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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立憲思潮的涌動

2024-10-02 04:20:47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一 日俄戰爭的刺激與反響

  清末新政啟動之後,隨著教育、經濟、軍事等各項改革的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也逐漸被提上議事日程。這既是新政改革本身發展的內在需要,同時也是國內外政治形勢的壓力所致。「吾國立憲之主因,發生於外界者,為日俄戰爭;其發生於內部者,則革命論之流行,亦其有力者也。」革命運動的蓬勃發展與立憲思潮的勃興,迫使清政府不得不作出憲政改革的抉擇,以迎合立憲派而對付革命,而日俄戰爭的刺激則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1904-1905年的日俄戰爭,是日本與俄國為爭奪中國東北地區利益而在中國領土上進行的一場帝國主義戰爭。戰爭爆發後,軟弱無能的清政府竟然無視戰火在自己領土上燃燒,無恥地宣布嚴守「局外中立」,任憑兩個帝國主義國家肆意蹂躪中國人民的生命與財產。每個有良知的中國人都會從中深深地感到莫名的恥辱。人們正是懷著如此尷尬和屈辱的心情關注戰爭的進程,預測著戰爭的結局,並企盼著中國的前途與希望。戰爭伊始,人們希望黃種而立憲的日本戰勝白種而專制的俄國,這個結果將證明兩點:「一則黃種將與白種並存於世,黃白優劣天定之說,無人能再信之;二則專制政體為亡國辱種之毒藥,其例確立,如水火金刃之無可疑,必無人再敢嘗試。」戰爭的結局,果然是「蕞爾島國」的日本戰勝了龐大兇橫的沙皇俄國,這使中國思想界產生了極大的震動。

  日俄戰爭的結果對中國思想界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黃種戰勝白種,給中國人以信心。自鴉片戰爭以後,中國在西方列強的武力侵略之下被迫進入近代世界;歷次中外戰爭都以中國的失敗而告終,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是套在中國人民身上的沉重枷鎖,中國已淪入任人宰割的境地。長期中外較量和競爭中的挫折與屈辱,使國人逐漸形成一種抑鬱、悲憤的民族自卑心態。在進化論剛剛風行神州大地的時代,中國屢戰屢敗的慘痛現實,加上西方殖民主義者對於「白種優於黃種」謬論的宣揚,使國人心中生成一種深深的憂慮:黃種將有被白種殘酷淘汰的危險!日俄戰事剛起,便有人表露了這種憂慮的心態:「黃種、白種,中國之一大問題也。若俄勝日敗,則我國國人之意,必以為白興黃蹶,天之定理,即發憤愛國之日本,亦不足與天演之公理相抗,而何論於中國。此意一決,則遠大之圖,一切絕滅,而敬畏白人之意將更甚於今日,而天下之心死矣。」隨著日本對俄國的節節勝利,這種憂慮逐漸煙消雲散。「鑑於日本之勝,而知黃種之可興,數十年已死之心庶幾復活。」同為黃種的日本戰勝白種的俄國,徹底戳穿了所謂「白種優於黃種」的謬論,使鬱悶已久的國人頗感振奮和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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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立憲戰勝專制,給中國人以希望。日本自明治維新以後成為新興的立憲國家,沙皇俄國則是老牌的專制帝國。時人認為,日俄之戰不僅是黃種與白種之間的種族之戰,更重要的是「立憲、專制二政體之戰」。對此,國人還有一大憂慮:如果俄國戰勝日本,豈不為清政府加強專制統治提供口實?「專制、立憲,中國之一大問題也。若俄勝日敗,則我政府之意,必以為中國所以貧弱者,非憲政之不立,乃專制之未工。」日俄戰爭既是兩國綜合實力的較量,也是「專制國與自由國優劣之試驗場」。日本戰勝俄國,為立憲戰勝專制提供了鐵證。「非有此戰,則俄國之內容不顯,而專制、立憲之問題不決。我國十餘年來,每言及專制、立憲之問題,輒曰:專制既不足以立國,何以俄人富強如此?自有此戰,而此疑釋矣。」可以說,日俄戰爭的結局,使中國人民認清了專制的禍害,明確了立憲的方向。

  第三,師法日本模式,確定立憲的目標。中國向日本學習並不始於日俄戰爭,但日俄戰爭促使國人進行了深刻的反省。甲午一戰,中國被迅速崛起的東鄰日本戰敗,曾經使國人頗感震驚,於是開始走上師法日本的道路。中國與日本為同洲、同文、同種之國,「故言變法者莫不曰師日本」,但至日俄戰爭時,「十年以來,徒得其形式而不得其精神」,並沒有顯著的成效。日本明治維新得力之精神何在?「日本丕變之精神,在易少數貴族之專制政體而為多數民族之代議政體,由集權中央惟一之制度而調和以地方自治之制度而已」,所以關鍵在立憲。中國欲救亡圖存,也須「改行立憲政體」。日本以立憲國戰勝專制國俄國,為中國的憲政改革提供了一個現成的榜樣。時論以為:中國立憲「宜仿日本成法,先頒令於國中,以六年為期,實行立憲,庶全國人民,皆得有所預備,而不致手足無措,此萬全之策也」。事實上,日後清政府的預備立憲就多有取法日本之處,這不是偶然的。

