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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英法聯軍占領廣州及中外《天津條約》的簽訂

2024-10-02 04:13:41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英、法、美等國提出的全面擴張其在華侵略特權的修約要求,被清政府以堅持成約、只允擇其一二條「無關大體」者酌情變通的態度與阻撓推諉的做法一再拒絕。三國公使南來北往,數年之間迄無結果。於是,他們分別向本國政府報告,宣稱欲達到全面修約目的,必以武力為後盾,建議對中國採取進一步「積極」的措施。而此時,英法兩國在對俄國的克里米亞戰爭中取得勝利,雙方三國簽訂巴黎和約,歐洲戰事結束,英法兩國隨即伺機挑釁,製造事端,蓄謀再次發動侵略戰爭。沙皇俄國在克里米亞戰爭中失敗後,即東向謀求在遠東權益的擴張,把侵略矛頭直指中國。美國亦企求在英、法等國對華侵略戰爭中趁火打劫,攫奪更大的侵略權益。於是,在鴉片戰爭結束14年之後,英法兩國再次挑起了新的對華武裝侵略戰爭,因這一場戰爭的實質是鴉片戰爭的繼續和擴大,所以被稱為「第二次鴉片戰爭」,也稱「英法聯軍之役」。

  一 戰爭的藉口:馬神甫事件與「亞羅」號事件

  正如一位西方學者所指出的:「由於克里木戰爭法國和英國之間建立起來的利害一致,使兩強有可能並且有精神準備對中華帝國採取共同行動。不管是外交上進行干涉也好,還是軍事上進行干涉,要找些藉口總是輕而易舉的事!」英法兩國發動戰爭的藉口分別是1856年10月發生的廣東「亞羅」號事件和同年2月發生的廣西馬神甫事件。

  在中美《望廈條約》和中法《黃埔條約》中,都有關於允許外國人在五口傳教、中國官吏對外國傳教士一體保護的規定。法國更是得寸進尺,逼迫清政府於1846年2月20日(道光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明詔弛禁傳教,並發還康熙年間封閉的天主教堂址等。但清廷的詔諭中同樣保留了對外國傳教士及中國教徒的某些限制,即「其有借教為惡及招集遠鄉之人勾結煽誘,或別教匪徒假託天主教之名借端滋事,一切作奸犯科應得罪名,俱照定例辦理。仍照現定章程,外國人概不准赴內地傳教,以示區別」。但是,披著宗教外衣的外國傳教士不顧條約規定,公然無視清政府的法令,屢屢潛赴內地傳教,更在外國領事裁判權制度的庇護下,假傳教之名,行不法之實。1853年(咸豐三年),法國巴黎外國宣道會傳教士馬賴由廣州非法潛入貴州,再由貴州天主教會派遣,偕其助手和中國信徒白小滿和曹貴,潛赴廣西西林縣傳教。他們到西林後,廣收無賴匪棍入教,包庇教民橫行鄉里、搶掠姦淫、胡作非為,激起民憤。1855年夏天,西林鄉民將馬賴告至縣衙,西林知縣黃德明懾於公憤,派勇將馬賴帶至縣署,勸其離境。馬賴離開西林不數月,復於是年冬天再度竄入西林。而此時西林縣知縣已由張鳴鳳接任,他一改前任知縣遷就曲護的做法,對不法教徒嚴加懲處,處死多人,並據朝廷法令,限令馬賴離境。但馬賴未加理睬。1856年2月24日,馬賴與其25名中國教徒同時被捕。3月5日,西林縣當局在審訊之後,將馬賴、白小滿、曹貴處死。是為「馬神甫事件」,又稱「廣西西林教案」。當時,法國與英、美等國互相勾結,企圖逼迫清政府全面修約而不得結果,正千方百計尋找武裝侵略中國的口實,在得知此事後,乃決定抓住這個藉口,挑起侵華戰爭。9月28日,法國外長瓦爾斯基為此曾與英國駐法大使考萊會談,聲稱法國政府「已下定決心要從這次殘忍的兇殺事件中得到充分補償。如果法國代辦談判失敗,而且他手頭沒有足夠的兵力的話,就打算從本土派一支遠征軍去」。同時,法國政府希望「倘一旦必須採用壓迫的手段時,英、美兩國政府是會和他們聯合一致,為遭受慘殺的無辜基督教徒復仇」。

