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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革命的餘波:西式民主的曇花一現

2024-10-02 04:22:47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1912年1月1日,作為辛亥革命的高潮與最重要的成果,中華民國正式誕生,從而結束了在中國曆數千年的帝制時期,開啟了新的共和時代。對此,不僅革命者為之歡欣,廣大民眾也抱有希冀與憧憬,畢竟革命黨人所宣傳的「共和」、「民主」、「自由」這樣的新名詞,較之「皇帝」、「獨裁」、「專制」這樣的舊字眼,更為動聽,更能打動人心。歷史似乎為近代中國的發展翻開了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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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歷史的演進並不如革命黨人設想的那般簡單。孫中山在南京出任臨時大總統後,形成了與北京清政府南北對峙的政治格局,而北京清政府的實際權力,此時已落入北洋系軍事首領袁世凱的手中,他以軍事強人的身份逐漸掌控了情勢發展,運用多年從政的純熟手腕以及廣泛的人脈關係,內以革命黨聲勢逼清廷退位,外借清廷餘力壓革命黨讓步,縱橫捭闔,極盡權謀,2月12日終於逼清廷退位,15日又被南京參議院選為臨時大總統。其後,他又以「維持秩序」為藉口,以北京兵變施壓,推翻了孫中山在推舉其出任臨時大總統時提出的將臨時政府設於南京及臨時大總統到南京就職等條件,一意將首都設在其勢力中心的北京,為建立其個人專制統治預留地步。懷抱革命理想而又缺乏實際從政經驗的革命黨人及其領袖孫中山,從維持社會穩定、實現政治體制和平過渡的良好願望出發,未能堅持自己的主張,而是遷就了袁世凱的要求,同意其在北京就職,使袁如願以償。1912年3月10日,袁世凱在北京舉行臨時大總統就職儀式,並在其宣誓誓詞中稱:民國建設造端,百凡待治,世凱深願竭其能力,發揚共和之精神,滌盪專制之瑕穢;謹守憲法,依國民之願望,祈達國家於安全強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樂利。4月1日,孫中山卸去臨時大總統職務,南京臨時政府結束,南北統一告成。

  袁世凱當政之始,雖然出於加強其個人專制統治權力的需要,與革命黨人不斷發生矛盾衝突,但此時革命的餘波仍在各地蕩漾,革命黨人在中央和地方仍掌有一定的權力,責任內閣制與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制度剛剛實行,在清廷過往嚴厲的控制驟然崩解之後,輿論開放,思想活躍,革命、共和、民主、自由的思潮四處激盪,各色政治力量亦因時而興,袁世凱的權力受到各方牽制。在這種較為均衡的政治格局下,一時出現了蓬勃發展的西式民主景象,其突出表現就是政黨林立及政黨政治的勃興。

  民國初年的黨派數量雖多,然其興也勃,其亡也忽,多數黨派的具體情況時人並無確切記載,今亦多不可考。據後人研究,民國初年的政治性黨派有312個,其中以北京和上海為最多,分別為82個和80個,而且「幾乎所有的西方政黨類型都可在中國找到」。在這些黨派中,「有些具備政黨性質,有些僅係為達成某一種目的壓力團體,有些則是社會運動者」,具有健全政綱或具體政綱者不過35個。這些黨派提出的政綱多數趨同,其中提出最多者為「振興實業」(13個黨)與「普及教育」(11個黨)。由此可知,民初黨派的勃興是當時特殊環境的產物,其政治基礎並不牢固,而且多數也不具有一般而言的政治傾向性,黨派的結合更多地是出自利益,而非政見。在這些黨派中,組織與綱領比較健全、比較具有全國性影響的黨派主要是代表革命派的同盟會——國民黨和代表前清立憲派、紳商、有產者利益的統一黨、共和黨、民主黨及其後由上述三黨合併而成的進步黨。

  國民黨的前身是同盟會。前清時期,同盟會是堅持反清革命的地下秘密團體。民國成立後,同盟會領導人多數認為:今後國內政治的發展方向是實行議會民主與政黨政治,同盟會應順應此形勢,改組為公開政黨,與他黨和平競爭。剛剛回國的孫中山雖不贊成此種意見,但同盟會內部主張改組的聲浪甚高,1912年1月20日,同盟會在南京集議,決定改組為公開政黨,並推選汪精衛為總理。但因孫中山不贊成改組,而汪精衛自忖其在同盟會內部的資歷、經歷與影響力遠不能與孫相比,故遲遲不願就職,改組未能實際進行。直到清帝退位、孫中山辭職,同盟會領導層內部才形成今後將主要進行政黨競爭之共識,改組之事復又積極進行。3月3日,同盟會在南京召開改組會議,宣布改組為政黨,選孫中山任總理,黃興、黎元洪任協理。會議通過《中國同盟會總章》,「以鞏固中華民國,實行民生主義為宗旨」;提出的政綱為:「(1)完成行政統一,促進地方自治;(2)實行種族同化;(3)採用國家社會政策;(4)普及義務教育;(5)主張男女平權;(6)勵行徵兵制度;(7)整理財政,厘定稅則;(8)力謀國際平等;(9)注重移民墾殖事業。」新的同盟會章程雖然以「力謀國際平等」呼應民族主義,以「促進地方自治」呼應民權主義,並明確提出實行民生主義,但其各項政綱多為治國的具體方案,並未特別強調孫中山的三民主義,表現出由革命黨意識向執政黨意識的轉變;其政綱中的「完成行政統一」主張,也說明同盟會當時並無與袁世凱分庭抗禮之意,而希望以和平合法的政治競爭掌握國家權力。但是,當袁世凱掌握中央權力之時,儘管同盟會在由革命黨向普通執政黨方向演進,卻並未能實際消除袁世凱對同盟會的戒心,相反,倒使同盟會自身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對袁世凱的警惕。同時,同盟會改組後,為了壯大聲勢,擴張力量,吸納了不少官僚政客入會,組織較前龐雜,黨務運作不易集中;更兼孫中山和黃興一度淡漠政治,而黎元洪又非同盟會舊人,入會不過是掛名(同年8月黎因張振武、方維被殺案而被除名),其他人則既乏資歷亦乏領導會務之意願,使得作為一個政黨的同盟會在改組之初沒有什麼起色。直到宋教仁在辭去內閣職務後全力投入會務工作,主持進行二次改組,同盟會的情況才有了較大改觀。

