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商辦企業新發展
2024-10-02 04:16:14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一 商辦企業新行業的產生及其特點
1885年以後,商辦企業像洋務企業一樣也產生了幾個新的行業。
首先是商辦輪船航運業的產生。在1885年之前,外資和洋務派所辦的輪船航運企業雖早已經產生,但商辦的輪船航運業卻遲遲不能出世。以買辦為主的華商欲集資創辦輪船航運企業的要求和舉動,自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就接連不斷,但由於清政府和洋務派官僚推行禁止商辦輪船航運企業的政策,使之不能實現,而只得採取購船委託洋行代理,或打洋行旗號的辦法從事輪船航運業務,最終都被外資輪船航運企業所利用。華商的此種託名洋行投資輪船航運企業的活動,到19世紀70年代中期時已發生一二十起,金額多達一百四五十萬兩。直到1889年才有華商創辦的輪船航運企業產生,這就是在近代中國一度聞名的上海鴻安輪船公司。它由葉澄衷、徐子靜、何丹書等上海的著名買辦和商人集資創辦,資本42萬元,先後購置輪船11艘,噸位近1.2萬噸,先後開闢了上海至天津、牛莊、煙臺、汕頭、淡水、基隆的沿海航線和上海至漢口的長江航線,規模僅次於太古輪船公司、怡和輪船公司和招商局。但是,實際上鴻安公司還是打著外商的旗號營運的,它先寄託於英商和興洋行之下,亦叫「和興洋行」或「和興公司」,到1893年初更名為「鴻安輪船公司」時還帶有「英商」二字。它之所以可以作為一家華商公司,只是就其由華商投資和掌握經營權的實質而言的。接著又有4家輪船航運企業產生,規模稍大的唯有1893年成立的汕頭伯昌輪船行。該行由太古洋行買辦林毓彥聯合林清記等發起,資本28萬元,開闢汕頭至暹羅(今泰國)航線。其餘均為內河小輪公司。
其次是為棉花出口服務的商辦機器軋花業的出現。第一家機器軋棉廠於1886年在寧波產生,稱廠名為「通久」,採用日本製造的足踏軋花機40台。到1887年,改稱「通久機器軋花局」,資本5萬兩,增添蒸汽動力設備;1891年擴建新廠房,購置日本新機器和英國鍋爐和引擎,僱工達二三百人;1893年時,年產皮棉達6萬擔,主要供出口。1890年後,上海有4家機器軋花廠設立,並出現了規模較大的源記軋花廠。它有資本20萬兩、軋機120台。此外,還有為數不少的機械化程度稍低一些的、具有工場手工業性質的軋花作坊。據一位日本人的調查,上海有此類大作坊27家,共有日式足踏軋花機682台,規模最大的隆茂恆擁有120台,規模最小的沈恆泰也有12台。
第三是商辦機器棉紡織業的誕生。到1894之前年開業的有華新紗廠、裕源紗廠。華新紗廠是近代中國的第一家商辦棉紡織企業,它從1888年即開始由上海道台龔照瑗、聶緝槼、上海道庫嚴信厚先後籌建,官商合辦,1891年建成投產,創辦資本10餘萬兩,配置紗錠0.7萬枚。到1894年還清官款,改為完全的商辦企業,資本增至18萬兩,紗錠增至1.5萬枚,並增添布機350台。另一家是由安徽巨商、浙江牙厘局總辦朱鴻度在1893年創建的裕源紗廠。該廠於1894年建成投產,資本約30萬兩,設有紗錠2.5萬枚,規模頗大。同年開始籌建的紗廠還有裕晉、大純、通久源3家,均於1895年建成投產。
第四是商辦水泥製造業的出現。在1894年之前,中國的水泥製造企業僅有1家,它就是唐山細綿土廠,由李鴻章命唐廷樞創辦,始建於1886年,1889年建成投產,資本據說有10萬兩。所產水泥主要用於北洋軍事工程。
第五是商辦食品工業和公用服務業的出現。1886年前成立的上海製冰廠,其資本數未見有明確的記載。惟該廠於1890年被外資上海製冰廠壓價兼併時,收購價為6500兩。1890年創辦的廣州電燈廠,配備100馬力蒸汽機兩座、1000伏交流發電機兩座,可供電燈1500盞,資本估計為5萬兩。1891年設立的福州機器焙茶廠,資本估計為5000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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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3 1885-1894年新生行業中商辦企業表(資本單位:兩)