  當法國政府企圖利用馬神甫事件,蓄意聯合英、美等國挑起對華侵略戰爭之際,英國當局也在處心積慮地尋找發動戰爭的藉口,恰在此時,發生了所謂的「『亞羅』號事件」。

  1856年10月8日,廣東水師千總梁國定帶領兵勇登上停泊在海珠炮台近碼頭的一艘由中國人蘇亞成擁有、聘用一個英國人當船長的走私船「亞羅」號,逮捕了船上2名中國海盜和10名有海盜嫌疑的水手。英國駐廣州領事巴夏禮聞訊,立即致函兩廣總督葉名琛,硬說「亞羅」號是英國船,聲稱水師上船捕人,違反了中英《虎門條約》第9條的規定;他還造謠說,廣東水師曾扯下了船上懸掛的英國國旗,這是對英國國旗的侮辱,也是對英國的侮辱,因而蠻橫地要求葉名琛送回水手,賠禮道歉。葉名琛當即照復拒絕。

  巴夏禮援以為據的中英《虎門條約》第9條與此案有關的規定是:若有華民因犯法避匿於英船,凡由英官查出者,應交由華官處治;若華官先查而英官尚未查出者,「則結官當照會英官,以使訪查嚴拿」。而事實上,「亞羅」號既不是英國船,而且在事件發生時,船上也並未懸掛英國國旗。該船由中國人蘇亞成造於1854年,後輾轉賣給波碌行買辦方亞明,並由方亞明依據香港1855年第4號法令在港註冊,取得自1855年9月27日起有效期為1年的執照。但是,港英當局公布的該第4號法令直到1856年2月才被通知獲得英王批准。也就是說,「亞羅」號由中國人擁有而註冊為英國船,其所依據的法令在其註冊時是無效的,因此它並不能被認定為是英國船。而且在事件發生時,「亞羅」號所註冊的執照有效期限已過,它也並不能再受到英國領事的保護了。至於巴夏禮所稱中國水師扯下英國國旗,更是無中生有。英國前任首相德比在議院關於對華軍事行動的辯論時的演說中稱:「亞羅」號是「中國人建造、中國人俘獲、中國人出售、中國人購買的,船員是中國人,船歸中國人所有」,而「亞羅」號「所藉以取得船籍登記證的那個命令,不過是一張廢紙」。而當時「廣州盡人皆知,該艇被捕獲前,已有六天沒有掛英國國旗」。

  其實,英國駐華公使包令也很清楚這一點。事件發生後,巴夏禮即向其報告。包令在10月11日回復巴夏禮時即曾明言:「經過調查,看來『亞羅』號是無權懸掛英國國旗的,允許它這樣做的執照於九月二十七日滿期,此後它就無權接受保護。」但是,包令等人已決定利用這次事件為藉口,借題發揮,擴大事端。他竟無恥地對巴夏禮稱:「不過中國人是不知道執照過期的,除去船主是英國臣民的推斷外,他們也沒有宣稱他們有任何其他進行干預的根據。」很顯然,英國侵略者企圖用欺詐手段造成虛假的口實,進一步實現其武力修約的侵略政策。10月16日,包令又和巴夏禮商議:「我們可否利用這個機會,提出入城問題呢?如果可以,我就準備和全部艦隊一齊趕來。我認為我們現在有了一塊踏腳石,如果安排得當的話,我們就可以達到重要的結果。」

  

  於是,10月21日,英方悍然向葉名琛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廣東當局道歉,禮還全部被捕的「亞羅」號水手12人,並限在24小時之內滿足英方要求,否則便以武力解決。欽差大臣、兩廣總督葉名琛多年來與外國人打交道的主要手段是在天朝大國觀念支持下的自大與自閉,對於西方列強的侵略本質並未十分了解,始終認為西人最為看重通商,憑此一端便可制敵之命。故而在與英、美等國公使、領事交涉時,多施推諉與迴避故技。一旦外人把兵船開至廣州城外,以武力相威脅時,他立即驚慌失措。22日,他被迫同意英方全部條件,並在限期之前1小時將被捕水手全部送還。但英方既已打定主意,借端挑起戰爭,乃復尋找藉口,既不接受水手,也不收受葉名琛照會,悍然發動了對廣州的軍事進攻。第二次鴉片戰爭拉開序幕。

