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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中美《望廈條約》與中法《黃埔條約》

2024-10-02 04:12:20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英國以戰爭的手段,脅迫清政府與之簽訂了中英《南京條約》,從中國攫取了一系列特殊的侵略特權,也為西方列強對中國的武裝侵略、經濟掠奪和政治壓迫提供了可資參照的範本。鴉片戰爭結束後,美國、法國及其他一些西方國家,紛起效尤,逼迫清政府與之簽訂不平等條約,勒索特權,從而初步形成了主導近代中外關係基本走向與格局的不平等條約體系。這些不平等條約彼此聲氣,互為援引,使中國的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受到更嚴重的損害,使中國近代社會深深陷入西方列強共同構築的殖民主義壓迫的網羅之中而不能自拔。其中,危害尤大者,即是1844年美國、法國分別逼迫清政府簽訂的中美《望廈條約》和中法《黃埔條約》。

  一 中美《望廈條約》

  在1839年(道光十九年)林則徐領導的轟轟烈烈的廣州禁菸運動中,美國來華的鴉片販子們也感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因此,當時任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的義律親赴廣州試圖阻撓中國人民的禁菸運動時,在廣州的美國鴉片販子們也於當年的5月間聯合向美國國會遞交請願書,請求美國政府與英、法、荷等歐洲國家聯合起來,迫使中國政府接受不平等條約,改變閉關鎖國的政策,以擴大其對華貿易和鴉片走私,從而牟取暴利。這份請願書於1840年1月送達美國國會後,引起美國當局的高度重視。但是,當時美國國內一部分對華貿易商人不贊成直接參加英國挑起的侵華戰爭,認為採取趁火打劫的侵略方法,會對美國更加有利。於是,美國政府決定派加尼率東印度艦隊來華,以便乘機取利。加尼來華後,在鴉片戰爭中為英軍聲援,並在戰後援英國勒索煙價之例,逼迫清政府賠償美國商人的損失數十萬元。

  中英《南京條約》簽訂後,美國總統泰勒於1842年12月即提議正式派遣代表來華,謀求與中國建立新的商務關係。1843年5月,美國政府選派顧盛為赴華特使和全權公使,率使團來華。美國政府在給顧盛的訓令中強調,美國必須獲得與英國同等的通商條件。1844年2月24日,顧盛率巡洋艦「波蘭地灣」號和炮船「聖路易」號抵達澳門。

  在顧盛抵澳門之前,當時在粵負責辦理中外交涉的欽差大臣耆英已向要求與中國訂約的美國駐華領事福士表示「一視同仁,准照新例在五口通商納稅」。福士復向耆英透露,美國政府「另派使臣來粵,欲請文進京,瞻覲天顏」。耆英當即要求福士阻止來使進京。道光帝也於1843年11月15日傳諭耆英,表示「現在英夷已准通商,所有米利堅等國自應准其一體通商,以示撫綏之意」,令耆英照所議妥辦,「總須籌及遠大,不可僅顧目前,致貽口實」。對於美國欲進京一事,他令耆英等人「婉為開導,諭以天朝撫馭各國,一視同仁。凡定製所應有者,從不刪減,定製所本無者,不能增添」。不久,耆英以辦理通商事竣,在粵已無應辦事件,離開廣東,回到兩江總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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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盛抵澳門後,因耆英的離去而無談判對手。於是,他於1844年2月27日即照會護理兩廣總督程矞采,聲言要率艦北上進京。同時,他以武力相威脅,將軍艦開至黃埔,公然開炮示威,進行訛詐。此時的清政府,已被戰爭打得如同驚弓之鳥一般,對於西方國家的恐懼之感無以復加。它既不願意讓美國公使來京「覲見」,以傷國體;又懼怕於顧盛的戰爭叫囂,擔心「番舶乘風行使(駛),旬日可達天津」,戰端再啟。於是,4月9日,道光帝連下數旨:其一,將耆英由兩江總督調任兩廣總督,馳赴廣東,與美、法等國辦理交涉。其二,傳諭沿海各省將軍、督撫:「如有米利堅使臣船隻停泊,切勿開炮接仗,所需食物淡水準其購買,但不准夷人登岸。並諭以耆英又抵廣東,令其折回粵洋,聽候辦理。」其三,令程矞采向顧盛等轉告:「原議大臣耆英現已調任兩廣總督,馳驛來粵,即日可到,令其在粵靜候,切勿輕舉妄動為要。」

