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戰爭再起與《北京條約》的簽訂
2024-10-02 04:13:44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中英、中法《天津條約》訂立後,從1858年7月5日(咸豐八年五月二十五日)開始,英、法等國艦隻陸續開行,至次日,全數退出大沽海口外。因中英《天津條約》第26款規定:「前在江寧立約第十條內定進、出口各貨稅,彼時綜算稅餉多寡,均以價值為率,每價百兩,徵稅五兩,大概核計,以為公當。旋因條內載列各貨種式,多有價值漸減,而稅餉定額不改,以致原定權平稅則,今已較重,擬將舊則重修,允定此次立約加用印信之後,奏明欽派戶部大員,即日前赴上海,會同英員,迅速商奪,俾俟本約奉到硃批,即可按照新章迅行措辦。」因此,7月15日,清政府派桂良、花沙納等前往上海,會同兩江總督何桂清,與英、法會議通商稅則。在桂良等未到以前,則由江蘇布政使薛煥先與英國代表接觸,「將零星細款,分晰進口出口,比較舊例,逐條查議」。
一 中外上海會議修改稅則
桂良等陛辭之前,咸豐帝密諭他們「內定辦法」,至滬後,「為一勞永逸之計」,務必設法將中外《天津條約》中規定之公使駐京、長江通商、外國人內地自由遊歷以及賠繳兵費後才交還廣州等項條款取消,同時允准桂良以今後全免關稅作為交換條件向英、法等使提出。10月3日,桂良一行抵達上海。第二天,其即照會英、法、美、俄四使,約期會商稅則事宜。交涉之始,英國專使額爾金即因新任兩廣總督、欽差大臣黃宗漢支持廣州人民抗英、「懸賞」購英國領事巴夏禮首級事向桂良等提出抗議,聲稱廣東之事未決前,不便別議事務。桂良等因恐與英、法決裂,遂於10月9日奏請「示諭各口商民人等,知中外各國永敦和好,一面飛咨兩廣督臣黃宗漢,一體示諭地方商民,俾知天津業經議和」,令其傳飭地方,「暫且停兵」。英使復於10月11日提出照會,要求將黃宗漢撤換。桂良、花沙納迫於英使壓力,只得具奏參劾黃宗漢。
中外開議後,清廷派出江蘇布政使王有齡、按察使薛煥與英方代表威妥瑪和俄理范、李泰國等會商有關稅率和通商章程等細節問題。桂良、何桂清等人雖奉有咸豐帝密諭,但他們都不主張以全免關稅來換取英、法在公使駐京等項上的讓步。因為英、法等使對公使駐京等項要求執之甚堅,很難說服其放棄。而且,當時為鎮壓太平天國起義,清政府財政已形捉襟見肘之窘,如果全免關稅,則軍費更加無所籌措。更有甚者,即使英、法等國貪一時之利而暫時答應,也無法保證其今後不再重提這些要求。所以他們認為清廷所謂的「內定辦法」也不是「一勞永逸之計」。故桂良等曾於9月26日上奏清廷,稱「全免入口稅課一層,亦為夷人惟利是圖,給以便宜,庶易令其就範。但設關抽稅,藉以稽查,若聽其自便,則利柄盡屬該夷,奸宄且有不可勝道者。臣等共同商酌,擬請將加惠該夷之恩旨,暫緩宣布」。同時,對於咸豐帝密諭他們務必做到的「第一最要之事」,即取消公使駐京一節,桂良等人認為:「夷性狡黠,似未便明言。」兩江總督何桂清也上奏認為:「桂良、花沙納當海口失守直逼津門之後,無將無兵,徒手空言,力阻其詣闕之請,已屬不易……今事已如此,惟有就會議稅則,為補偏救弊之計,似未可頓改前約,以致藉口失信,另起波瀾。臣維徵收關稅,謂之稽徵者,稽查其出入之貨,是否違禁而徵收其稅也。若不征其出入口貨稅,則無所稽考,竟可任聽該夷將我內地貨物,即在內地貿遷,胥天下之利柄,盡歸於該夷,而我民窮財盡矣。