  10月23日,英軍開始進攻沿江炮台,突入內河,奪占獵德、龜江及鳳凰岡、東安、西固、海珠等處炮台。葉名琛平日妄自尊大,剛愎自用,外敵當前時,卻又強作鎮靜,不但不作應戰準備,反下令水師不許放炮還擊,認為英人急望通商,必無大事,「日暮自走」。24-25日,英軍繼續進攻。27日,英軍「攻擊城垣,縱火將靖海門、五仙門附近民房,盡行焚燒」。10月29日,英軍攻破外城,一度衝進廣州城內,並將葉名琛衙門搶掠一空。但由於當時英國兵力不足,被迫撤出廣州,退據虎門,等待援軍。

  二 英法聯軍侵華與四國公使的聯合行動

  此時,英國國內在發動一次新的侵華戰爭問題上態度並不一致。當包令、巴夏禮等人利用「亞羅」號事件對廣州發動武裝進攻,並向國內鼓吹侵略戰爭時,當時英國國會中的一些議員對包令等人的行為斥之為「極端無恥」,包令對巴夏禮所聲稱的「亞羅」號無權享受英國保護的事實,「對於領事要求葉承認它的英國身份的權利並不受到影響,理由是葉對註冊過期的事情是被蒙在鼓裡的。議員布利沃·利頓認為包令提出的論證是卑鄙的;謊言中包含著一種對真情的故意的隱瞞,謊言和撒賴是和英國的榮譽不符的」。而在英國議會關於對華軍事行動的辯論之前,英國首席檢查官也曾對內閣提出警告,「認為從法律觀點來看,政府所提出的事實是非常值得懷疑的」。但是,巴麥尊內閣卻堅持主張利用這一事件,挑起戰爭,以達到它全面擴張在華侵略權益的目的。英國《泰晤士報》也宣稱:「由於這次爆發了軍事行動,現有的各種條約就此作廢了,我們盡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安排我們同中華帝國的關係了。廣州最近發生的事變警告我們,應當堅持要求取得1842年條約規定的自由進入這個國家以及進入對我們開放的那幾個口岸的權利。」巴麥尊在一次宴會上曾公開說:「我國同胞在地球的遙遠地方遭到了種種侮辱、迫害和虐待,對此我們不能置之不理……我國根據條約應享的權利已遭到破壞,而有責任保護我們在世界上這個地區內的利益和人員,不僅有權利而且有義務儘量利用他們所能採取的手段來對付這些暴力行為……如果我們不贊同採取那些在我們看來是正確的行動,不贊同採取那些當我們自己身歷其境時也會義不容辭地採取的行動,那末,我們就會辜負我國同胞所寄予的信任。」馬克思對此評論指出:「無論英國人民和全世界怎樣為這些講得頭頭是道的解釋所迷惑,勳爵大人(指巴麥尊)自己當然不會相信這些解釋的真實性。」

  1857年2-3月,英國議會對巴麥尊政府提出的在華軍事行動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結果,雖然英國國會中一部分議員對包令等人的企圖和巴麥尊內閣提出的戰爭理由給予了無情的批評,但上院還是以36票的微弱多數通過了政府的方案。下院的辯論更加激烈,結果當反對內閣對華發動戰爭的意見明顯占據優勢時,巴麥尊惱羞成怒,竟以「懲罰解散」做答辯,把下院議員罰回老家去。馬克思在分析巴麥尊內閣的性質時指出:「巴麥尊內閣的統治,不是一個普通內閣的統治。這是一種獨裁。自從對俄戰爭一開始,議會就已幾乎放棄了它的憲法職權;甚至在締和以後,它也不敢重新行使這種職權。它經過一種逐漸的、幾乎是覺察不到的衰退過程,已經降到Corps Legislatif(立法團)的地位,它不同於真正的波拿巴御用機構的地方,只在於它那虛飾的門面和高傲的調子。」

  巴麥尊解散下院後,隨即派出一支龐大的遠征軍向中國進發。前任加拿大總督額爾金被英國政府任命為全權專使。4月20日,英國外相剋拉蘭敦訓令額爾金,其來華的目的是,要向中國勒索賠償損失、公使駐京、增開口岸、增闢租界、修改稅率、鴉片弛禁、內地傳教等項權益。