  5月30日,耆英再次抵達廣州。6月18-19日,耆英至澳門會晤顧盛,勸說顧盛放棄進京打算,並開始中美訂約談判。在整個鴉片戰爭後期,耆英被清廷倚為最重要的對外交涉大臣,由於其一貫地主張對外妥協讓步,因而也頗得其談判對手的「賞識」。在與美使的談判中,耆英抱定已經清廷批准的「一視同仁」的外交宗旨,對美方提出的侵略要求儘量予以滿足。因此,當顧盛採取軟硬兼施的辦法,迫使其接受美國提出的條約草案,作為自己不再要求進京的條件時,耆英再次屈服了。1844年7月3日(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耆英和顧盛分別代表清政府和美國政府,在澳門柵外望廈村簽訂了中美《望廈條約》。

  中美《望廈條約》計34款。美國通過該條約,除了從清政府那裡攫取了與英國政府通過中英《南京條約》《虎門條約》及其附屬條款所取得的同等的侵略特權外,還獲得了中英條約中所沒有或尚未明確規定的特殊權益。這些侵略特權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於領事裁判權的特殊規定。與中英條約相比,中美《望廈條約》對領事裁判權作了更明確、更具體的規定。《望廈條約》第25條規定:不僅美僑與中國人或美僑之間的民刑案件,甚至「若合眾國民人在中國與別國貿易之人因事爭論者,應聽兩造查照各本國所立條約辦理,中國官員均不得過問」。根據這一規定,此後外國僑民即可在中國任意胡為,而中國法律無論從哪個角度都不能對其約束。這樣,中國的司法主權遭到更進一步的破壞。

  (二)關於協定關稅的特殊規定。在中英《南京條約》中,只規定了中國海關稅率「秉公議定」。中美《望廈條約》第2條較此作了更明確的規定:「倘中國後欲將稅率變更,須與合眾國領事等官議允。」關稅自主是任何一個獨立國家的最重要的主權之一,關乎國家的工農業生產及商業貿易等經濟命脈。《望廈條約》較《南京條約》更進一步地確立了片面的協定關稅的原則。從此,中國將不能自主地調整關稅稅率,中國的關稅自主權被破壞淨盡。

  (三)關於侵犯中國領海權的規定。中英《南京條約》規定,英國軍艦可在每個通商口岸停駐。在此基礎上,中美《望廈條約》第32條又作了進一步的規定:「嗣後合眾國如有兵船巡查貿易至中國各港口者,其兵船之水師提督及水師大員與中國該處港口之文武大憲均以平行之禮相待。」其第26條還規定:「合眾國貿易船隻進中國五港口灣泊,仍歸各領事等官督同船主人等經營,中國無從統轄。」據此規定,美國兵船得以自由出入中國領海並在中國沿海各港自由停泊,中國水師無權過問。而根據經由中英《南京條約》規定,並經《望廈條約》本身進一步體現的「利益均沾」的原則,復被西方列強援引。此後,歐美列強的軍艦兵船暢行中國海疆,隨意停靠中國海港,中國的領海權幾乎不復存在。

  此外,《望廈條約》第17條還規定:「合眾國民人在五港口貿易,或久居,或暫住,均准其租賃民房,或租地自行建樓,並設立醫館、禮拜堂及殯葬之處。」這不僅為外國僑民在通商口岸居住地的特殊化,並進而在此基礎上逐步形成租界地提供了條約保證;而且,其中關於可在五口自行修建教堂的規定,也即成為其後法國要求清政府弛禁天主教的前導。條約的最後一條規定12年後修約,這為西方列強日後以修約為藉口,進一步勒索侵略特權埋下了禍根。

  中美《望廈條約》是美國對中英《虎門條約》中片面最惠國待遇條款的直接援用,並進一步明確為「利益均沾」的原則,這一原則在近代史上對中國造成了極為巨大的危害。此後,任何一個西方列強國家從清政府那裡攫取的侵略權益,都被其他列強據此勒索到手,從而形成了西方列強利用不平等條約體系,聯合侵略中國的局面。因此,中美《望廈條約》是一個比中英《南京條約》規定更完備、危害更嚴重的不平等條約。不久之後,它很快即成為中法《黃埔條約》及其他國家與中國所訂不平等條約的範本。

  二 中法《黃埔條約》

  緊步英、美後塵來到中國,逼迫清政府與之簽訂不平等條約的是法國。

  法國當時的對華貿易遠在英、美之下,其「來粵商船,歲不過一二」。雖然如此,法國作為歐洲大陸上老牌的資本主義國家,對中國同樣具有著強烈的侵略野心。鴉片戰爭期間,法國與美國一樣,對中國躍躍欲試。1841年,法國基佐政府即派遣真盛意來華調查情況。1842年6月,法國又派2艘軍艦,緊隨英軍艦隊之後,開至吳淞,其中一艦甚至曾上駛至南京草鞋峽江面停泊。當年8月29日中英《南京條約》簽訂時,法艦「愛里貢」號艦長則濟勒也特地從吳淞趕往南京,意在學習英國強迫中國簽訂不平等條約的經驗。