猶之人遭橫逆,罄所有以與之,以求免累,僅存空房一所,彼果挈所有而遠去,我尚可借空房為棲止,另圖整頓。若不能遣去,勢必得步進步,登堂入室,我衣食無資,童僕星散,其將何以御之。臣愚以為利柄必應收回,稅則不可輕免者在此也。」因此,在談判過程中,桂良等人一開始並未將「內定辦法」和盤托出。直至最後階段,桂良等人才向英方提出公使駐京問題。交涉結果,英使額爾金除答應在保留公使「隨時往來」北京及以後可以提出駐京要求的條件下,考慮另擇一地作為公使駐在地以外,對其他各項則予嚴詞拒絕。據桂良等在奏摺中轉述,額爾金的代表俄理范、威妥瑪聲明「條約以外之事,均可商量,條約既規定之說,萬不能動」。這樣,在中外上海會議斷斷續續進行了半年之後,終於在11月8日簽訂中英、中美《通商章程善後條約》10款。11月24日,又訂立了中法《通商章程善後條約》10款。咸豐帝終於無可奈何地表示:「惟夷情狡執,該大臣等(指參加會議的大臣)迫於時勢,亦屬勢處兩難。」按照《天津條約》規定,一年後正式換約。咸豐帝不願意在北京換約,命令桂良、花沙納仍在上海等候,以便英、法新任公使來華後在上海換約;同時,清廷解除了兩廣總督管理外交夷務的職權,任命兩江總督為欽差大臣兼辦外交。此外,為防止英、法軍隊再度闖入白河,又命令欽差大臣僧格林沁在大沽口一帶布防,兩江總督何桂清並奉命把這個消息告訴額爾金,表示清政府希望來年就在上海換約。
二 換約問題的波瀾與大沽炮戰
1859年初,英、法政府分別派遣普魯斯和布爾布隆為駐華公使,法國專使葛羅、英國專使額爾金則在中外上海會議後,分別於1859年3-4月先後回國。英國政府在給普魯斯的訓令中指示,他到中國後堅持在北京換約,必要時可使用武力,為此他本人應率領一支足夠有力的艦隊前往天津。4月底,普魯斯到達香港之後,即開始就北上換約問題與法國公使布爾布隆進行討論,他們決定:為了日後更方便於向清政府索要,必須在換約問題上進一步逼迫清政府屈服。鑑於大沽口清廷已經設防,他們預期可能會遇到一些困難。因此,帶同前往的兵力不得較1858年減少,並預定英、法公使乘炮艦從大沽口溯白河到天津,然後去北京換約。普魯斯對布爾布隆稱,假如要有麻煩的話,那就不如直截了當地去找上這些麻煩,甚至可以說最好事前就去挑起這些麻煩。布爾布隆也向法國政府報告說,他們不但能應付困難,並且預先要激起某些困難,使自己處於更加有利的地位。換句話說,他們預謀在換約問題上,挑起事端,動用武力,達到目的。
普魯斯與布爾布隆於5月16日、18日相繼發出致桂良的照會,表示他們即將去天津換約。6月初,英、法公使到上海。在他們抵達之前,美國新任公使華若翰先已兼程趕到上海。
清政府這時還希望英、法公使能在上海換約。6月6日,咸豐帝在接閱桂良等關於英法照會要求北上換約情形的奏報後,硃批指示:「總以上海換約為第一要義。即使不得已俯就下策,停泊攔江沙外,少帶從人,實為妥協。尤須該夷酋正身赴京,不得任其更替一兵頭之類,意存攪擾。」次日,咸豐帝指示僧格林沁,如果英使乘船來,則令其停泊於攔江沙外,靜候桂良等北上辦理,「並告以海口節節設防,切勿輕於駛入致有損傷,以全和好」。