  英國遠征軍出動後不久,法國也派出一支侵華軍隊,並任命男爵葛羅為全權專使,藉口「馬神甫事件」與中國交涉,進行詐索。

  美國逼迫清政府修約不成,也企圖通過侵略戰爭擴大其在華特權。但是,由於當時其南部和西南部正在開展廢除奴隸制的鬥爭,國內政局不穩,無暇出兵中國。1857年3月間,英國駐華盛頓大使納皮爾和美國政府正式舉行談判,要求美國參加對華作戰。納皮爾表示,如美國確實不能參戰,則希望美國政府聲明贊同英法兩國的目的,派遣全權專使乘兵船赴中國,增強美國在華的海軍力量。美國政府對英國的對華軍事行動表示支持,並將派全權代表與英、法代表一致行動,但不直接出兵。

  沙俄此時也加入到列強聯合侵華的陣營之中。自1689年中俄《尼布楚條約》簽訂後,中俄東段邊境維持了一個半世紀的相對穩定局面。但是,沙俄在遠東地區侵略擴張的企圖並未中止。18世紀40年代末期,沙俄政府開始派遣武裝,侵入中國黑龍江下游地區,侵占了中國大片領土。當英、法等國蓄謀再次發動侵華戰爭之際,俄國則進一步加緊其侵占中國北方領土的罪惡活動。1857年,俄國派海軍上將普提雅廷出使中國,以幫助清廷鎮壓太平軍為誘餌,要求割讓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和中國西部的大片領土,遭到中國政府嚴正拒絕。交涉失敗後,普提雅廷悻悻而去,徑赴中國南方,與英、法代表合謀侵華。

  1857年10月中旬,法國特使葛羅抵達香港。他隨即與英國特使額爾金協商,決定英法兩國組成聯軍,採取一致行動,首先攻占廣州,爾後北上白河。10月底,美國新任駐華公使列衛廉到達香港,即與英、法公使會晤。11月初,俄使普提雅廷也來到香港,加入以英、法為首的侵華集團,為英、法武裝侵略中國出謀劃策。

  1857年12月上旬,英法兩國侵華軍隊陸續抵達,侵略者拼湊了一支由5600餘人組成的侵華聯軍(其中法軍1000人),集結於香港、澳門地區,加緊進行戰爭準備。12月12日,額爾金、葛羅向兩廣總督葉名琛投遞照會,要求入城及賠償損失。照會限期10日,無異於最後通牒。與此同時,聯軍突入珠江內河,兵臨廣州城下。但葉名琛仍舊墨守一年前的陳規,不但不作應戰準備,反而認為「彼實技窮,急望通商,卻不甘求我,仍作大言欺人,其中實已全餒」。又稱:「彼故作恐嚇之勢以逼和,我已悉其底蘊,決無事變……此事我確有把握,可保其無事。誰添兵,誰給餉。如添兵勇,彼轉有以藉口,必示以不疑,大約過十五日便可了結。」他一面逐一照復駁斥,一面向咸豐帝詳細奏報英、法等使照會內容,並聲稱要「乘此罪惡貫盈之際,適遇計窮力竭之餘,備將節次要求各款,一律斬斷葛藤,以為一勞永逸之舉」。1858年1月17日,咸豐帝在接到葉氏奏報後下諭,要求葉名琛乘「該夷伎倆已窮」之際,「務將進城、賠貨,及更換條約各節,斬斷葛藤」。然而,葉名琛本人再也無緣看到咸豐帝對他寄予厚望的這份諭旨了。

  1857年12月15日,英法聯軍數十艘戰艦集結於珠江之中,集中艦船炮火轟擊與廣州城隔江相望的河南地方。28日清晨,英法聯軍全數登陸,向廣州發起進攻,第二次鴉片戰爭正式爆發。雖經廣州軍民奮勇抵抗,但由於葉名琛玩忽職守,未作任何戰守準備,29日廣州失守。所有在廣州的清朝大員都被敵人俘虜。1月5日,葉名琛被俘。多年以來,英、法等國企圖修約,與葉名琛多有交涉,卻被葉名琛搪塞推諉,始終達不到目的。因此,侵略者對葉氏銜恨甚深。2月23日,葉名琛被英軍解往印度的加爾各答,於1859年客死異國。戰爭中,葉名琛昧於大勢,不積極戰守,竟落如此結果,時人評為「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相臣度量,疆臣抱負,古之所無,今亦罕有」。