  1912年4月25日,同盟會總部遷至北京。其後,有同盟會成員參加的內閣與袁世凱發生一系列矛盾,造成同盟會閣員於7月間集體辭職。曾任北京內閣農林總長的宋教仁極具政治抱負,他主張中國應如西方實行責任內閣制的國家,組成「強大真正之政黨」,以兩大黨輪流角逐內閣首領而使政治進入良性競爭。他認為:「以前,是秘密的組織;現在,是公開的組織。以前,是舊的破壞的時期;現在,是新的建設時期。從前,對於敵人,是拿出鐵血的精神,同他們奮鬥;現在,對於敵黨,是拿出政治的見解,同他們奮鬥。」宋教仁在北京內閣參政的實踐和當時政治形勢的發展以及來自他黨的競爭,都使他感到組成一個大黨的必要。因此,他自內閣辭職後即全力投入同盟會的會務工作,7月21日出任總務部主任,積極推動同盟會的再次改組。

  宋教仁對同盟會改組的設想並非局限於同盟會自身。為了壯大力量,他還希望合併其他黨派,共同組成一個大黨。為此,除了在黨綱方面作出必要的讓步之外,宋教仁甚至不惜主張改變在許多會員心目中具有歷史意義的「同盟會」之名。儘管宋教仁的舉措在同盟會內部遇到不小的阻力,但經過他的多方工作,終於取得了多數人的支持,聯絡他黨的合併組黨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經過談判協商,統一共和黨(1912年4月在南京成立,谷鍾秀、吳景濂等領導)、國民公黨(1912年3月在上海成立,岑春煊、溫宗堯等領導)、國民共進會(1912年2月在上海成立,伍廷芳、陳錦濤等領導)、共和實進會(1912年2月在北京成立,王寵惠等領導)、全國聯合進行會(1912年4月成立,李萬銓等領導)先後表示願意加入,並就合併組黨後的黨名及各項綱領、政策達成共識。1912年8月25日,由上述黨派合併組成的國民黨在北京正式成立。

  國民黨的組成仍以同盟會為主幹,是當時革命派在政治上的主要代表力量。但因其吸納其他黨派及人士加入之需要,對同盟會政綱作了較大的改動,故有「名雖合黨,實系新造」的說法。國民黨提出以「鞏固共和,實行平民政治」為宗旨,以「保持政治統一,發展地方自治,勵行種族同化,採用民生政策,維持國際和平」為政綱。如果與前同盟會政綱相比較,國民黨政綱的政治意義更為模糊,三民主義精神更趨淡薄,與其他黨派的政治立場也在趨同,尤其是將「民生主義」改為「民生政策」,主要是遷就新加入各黨之要求,其後受到前同盟會部分激進人士的批評也就在所難免。但是,主持改組的宋教仁認為,這是同盟會為吸納其他黨派加入而作出的必要讓步,主張理想主義應遷就現實政治,以策略讓步而獲得戰略進取。孫中山當時也認為:「今專制業已推翻,破壞之局已終,建設之局伊始」,所以反對「挾黨見,鬧意氣」,主張各黨派努力同心,共同建國。如國民黨輿論之代表《民立報》所言:「國民黨必取穩健主義」,即「折衷於事理,不純趨於感情,以為偏激之進取」;「運用於秩序之下,活動於法律之中」;「統言之,穩健者,和平進取之代名也」。就當時的政治鬥爭形勢而言,激進與緩進兩種政治主張各有其出發點。緩進的主張其後雖因袁世凱的專制而失敗,宋教仁甚至為此以身殉政。但在當時,激進主張之難以獲得廣泛的社會認同亦為事實。政治的抉擇在事後可能得失分明,但在事中之取捨並非易事。無論如何,國民黨的成立,立使其成為國會第一大黨(在臨時參議院的席次過半),也使袁世凱感到沉重的壓力,對於革命黨人在民國初年的政治活動是有利的,在這方面宋教仁功不可沒;其次,國民黨基本承緒於同盟會,組織架構和成員骨幹也多源於同盟會,同時又對他黨有一定的包容性,適應了其自身發展的需要。自國民黨成立後,其黨名便與民國政治相始終,追根溯源,這與同盟會的改組是有一定關係的。