  1844年8月14日,法國政府派遣的公使拉萼尼率8艘兵船抵達澳門。與美國公使顧盛來華時相類,拉萼尼抵華後,同樣揚言要率船北駛,經由天津,轉至北京。兩廣總督耆英聞訊後,一面具奏清廷,一面「備文照復,並委員即選道潘仕成、候選主事趙長齡以慰勞為名,前往澳門,察看夷情」。其本人則與黃恩彤商議,與法使訂期會晤,以期「相機駕馭,務期不致別生枝節」。10月1日,耆英在澳門接見了拉萼尼。會談中,法使故弄玄虛,不肯吐露來意。耆英「復派委妥員,向久經住澳該國夷人加略利設法偵探。據稱伊國使臣,專為和好而來,欲求天朝加以恩禮,並無別情。迨詰以究竟有何請求,則堅不吐露。溯查該夷到粵月余以來,迭經派員密訪,有以為欲與中國結約,共擊英夷者;有以為欲赴天津,籲請朝覲者;有以為欲求將西洋天主教弛禁者;甚且以為欲效英夷之所為,尋釁構難,圖據虎門者……傳聞不一,真偽難分。」

  正當耆英摸不清法使來意,四處打探之時,拉萼尼帶同領事約見耆英,要求抄示此前與英美兩國所訂條約文本。耆英在與拉萼尼交涉之時,依然抱著「撫夷不外通商」的想法,認為法國「雖向來貿易無多,安知不因五口開市,有利可圖,漸至番舶麇集」。於是,「當將歷次所定條約抄錄行知,俾得有所仿效,冀可漸就範圍」。拉萼尼在認真研究了中英、中美條約文本後,向耆英提出援引英、美先例訂立商約的要求,耆英很快答應了拉萼尼的要求。

  1844年10月24日,耆英和拉萼尼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停泊於黃埔的法國兵船「阿吉默特」號上簽訂了中法《黃埔條約》。10月29日,道光帝批准了該約。

  中法《黃埔條約》共36條,基本是按照中美《望廈條約》為藍本而簽訂的。通過該約,法國不僅輕易地取得了與英美兩國從中國勒索而得的同等的侵略特權與利益,而且相關條約的規定還使得法國攫取了一些新的特權。如《黃埔條約》第22條規定:法國人在通商五口居住,「無論人數多寡,聽其租賃房屋及行棧貯貨,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佛蘭西人亦一體可以建造禮拜堂、醫人院、周急院、學房、墳地各項。」「房屋間數,地段寬廣,不必議立限制。」此項規定,較中美《望廈條約》的規定,更使法國僑民的寄居地結構複雜化、面積擴大化,也成為日後法國在通商口岸攫取租界地的重要藉口。而且,在同一條款中,還規定「倘中國人將佛蘭西禮拜堂、墳地觸犯毀壞,地方官照例嚴拘重懲」。此項規定,給中國政府強加了保護教堂的義務,為日後外國侵略者利用傳教權利,派遣傳教士深入中國內地,進行情報刺探、文化侵略等活動埋下了伏筆。

  同時,由於法國政府一貫利用天主教作為對外侵略的重要工具之一,但是清政府於1724年1月(雍正元年十二月)宣布的禁教令,正是法國這一企圖的重大障礙。法國雖然通過《黃埔條約》獲得了在通商五口自行建造教堂的權利,但清政府的教禁並未因此廢除。因此,拉萼尼在進行訂約交涉過程中,還向耆英提出額外要求。據耆英向道光帝所奏:「詎該夷使復稱,伊國進口之貨不過鐘錶等物,銷路不暢,其出口之茶葉、湖絲等物,均非伊國所需,將來貿易總屬寥寥。此次議定章程,不過因英、米二國均有冊約,是以接踵效尤,其實無關輕重。至伊國為西洋大國,於中國既不敢幹犯,亦無所取求,不惟與英吉利之曾經構難者不同,與米利堅之專主通商者迥異。現在所定條約既不能出乎二國之外,則伊回國系屬徒勞往返,難以上復君命。」其意在迫使中國弛禁天主教,攫取在華傳教權。