普魯斯、布爾布隆的態度十分蠻橫,當他們接到桂良等要求在上海會面並商談就地換約的照會以後,竟拒絕與桂良見面。普魯斯根據英政府的指示,在復照中威脅說:「本大臣立意毫不更改,仍擬不日進京,交換條約……迨察看條約各款,果有誠願盡行,毫無缺簡之形,始克出都,設令有涉懷疑之處,則本大臣非釋疑之日,亦斷刻不暫離。」同時,他不顧條約尚未互換,擅自告示上海外商從7月1日起實行新的稅則。6月中,普魯斯、布爾布隆一起去天津。中美《天津條約》雖然沒有規定換約地點,但美使華若翰也堅持要進京換約,隨同他們北上。清政府接到英、法公使決意北上進京換約的報告後,一面令桂良等兼程趕回北京,以便由他們親自主持換約;一面命令直隸總督恆福照會普魯斯、布爾布隆,指定他們在北塘登陸,由陸路經天津去北京,並要求隨行人員不超過20人,不要攜帶武器。清廷還命令恆福親自到北塘接待英、法等公使,又令沿途地方官備辦供應,妥為照料,並在北京預備寬敞房屋三處,作為三國公使在北京的住處。清廷雖然不欲英、法等使至京換約,但在武裝侵略的脅迫之下,只得屈服,並開始積極進行迎接公使的準備工作。
英、法侵略者卻不願按照清政府指定的路線和方式進京。6月17日,英、法等國艦船陸續駛抵大沽口外集結,並且開始不斷進行偵察,破壞白河口清軍防禦設施,進行挑釁。6月18日,清廷再諭僧格林沁,如果英、法等使堅持進京換約,可准其由北塘上陸,先至天津等候,俟桂良等到後商議,但不得隨帶兵船,不得多帶從人。同時,對於英、法軍隊的挑釁行動,則要求僧格林沁勿令官兵輕舉妄動。6月20日,普魯斯、布爾布隆等到大沽,堅持按照他們自己決定的辦法去北京,即率英、法艦隊沿白河上駛至天津,轉赴北京。21日,英、法公使授命英軍艦隊司令賀布掃除大沽口的防禦設備。賀布當即要求大沽守軍在三天內將攔河鐵戧等障礙物統統撤去,並稱若不撤去,則將即自行帶人拔除。威妥瑪對直隸總督派去的投遞照會的人員揚言「定行接仗,不走北塘」。
6月25日下午,英、法艦隊向大沽炮台發起進攻,炮台守軍忍無可忍,立即開炮還擊。經一晝夜激烈炮戰,聯軍遭到慘敗。參戰的13艘英軍艦艇中,有6艘喪失了戰鬥力,4艘被擊毀或擊沉。參戰英軍約1200人,死傷578人,英軍艦隊司令賀布亦受傷。參戰法軍約60人,死傷14人。侵略軍奪取炮台的嘗試終以徹底的失敗而告終。大沽炮台遭輕度破壞。清軍在這次抗擊作戰中陣亡32人。結果,英法聯軍無力再戰,只得狼狽撤走。這是自第一次鴉片戰爭以來,中國軍隊抵抗外國侵略軍所取得的最大的一次勝利。
然而,大沽口炮戰在清朝當局看來也是一個意外的事件,並不表明清政府對英、法等國侵略者的政策發生改變。炮戰發生後,清廷一面褒獎議恤抗戰將士弁員,一面於6月29日下諭,稱「馭夷之法,究須剿撫兼施,若專事攻擊,恐兵連禍結,終無了期。不如趁此獲勝之後,設法撫馭,仍令就我範圍,方為妥善」;同時又要求僧格林沁等,「倘該夷再事狂悖,自當竭力抵禦,飭令弁兵,固守炮台,不可稍有疏失,斷不可先行開炮,使該夷有所藉口,是為至要」。上諭所謂「設法撫馭,仍令就我範圍」,其實清政府還是希望英、法等使由北塘上陸進京換約。即在同一天,清廷復傳諭直隸總督恆福等人,令其設法乘大沽獲勝,先與美、法使臣會晤,「相機開導」,令其由北塘來京換約,「看其是否前來,如何答覆。如米、佛兩夷為英夷說和,即可因勢利導,相機措詞,暫為羈縻,俟桂良等到後,再議互換和約之事」。
在此之前,沙俄政府已任命俄國駐北京東正教會監護官丕業羅幅斯奇為全權代表,於4月24日在北京同戶部尚書肅順互換中俄《天津條約》。丕業羅幅斯奇並向清政府提出8點要求,包括割讓烏蘇里江以東地區、「勘定」中俄西段邊界以及俄國在庫倫、張家口、喀什噶爾、齊齊哈爾設領事館等等,被清政府予以拒絕,交涉陷於停頓。沙俄政府乃改命伊格那提業幅出使中國,準備逼簽新的割地條約。伊格那提業幅於7月初由陸路到北京,向清政府進行進一步勒索。美國公使華若翰則在英法聯軍自大沽口退走後,由北塘經天津進入北京,後來回程中在北塘與恆福互換了中美《天津條約》。華若翰換約後回到上海,與何桂清議定從11月24日起按中美新約輸納船鈔,1860年1月1日起潮州、台灣(台南)開市。英、法侵略者援引「最惠國條款」,馬上享受到中美《天津條約》上給予美國的權利。