  國民黨成立時,選舉孫中山、黃興、宋教仁、吳景濂等9人為理事,推孫中山為理事長。孫中山雖不反對同盟會改組,並出席了國民黨成立大會,但他此時對政治表示淡漠,專注於其鐵路計劃,對黨務「一切不問,純然放任」,國民黨黨務實際由宋教仁以代理理事長的身份主持。宋教仁以極大的精力和極高的熱情投入國民黨的黨務活動,尤其是以即將開始的國會選舉為目標,奔波於各地,推動地方黨務的進行,一時間使得國民黨在社會上的聲勢日隆,儼然形成政黨政治的格局,使一意建立個人專制的袁世凱感受到威脅和危險,從而也埋下了日後宋教仁遇刺之前因。但是,宋教仁的黨務活動過分著眼於選舉,為了贏得更多的選票,首先是要吸納更多的黨員,而不論其過往的政治立場如何,袁世凱手下的大將、國民黨的直接競爭對手趙秉鈞亦被拉入黨內,甚至還有拉袁世凱入黨的呼聲,如此新舊合糅、兼容並包的結果,雖使國民黨的黨員人數及其分布地域有了大幅度增長,但也使得國民黨的組織構成日漸龐雜,組織結構日漸鬆散。各色人等在黨內競相爭奪名位,互有歧見的派系互相攻擊,使得黨內矛盾重重,稍有不合即以離黨而去相威脅,使黨猶如俱樂部。宋教仁並非出身同盟會真正核心的興中會系統,其資歷和經歷還不足以成為黨內眾望所歸的領袖人物,各地方黨部自行其是者甚眾。如此等等,使國民黨在表面的轟轟烈烈之下,與同盟會的革命理想漸行漸遠,逐漸成為一切以選舉、執政為中心的競選黨。

  在同盟會——國民黨之外的三大黨中,統一黨源於中華民國聯合會。1912年1月3日,反清健將、革命宣傳家章炳麟(章太炎)聯合江蘇軍政府都督程德全等,在上海成立中華民國聯合會,章、程分任正、副會長,張謇、熊希齡等成為參議會成員。中華民國聯合會「以聯合全國、扶助完全共和政府之成立為宗旨」;政治上,主張實行責任內閣制;經濟上,主張實行國家社會主義,限制田產及遺產繼承,強調「富國必先足民,國民經濟,應為發展」。比較維護中國傳統文化的章炳麟,還提出了諸如「婚姻制度宜仍舊」、「家族制度宜仍舊」、「庶免文盲參選」、「文字不得用拼音」、嚴禁「在公共場所效外人接吻、跳舞」等個人主張,在當時到處提倡新事物的浪潮中,顯得頗為守舊。清帝退位,袁世凱登台,時局出現新的變化,章炳麟等亦亟思有所作為。3月1日,中華民國聯合會發布通告,宣布改名為統一黨,推舉章炳麟、張謇、程德全、熊希齡、宋教仁為理事,湯壽潛、趙鳳昌、蔣尊簋、唐紹儀、湯化龍、溫宗堯等為參事。統一黨以「統一全國建設,強固中央政府,促進完美共和政治為宗旨」;提出政綱為:(1)固結全國領土,釐正行政區域;(2)完成責任內閣制度;(3)融合民族,齊一文化;(4)注重民生,採用社會政策;(5)整理財政,平均人民負擔;(6)整頓金融機關,發達國民經濟;(7)振興海陸軍備,提倡徵兵制度;(8)普及義務教育,振起專門學術;(9)速成鐵路幹線,力謀全國交通;(10)勵行移民墾殖事業;(11)維持國際平和,保全國家權利。章炳麟將其解釋為「不取急躁,不重保守,惟以穩健為第一要義」;「只求主義不涉危險,立論不近偏枯,行事不趨狂暴,在官不聞貪佞者,皆願相互提攜,研求至當」。不過,當時章炳麟心目中的「穩健」有更多的含義。章炳麟雖曾為同盟會員,但自參加光復會後,即與同盟會結下了歷史積怨。推翻清朝、成立民國,自然成為章炳麟所致力之事業,但其未必願意見到民國政權掌握在前同盟會、現國民黨人的手中。民國成立後,他提出「革命軍起,革命黨消」的主張,隱憂於「黨見紛爭,混淆黑白,雖稍與立異者猶不可保,況素非其類耶?」其「隱憂」何在雖未明言,但明眼人一望可知他對孫中山及革命黨人之不信任。何況統一黨成員多為前清官吏和立憲派人士,與革命黨人的立場本有分野,故在民初袁世凱和革命派的矛盾鬥爭中,統一黨站在擁袁立場,如主張定都北京,反對同盟會組閣,主張修改《臨時約法》等,無不投袁所好,成為袁世凱與革命黨人鬥爭時可以利用的力量。據時人回憶:統一黨理事張弧是袁世凱派進來的奸細,黨的經濟權一直操在張的手中,其經費表面上說是從各方面募捐得來,實際全是袁世凱的錢。由章炳麟與張弧的通信,證此回憶不虛。5月9日,統一黨加入以黎元洪為領袖的共和黨,但因統一黨和章炳麟在共和黨中的地位不及其所願,結果加入不及10日,他便在17日通過《統一黨獨立宣言書》,宣布退出共和黨,獨立行事。9月2日,袁世凱的手下王賡(揖唐)在北京操縱統一黨再次改組,其後又推選袁世凱為名譽理事長,徐世昌、馮國璋、趙秉鈞等為名譽理事,統一黨由此幾被袁收編。