資料來源: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2卷,477、478頁;樊百川著《中國輪船航運業的興起》,611-614頁;孫毓棠編《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1輯下冊,1166-1169頁。其中水泥、食品和電燈企業資本的資料見以上有關著作。
說明:「企業數」指創辦數,非實存數。
表6-4 1885-1894年已有行業中新辦企業表(資本單位:兩)
資料來源: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2卷,457、461、477、478頁;樊百川著《中國輪船航運業的興起》,611-614頁;孫毓棠編《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1輯下冊,1166-1169頁。
說明:(1)「廠數」指創辦數,非實存數。(2)繅絲企業的統計方法是:順德的企業取1886-1894年數;南海的企業數中,1882-1884年間取每年1家;新會、三水的企業均算作1884年之前。企業資本數無明確記錄的以平均數計算。(3)表中的「比重」一欄,系指該一行業中,本階段新辦企業數及其資本數與上階段比較的比重。
由表6-3、6-4可見,這一階段商辦企業的發展具有這樣幾個特點:
一是發展勢頭比上一階段明顯加快。在這一階段中,產生了7個新的行業,與上一階段一樣,開辦企業15家,為數較少。但是,上一階段已有的產業行業加速發展,新辦企業達到72家,是上一階段所辦67家的107.5%;資本數更是大幅度增加,達到上一階段13.22萬元的243.5%,其中火柴業和印刷業增幅更大。如果加上本階段新生行業的企業數和資本數,則本階段的企業數和資本數各為87家和4881190兩,分別是上一階段的129.9%和369.2%。如果再考慮到時間因素,上一階段為20年,本階段為10年,那麼本階段發展的幅度還要再大一倍。
二是在地域分布上,企業集中的地區仍然是上海、廣州兩地,但上海的地位明顯上升。在上列兩表中,上海和廣東有企業73家,占總數87家的83.91%。其中上海為26家,占總數的29.89%,廣東為47家,占總的54.02%。上海雖不及廣東多,但其企業數及所占的比重已比上一階段(詳見表6-5)的11家和16.42%,提高了136.36%和82.03%。廣東雖仍占第一位,但其企業數及所占的比重已比上一階段的53家和79.10%,下降了11.32%和31.71%,且大多為處於工場手工業狀態的繅絲企業。如果僅就這一階段新生行業所開辦的15家企業而言,則上海占了8家,占總數的53.33%,而廣東僅有3家,只占總數的20.00%。造成這種企業地區分布和發展勢頭強弱的原因,除了上海受西方資本主義影響進一步擴大、商人資本力量進一步增強之外,也與洋務派在上海有較多的創辦民用企業活動有著較多的關係。
三是新生行業中商辦企業的產生主要是受洋務運動影響的結果。如果說上一階段商辦企業的產生主要是受對外貿易和外資企業的影響所致,那麼這一階段新生行業中商辦企業的產生則主要是受洋務派及其創辦同類新企業的帶動使然。這主要表現在輪船航運和機器棉紡織兩個新生行業企業的產生過程中。在輪船航運業方面,商人自辦輪船公司的要求幾乎與輪船招商局的籌辦同時而生,招商局成立後呼聲益高,終於促使清政府改變禁止民辦輪船公司的政策,使商辦輪船公司於19世紀80-90年代開始在上海、汕頭地區出現。其中也不乏招商局某些經管者和股東的努力,如鄭觀應、李韻亭、馬建忠等人曾屢次呼籲設立商辦輪船公司。上海鴻安輪船公司創立時,其股份「至少有70%為華商所有,這些人無不是怡和、太古及招商局的買辦」。
在機器棉紡織業方面,自1890年上海機器織布局投產後,因獲利豐厚,誘發了不少商人的辦廠念頭,上海、天津、重慶、廣州、鎮江、寧波等地都有一些商人醞釀籌建紗廠。到1894年已辦成上海華新紡織新局和裕源紗廠,它們的發起者和入股者大多是上海機器織布局的參與者和股東。如華新紡織新局於1887年開始籌建,也是上海機器織布局的籌辦高潮時期,兩者有著比較密切的關係。它的主要籌辦者是時任上海道台的洋務官員龔照瑗,因得到李鴻章的許可而取得織布局分局的名義;1890年另一名洋務官員聶緝槼接任上海道,該局亦轉歸其籌辦,併入股5.4萬兩。聶後來又與盛宣懷一起籌建華盛紡織總廠。又如裕源紗廠創辦初,安徽巨商朱鴻度於1893年應盛宣懷之邀,赴天津協商創辦紡織分局,由朱在上海負責建廠、購機和招股6成的事務,盛亦在天津招股4成和聯繫購機事宜;到上海機器織布局被焚後,改由朱鴻度獨立辦理,次年正式改名為裕源紗廠。