三 戰爭再起
英國政府接到大沽事件的消息以後,首相巴麥尊暴跳如雷。他給外相羅素的信上說:「我們要派一支陸海軍武裝部隊攻占北京,趕走中國皇帝,把我們的全權使節駐紮在那裡,這是最適當的措施。」於是,英法兩國分別再度任命額爾金和葛羅為全權代表,並分別以克靈頓和孟斗班為侵華軍總司令,派軍隊到中國來,要對中國實行「大規模的報復」。1859年9月,英外相羅素提出對清政府的6項要求,後經英法兩國政府的修改補充,主要歸結為下列各點:(一)由法國政府提議增加賠款數額,包括天津條約規定的賠款在內,共定為英、法各6000萬法郎(約合銀800萬兩);(二)占領舟山作為抵押;(三)要求清朝政府道歉、換約並履行《天津條約》。此外,英國開始圖謀準備強占九龍,法國則企圖為天主教會奪取新的特權。羅素還訓令普魯斯把作戰地區局限於華北,對上海、廣州以及其他地方則繼續保持「友好的關係」。
1860年春,正當英法聯軍按其侵略計劃向上海集結之時,太平軍向太湖流域發動了猛烈的攻勢,連續攻克杭州、常州、無錫、蘇州等重要城市。江南地主官僚集團在大沽事件以後,就主張對侵略者妥協,以便「分津防之兵,移津防之餉,盡力以定江南」,有的甚至主張借用外國兵來鎮壓太平軍。當時咸豐帝表示:「速就撫局,原屬正辦,若藉資夷力,後患無窮。」他對借兵助剿,還存在顧慮。此時,在太平軍的壓力下,江南統治集團的首要人物集中到上海,他們與英、法等國侵略者的勾結活動也就更加活躍。5月間,買辦出身的蘇松太糧道楊坊請求法國侵略軍代守上海城。6月初,上海道吳煦寫信給法國侵略軍司令孟斗班,要求派法軍駐防上海附近的嘉定、太倉、崑山等地。同時,楊坊等還資助美國流氓華爾召募在上海的外國冒險家與亡命之徒組成「洋槍隊」,向太平軍進攻,並於7月間占領松江。兩江總督何桂清也向清廷上奏,稱「現在東南要害,均為賊踞,蘇省已無一兵一將,全境空虛」,建議接受英、法等國的侵略要求,以便與之勾結,共同鎮壓太平軍,「為今日計,惟有亟為安撫夷人,堅其和議,俯如所請……乘勢勸其助順剿賊……庶幾南北兩釁,可期立時消釋」。雖然何桂清所主張的無條件投降的辦法未被咸豐帝採納,但江南的官僚地主買辦和英、法侵略者已經密切勾結起來。5月26日,普魯斯和布爾布隆共同出布告,稱其與駐軍海陸軍將領完全同意,不使上海遭受任何暴動與搶劫,同時上海內城亦在保護之列,不使其遭受外來攻擊。從此,外國侵略軍幫助清朝政府鎮壓太平軍的局面開始形成。
與此同時,英、法侵略軍按照原定計劃陸續開到中國,共2.5萬多人,其中英軍1.8萬餘人,法軍7000餘人。4月21日,英法聯軍占領舟山。5月27日,英軍占大連灣。6月8日,法軍占據煙臺。侵略軍每到一處,就在那裡製造恐怖,他們在舟山強索「巡防費」,在山東沿海襲掠民船,在旅順口搶劫、殺害居民。6月初,侵略軍已完成封鎖渤海灣和建立前進基地的軍事部署。而在此之前,英國政府指示駐華公使普魯斯和香港總督魯濱遜,令其伺機「租借」九龍半島。1860年3月20日,英國駐廣州領事巴夏禮致函兩廣總督勞崇光,要求清政府將九龍司割讓英國,但因考慮到勞氏無權割讓土地,故英國可先行租用。勞崇光對英國侵略者惟命是從,當即應允。21日,巴夏禮草擬了租借九龍的契約,與勞崇光簽字用印。從此,自九龍炮台南面一點至石匠島最北端一線以南共計10平方公里的九龍司地方和石匠島全部地方,被勞崇光一紙契約擅自租給了英國。雖然該租契未經報告清廷,未獲批准,但後來依然成為英國強割九龍的藉口。