  共和黨是由5個黨派合併組成,即民社(1912年1月在上海成立,黎元洪、孫武等領導)、國民協進會(1912年3月在天津成立,范源濂、黃遠庸等領導)、民國公會(1912年1月在上海成立,陳敬第等領導)、國民黨(同名異黨,1912年2月在上海發起,潘鴻鼎等領導)和統一黨,國民共進會的部分成員也參加了共和黨。上述諸黨派在民初政爭中基本上採取了擁袁反孫立場,故有一定的合併基礎,其中又以參加了武昌首義的部分軍政界人物組成的民社為其中堅力量。1912年5月9日,共和黨在上海正式成立,選舉黎元洪為理事長,張謇、章炳麟、伍廷芳等為理事(不數日統一黨宣布退出)。當月底,共和黨總部遷至北京,在臨時參議院的席次一躍而僅次於同盟會(國民黨),成為與國民黨比肩的第二大黨。共和黨成立時並無特別具體、明晰的政綱,只是提出了較為寬泛的黨義:(1)保持全國統一,取國家主義;(2)以國家權力扶持國民進步;(3)應世界大勢,以平和實行立國。就其強調的「統一」、「國家主義」和「國家權力」而言,無疑對已經手握國家政權的袁世凱有利。實際上,共和黨的成立在相當程度上是反同盟會人物的集合,故為袁世凱所樂見,並得到袁的扶持。共和黨也對袁世凱投桃報李,在袁黨與革命黨之爭中,持擁袁立場,專與同盟會(國民黨)對抗。

  民主黨由共和建設討論會(1912年4月在上海成立,湯化龍、孫洪伊等領導)、國民協會(1912年1月在上海成立,張嘉璈、溫宗堯等領導)以及國民新政社、共和統一會、共和促進會、共和俱進會合併組成。1912年9月27日在北京正式成立,選舉湯化龍為幹事長,提出政綱為:(1)普及政治教育,(2)擁護法律自由,(3)建設強固政府,(4)綜核行政改革,(5)調和社會利益。組成民主黨的中堅力量——共和建設討論會成員多為前清立憲派人物,奉梁啓超為實際領袖,梁亦對民主黨的組黨活動表示支持,還在共和建設討論會時期,即為其起草《中國立國大方針商榷書》,為其組黨提供理論解說。梁啓超提出:民國應以建立「世界的國家」為目標,實行「保育政策」,建立「強有力之政府」,依靠國家政權的力量推動各項建設;加強中央集權,慎行地方分權。結論是:「人民之對於政府也,宜委任之,不宜掣肘之;宜責成之,不宜猜忌之。必號令能行於全國,然後可責以統籌大局;必政策能自由選擇,然後可以評其得失焉;必用人有全權,內部組織成一系統,然後可以觀後效也。……故建設強有力之中央政府,實今日時勢最大之要求。」這樣的言論自然為正謀以中央集權為號召削弱以至最終消滅革命黨力量的袁世凱所歡迎。10月間,梁啓超自日本回國,在北京與袁世凱謀面商談,雖未獲任袁之官職,但袁月贈其生活費3000元。袁世凱的手下亦打入民主黨內部活動,其直隸支部由曹錕之弟曹銳負責,以至直隸都督馮國璋特別令巡警道楊以德「轉飭廳警隨時保護」。

  上述統一黨、共和黨、民主黨三黨基本代表了民初革命派與北洋派之間的中間政治力量,他們的主要組成人員以前清官吏、政客、立憲派、有產者及與革命黨持異見的軍政界人物為主,以前清立憲派人物為其政治代表,思想傾向較為妥協與保守,立場相近,行動表現穩健,與革命格格不入,與同盟會及革命黨人有歷史積怨。因此在革命派與北洋派的矛盾鬥爭中,他們的政治立場更趨向袁世凱而非孫中山。三黨的組成及其運作,與民初袁世凱對抗革命黨人的政治需要也是分不開的,「乃順應袁政府組織極大與黨之要求而成立,故有御用黨之嫌」。在袁的刻意拉攏與扶持下,三黨成為在政壇上可為袁所用的與革命派對峙的政治力量。1913年初國會選舉完成,國民黨成為國會第一大黨。袁世凱迫切需要組織能與國民黨相較之大黨,以在運用武力的同時,在國會內與國民党進行政治爭奪,完成選舉正式大總統的合法手續。而國民黨的勝利也直接刺激了三黨的政治競爭意識,他們本與國民黨有隙,不樂見國民黨在國會坐大,認為唯有合併方可與國民黨一爭短長。其精神領袖梁啓超早就提議組織「健全之大黨」,行「公正之黨爭」,並自1912年10月回國後一直在進行撮合三黨合併組黨的工作。因為袁世凱和三黨互有需要,加以國民黨在大選中的勝利,繼以「宋案」和「善後大借款」之爭,政治形勢的發展有急轉直下之勢,三黨領袖遂達成共識,暫時拋棄無關歧見,互以容忍而求合併之成功。1913年5月29日,三黨在北京舉行合併組黨大會,正式合併組建新黨,並定名為進步黨(部分共和黨人稍後復行單立門戶,仍稱「共和黨」)。