  英法聯軍侵占廣州後,大肆劫掠,許多居民財物被搶擄一空,廣州布政使衙門庫銀52箱約合20萬兩亦被搶掠一空。接著,英、法侵略者為了控制廣州,扶植了被英軍抓獲的廣州將軍穆克德訥和廣東巡撫柏貴,組成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傀儡政權。同時,英法聯軍還在廣東巡撫衙門內設立一個所謂的廣州外人委員會,由英國領事巴夏禮、哈洛威上校和法國人修萊海軍大佐組成,對廣州人民實施殖民軍事統治。直到4年之後中外《北京條約》簽訂後,1861年10月21日,英法聯軍由廣州全部撤出,才被取消。而穆克德訥等人卻為自己的投降行徑開脫稱,自己不是專職夷務,「安民為要」,所以才應允出面「彈壓城內外軍民」。而清政府在獲悉廣州失守後,竟然於1858年1月27日「諭令柏貴,暫署欽差大臣」,同時派黃宗漢為欽差大臣到粵辦理夷務。此時,清廷倒覺得「廣東紳士咸知大義,其民亦勇敢可用」,因而指示柏貴「當聯絡紳民,激起公憤,使之同仇敵愾,將該夷逐出內河,再與講理。該將軍署督等,辦理此事,固不可失之太剛,如葉名琛之激成事變,亦不可失之太柔,致生該夷輕視中國之心。」此時的咸豐帝,犯了與第一次鴉片戰爭時道光帝同樣的錯誤,並未意識到英、法等國的戰爭意圖,天真地以為事情到此即可告一段落了。

  但是,占領廣州並不是英、法等國侵略者的最終目的。1858年2月,英國專使額爾金和法國專使葛羅決定將英法聯軍艦隊開往上海,以威逼清政府簽訂新約,若不能達到目的,便北犯白河口,在京、津同清政府簽訂城下之盟。美使列衛廉、俄使普提雅廷則會同英、法兩使一起北上,並先由四國公使分別照會清政府,提出各項侵略要求。1858年2月11日,額爾金的代表俄理范偕同英、法、美三國駐上海領事到蘇州徑見江蘇巡撫趙德轍,投遞照會。當時俄國在上海未設領事館,其照會交美國領事代遞。英法兩國在照會中提出公使駐京、開放新口岸、內地遊歷、賠償軍費及賠償廣州僑民損失等項要求,限清政府在3月底以前派具有便宜行事大權的欽差大臣到上海與英、法代表舉行談判;同時表示,如果清政府接受他們的要求,他們馬上撤退廣州占領軍,交還廣州城,否則將擴大戰爭。美俄兩國的照會除對英法聯軍的侵略行徑表示支持、替它們的侵略行為辯護以外,俄國還提出以黑龍江為中俄新邊界的要求,美國則要求公使駐京和修改中美《望廈條約》。

  照會發出後,四國公使先後離開廣州,前往上海。當時咸豐帝並沒有認識到事態的嚴重,以為這不過是英、法侵略者的虛聲恫嚇。3月3日,咸豐帝諭示兩江總督何桂清,轉告英、法等使,「粵事應歸粵辦」,朝廷已派黃宗漢為欽差大臣赴粵,諭勸英、法使折回廣州,與新任兩廣總督黃宗漢商辦;並自己承認此次英法聯軍進攻廣州,挑起戰爭,「系由葉名琛剛愎自用,駕馭失宜,以致該夷忿激滋事」,所以「暫緩用兵」。3月10日,咸豐帝又要俄國公使到黑龍江與黑龍江將軍奕山會勘疆界。

  英、法、美、俄四使提出要清政府派全權代表到上海談判的要求遭到拒絕後,四國公使隨即決定率領艦隊,分批由上海北駛,進犯津沽。他們認為天津靠近北京,又是漕運樞紐,只要控制天津就可迫使清政府投降。額爾金甚至不等艦隊集中,也不等英海軍司令從香港前來,就迫不及待地率領在上海的4艘兵艦北駛。美、俄公使也隨同前往,打算趁火打劫。

  3月21日,咸豐帝在接到兩江總督何桂清關於英、法、美、俄四國公使欲赴天津的奏報後,才諭令直隸總督譚廷襄等「於海口各要隘,不動聲色,嚴密防範」,以防意外。4月19日,譚廷襄與直隸提督張殿元、布政使錢炘和等率兵約8000人,並攜帶神機營大炮,倉促前往大沽口設防。當時清政府正全力鎮壓太平軍,內憂外患,一時交迫。咸豐帝眼見四國聯袂來犯,先自輸了膽氣,悄悄地改變了自己此前的強硬態度,決定謀求與侵略者的妥協,重新撿起了道光帝時常用的「羈縻」之策,打算向英、法等國妥協投降。4月8日,咸豐帝下諭署直隸總督譚廷襄,稱「現在中原未靖,又行海運,一經騷動,諸多掣肘,不得不思柔遠之方,為羈縻之計」。他指示譚廷襄「先解散俄米(美)兩酋,不至助逆,則英、佛之勢已孤,再觀其要求何事,從長計議」,企圖以此瓦解英、美、法、俄四國在外交上的聯合。但是,清政府的妥協投降政策並未達到其預期的目的。