美俄兩國再次追隨著英法聯軍之後,企圖趁火打劫。俄國公使伊格那提業幅自上年7月到北京後,即向清政府提出割讓烏蘇里江以東土地等要求,並威脅稱:「須知我國欲占之地,系海岸空曠之處,於中國實無用處。……我們業經占立數處。」他出示俄國繪製的地圖,要清政府「依照此圖辦理」,「不然,難免侵吞擾亂」,遭到清政府拒絕。經過將近一年的交涉,伊格那提業幅勒索沒有得逞,乃即離京,由北塘乘船南下,於1860年6月15日到達上海,向英法聯軍提供中國北方軍事等方面的有關情報。6月底,額爾金和葛羅到達上海,英、法、俄、美四國的代表再次匯集於上海,列強合作侵華的聯合陣線再次結成。7月初,額爾金、葛羅分別去大連灣和煙臺,決定於7月底率聯軍在北塘登陸,抄襲大沽炮台後路,然後占領天津。而美俄兩使再一次扮出偽善的面孔,打著「調停者」的旗號,先期到達北塘,照會清政府願意「調處」爭端。清政府屢經俄、美假借調停、乘機勒索的欺騙,早已看穿其慣技,故在給俄使的復照中指出:「天朝並無失信於二國,又何勞貴國替中國從中調處?」於此揭穿了它們「調停」的陰謀。美使華若翰認為只要英、法取得新的特權,美國可以援例均沾,沒有必要在那裡逗留,隨即折回上海返國。俄使伊格那提業幅因索占土地目的尚未實現,仍舊跟在英、法後面,企圖乘機漁利。
當英法聯軍大舉來犯,戰爭一觸即發之際,清政府卻根本沒有打算與英、法作戰。從清軍大沽獲勝到聯軍再次北犯,有近一年的時間,清政府既不了解英、法侵略者的動向,也不認真加強防務,而是全力以赴地鎮壓太平天國革命。1860年7月,在英法聯軍已經封鎖渤海灣的嚴峻形勢下,咸豐帝仍然認為海口布置周密,聯軍上年進攻受創,「未必不心存畏忌」,此次再來,「實則以兵脅和」而已。因此,其諭令僧格林沁、恆福等,「總須以和局為要」,「不可因海口設防嚴密,仍存先戰後和之意」,以免「雖圖快於目前,而貽患於將來」。在敵軍壓境的時候,他還一再表示「總須以撫局為要」。同時他還錯誤地把主要希望寄托在經營三年、耗費巨資重建起來的大沽炮台上,認為足能擋住敵軍進攻。作為全軍統帥的僧格林沁,為使英、法公使可以從北塘登陸進京,居然將該處炮台守軍盡撤,集中力量防守大沽。當有人指出聯軍可能在北塘登陸時,他則錯誤地認為敵人不善陸戰,認為如果英法聯軍由北塘登陸,則以騎兵截擊,誘其深入,設法截擊,聚而殲之。
7月29日,英法聯軍共2萬餘人分乘206艘艦船駛抵北塘與大沽之間的海面。8月1日,1.8萬名英法聯軍部隊攜帶大炮、彈藥和其他軍需物資,毫不費力地在北塘登陸,占據炮台。8月2日,英法聯軍占領北塘鎮,大肆奸淫擄掠,北塘鎮倖存居民逃亡一空。8月12日,英法聯軍向新河方向推進,企圖抄襲大沽炮台後路,途中遭到2000餘名清軍騎兵的衝鋒攻擊。英法聯軍乃以最新式的槍炮齊向清軍騎兵,一次次地進行齊射,炮隊也架起火炮猛轟清軍,結果清軍騎兵大部被敵殲滅。新河於當日被聯軍攻占。