  進步黨以黎元洪為理事長,梁啓超、張謇、伍廷芳、孫武、湯化龍等為理事,在全國不少地方設有分支部,提出黨綱為:(1)取國家廣義,建設強善政府;(2)尊人民公意,擁護法賦自由;(3)應世界大勢,增進和平實利。進步黨的成立,與國民黨互為政治對手,在某種程度上使國會出現了兩黨政治形式之端倪。梁啓超為進步黨起草之宣言亦謂:「政黨政治以兩大黨對峙為原則,必有一黨焉,能以獨力制多數於國會,然後起而執政,失多數則引退以避賢路,而自立於監督之地位。兩黨嬗代,以多數民意之向背為進退。」但究其實質,進步黨的成立主要仍為袁世凱和前清立憲派聯手反對革命派之政治結盟的需要,故其建設「強善政府」的主張,適應了當時袁世凱加強中央集權和個人專制的需要,同時其自詡「穩健」,主張「和平」,堅決反對革命派之「暴烈」,也為袁世凱以武力鎮壓革命派提供了輿論和民意的支持。「二次革命」爆發後,進步黨即以「亡我民國」的罪名,要求對革命派討袁行「正當制裁之法」,並「促令政府迅速戡亂,以保統一」。但是,進步黨的多數成員畢竟主張實行西式民主與議會、政黨政治,與一心追求個人專制統治的袁世凱並非完全一路。當袁世凱以武力鎮壓了革命黨人的反抗,又利用國會當選為正式大總統之後,進步黨也失去了利用價值,很快即為袁世凱所拋棄。進步黨中也有不少人在認識到袁世凱專制統治的本來面目後,參加了反袁鬥爭,成為以後護國運動的領導者之一。

  在民國初年出現的眾多黨派中,中國社會黨是比較具有個性色彩的政黨。其領袖江亢虎曾經留學日本並周遊列國,接觸到社會主義思潮,辛亥革命前即開始鼓吹社會主義,在上海發起成立社會主義研究會。1911年11月5日,江亢虎在上海召開社會主義研究會特別會議,決定將該會改組為中國社會黨,並自任本部部長。中國社會黨提出的政綱為:「(1)贊同共和;(2)融化種界;(3)改良法律,尊重個人;(4)破除世襲遺產制度;(5)組織公共機關,普及平民教育;(6)振興直接生利之事業,獎勵勞動家;(7)專征地稅,罷免一切稅;(8)限制軍備,並力軍備以外之競爭。」除了提出上述較為原則性的政綱外,中國社會黨還在其規章中提出了一些具體的實施方案,如發行報刊、開演講會,以推進宣傳;組織公共醫院、學校,以破除家庭制度;建設社會銀行,籌劃遺產歸公;置備土地,辦理農工商業團,以為黨員之實驗場。中國社會黨對其黨員除了要求遵循黨綱黨章外,還規定可在黨的宗旨範圍內,組成各種小團體,以個人意志自由行動,並明確規定男女黨員義務、權利平等。中國社會黨的社會主義主張,當然不是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社會主義,而是「兼容中國樸素社會主義思想傳統、第二國際社會民主主義理論傾向,以及江亢虎個人的社會主義主張的一個思想混合體」。中國社會黨還在民國初年進行了若干社會實踐活動,如建立「實行團」,開辦育嬰堂、幼稚園,創辦平民公學,進行地稅歸公實驗,推動工人運動,力爭男女平權,推動婦女參政等。這些主張和實踐,雖然不乏空想與不切實際的方面,但其試圖自社會改良入手改變中國的狀況,在民國初年的特定環境下還是有積極意義的。尤其是中國社會黨所宣傳的社會主義主張,使得不少民眾經此而知社會主義的名詞和實踐,在當時吸引了不少具有變革社會理想之人士的關注,並投身其實踐。中國馬克思主義的傳播者與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李大釗就曾擔任中國社會黨天津支部的幹事。中國社會黨的主張不見容於袁世凱政府。1912年7月18日和8月23日,北京政府內務部兩次發文,指中國社會黨之「破除世襲遺產制度」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人民有保有私有財產之自由之規定相牴觸」,「社會主義名稱之下,含有種種破壞現社會之主張」,故「為維持國家秩序,應不予以立案」。因此,中國社會黨的活動實際並未獲得政府的立案核准。1913年「宋案」發生後,中國社會黨雖主張以法律解決,但仍為袁世凱所不容。8月6日,中國社會黨北京支部主任幹事陳翼龍在被捕後遇害;次日,袁世凱以「犯內亂罪」及「倡亂」為由,下令「嚴行查禁」中國社會黨。江亢虎隨後避往美國,中國社會黨的活動由此暫停。

