現政黨政治之前景似在眼前,國民黨大選獲勝之主要推手宋教仁亦為此興奮不已。他在助選所到之處發表各種公開言論,主張實行議會政治,組織政黨內閣,認為「為今之計,須亟組織完善政府;欲政府完善,須有政黨內閣。今國民黨即處此地位,選舉事若得勢力,自然成一國民黨政府。」而且他一改往日「穩健」形象,責難政府「敷衍了事,以塞國民之責,不惜以萬難收拾之局貽之後人,此則政府罪無可逭之處也」,自信「延聘醫生之責任,則在吾國民黨也」,大有實行民主政治捨我其誰之慨。而正因為如此,招致袁世凱和北洋派之嫉恨,因為一旦由宋教仁組閣,必實踐其政治理念,於袁世凱個人專製圖謀十分不利,宋也因此而為袁所不容。何況宋富於理想,人格高尚,對袁世凱50萬元巨款的金錢拉攏毫不動容,自稱「退居林下,耕讀自娛,有錢亦無用處」。軟的一手不見效,袁只能祭出硬的一手,宋既「非高官厚祿所能收買,乃暗萌殺意」,企圖以令宋在這個世界上永遠消失之極端方式而一勞永逸地消除其對己之威脅。
1913年3月20日晚,宋教仁在黃興等陪同下前往上海火車站,準備乘車回京,但突遭槍手襲擊,血灑站台,送醫院後經多方搶救無效,於22日晨去世,年僅31歲。宋教仁篤信西式政黨競爭理念,自信「一生光明磊落,平身無夙怨無私仇」,對袁世凱將不利於其之傳言,認為「光天化日之政客競爭,豈容有此種卑劣殘忍之手段」。臨終前,由他口授,黃興代筆,擬致袁世凱電謂:「今國基未固,民福不增,遽爾撒手,死有餘恨。伏冀大總統開誠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權,俾國會得確定不拔之憲法,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表現出其追求民主政治之崇高理想。袁世凱接電後,亦假惺惺地褒揚宋教仁「奔走國事,締造共和,厥功甚偉。迨統一政府成立,贊襄國務,尤能通識大體,擘畫勤勞。方期大展宏猷,何意遽聞慘變。凡我國民,同深愴惻。」要求蘇督程德全等「迅緝真兇,窮追主名,務得確情,按法嚴辦」。
宋教仁被刺,於國民黨是重大打擊,在國民黨大選獲勝和宋教仁大有可能出任閣揆的背景下,此案之政治指向亦甚為鮮明。國民黨和社會輿論於此反應十分強烈,要求迅獲真兇,告慰故人。對國民黨有利的是,此件看似毫無頭緒之突發案件,其破獲之速卻出乎各方意料。宋教仁逝世的次日,公共租界巡捕房即因古董商王阿法提供之線索,緝獲兇犯應夔丞,隨後又緝獲殺手武士英,並起獲兩名兇犯與內務部秘書洪述祖、國務總理趙秉鈞之往來密電,案情很快大白於天下。原來,國民黨在大選中獲勝後,趙秉鈞即通過洪述祖收買上海流氓頭目、時任國民共進會會長的應夔丞,準備對宋下手,因為「若不去宋,非特生出無窮是非,恐大局必為擾亂」。經過雙方討價還價,達成刺宋之舉,由應夔丞手下之亡命徒武士英具體執行。3月13日,洪述祖致電應夔丞,告「毀宋酬勛位,相度機宜,妥籌辦理」。次日應回電告「已發緊急命令設防剿捕」。18日,洪再電應「事速行」。21日應電洪告「匪魁已滅,我軍一無傷亡」。這些往來函電充分說明刺宋實為事先周密布置之政治謀殺案。不僅如此,這些函電還明確證實了袁世凱、趙秉鈞與此案之關係。洪述祖多次向應夔丞明示:「來函已面呈總理、總統閱過」;「總統閱後,色頗喜悅」。可見刺宋完全是在袁世凱、趙秉鈞授意下之所為。4月25日,江蘇都督程德全和民政長應德閎對外公布了所有查獲之函電證據,如時論所言:「宋先生遊歷多省,演說政見,間及政府之腐敗,袁、趙仇視益甚,遂生殘害之心……初尚以毀壞宋先生之名譽而已,卒以宋先生無過可尋,不能達其目的;且見海內欽服宋先生之忱,迫非尋常可及,群隱以正式內閣相屬,袁、趙暗殺之舉,乃於此決。」
