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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林則徐赴廣東禁菸

2024-10-02 04:11:57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一 道光帝召見林則徐

  在各省督撫中,堅定地奉行嚴厲禁菸政策,對黃爵滋的嚴禁主張予以大力支持,並且在實際禁菸過程中取得重大成績者,首推時任湖廣總督的林則徐。

  林則徐(1785-1850),字元撫,又字少穆,晚號竢村老人,福建侯官(今福州)人。1811年(嘉慶十六年)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1814年散館授編修。從1820年起,林則徐先後在浙江、江蘇、陝西、湖北、河南等省擔任道員、鹽運使、按察使、布政使、東河河道總督、江蘇巡撫、署兩江總督等職。1837年初,擢為湖廣總督。

  在江蘇巡撫任上,林則徐即開始奉行嚴禁鴉片政策。1832年(道光十二年),當英國殖民者胡夏米乘「阿美士德」號沿中國東南進行偵察活動時,時任江蘇巡撫的林則徐即曾會同兩江總督陶澍會銜上奏指出,胡夏米等由粵而閩而浙而江,直至山東沿海各處,到處活動,「恐該夷船尚有夾帶違禁之鴉片煙土等物在於海口,勾串奸商,哄誘居民,私相授受,此則貽害匪淺,不可不亟為查禁,加以懲創。……現被東省驅逐之後,折回南行,茲再入江境內洋,停泊海口,即當密派文武大員,前至該夷船嚴行搜查,如有鴉片煙土等物,飭令盡數起除,傳同夷眾當面焚燒,毋許稍有留剩。」但是,道光帝並未採納他們的建議,反而予以申飭。1833年,林則徐又在《會奏查議銀昂錢賤除弊便民事宜折》中,向道光帝奏稱:

  鴉片以土易銀,直可謂之謀財害命……自鴉片盛行之後,外洋並不必以洋錢易紋銀,而直以此物為奇貨,其為厲於國計民生,尤堪發指。臣等隨時認真訪查,力拿嚴懲,誠恐流毒既深,此拿彼竄。或於大海外洋,即已勾串各處奸商,分路潛銷,以致未能淨盡。又密飭海關津營縣,于洋船未以進口之前,嚴加巡邏,務絕其源。再於進口之時,實力稽查夾帶,如有偷漏縱越,或往別處發覺,即將牟利之奸商,得規之兵役,一併追究,加倍重懲,以其令在必行,法無虛立,庶可杜根株而除大害。

  1838年,道光帝著各省將軍、督撫議復黃爵滋奏摺上諭頒發後,時任湖廣總督的林則徐對黃爵滋提出的重治鴉片吸食者、罪以死論的主張,予以高度的評價和大力的支持。6月29日,他在給道光帝的《奏復黃爵滋塞漏培本之折並酌議禁菸章程六條折》中指出:「鴉片流毒於中國,紋銀潛耗於外洋,凡在臣工,誰不切齒,是以歷年條奏,不啻發言盈廷,而獨於吸食之人,未有請用大辟者。一則以大清律例早有明條,近復將不供興販姓名者,由杖加徒,已屬從重。若徑坐死罪,是與十惡無所區別,即於五刑,恐未協中。一則以犯者太多,有不可勝誅之勢。若議刑過重,則弄法滋奸,恐訐告誣報賄縱索詐之風因而愈熾。所以論死之說,私相擬議者未嘗乏人,而毅然上陳者獨有此奏。然流毒至於已甚,斷非常法之所能防,力挽頹波,非嚴蔑濟……今鴉片之貽害於內地,如病人經絡之間,久為外邪纏擾,常藥既不足以勝病,則攻破之峻劑,亦有時不能不用也。夫鴉片非難於革癮,而難於革心,欲革玩法之心,安得不立怵心之法。況行法在一年以後,而議法在一年以前,轉移之機,正系諸此。」因此,林則徐不僅同意對吸食者科以極刑,而且他還在折中擬具禁菸章程六條:

  一、菸具先宜收繳淨盡,經絕饞根也;

  二、此議定後,各省應即出示勸令自新,仍將一年之期,劃分四限,遞加罪名,以免因循觀望也;

  三、開館興販,以及製造菸具各罪名,均請一體加重,並分別勒限繳具自首,以截其流也;

  四、失察處分,宜先嚴於所近也;

  

  五、地保牌頭甲長,本有稽查奸宄之責,凡有煙土煙膏菸具,均應著令查起也;

  六、審斷之法宜豫講也。

  林則徐希望:「直省大小官員,共矢一心,極力挽回,間不容髮,期於必收成效,永絕澆風。」此外,他還於折後繕錄自己潛心搜集的戒菸良方,供道光帝參考。

  與此同時,林則徐在兩湖地區雷厲風行地領導起禁菸運動。他與湖南巡撫錢寶琛、署湖北巡撫張岳崧籌商,認為「目下吸食鴉片罪名雖未定議,而查拿總不可稍懈,收繳亦不可稍遲」。於是,他「當即飭屬先訪開館興販之人,嚴緝務獲。一面會同出示,剴切禁戒,並捐廉配製斷癮藥丸二千料,在於省城及漢口鎮等處設局,派委妥員收繳煙槍菸斗及一切器具余煙。果系真心悔改,查無不實不盡者,稟請暫免治罪,並酌給藥料,俾其服食除癮,以觀後效」。在短短數月之內,湖北省的禁菸運動很快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林則徐率員對於繳獲的1264桿煙槍,逐一驗明,刀劈火燒,將灰燼投於江心。湖南省也自5月至7月底,收繳煙槍3540餘杆,其中長沙、善化兩縣收繳最多,分別為500餘杆。湖南巡撫錢寶琛令將菸具當眾劈燒毀盡。