  民國初年的政黨數量雖多,猶如雨後春筍,林立海內,令人眼花繚亂,然其實際大率為利益所驅動,而非主義與信仰的結合。如後來研究者所論,民初政黨的特色是:(1)黨員跨黨較多;(2)黨綱不過是空洞的招牌;(3)一切黨都沒有民眾作基礎。此誠為平和之論。細究民初各黨之政綱,幾難以分別其間之重要差別,滿目所見,無非統一、和平、自由、進步等字眼,而且政綱表述日漸虛化,語意含混,解釋各異,難以付諸實踐。更有許多黨派全無政綱可言,只要有人提議,即可結合成黨,追名逐利,寡廉鮮恥。正因為組黨出自利益而非出自信仰與政見,故各黨黨員自下而上跨黨者甚眾,一身而兼數黨黨員者並不鮮見,「朝進黨而暮脫黨,暮進黨又朝脫黨,朝秦暮楚,一人一日數變,恬不為怪,黨德政德蕩然無存」。即便黨魁亦如此。在民初政壇甚為活躍的吳景濂,便一身而兼有統一共和黨、民社、統一黨、共和建設討論會、國民黨等數黨黨籍,甚至如國民黨和共和黨這樣的對立黨,亦有不少互相跨黨黨員,可見民初之政黨自身即無政治定見,其黨員也無何政治操守可言。再者,這些黨派的成員不少為官僚、政客、聞人及有身家者,缺乏群眾基層,不過是政客之間爭權奪利的遊戲而已。正因為民初黨派自政綱政策到組成成分均與普通民眾無甚關聯,因此民眾對這些黨派的興衰命運也淡薄不問。當政治環境變化之後,在袁世凱政府的高壓之下,這些黨派毫無抵抗的能力,很快星散四方,銷聲匿跡,其衰之速與其起之勃同樣令後人感嘆,西式政黨政治的民主實驗真正成了曇花一現。

  與政黨勃興和政黨政治相對應,民國初年的政壇在一定程度上表現出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西式民主格局,其中尤以責任內閣制的實行和立法機構的活躍為表徵。

  1912年4月下旬,南京臨時參議院遷至北京,實有議員118人。由於各省補選了若干議員,參議員中的立憲派人物有了明顯增加,結果,臨時參議院議長、革命黨人林森被迫辭職出局,臨時參議院於5月1日選舉前立憲派人物吳景濂、湯化龍分為正、副議長。立憲派議員在北洋派與革命黨的鬥爭中常常站在袁世凱一方,對革命黨人不利。雖然如此,同盟會(國民黨)仍為臨時參議院第一大黨,「勢力仍大,且黨略較優於他黨,步武亦較整齊」,他們以臨時參議院作為約束袁世凱個人專制趨向的重要陣地。而立憲派議員出於爭權之需要,對袁世凱也非言聽計從,都認為「參議院萬不可為政府之傀儡」。況且當時各黨對其成員的約束力有限,議員往往以個人而非政黨身份表示立場。這樣,臨時參議院仍然通過其立法行動,對袁世凱的個人專制集權圖謀形成了程度不等的牽制與掣肘。而袁世凱由於需要集中力量對付革命黨,並利用臨時參議院表現其「合法」施政,因此對臨時參議院之作為暫時表示優容,使臨時參議院在民初一時頗為活躍,並常常表現為與袁世凱對立的立場,如對政府提案之審理,通過限制專權的法律,發表批評政府的言論,等等。據統計,在臨時參議院存立一年多的時間裡,共計開會220次,議決議案230餘件,通過法律55部,「所有重要的開國法制,可以說都是臨時參議院完成的」。不過,臨時參議院的所作所為改變不了民初的實際政治格局,袁世凱也從來沒有將參議院真正當回事。他對參議院的決議,或者是陽奉陰違,或者是置之不理,或者根本就不通過參議院而逕自行事。對於信奉以實力說話的袁世凱和北洋派軍閥而言,三權分立的西式民主形式,不過是他們招之即來、棄之即去的工具,既可因有需要而予優容,又可因其失去價值而予毀棄。

  根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規定,由臨時參議院制定國會組織法與議員選舉法,在實行約法後十個月內完成選舉,召開國會。為實行此項規定,1912年8月北京臨時參議院通過了《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參議院議員選舉法》《眾議院議員選舉法》等案。《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規定,國會採用兩院制,由參、眾兩院組成。參議院議員基本由各省議會選舉產生,其組成為:22省各10人,蒙古27人,西藏10人,青海3人,中央學會8人,華僑6人,共計274人,任期6年,每兩年改選1/3;眾議院議員由地方普選產生,議員名額根據人口比例決定,每80萬人產生議員1人,每省最多46人,最少10人,蒙古、西藏、青海的議員名額等同於參議員名額,共計596人,任期3年。對於選舉人的資格,除了一般性的年齡(滿21歲)和居住年限(在選區內住滿兩年)的限制之外,還特別規定了對財產、教育程度和性別的要求,即具備年納直接稅兩元以上,有價值500元以上不動產,小學以上畢業或相當資格(如前清生員以上,或畢業於6個月以上之各種傳心、講心、研究所及簡易、速成、預備等科,或曾在小學以上學校擔當教員1年以上者)之一的男性國民方有選舉資格。對於被選舉人的資格,除了上述條件外,還有更高的年齡限制,眾議員為25歲以上,參議員為30歲以上。