洋務派雖然在主觀上力圖把創辦民用企業控制在自己的勢力範圍之內,但客觀上卻誘發了廣大商人創辦新式企業的欲望,並隨著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突破洋務派和封建政權的阻礙而逐漸轉變為實際行動。因此,受洋務派創辦民用企業活動的帶動和影響,是這一階段新生行業中商辦企業產生的第二個特點。
四是新辦企業的規模明顯大於上一階段(1865-1884年)。上一階段商辦企業的資本規模狀況見表6-5所示:
表6-5 1865-1884年商辦企業表(資本單位:兩)
資料來源: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2卷,457、461、477、478頁;樊百川著《中國輪船航運業的興起》,611-614頁;孫毓棠編《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1輯下冊,1166-1169頁。
說明:(1)另有礦廠1家,在湖北荊門,其餘不詳。(2)「廠數」指創辦數,非實存數。
由上列表6-3、6-4、6-5可見,就企業的平均資本規模而言,其變化是:上一階段企業規模最小的是船舶和機器修造業,平均每家企業的資本額僅有437.5兩,到這一階段雖仍以這一行業的資本規模為最小,但已提高為平均每家813兩,比上一階段增加了85.83%。上一階段企業規模最大的是造紙業,這一階段已改變為棉紡織業,平均每家企業的資本數從8.75萬兩提高為24萬兩,增加了174.29%。上一階段中規模居其次的是繅絲業,這一階段改變為造紙業,平均每家企業的資本數從2.246萬兩提高為15萬兩,增加了5.68倍。就所有行業的企業平均資本規模而言,其變化是:上一階段的每家企業平均資本為19731兩,這一階段中老行業新辦企業的平均資本為44787兩,比上一階段增加了126.99%;這一階段中新生行業新辦企業的平均資本為110433兩,比上一階段增加了459.69%,比同階段的老行業企業也超出146.57%。即使是這一階段各行業全部企業的平均資本數,也已增至56106兩,比上一階段增加了184.35%。
到1894年,上述各類商辦新式工交企業共計154家,其企業種類構成已包括機械製造和修理、輪船航運、絲棉紡織、日用化工、食品、建築材料、公共服務等產業部門,已有一定的廣泛度。但除了前三個部門的企業較多外,其餘四個部門的企業很少,特別是後兩個部門則剛剛起步。就商辦工交企業的資本數量而言,到1894年時,其創辦資本總額只有620萬餘兩,實存資本總額也不過1717萬元,只占當時中國產業資本總額(包括洋務企業和商辦企業的資本)的25.44%。
二 新式企業的資本構成
甲午戰爭之前中國早期新式工業的資本構成主要有三類:一是國家資本,二是私人資本,三是借貸資本。它們的結合形式因官辦企業、官督商辦企業和商辦企業而異。
官辦企業的資本是單一的國家資本。無論是軍用工業還是民用工業,凡是官辦企業的資本來源除少數外債之外,都由清政府撥給。政府所撥資金一般有海關洋稅、戶部撥款、地方撥款、軍費調撥、罰款調撥等,其中海關洋稅一項占所撥軍用工業資金總額的83.7%。海關洋稅直接來源於進出口貿易,間接來源於生產出口品的農民、手工業者和購買進口品的消費者,用它投資於新式工業無疑已屬於資本原始積累的性質。即使是其他幾項資金來源,雖從政府財政的封建性收入中撥出,但是由於它已投資於新式工業,已與撥充傳統官府工業的經費具有不同的性質,已將以田賦為主的封建財政收入轉化為新式工業的資本,因而也具有一定的資本原始積累性質。
官督商辦企業的資本由私人資本、國家資本和外資借貸資本結合而成。在前文中提到,官督商辦企業的資本來源主要是向私人招股,入股者包括官僚、買辦、一般商人和紳士。其中買辦的投資占多數,如輪船招商局在80年代初的200萬兩股本中,徐潤名下便有48萬兩,唐廷樞、劉紹宗、陳樹棠、鄭觀應、李松雲等幾個買辦,每人也有10萬兩上下的投資,再加上其他買辦的零星投資,其數占股本總額的半數以上。開平煤礦在招集股本中也依靠了買辦的力量,除了主持人唐廷樞之外,徐潤、鄭觀應、吳熾昌等都有投資。唐廷樞還通過其兄唐茂枝在上海招收了一批「港粵殷商」的資本。上海機器織布局在籌辦過程中也曾依靠鄭觀應和太古洋行買辦卓培芳、庚和隆洋行買辦唐汝霖分頭招集股本。在其他規模較小的官督商辦企業中,也同樣離不開買辦的投資。
官督商辦企業中的國家資本,主要是各企業在創辦之初由洋務派官僚調撥的墊支官款和開業後的官府借款。這些墊借官款雖然由企業陸續歸還,且以借貸資本的形式出現,但無疑是這些企業創辦和運營資本的重要構成部分。如果沒有這些墊借官款,有些企業就難以開辦和維持下去。有關事例前文已述,可見一斑。