宋案真相大白,震動全國,也完全出乎袁世凱事先之意料,他因此而在政治上處於被動地位;趙秉鈞也被迫於5月1日稱病離職,由段祺瑞暫代總理。革命派及其領袖孫中山因此認識到,他們前所屬意之袁世凱非民主守護神,而實為破壞民主之真兇,「政府長奸縱惡之罪,已有萬不容恕者」,痛恨「於此縱容殺人之政府」。革命派強烈要求審判宋案真兇洪述祖、趙秉鈞,矛頭直指袁世凱,雙方圍繞宋案之司法解決而你來我往,針鋒相對,「去袁」亦逐漸成為國民黨內的共識,革命派與北洋派的矛盾因此而驟然激化。
就在革命派與北洋派圍繞宋案而進行政治角力時,善後大借款問題又為雙方之矛盾火上澆油。民國成立後,因為政府財政十分困難,自南京到北京政府,都在謀求得到外國銀行團的借款支持。但銀行團借款除了附有各種經濟條件外,還代表各自國家利益,提出若干有關中國國家主權的政治條件,使得以「善後」為名的借款有了強烈的政治意義。由於袁世凱主政北京,銀行團向其提供借款,自然有利於其穩固統治。如果說在國會選舉和宋案前,革命派在一般意義上還不反對對外借款的話,那麼在宋案之後,革命派與北洋派武力對決之勢已成,任何於維持袁世凱統治有利的借款,都必然為革命派所堅決反對,更何況銀行團為借款提出之種種苛刻條件,本身就為革命派的反對提供了最可利用的理由。
北京政府與銀行團關於借款的談判一波三折。銀行團願意提供借款的目的當然是為了利潤,但其後台——各國政府對借款的支持則有更多的目的,他們更傾向於以借款支持他們心目中的強人袁世凱,穩定中國的形勢,也為自己獲取最大的政治和經濟利益。為此,銀行團在同意提供借款的同時,也提出了若干頗為苛刻的條件,其甚者為對事關中國國家主權的若干方面予以監督;尤有甚者,俄日兩國還將借款與中國是否承認兩國在東北和蒙古的特權相聯繫,銀行團亦因此而成為列強實行對華支配政策的重要工具。由於銀行團提出的條件過於苛刻,中外雙方的談判多次中斷,輿論亦對銀行團的要求表示強烈反對。後經中方的讓步,「凡可遷就者無不遷就」,談判在1912年11月再次恢復,當年底雙方基本達成協議。只是由於銀行團在一些問題上不斷節外生枝,協議遲遲未能簽署。直到1913年4月,袁世凱為準備對革命派的武力行動,急於拿到借款,基本答應了銀行團的條件,善後大借款才最終告成。4月26日,北京政府與英、法、德、俄、日五國銀行團(美國於此前因顧慮銀行團借款有違其「門戶開放」之利益而退出)正式簽訂《善後借款合同》。
善後大借款總額為2500萬英鎊,償還期限為47年,年息5厘,利息高達4289萬鎊。扣除折扣(84折)後,中方實得2100萬鎊,再扣除償還到期外債、賠償外人在辛亥革命中的損失共1078萬鎊,中方實際可用款項不過1000萬鎊有餘,其中指定為裁遣軍隊用款300萬鎊,整頓鹽務用款200萬鎊,當年4-9月政府行政費用款550萬鎊。在政府行政費中,陸軍部、海軍部和參謀本部用款約為180萬磅,也就是說,袁世凱通過善後大借款可以直接使用的軍費開支還不到借款總數的1/10.即便裁遣軍隊及其他行政費用可以部分挪用於軍費開支,但考慮到此項借款使用監管之嚴格,其總數估計不會超出太多。這樣,善後大借款對於準備以武力鎮壓革命派、需款急迫的袁世凱而言,其實際的經濟支持可能有限,不過使他在對南方用兵時更多了些底氣。但中國方面卻為此付出了有損於國家主權的沉重代價。根據借款協議,此項借款的用途將由列強監督,中國的財政自主權因此而受到重要影響;由於此項借款由鹽稅作擔保,因此又規定成立鹽務署,其下設鹽務稽核總所及各地分所,由中國總辦掛名,列強提名人選出任會辦,掌握實權。這樣,列強就在控制了中國的主要稅種——關稅之後,又控制了中國另一具有穩定來源的主要稅種——鹽稅。北京政府的收入主要依賴於支付各項有擔保外債之後的所謂「關余」和「鹽餘」,而動用關余和鹽餘均須通過列強控制的海關總稅務司和鹽務稽核所,從而使北京政府不得不仰列強之鼻息,看列強之眼色行事。