  選舉法規定的參選條件頗為苛刻,首先是將占人口半數的女性排除在外,其次是將占男性人口中多數的文盲排除在外,再次又將收入不多的城鄉貧民階層排除在外,這就使選舉參與者的數量大大減少,「幾乎將多數人之選舉權拋棄」。在選舉法的制定過程中,人們對此曾有爭論。少數人主張實行普通選舉,使更廣大的選民參與選舉,因為「大凡立法總須為多數人著想」;但多數人主張限制選舉,因為如果「不知選出何等人才,恐致國家前途危險」,甚至認為「非用限制選舉不足以保存民國」。更有甚者,即便是有文化、有一定財產的男性,也未必符合參選條件。因為根據選舉法的規定,直接稅系指田賦、所得稅和營業稅(所得稅和營業稅當時尚未開徵,直接稅徵收範圍實際僅限地丁和漕糧),不動產系指土地、房屋和船舶。根據這樣的規定,相當一批沒有田產、不能繳納直接稅者,或沒有自有地產、租屋而居者,或雖有地產但未經小學畢業的工商業者亦無緣選舉,僅僅是看似不高的納直接稅兩元這樣的條件,就足以將不少工商業者擋在選舉的大門外。此項規定公布後,遭致工商界的強烈反對,認為商人無法納直接稅非其所願,何況商人有動產多至數百萬,卻不能與擁有500元不動產者享同等權利,尤為不公。在工商界的強烈反對下,袁世凱多次要求臨時參議院對原有規定有所變通,但多數議員並不買帳,袁世凱「見好商民」之舉被臨時參議院否決,有關選舉資格的規定絲毫未改。至於選舉方法,眾議員以縣為初選區,選出50倍於當選名額的人選,然後由若干初選區組成複選區(每省不超過8區),再由初選當選人選出最終的當選者;參議員則由各省先行選出的省議會選出。此等複選制方法不利於普遍民主意願的表達,也為選舉中的操縱、舞弊行為留下了制度缺陷。總體而言,根據這樣的規定進行的國會選舉,有利於少數傳統精英士紳階層進入政治上升通道,但這不僅剝奪了多數普通民眾的參選權,而且也不利於相當多數工商業者的政治參與。其後選出的國會議員多是「『原清政府的官吏』(包括參加新政權的舊官吏)和『士紳』出身的,與封建經濟、政治、文化聯繫密切的議員」,而真正出身有產階級的議員卻為數甚少,據統計不超過全體議員的3%。於此觀之,民國的成立雖在一般意義上為資本主義的發展開闢了新天地,但並不必然意味著資本——有產階級的政治參與。在中國傳統文化的社會分層中,向以「士」為優先,而對「商」則不無鄙視,加以選舉法的制定者客觀上多為士而非商,與有產階級向少經濟關係,主觀上自認為代表全民利益,不認為自己是有產階級利益的政治代言人,因此有關選舉資格的限定,較為偏向於士而於商不利,或與此不無關係。資本——有產階級在近代中國的社會構成中並不占多數,而這不占多數的階級又因諸般原因被剝奪了政治參與權,顯見民國的創立者所企望構建的民主政治體制與框架並無有力的階級支撐。

  無論選舉法的規定有多少不足之處,但隨之而來的國會選舉畢竟是中國數千年歷史上的第一次。據統計,當時登記的選民超過4000萬人,約占總人口的1/10,較前清諮議局選舉的選民數增加了20倍有餘。這對於普及民主觀念、實踐民主政治仍有其重要意義。不過對於各派政治力量而言,參加此次選舉的意義更在於獲得國會多數,占據有利的政治位置,便於今後的政治鬥爭。唯其如此,各黨派無不投入全力。國民黨在本部設選舉科,各地方分部設立相應辦事機構,如宋教仁所言,「我們要停止一切運動,來專注於選舉運動」;「我們要在國會裡頭獲得半數以上的議席,進而在朝,就可以組成一黨的責任內閣;退而在野,也可以嚴密的監督政府,使它有所憚而不敢妄為」。國民黨的對手——共和黨、統一黨、民主黨對此次選舉也十分重視,他們不僅將選舉視為其獲得政治參與權的重要機會,而且還與袁世凱合作,以不使國民黨獲勝作為選舉的重要目標。因此,此次大選選情緊張而激烈,各黨均運用多種手段,上下其手,操控選舉,以獲取更多選票,本為選舉重頭戲的政見之爭反不顯眼。選舉中的爭奪戰不可避免地導致各種舞弊行為,虛報選民、冒名投票的情況並不鮮見,金錢收買的情況更比比皆是,「收買選票,或一二元、或四五元一張,出資數百元即可當選。複選時乃有數百元即儼然可為國會議員矣!」更有以暴力脅迫投票者的情況。加以中國本無民選傳統,一般民眾對選舉並不熱心,結果則可想而知。「綜而言之,國會選舉,批評不良者多於稱道。不良的現象中,以賄選最為普遍,官僚的上下其手最為嚴重。」此亦表明民主政治實踐非單憑理論和理想即可為,其實行需要政治、經濟、文化、社會之諸多條件,但綜觀當時中國之實際狀況,這些條件遠非充足,引進民主政治體制之失敗固為必然。

  1912年底至1913年初,國會兩院和地方省議會選舉陸續進行,結果國民黨在國會選舉中獲得全面勝利。在眾議院,國民黨獲269席,共和、統一、民主三黨合計只獲154席,另有跨黨者147席,無黨派人士26席;在參議院,國民黨獲123席,共和、統一、民主三黨合計只獲69席,另有跨黨者38席,無黨派人士44席。1913年4月8日,第一屆國會在北京開幕,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代表袁世凱致詞聲明:「中華民國第一次國會正式成立,此實四千餘年歷史上莫大之光榮,四萬萬人億兆年之幸福。世凱亦國民一分子,當與諸君子同謀幸福。」「從此中華民國之邦基益加鞏固,五大族人民之幸福日見增進,同心協力,以造成至強大之民國,使五色國旗常照耀於神州大陸。是則世凱與諸君子所私心祈禱者也。」召開國會雖為民主政治之象徵,亦為中國數千年歷史之首次,在民國歷史上有其相當之意義,但由具有濃郁帝王思想的袁世凱在其一手製造的宋教仁血案槍聲剛落之際作這樣的表白則不啻為莫大之諷刺。正式國會成立還不到一年,就被口口聲聲因此感受「光榮」與「幸福」的袁世凱消滅了。