  4月15日,額爾金等到達白河口。20日,葛羅率同法國兵艦接著趕到。24日,四國公使分別發出照會,要求清政府指派全權大臣,立即在北京或天津舉行談判。英法兩國的照會限定6天內必須給他們圓滿答覆,美俄兩國的照會則聲明他們願意充當調人。

  清政府最初派倉場侍郎崇綸到白河口與外國侵略者會面。崇綸曾於1854年在天津接見過英、美公使。但英、法以其職位太低,拒絕與崇綸會見。清政府復於4月28日加派直隸總督譚廷襄為欽差大臣,負責交涉。譚廷襄到大沽口外與英、法會晤時,英法兩國又以譚廷襄未被授予便宜行事全權為由,拒絕同他談判。美、俄二使則從中充扮調人,同時向清朝政府進行誘騙和恐嚇。與此同時,英法聯軍加緊進行進攻準備,探測水道,觀察地形,偵察大沽口炮台設施及設防部署,並不時鳴放空槍,恣肆尋釁。但在此前的4月21日,清廷曾諭令譚廷襄「可以回擊,不可先行用武」,因此當英法聯軍進行挑釁時,完全沒有遭到阻擋和反擊。

  與此同時,美俄兩國公使一面代表該國政府與譚廷襄交涉,一面以「調人」身份進行活動。清政府這時已同意俄國可以由海道到五口通商,也容許美國在福建、廣東各加開海口一處和酌減船鈔,但反對公使駐京、內江通商、內地遊歷等要求,對公使駐京一事態度尤其堅決。當譚廷襄等以清初外國教士南懷仁等曾久居北京為例,探詢是否可以准許外國公使「若有要事,或隔數年,准其到京一次,隨從不過數人」的要求時,咸豐帝立即頒諭駁斥:「英法之請隔數年或有要事,進京一次,迥非昔時可比,言似近惰,心實叵測。蓋昔時住京洋人,因學算法,操縱由我,無慮為患。今則來去自伊,貪得無厭,若只顧了局,終有隱憂。」

  5月中旬,英法聯軍艦隊集結完畢。5月20日上午8時,額爾金和葛羅分別發出最後通牒,要求讓四國公使前往天津,並限令清軍在兩小時內交出大沽炮台,否則即以武力占領。10時,聯軍炮艇開入口內,分列兩隊,同時開炮轟擊南北兩岸炮台。同時,由660名英軍與518名法軍組成的登陸部隊,也分別向兩岸清軍發起進攻。當時,北岸炮台由游擊沙春元率部防守,南岸的主炮台由總兵達年和游擊德魁率部防守,左炮台由都司訥勒和等率部防守,右炮台由游擊陳毅等率部防守。四座炮台的防兵已增加到3000人,大炮200餘門。當英法聯軍發起進攻時,各台守兵奮起反抗,擊沉敵舢板4隻,斃敵近百名。法炮艇「霰彈」號遭到重創,艇長被打死,11人被打傷。但交戰不久,北炮台的三合土頂蓋便被擊毀,南炮台炮牆亦被轟塌,許多大炮被炸毀,守台官兵遭敵炮轟擊,傷亡甚重。11時,聯軍兩支陸戰隊乘舢板強行登陸,接近炮台。守台清軍衝出炮台,與敵人展開肉搏戰。

  正當各台守軍與敵人浴血奮戰之際,後方坐鎮的譚廷襄、錢炘和等人卻畏敵怯戰,不但不組織部隊增援,反而率先倉皇逃跑,後方清軍隨之相率潰散一空。各炮台守軍終因後援不繼,力不能支。北岸炮台守將沙春元、南岸右炮台守將陳毅中彈殉國。各炮台遂相繼失守,所有火炮、器械盡被敵軍掠獲。5月26日,英法聯軍炮艇沿白河而上,兵迫天津城下。