8月14日,英法聯軍主力復由新河出發,向大沽炮台側後重要屏障塘沽進攻。清守軍雖經奮力抗擊,但因裝備過差,人數太少,不能對敵實施有效反擊。當天,英法聯軍占領塘沽。至此,大沽北岸炮台的側後完全暴露在聯軍的攻擊之下,英法聯軍既定的登陸作戰計劃幾乎全盤實現,而僧格林沁所謂的誘敵深入、聚而殲之的構想全盤落空。當此形勢危急之時,僧格林沁堅守之心開始動搖,向咸豐帝奏稱能否扼守,實無把握。8月15日,咸豐帝傳諭僧格林沁:「如果無可支撐,惟當設法酌撤……馳赴天津扼要守御,以固京師門戶。」同一天,咸豐帝還在另旨特諭僧格林沁稱:「惟在下根本,不在海口,實在京師,若稍有挫失,總須帶兵退守津郡,設法迎頭自北而南截剿,萬不可寄身命於炮台。切要,切要!以國家倚賴之身,與醜夷拼命,太不值矣!」同時,他力促僧格林沁自大沽後撤:「朕為汝思之,身為統帥,固難言擅自離營,今有硃筆特旨,並非自己畏葸,有何顧忌?若執意不念大局,只了一身之計,殊屬有負朕心。」關鍵時刻,咸豐帝非但不令三軍統帥堅守抗敵,反而急令保命脫逃,可謂荒唐之至。21日晨,已被孤立的大沽北岸三座炮台同時遭到英法聯軍的野戰炮和艦炮的猛烈轟擊,直隸提督樂善率守軍發炮反擊,但不久各台彈藥庫相繼中炮爆炸。上午8時許,聯軍登陸部隊開始向炮台發起衝鋒,樂善指揮守軍以鳥槍、抬槍、長矛、大刀、弓箭等落後裝備,與敵軍展開激烈肉搏。激戰之中,樂善陣亡,守軍傷亡慘重,各炮台遂相率失守。當晚,僧格林沁盡撤南岸炮台守軍,退向天津。英法聯軍旋即於次日占領南岸三座炮台。僧格林沁自大沽撤守後,不願與聯軍在天津決戰。他上奏咸豐帝,認為「天津實無防守之法」,主張棄守天津,「駐兵通州,以固京師」。此時,咸豐帝正準備與英、法妥協會談,便同意由僧格林沁率兵駐守通州。8月24日,賀布率一支聯軍部隊駛抵天津城郊。8月25日,直隸總督恆福親至賀布船上,邀其進入天津。接著,聯軍後續部隊陸續到達,天津即被英法聯軍占領。
大沽失陷前,直隸總督恆福曾照會額爾金、葛羅商議換約,額爾金答以只與「實奉其權」的欽差大臣辦理交涉,而以前所提各項條件絲毫不可更改。清政府亦曾派出西寧辦事大臣文俊、武備院卿恆祺來到天津,準備伴送英、法公使進京換約。大沽失陷後,清廷又任命桂良、恆福為欽差大臣,恆祺為幫辦大臣,在天津設法與英、法議和。但在雙方談判時,英、法侵略者又增加新的條件,要求天津開埠,賠款兩國各800萬兩銀,各帶侍衛1000人進京換約。此外,法國又提出保護天主教、允許華工出口等條款。與桂良等交涉談判的英使代表巴夏禮「驕悍情狀,倍甚於前次威妥瑪、李泰國萬分」,桂良等人屈於侵略者之淫威,接受了他們提出的全部條款。然後,他們又向咸豐帝奏稱:如不先付200萬兩現銀,必欲到京自討,並要求將駐守通州一帶的軍隊撤退。
對於英法兩國提出的侵略要求,特別是帶兵進京一項,最使咸豐帝感到不安,認為「大患切膚,一決即內潰於心」。他深為憤懣,頒諭表示要與英法聯軍決戰。同時,他命令桂良等不得簽字,令其堅持英、法先退兵,後定約。天津談判沒有結果。9月9日,英法聯軍6000餘名向通州推進,對清朝政府進一步施加壓力,並決定通州為投降談判的地點。
清政府得悉聯軍向通州推進的消息後,其決戰之心再次動搖。咸豐帝一面命令僧格林沁率部在河西務一帶防堵,扼守通往通州和北京的兩條要道,一面派怡親王載垣、兵部尚書穆蔭為欽差大臣,到通州與英、法侵略者談判。載垣等從北京出發,接連發出幾個照會,要求英法聯軍撤至天津,然後再進行談判。侵略者的答覆是「未便頓改初意」,並威脅稱「如貴國……抗拒通往通州之師,則軍務復興」。聯軍占領河西務後,載垣照會侵略軍在河西務停止,「不再前進,貴大臣則照天津所議進京章程,少帶從人,勿攜器械,前來通州,與本王大臣會晤,即可將允許各款章程議定,蓋印畫押,隨擇日進京換約」。侵略者派巴夏禮、威妥瑪與巴士達、美理登等到通州見載垣。在9月14日雙方初次會談中,載垣全部接受了侵略者的要求。9月17日,英、法代表又提出向皇帝親遞國書一項,載垣等堅決拒絕,認為此事關係國體,萬難允許。雙方爭執不下,談判又告中止。次日,侵略軍在張家灣附近向清軍開火,戰事又起,清方遂將巴夏禮等英方人員26人、法方人員13人當場拘捕。