  第一屆國會開幕後,國民黨人張繼、王正廷分別當選為參議院正、副議長,民主黨湯化龍、共和黨陳國祥分別當選為眾議院正、副議長。國民黨與共和、民主、統一三黨(隨後組成進步黨)在國會內形成為反袁與擁袁兩大陣營,在幾乎所有重要問題上均成對立。當時雙方角力的兩大問題,一為「宋案」,一為「善後大借款」案(均見下節)。國民黨要求在查清宋案真相的基礎上,追究策劃者與指使者的責任,並指出善後大借款之「違法」及「喪權辱國」,矛頭所向自然是袁世凱及北京政府。進步黨則極力為袁世凱及北京政府辯護,認為宋案與政府無關,主張以法律解決,並認為善後大借款上年已經國會討論,並不違法。雙方在國會內你來我往,爭論不已,由於不能形成共識,亦無法尋求解決之道,國會遂成為坐而論道之講堂,並常常以議員出席人數不足而形成空轉。不久,南北決裂,革命派與北洋派解決矛盾的方式由政爭轉而為武力,隨之國民黨被逐出國會,國會在選舉袁世凱為正式大總統後即為袁所棄,又成民初西式民主政治實驗之曇花一現。

  值得注意的是,在民初政黨政治的實驗中,雖然袁世凱支持並利用了統一、共和、民主三黨及由三黨合併組成的進步黨,作為自己與革命派鬥爭的同盟軍,但袁世凱以及他所代表的北洋派並未組建自己的政黨直接參與政壇鬥爭以及競選等民主政治程序(其後成立的公民黨不過是袁世凱為正式大總統選舉所臨時組建的御用工具),作為民主政治象徵之一的國會,也基本沒有北洋派的代表。這與西方民主政治體制中執政者本身就是民主政治參與者的情況有根本的區別。一方面是實際掌握著國家權力的北洋派並未參與民主政治運作,可謂民主政治的無言旁觀者;另一方面是並不掌握國家權力的政黨與政派熱衷於民主政治,並對政府時有建言甚至批評,可謂民主政治的熱心參與者;執政者與在野者之間的這般定位,註定了兩者間的矛盾衝突,而當執政者缺乏對在野者的容忍,又不能以其他方式化解在野者的批評時,兩者間的矛盾註定將以激烈而非緩和的方式解決。

  民國初年西式民主實驗的又一突出表現是以報紙為代表的傳媒業之大興。報紙在反清革命宣傳中曾經起到重要的作用。民國成立後,過去對報紙言論的許多政治禁條被解除,言論自由度有了很大的改觀,而且眾多政黨社團的出現,也需要以傳媒為宣傳媒介,對外宣傳自己的主張。因此,「一時報紙,風起雲湧,蔚為大觀」。據統計,民初出版報紙的總數達到500餘種,其中以北京為最多,獨占1/5,上海則為報紙出版的另一中心。這些報紙,有的為黨派所辦,重在宣傳其所屬黨的主張,如同盟會(國民黨)辦的《民立報》,中華民國聯合會辦的《大共和日報》,民社辦的《民聲日報》等;有的為民間人士所辦,重在表述其看法;更多的為地方報紙,專以報導地方新聞為主。這些報紙,尤其是政治性較強的報紙,在發表新聞報導及評論時有了較過去更多的自由,可以公開批評時政,建言政治,同時也就必然為當局所忌憚。「二次革命」失敗後,袁世凱政府立即對報界變臉,採取高壓政策鉗制輿論,「凡屬國民黨與贊同革命黨之報紙,幾全被封禁。籌安議起,更以威迫利誘之手段,對付報館,至北京報紙,只餘二十家,上海只餘五家,漢口只餘二家。「1914年4月2日,北京政府公布《報紙條例》,嚴禁報紙刊登「淆亂政體」、「妨害治安」之報導,違者不僅報紙須被禁發行,而且發行、編輯、印刷人均須處有期徒刑,並不得適用刑律自首減刑之規定。在如此嚴苛的管制下,當局「對於報人尤為注意,一言觸怒,輕者飽嘗鐵窗風味,重者難免於死」。傳媒的自由表達由此而受到政治高壓的鉗制,不復民初之興盛局面。

  民國初年的西式民主實驗,是近代中國歷史上特定情境下罕有之個案,為後人留下了一份非常值得研究總結的遺產。無論如何,此次實驗雖有其重要意義,如普及了民主觀念,實踐了民主操作,但最後的結局並不成功,蓋因當時的中國無論是政治、經濟、文化狀況,還是民眾素質與歷史傳統,均不具備實行西式民主之條件。民國的創立者以其美好理想而引入的西式民主,雖經短暫實驗,而終因「水土不服」,不過一年有餘即告夭折,箇中緣由,實足令後人深長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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