  譚廷襄等自大沽口遁逃後,復又藉口「天津郡城殘破,內無一日之水,又無隔宿之糧」,自動棄守。清廷上下也是慌作一團。5月26日,英、法等使要求清政府「另派頭品可以主持之大臣二員,迅速前來共議……否則仍欲進京,並即攻擊郡城」,並不時探測北運河水道,作出準備去北京的模樣。5月29日,清政府派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趕往天津,進行談判。6月2日,清政府又加派耆英,幫同交涉。咸豐帝的計劃是:如果桂良、花沙納接受了英、法一部分要求以後,侵略者還不滿意,就由「耆英出為轉圜」,再答應幾條,「則該夷自當深信耆英,不致推託」。譚廷襄雖然明知美、俄公使「本欲從中取利,並非真肯為我說合」,但還是一再懇求他們出來調停。

  三 中外《天津條約》的訂立

  桂良、花沙納於6月2日到天津,隨即與英、法開始談判。英國專使額爾金和法國專使葛羅並不出面,而是分別派其隨員威妥瑪、李泰國和馬吉士為代表。在雙方交涉過程中,英、法代表根本不容有磋商的機會。額爾金為了加強武力威逼,繼續從香港增調軍隊,並動輒以進犯北京相威脅,蠻橫地要求桂良等全盤接受其所提出的侵略要求。6月6日,李泰國通知清代表,必須允許英國公使「進京駐紮,方能在津議事,否則仍直帶兵入都」。桂良等人則屈辱地步步退讓,反以情勢「萬分危迫」恫嚇咸豐帝。6月9日,耆英會見威妥瑪和李泰國,試圖出面「轉圜」。但李泰國等不僅不承認耆英的代表資格,而且利用英法聯軍在廣州繳獲的清政府的文件,引述耆英於兩廣總督任內在奏摺中描述英夷蠢笨的言辭,當場對耆英加以羞辱、嘲弄。此時已年近七旬的耆英不堪其辱,狼狽逃回北京。咸豐帝「羈縻」之策失靈,利用耆英「轉圜」企圖也告落空,更是惱羞成怒。6月29日,他以「擅自回京」為名,賜令耆英自盡以泄心中憤恨。

  在天津談判過程中,威妥瑪、李泰國等人態度特別蠻悍無理,耆英更稱李泰國「言語狂悖,極為可惡」。他們動輒以武力相恫嚇,桂良等完全處於屈從地位。俄使普提雅廷的一位隨員記載當時的情況說:當額爾金的代表走近時,桂良及其同僚就陷入一種極端委屈的狀態中。桂良已經完全沮喪,而花沙納顯然從烈酒中尋找安慰。開始談判時,英國提出公使駐京,「江路一帶,至海之源,各處通商,並在各省任憑英國民人,自持執照,隨時往來,英國在要緊地方設領事官,如有不法之徒,就近交領事官懲辦」等要求,作為議和草約的基本條件。6月11日,桂良等屈服於英國壓迫,「將大概條款暫為允諾。所有內地通商、遊歷各省兩節,允於軍務完竣後酌辦;兵費一節,推交廣東辦理;進京一節,約俟緩期再議;他如不禁傳教、會緝海盜、酌改文書、商量稅則,俱已允其大概。」但咸豐帝不願意全部接受英、法的侵略要求,斥責桂良「若必事事皆準,何用大臣會議耶」,指令他們再行交涉,商請俄使出面調解,以「杜其不情之請」。

  天津談判期間,美、俄二使以調停者自居,趁火打劫。他們向桂良等人表示,只要應允各該國政府提出的要求,則即從中斡旋,代向英法兩國「說合」。在俄、美二使的誘騙下,6月13日,俄使普提雅廷搶先與桂良等簽訂了中俄《天津條約》。6月18日,美使列衛廉也乘機逼使清政府與之簽訂了中美《天津條約》。

  但是,英使額爾金並不以美、俄等使的「調解」而稍斂其凶焰,反派代表威脅稱,如果再稍作延宕,便中斷談判,率兵進京。桂良等奏稱:「從前所求之事,已屬萬分無理,造奴才等接見後,該夷開來條款,又較從前加增。奴才等萬不敢以不堪入耳之詞,上瀆宸聰。」英國除更明確地要求公使「長遠駐京」以外,還要天津開港,鎮江、南京先立碼頭。6月25日,英、法代表逼桂良等接受他們所擬定的全部條款,「非特無可商量,即一字亦不令更易」,即連中文約本的譯文,也完全由他們決定。咸豐帝無奈,終於同意了侵略者的要求。6月26-27日,桂良等代表清政府分別與英、法代表在天津簽訂了中英、中法《天津條約》。