利用中國國內局勢混沌微妙之機進行權益勒索一向為列強所好,善後大借款並非其始,更非其終。對外借款本為經濟議題,借款條件的談判,如折扣率、利率、擔保、償還等等,亦有其經濟的考量,但是,善後大借款的達成,除了經濟方面的原因外,政治方面的原因亦不可忽視。毋庸諱言,列強與袁世凱經此而達成了某種形式的政治默契。在列強方面,「若欲中國不生內亂,復於外人之權利無損,惟有乘其危急,協力以制死命,俾其不能不聽列強調度」;在袁世凱方面,「宋案之後,政界風潮甚烈,袁氏位置搖動,然則可以保護個人之勢力者,以經濟為第一要素,故此次借款之忽成,其用意在保護個人之勢力」,以此得到列強的政治背書與經濟支持。
正是因為善後大借款的政治意義引起了革命派的高度警惕與強烈反對。黃興通電認其未經國會討論,「人民得坐政府以破壞約法、蹂躪國會之罪」;並明確點出了善後大借款與當時政治形勢的關係及南北決裂之必然:「今宋案證據已經發表,詞連政府,人心駭皇,倘違法借款之事同時發生,則人心瓦解,大局動搖,乃意計中事。」孫中山亦通電各國,明確表示:「北京政府未得巨款,人民與政府尚有調和之望,一旦巨款到手,勢必促成悲慘之戰爭」;「用敢奉懇各國政府、人民,設法禁阻銀行團,俾不得以巨款供給北京政府」。湘、贛、皖、粵四都督亦聯名發出反對大借款通電。因為袁世凱並未將此次借款協議提請國會討論,有違臨時約法之規定,故國民黨主要是以法律為武器,在國會內進行抗爭。參議院正、副議長——國民黨人張繼、王正廷通電全國,表示「政府如此專橫,前之參議院既屢被摧殘,今之國會又遭其蹂躪,不有國會,何言共和,繼等唯有抵死力爭,誓不承認」。面對革命派的強烈反對,袁世凱一面聲稱借款案上年已經臨時參議院討論通過,此次「系按照前參議員表決之案,始行定議」;一面又強硬表示:「借款一日不成,國本一日不定。此次合同簽字,在勢無可取消。」在國會內部,反袁之國民黨與擁袁之進步黨就借款案多次激烈爭辯,相持不下。雖然革命派的態度其後明顯軟化,並不堅持反對借款,而只堅持按法律途徑,由國會履行通過手續,但仍不被袁世凱理睬。不久之後,南北決裂,武力衝突繼起,各方關注之焦點轉移,善後大借款雖未經國會正式通過而終成事實。
孫中山下野、袁世凱當政後,南北實現統一,中國出現了短暫的西式民主政治實驗期。此時革命派和北洋派之間雖然有諸多矛盾鬥爭,但基本上是發生在憲政體制的框架內,循法律的途徑解決。在此過程中暴露出憲政體制解決實際問題的無能,袁世凱屢屢無視法律的舉動,表明憲政體制的約束在軍事強人實力前的弱勢。至1912年底1913年初,一系列重大政治事件的發生,導致革命派與北洋派的矛盾驟然激化,進一步衝擊了十分脆弱的憲政體制。由於國民黨在國會選舉中獲勝,作為袁世凱對立面的單一政黨內閣呼之欲出,使袁備感威脅,故布置刺殺宋教仁,以阻止國民黨的政治崛起;袁之作為又直接威脅到國民黨的生存空間,促使國民黨改變其和平、統一、穩健、建設的主張,轉而準備以武力對抗袁世凱;善後大借款之告成,使袁世凱自認有列強的支持,對國民黨動武更有恃無恐;而國民黨內部因袁而生之怨恨亦日漸增長,「武力討袁」、實行二次革命之議風生水起。民國成立不過一年有餘,中國政治的發展已逸出憲政軌道,向傳統的武力爭勝方向急速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