張家灣之戰,清軍復遭慘敗。英法聯軍乘勝追擊,先占張家灣,再占通州,僧格林沁等與通州綠營兵敗至八里橋,方才收拾殘兵,重新布防。原駐朝陽門外定福莊的勝保所部清軍也移駐八里橋,準備繼續抵抗英法聯軍進犯。9月21日,英法聯軍在法軍總司令孟托班的指揮下,以法軍第1旅為東路,英軍為西路,法軍第2旅為南路,向八里橋清軍發起進攻。戰至中午時分,清軍雖經奮力血戰,斃傷敵軍千名,但自身傷亡更為慘重,各部漸漸不支,相繼敗退,撤至朝陽門外。
四 火燒圓明園
9月22日,咸豐帝從圓明園倉皇逃往熱河。行前,他任命恭親王奕為欽差大臣,向侵略者求和。英法聯軍當時物資供應發生困難,正好利用清政府求和機會補充給養,於是談判又重新開始。奕堅持停戰後才釋放巴夏禮等戰俘,英方乃利用停戰拖延時間。10月5日,英法聯軍在得到休整補充後,復又開始軍事行動,自北京東郊繞向北郊。10月6日,英法聯軍占領海淀,當天闖進圓明園,大肆劫掠。到10月9日,英、法強盜把圓明園內能搬動的珍貴文物全部劫走,不能運走的加以徹底破壞。10月13日,北京城內清政府部分官員決定投降,把安定門交給英法聯軍,侵略軍遂得蜂擁入城,在城內開始了瘋狂的搶掠。奕當時還躲在城外,不敢出面求和。而此時,英使額爾金得悉在通州被清方所俘的39個人中,已有20人已被顢頇愚昧的清政府官員下令處死,乃於10月18、19兩日,下令出動約3500名英軍步兵、騎兵,縱火將圓明園焚為廢墟。清朝統治者榨取中國人民的無數血汗、經營一百多年、綜合中西建築術、聚集古今藝術品而建成的全世界少有的壯麗宮殿和園林,盡化焦土,造成人類文化史上無可估計的損失。接著,英軍在一番瘋狂搶掠之後,又相繼縱火焚毀了清漪園(即今頤和園)、靜宜園和靜明園等幾座皇家園林。
1861年,法國偉大的文學家雨果在致友人的信中,對英法聯軍焚掠圓明園的滔天罪行痛加斥責。他寫道:
有一天,兩個強盜走進圓明園,一個搶了東西,一個放了火,仿佛戰爭得了勝利便可以從事搶劫了。在兩個勝利者瓜分贓款的條件下,圓明園就大規模地遭了蹂躪……把我們各大教堂的寶藏集攏在一起也是抵不上東方這所龐大的輝煌的博物院的。裡面不但有各式各樣的藝術傑作,並且堆積著金銀珠寶。是豐功偉績,也是賊運亨通,這個勝利者把口袋裝滿,那個把箱篋裝滿,他們手拉手,笑嘻嘻地回到歐洲。這就是那兩個強盜的歷史。
我們歐洲人是文明人,在我們眼中,中國人是野蠻人,可是你看文明人對野蠻人幹了些什麼。
在歷史面前,這兩個強盜,一個叫法蘭西,另一個叫英吉利。不過,我要提出抗議(所以我感謝你給我抗議的機會),為什麼要抗議呢?因為治人者所犯的罪惡是與治於人者不相干的。政府有時會做強盜,但人民是永不做強盜的。
五 《北京條約》的訂立
此時,有些官員主張在北京城外和敵人作戰,但逃到熱河的咸豐帝說:「必須厚集兵力,一戰成功,方為計出萬全。」他又稱英法聯軍「業已入城,一經駁斥,必致決裂,只可委曲將就,以期保全大局」。9月16日,英法聯軍向奕發出最後通牒,要求給付英國恤銀30萬兩,付法國20萬兩;准予23日交付,恤銀付清後即於次日簽訂《北京條約》,並交換《天津條約》批准書;並限奕於9月20日上午10時以前以書面給予滿意答覆。此時,駐在北京城外的奕按照咸豐帝的命令,對英法兩國所提各項侵略要求,一個字也不敢駁回了。