  為了迫使耆英屈服,拉萼尼依然以武力威脅和北上進京為要挾。結果,耆英再度屈服,向道光帝奏稱:「連日與之反覆辯難,實已不遺餘力,乃駁詰愈嚴,請求愈堅。總因該夷素稱強悍,自矜為西洋大國,此次以兵船多隻,航海遠來。」他建議道光帝「體察夷情,熟權其輕重緩急,似應姑允所請以示羈縻」。在耆英虛言欺騙與恫嚇下,道光帝遂於1844年11月11日下旨,傳諭耆英向法使轉達開導:「以天主教來自西洋,在中國並未指為邪教,亦未嘗嚴申禁令。從前因有借教為惡之人,是以明定刑章,懲治其罪,與該國之天主教毫無干涉。即內地近來並無習教犯案之人,可見此教實未禁止,既未申禁,更無所謂弛禁。」同一天,道光帝復向耆英頒布密諭,要求其再向法人傳達准於天主教弛禁:「現在該國條約內既經載明,只於通商五口地方建堂禮拜,斷不越界傳教。即許以開禁,亦無不可。」但他同時強調:「惟此事大有關係,萬無明降諭旨通諭中外之理。」因此,著耆英「細心籌度,既可令該夷輸服,且不至有傷大體」。

  但是,拉萼尼並不以道光帝密旨開弛天主教之禁為滿足。1845年8月,他又利用《黃埔條約》即將換約的時機,再向耆英要求公布弛禁令。中法換約之後,他又親赴上海、寧波、廈門各通商口岸進行調查,當年12月回到澳門後,即指稱各地實行弛禁令「有名無實」,要挾清政府明申弛禁,切實執行,並發還教產。在他的威脅下,1846年2月20日道光帝下諭:

  前據耆英等奏,學習天主教為善之人請免治罪,其設立供奉處所,會同禮拜,供十字架圖像,誦經講說,毋庸查禁。均已依議行矣。天主教既系勸人為善,與別項邪教迥不相同,業已准免查禁,此次所請亦應一體准行。所有康熙年間各省舊建之天主堂,除改為廟宇民居者毋庸查辦外,其原舊房尚存者,如勘明確實,准其給還該處奉教之人。至各省地方官接奉諭旨後,如將實在習學天主教而並不為匪者濫行查拿,即予以應得處分。其有借教為惡及招集遠鄉之人勾結煽誘,或別教匪徒假託天主教之名借端滋事,一切作奸犯科應得罪名,俱照定例辦理。仍照現實章程,外國人概不准赴內地傳教,以示區別。將此諭令知之。

  1846年3月18日,清政府又將此項上諭布告天下。至此,法使拉萼尼提出的侵略要求全部得到滿足。

  拉萼尼逼迫清政府明諭開放天主教禁,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從此之後,天主教傳教士成為法國對中國進行政治、文化侵略的排頭兵。而且,由於不平等條約體系中確立的片面最惠國待遇條款和利益均沾的原則,也使得這個新的侵略特權同樣被擴大化,為其他列強國家所擁有。後來,傳教權經一再擴大,外國傳教士便伴隨著商品、鴉片和炮艦,源源不斷地來到中國,深入腹地。而教會也在外國侵略勢力的操縱下,逐漸發展成為干涉內政、包攬詞訟、刺探情報、霸占田產、欺壓民眾的罪惡機構,引起中國人民的強烈反抗,進而導致中國社會更劇烈的動盪和西方列強更大規模的武裝侵略。

  中美《望廈條約》、中法《黃埔條約》簽訂後,一些西方國家也緊隨其後,相率來華,脅迫清政府與之訂立條約。1845年7月25日,耆英、黃恩彤與比國駐印度支那總領事在廣州訂立中比條約,「准許比利時在中國現有條約的辦法下通商」。1847年3月20日,耆英又在廣州與瑞典、挪威國王所遣特命全權公使李利華在廣州簽訂中、瑞、挪《五口通商章程》和《海關稅則》,章程共計33條,「與中美《望廈條約》沒有什麼出入,也包括在十二年後修訂的權利」。《海關稅則》則與1843年7月22日訂立的中英《海關稅則》完全相同。隨後,歐洲的荷蘭、丹麥、西班牙、普魯士等國也紛派使臣、領事來華,到各通商口岸察看情形。清政府同樣秉承其「一視同仁」的宗旨,一概允許這些國家在五口通商貿易,並分別與訂通商章程和稅則。就這樣,在鴉片戰爭結束後的數年間,中國長久封鎖的國門向西方世界完全敞開了。

  葡萄牙作為來華最久的西方老牌殖民主義國家之一,其侵略貪慾受到英國強行割占香港的刺激,也在竊據中國神聖領土澳門292年之後,於1849年3月5日由其澳門總管亞馬勒下令封閉中國設在澳門的徵稅機構,中國海關被迫遷離澳門,遷往黃埔,中國職員和商人也都紛紛遷離。4月25日,亞馬勒發表通告,勒令澳門至界柵郊區的中國居民向葡萄牙官廳申領執照,或即行遷出,否則葡萄牙政府即立即占有其財產並以放棄論。8月22日,亞馬勒被刺死。8月25日,120名葡萄牙軍人進至界柵,強占中國炮台,實際上篡奪了中國對葡萄牙的管轄權。繼香港被迫割讓後,中國領土完整再次遭受嚴重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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