外資借貸資本主要是各官督商辦企業向外國金融機構的借款。據現有研究,自1883年至1894年,輪船招商局、平度金礦、石門煤礦、開平煤礦、中國鐵路公司等5家企業先後共借外債10筆,計1191083兩。這些外債雖然不直接構成企業的股本,但是在企業的運營資本中占有較為重要的地位。
商辦企業的資本基本上是單一的私人資本。其投資者有買辦、官僚、一般商人、紳士、華僑、手工業作坊主。其中前三種人投資較多,尤以買辦的投資量較大,一些規模較大的企業一般都由他們投資創辦。如前面已提到的華新紡織新局(資本18萬兩)和裕源紗廠(資本30萬兩),主要由官僚和大商人發起和投資。輪船航運業中,規模最大的鴻安輪船公司(資本30萬兩)的大股東是大商人葉澄衷、徐子靜和瑞生洋行買辦何丹書,後又加入荷蘭銀行的買辦虞洽卿,虞並執掌公司管理權。規模居第二的汕頭伯昌輪船公司(資本28萬兩),由太古洋行買辦林毓彥發起。在其他行業中,凡規模較大的企業也多由買辦創辦。如怡和洋行買辦祝大椿一人就創辦了源昌機器五金廠(資本10萬元)、源昌繅絲廠(資本50萬元)和源昌碾米廠(資本40萬元),公正輪船公司買辦李松雲和唐廷樞的親屬梁鳳西合作創辦了均昌船廠(後改名發昌船廠,創辦資本4.7萬兩),唐廷樞創辦了《匯報》(資本1萬兩),徐潤辦有同文書局,等等。手工作坊主作為商辦企業的投資者,僅限於船舶和機器修造業中的小工廠,數量極微。
就這一時期新式工交企業資本來源的總體結構而言,主要成分是國家資本、外資借貸資本、買辦和官僚資本、一般紳商資本。國家資本共計2932萬元,包括全部軍用工業資本、官辦民用工業資本(主要企業有漢陽鐵廠、湖北織布局、蘭州織呢局、直隸磁州煤礦、台灣基隆煤礦、大冶王三台煤礦)、官督商辦企業墊借官款(包括輪船招商局、開平煤礦、上海機器織布局、電報局、漠河金礦的創辦及鐵路建築費全部)。外資借貸資本768萬元,包括軍用工業借款、官辦民用工業借款、官督商辦工業借款。買辦和官僚個人入股資本806萬元,包括他們對官督商辦和商辦企業的投資。其餘則為一般紳商資本。資本構成詳如表6-6所示。
表6-6 1894年前新式企業實存資本構成表(資本單位:萬元)
資料來源: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2卷;嚴中平《中國近代經濟史(1840-1894)》;張國輝《論外國資本對洋務企業的貸款》,以及上文所論及的有關部分。
說明:(1)買辦和官僚對官督商辦企業的投資,按1894年各企業股本的半數計算,對商辦企業的投資按各企業創辦股本的1/3計算。(2)「增值Ⅰ」為買辦、官僚資本的增值,「增值Ⅱ」為一般商人資本的增值。
據現有的估計,到1894年時,官督商辦民用企業的資本總額為3007萬元,商辦企業的資本總額為1717萬元。這是依據當時各企業的實存資產估算的,私人股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此這一估算的實存資本中除去官方墊藉資本和外債借貸資本轉化為企業資本之外,其餘則主要是包括買辦、官僚、一般紳商在內的私人股本及其利潤積累轉化而成。其利潤積累的數額,官督商辦企業為280萬元,商辦企業為877萬元。這兩筆由私人股本利潤積累轉化而成的資本,若同樣按半數和1/3的比例分給買辦和官僚股本,分別應得140萬元和292萬元(即表中的增值資本Ⅰ);按半數和2/3的比例分給一般紳商股本,分別應得140萬元和585萬元(即表中的增值資本Ⅱ)。那麼,買辦和官僚的實存資本的總額應是:股本806萬元,增值資本Ⅰ的432萬元,兩項合計1238萬元;一般紳商的實存資本總額應是:股本1086萬元,增值資本Ⅱ的725萬元,兩項合計1811萬元。
上述各類資本在這一時期新式工業資本總額6749萬元中所占的比重分別是:國家資本占43.44%,外資借貸資本占11.38%,買辦和官僚資本(含股本和增值資本Ⅰ)占18.34%,一般紳商資本(含股本和增值資本Ⅱ)占26.83%。這種資本構成表明:在這一時期創辦的新式工業中,國家資本占主導的地位;買辦和官僚資本在數量上雖居第三位,但因為與國家政權關係密切,並執掌大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權,而且許多一般商人的資本由他們招集而來,因而處於中堅的地位;一般商人資本則處於從屬的地位,這充分反映了此時中國作為一個世界上落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國家,其資本主義工業產生初期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