9月22日,奕按照侵略的要求付給了英國恤銀30萬兩,付給法國恤銀20萬兩。但英使在收到恤銀後,忽又提出增加要求,逼迫奕同意將割讓九龍司、准許華工出國以及《北京條約》簽訂後須明旨宣布等三條內容納入《北京條約》。而此時,一直追隨英、法侵略者之後的俄使伊格那提業幅也配合英、法侵略軍的軍事進攻與脅迫,向清政府展開逼降活動,威脅稱「在目前情況下,進行抵抗是不可能的」,「為了拯救中國,必須立刻同意聯軍的一切要求」。在英法兩國的武力恫嚇和俄使的誘迫之下,奕深懼「一經駁議,難保不借生事端」,乃對英方所提各項要求,全部予以接受。9月24、25日,奕分別與英、法侵略者交換《天津條約》並訂立中英、中法《北京條約》。
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各為10款,分別又稱《續增條約》。除承認《天津條約》完全有效外,又增加了以下幾項主要內容:
(一)賠償英國軍費銀六百萬兩和英商損失二百萬兩;賠償法國銀八百萬兩。賠款交清後,英法軍隊方退出所占之地;
(二)增開天津為通商口岸;
(三)准許英、法招募華工出國;
(四)割讓九龍司,「歸英屬香港界內」;
(五)退還以前沒收的天主堂資產,並由皇帝發布上諭,任由各處軍民人等傳習天主教,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
1860年10月28日(咸豐十年九月十五日),咸豐帝明發上諭,批准了新的條約。上諭稱:「所有和約內所定條款,均著逐款允准,行諸久遠,從此永息干戈,共敦和好,彼此相安以信,各無猜疑。其和約內應行各事宜,即著通行各省督撫大吏,一體按照辦理。"11月9日,英法聯軍先後從北京撤離,第二次鴉片戰爭正式結束。
中英、中法《天津條約》換文與《北京條約》的簽訂,英國得以割占九龍司,中國的領土主權完整再遭踐踏。英、法等國公使駐京權利的攫得,使英、法等國列強獲得了在北京就近控制、操縱清政府,對中國人民實施殖民統治的便利。准許華工出洋的規定,也使自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在五口地區興起的人口貿易合法化,致使西方殖民主義強盜更加肆無忌憚地在中國沿海地區從事人口販賣的罪惡勾當,使數以百萬計的中國窮苦百姓被劫掠拐賣往海外,過著暗無天日的奴隸般的悲慘生活。而中法《北京條約》中關於任由法人內地自由傳教的規定,使得外國傳教士得以在不平等條約的保護下,深入內地,從事各種不法活動,而民教衝突,日甚一日,中國社會更加動盪不安。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美、俄等國通過軍事侵略或威脅誘迫,逼迫清政府簽訂了中外《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進一步促成了西方資本主義列強強加於中國的不平等條約體系的形成,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更加深重的災難,套上了更為沉重的枷鎖。從此,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更為廣泛深入,中國的主權進一步喪失,中國深陷半殖民地化的災難而愈發不能自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