  日俄戰爭是中國思想界轉向立憲的一大契機。「自甲午以至戊戌,變法之論雖甚盛,然尚未有昌言立憲者。政變以後,革新之機,遏絕於上而萌發於下,有志之士,翻譯歐美及日本之政治書籍,研究其憲法者漸眾。甲辰,日俄戰爭起,論者以此為立憲專制二政體之戰爭。日勝俄敗,俄國人民,群起而為立憲之要求,土波諸國,又聞風興起。吾國之立憲論,乃亦勃發於此時。」一時間,立憲思潮陡然高漲,這自然感染到日暮途窮的清政府。正如時論所云:「自日本以區區島國,崛起東海,驅世界無敵之俄軍,使之復返其故都而後,世之論者,咸以專制與立憲分兩國之勝負。於是我政府有鑑於此,如夢初覺,知二十世紀之中,無復專制政體容足之餘地,乃簡親貴,出洋遊歷,考察政治,將取列邦富強之精髓,以藥我國垂危之痼疾。」清政府的憲政改革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

  二 立憲思潮高漲

  立憲思想在近代中國純屬西方舶來品。19世紀末,一些早期改良派人士與康梁維新派都零星地介紹了諸如議院之類的若干關於西方近代憲政制度方面的知識,立憲思想開始萌發;20世紀初,與民主革命思潮勃興的同時,君主立憲思想也蔚然成為一股頗具影響的社會政治思潮。立憲思潮興起以後,人們便把主張君主立憲者稱為立憲派,「立憲派」一詞便取代維新派而成為「改良派」的代名詞。立憲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流亡國外的康有為、梁啓超和留日學生楊度(後回國活動),以及在國內頗為活躍的張謇、湯壽潛、鄭孝胥、趙鳳昌等人。

  較早系統地闡述君主立憲理論的思想家是梁啓超。1901年6月,梁啓超在《清議報》上發表《立憲法議》一文,認為世界上有君主專制、君主立憲和民主立憲三種政體,當時全球強國之中除俄國為君主專制政體、美國與法國為民主立憲政體以外,其餘各國都是君主立憲政體,故「君主立憲者,政體之最良者也」。立憲政體與君主政體的根本區別就是是否有憲法限制權利。他說:「立憲政體亦名為有限權之政體;專制政體亦名無限權之政體。有限權雲者,君有君之權,權有限;官有官之權,權有限;民有民之權,權有限。」各種有限之權皆來源於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者何物也,立萬世不易之憲典,而一國之人,無論為君主,為官吏,為人民,皆共守之者也,為國家一切法度之根源。此後無論出何令、更何法,百變而不許離其宗旨者也。」因此,政體改革必須立憲。「今日之世界,實為專制、立憲兩政體新陳嬗代之時也……地球各國必一切同歸於立憲而後已。」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文中,梁啓超提出了「預備立憲」的思想。他認為,當時的中國並不能立刻實行立憲政體,「立憲政體者,必民智稍開而後能行之」。日本從宣布立憲到實施憲法用了20年的時間,中國最快也得10年或15年。為此,他設想了預備立憲的幾個基本步驟:一是頒明詔確定中國為君主立憲之帝國;二是派遣重臣三人帶領隨員考察歐、美、日本各國憲法之同異得失,以一年為期;三是重臣考察回國後,在宮中開設立法局,起草憲法;四是由立法局翻譯各國憲法原文及其解釋憲法之名著,頒布天下;五是憲法草稿完成後,在官報刊布,令全國士民辯難討論,逐條辨析,經5年或10年時間損益制定,定本頒布後,非經全國人投票,不得擅行更改;六是自頒詔確定政體之日始,以20年為實行憲法之期。該文概括地說明了立憲思想的基本綱領,對於立憲思潮的興起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隨後,梁啓超還陸續發表了一些論著,進一步闡述了自己的憲政思想,並有意識地勸告清廷實行立憲。同時,他還在自己主編的《清議報》和《新民叢報》上刊發了不少其他有關憲政主張的論著,介紹各國的立憲歷史及各種憲政學說。

  康有為流亡海外以後以保皇派自居,始終堅持君主立憲主張。1902年,康有為發表了著名的《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明確地表示了要依靠光緒皇帝實行君主立憲的態度。同年,康有為還以數百萬海外華僑的名義起草了一份折稿,批評清政府剛剛開始的新政變法是「無其根本而從事於枝葉,無其精神而從事於其形式」,要求慈禧太后「歸政皇上,立定憲法,大予民權」。他認為:「皇上以仁明英武之姿,為捨身救民之事。變法更始,百度維新,令天下人得上書而與民權,決開舉國議院而立憲法。萬國觀聽聳目而為之起敬,兆民忭舞延頸而望自強,此中國自立之第一機會也。」顯然,康有為仍然寄希望於依靠光緒皇帝實行君主立憲。