  中英《天津條約》共56款,專條1款;中法《天津條約》共42款,附約6款。上述兩條約的主要內容是:

  (一)外國公使常駐北京,可在北京租地賃屋,隨時往來;

  (二)除已開放的五口外,增開牛莊(後定為營口)、登州(後改煙臺)、台灣(後定為台南)、淡水、潮州(後改汕頭)、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為通商口岸;

  (三)英、法等國人可往內地遊歷、通商、自由傳教;

  (四)英、法商船可在長江各口岸往來經商,英、法國兵船亦得進入各通商口岸;

  (五)修改稅則,減輕商船噸稅;

  (六)對英賠款銀400萬兩,對法賠款銀200萬兩;

  (七)進一步確立片面最惠國待遇與利益均沾原則,今後清政府給予其他國家任何特權,英、法兩國無不「同獲其美」;

  (八)進一步確立了領事裁判權制度。條約規定,英、法僑民商人與中國人爭訟無法調停者,由中、英或中、法官員會同辦理;英人、法人與中國人涉訟,犯法者如系英人或法人,則分別由英國領事或法國領事各依其一國法律審理治罪;如犯法系中國人,則由中國照中國律例查拿審問;如系英、法兩國僑民與其他國家僑民人等發生爭執訟訴,則中國官員不得與聞。

  美俄兩國在「調人」的名義下,用偽善的面貌和狡詐的手腕,在中英、中法簽約之前,誘騙清政府訂立了中俄、中美《天津條約》。中俄《天津條約》共12款,中美《天津條約》共30款,兩國不費一兵一卒,就從清政府攫取了幾乎與英法兩國同等的重大侵略特權。而且,中俄《天津條約》第9條還規定:「中國與俄國將從前未經定明邊界,由兩國派出信任大員秉公查勘,務將邊界清理補入此次和約之內」,為其以後在「勘界」的名義下割占中國大片領土埋下了伏筆。

  1858年7月3日,咸豐帝一併批准了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條約》。同年11月,英、法、美三國根據《天津條約》的相關規定,在上海又逼迫清政府代表桂良分別與之簽訂了中外《通商章程善後條約》,作為《天津條約》附約。條約規定:(一)鴉片貿易合法化;(二)中國海關由英國人「幫辦稅務」;(三)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照時價值百抽五徵稅;(四)洋貨運銷內地,只納按價值2.5%的子口稅外,免徵一切內地稅。

  中外《天津條約》及其附約,基本囊括並實現了戰前英、法、美等「修約」要求的全部主要內容。「公使常駐北京」實現了侵略者早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前就夢寐以求的願望,使列強得以進一步在中國擴張其侵略勢力,操控清政府,鞏固和發展其在華侵略利益,對中國人民實施政治壓迫;增開口岸、降低子口稅,允許外國商船、兵船沿江深入中國內地,使外國殖民主義侵略勢力進一步深入中國內陸,從而更加有利於它們向中國傾銷商品和掠奪原料,排擠中國民族工商業、航運業的發展,同時使中國的領土主權與國家安全再一次受到巨大的損害;海關由英人「幫辦稅務」的規定,為英國控制中國的海關提供了便利。以此為契機,英國開始在海關管理上擴張其勢力,霸占中國海關管理權長達近一個世紀。鴉片貿易合化法的規定,最能暴露西方列強殖民主義侵略者貪婪無恥和毫無良知的強盜嘴臉,使鴉片煙毒從此瀰漫中國大地,中國人民的身心受到殘酷的毒噬。而在中俄《天津條約》中關於「勘界」的條款,則使沙俄瘋狂地奪占了中國大片領土,中國的領土完整受到最嚴重的損害。因此,中外《天津條約》的簽訂,更進一步地加深了中國半殖民地化的進程,加深了中華民族的恥辱與災難。馬克思在考察了英法聯軍侵略中國及列強逼迫簽訂不平等條約的歷史事實後,一針見血地指出:「資產階級社會的真實任務是建立世界市場(至少是一個輪廓)和以這種市場為基礎的生產。因為地球是圓的,所以隨著加利福尼亞和澳大利亞的殖民地化,隨著中國和日本的門戶開放,這個過程看來已完成了。」他在談到中英《天津條約》時則強調指出:「這個條約從頭到尾都是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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