  張謇早在1901年參與劉坤一、張之洞《江楚會奏變法三折》的起草工作時著有《變法平議》,主張仿照日本明治維新,提出「置議政院」與「設府縣議會」的構想,但未被採納。1903年,張謇從日本遊歷考察回來,深受日本憲政的鼓舞,非常熱中研討立憲問題,「見到官員友人,遇到談論通信,沒有不勸解磋摩各種立憲的問題」。次年,張謇與蒯光典、趙鳳昌、湯壽潛等人數易其稿,為鄂督張之洞與江督魏光燾起草了一份《請立憲奏稿》,張之洞再三囑咐張謇要先與直隸總督袁世凱商量,袁世凱表示「尚須緩以俟時」,結果這個奏稿終於沒有上奏。與此同時,張謇還與趙鳳昌等人刻印《日本憲法》及《日本憲法義解》《議會史》等書,送達清廷及鐵良等重臣。這時的張謇,始終在為立憲積極奔忙。

  在立憲派思想宣傳的影響下,國內思想界開始更多地關注立憲問題。一般士人對於清政府枝枝節節的新政變法逐漸表示不滿,認為「變法不自設議院,改憲法始,則變如不變」。顯然,人們希望新政能更進一步而至於實行立憲,於是憲法問題遂被時人所重視。當時上海積山喬記書局出版的《新學大叢書》,收集了許多關於憲法的書籍,包括《憲法通義》《憲法溯源》《憲法論》《各國憲法論略》《日本憲法創始述》《英國憲法沿革考》《德意志憲法沿革考》《普魯士憲法沿革考》《法蘭西憲法沿革考》等。可見,立憲問題已經成為新知識界一個重要的思想興奮點。

  1904-1905年,在日俄戰爭的刺激下,立憲思潮驟然高漲。這個時期立憲思潮的高漲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和地方督撫袁世凱、張之洞、岑春煊、端方、周馥等重臣,都不同程度地表示了贊成立憲的態度。甚至慈禧太后在看了張謇、趙鳳昌等人送呈的《日本憲法》後也對立憲表示了好感。她在召見樞臣時說:「日本有憲法,於國家甚好。」時論以為:「今者立憲之聲,洋洋遍全國矣。上自勛戚大臣,下逮校舍學子,靡不曰立憲立憲,一倡百和,異口同聲。」「立憲」一詞幾乎成為「中國士夫之口頭禪」。

  二 是在清政府內部發出了立憲的呼聲,部分開明官僚傾向立憲。早在1901年,清廷剛開始實行新政的時候,湖廣總督張之洞在與各省督撫大臣商議復奏的過程中,曾經提出了「仿行」上議院的主張。他認為:「西法最善者,上、下議院互相維持之法也。中國民智未開,外國大局茫然,中國全局、本省政事亦茫然。下議院此時斷不可設,若上議院則可仿行。」但由於劉坤一等人的反對,張之洞沒有把這個想法寫進《江楚會奏變法三折》中。無獨有偶,駐日公使李盛鐸在復奏變法的奏摺中更明確地提出了立憲的主張,他說:「當此更定要政之時,願我聖明近鑒日本之勃興,遠懲俄國之擾亂,毅然決然,首先頒布立憲之意,明定國是。」結果也未被採納。1904年1月,日俄開戰之前,雲貴總督丁振鐸與雲南巡撫林紹年聯銜電奏清廷請迅速實行全面變法。他們主張:「中國自今以後,一切即盡行改革,期於悉符各國最善之政策而後已……即力行改革,期如不數年即悉如泰西各國而後已。」雖然沒有明確點出立憲,但立憲則是其全面變法主張的題中應有之義。同年4月,駐法公使孫寶琦上書政務處,則明確提出「仿英、德、日本之制,定為立憲政體之國,先行宣布中外」;然後派大臣採訪各國憲法,按照立憲政體制定憲法;並建議變通各國議院成例,在中央設立上下議院,以政務處為上議院,都察院為下議院,同時在地方各省、府、縣設立公議堂,選舉紳士議政。如果實行立憲,將使國家迅速強盛,「不但遠軼漢、唐,且將與英、德、日本比強」。孫寶琦的上書在當時引起了轟動,尤其使立憲派備受鼓舞。時人以為:「吾國大臣倡言立憲,自駐法公使孫寶琦氏始,事雖未行,然不可謂非朝陽鳴鳳已。「1905年,慈禧太后召見端方,詢問新政舉辦情形,端方以立憲相對,太后頗有所感。稍後,袁世凱、張之洞、周馥聯銜奏請「自今一十二年以後實行立憲政體」。正是清政府內部部分開明官僚傾向立憲,最終促成了清廷的預備立憲。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這個時期立憲思潮的高漲還與革命運動的蓬勃發展密切相關。立憲思潮最能打動清政府的恰是立憲可以消弭革命的主張。「當此之時,國民之中,主張激烈之革命論者,日益蔓延。清政府欲利用立憲說,以消弭其患,其採用君主立憲制之本意,尤以此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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