  林則徐的禁菸行動,對鴉片煙販和吸食者起到了巨大的威懾作用。「奸徒聞有論死之法,莫不魄悸魂驚,不特開館興販之徒聞風遠竄,並吸食者亦恐性命莫保,相率改圖。」林則徐等藉機勸諭,寬猛兼施。湖北省內,除了官制的戒菸藥丸外,「凡省城漢鎮藥店所配戒菸之藥,無家不有,無日不售」。湖南省內,省會地方配藥斷癮者甚多,各廳州縣收繳煙槍解省者絡繹不絕。林則徐見此情形,深有感觸,認為嗜煙之人平日所不能斷癮者,今以國法森嚴,有以斷之。「此時新例尚未頒行,而情形業已如是,總因死罪二字足以怵其心志,可見民情非不畏法,習俗大可轉移,全賴功令之森嚴,始免眾心之渙弛。」

  1838年9月8-9日,湖南巡撫錢寶琛、湖廣總督林則徐分別上奏,具陳湖南、湖北兩省查拿煙販、收繳菸具等情形。道光帝閱奏後,頗為興奮,特於10月5日頒諭褒獎,稱湖南、湖北兩省「所辦甚屬認真,可見地方公事,果能振刷精神,實心查辦,自可漸有成效」。道光帝同時諭令:「該督撫等惟當督飭所屬,乘機諭戒,有犯必懲。呈繳者予以自新,隱匿者力加搜捕,斷不准始勤終怠,日久視為具文」,並對「拿獲煙土為數最多之湖北漢陽縣知縣郭覲辰,著加恩賞加知州升銜,以示鼓勵」。

  9月9日,林則徐又上其著名的《錢票無甚關礙宜重禁吃煙以杜弊源片》。他在片中稱:「吸鴉片者,每日除衣食外,至少亦須另費銀一錢,是每人每年即另費銀三十六兩。以戶部歷年所奏,各直省民數計之,總不止於四萬萬人,若一百分中,僅有一分之人吸食鴉片,則一年之漏卮,即不止於萬萬兩,此可核數而見者。況目下吸食之人,又何止百分中之一分乎。鴻臚寺卿黃爵滋原奏所云歲漏銀數千萬兩,尚系舉其極少之數而言耳。內地膏脂,年年如此剝喪,豈堪設想。而吸食者,方且呼朋引類,以誘人上癮為能,陷溺愈深,愈無忌憚,儆玩心而回頹俗,是不得不嚴其法於吸食之人也。」有人質疑一年為限能否戒除,吸食者罪至死刑是否妥當,林則徐在片中對嚴刑峻法與禁菸之效如是說:「特視奉行者之果肯認真否耳。誠使中外一心,誓除此害,不惑於姑息,不視為具文,將見人人滌慮洗心,懷刑畏罪。先時雖有論死之法,屆期並無處死之人,即使屆期竟不能無處死之人,而此後所保全之人,且不可勝計,以視養癰貽患,又孰得而孰失焉……法之輕重以弊之輕重為衡,故曰:刑罰世輕世重。蓋因時制宜,非得已也。當鴉片未盛行之時,吸食者不過害及其身,故杖徒已足以蔽辜。迨流毒於天下,則為害甚巨,法當從嚴。若猶泄泄視之,是使數十年之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興思及此,能無股慄!」

  自6月起,各省督撫、將軍奏議黃爵滋折陸續到京,普遍主張厲行禁菸,道光帝禁菸決心逐漸堅定。且各地方數月以來,禁菸亦頗收成效。他讀了林則徐的折、片之後,對於林則徐的禁菸主張與措施頗為讚賞,也更明確地認識到鴉片流毒泛濫的巨大危害。特別是當他讀到「若猶泄泄視之,是使數十年之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時,更為震動,終於下定決心,嚴禁鴉片。

  1838年11月9日,道光帝諭召林則徐進京,商討禁菸事宜。12月26日,林則徐奉旨抵京。從第二天起,8天之內,道光帝連續召見林則徐8次,詳商嚴禁鴉片事宜。12月27日,即在林則徐陛見的第一天,道光帝下諭通令全國,嚴禁官民人等吸食鴉片:「鴉片煙流毒,傳染日深,實堪痛恨,屢經降旨,飭令中外嚴拿懲辦。乃近來此種痼習,不但軍民人等紛紛漸染,即世職官員,竟亦相率玩法……嗣後文武官員軍民人等,倘仍不知悛改,一經查拿,定行嚴辦,決不寬貸。"12月31日,道光帝復頒諭,任命林為欽差大臣,「馳驛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所有該省水師,兼歸節制」,以切實查禁鴉片。1839年1月3日,道光帝又諭兩廣總督鄧廷楨,告以朝廷現派林則徐前往廣東,專辦禁菸之事,要求他「益矢勤奮,盡泯畛域」,與林則徐同心合力,以期「積習永除,根株斷絕」。

  在各直省督撫、將軍中,林則徐身為湖廣總督,奉行禁菸政策堪稱最為堅決果敢,禁菸措施寬猛兼施,行之有效,取得的成果亦稱顯著。道光帝任其為欽差大臣赴廣東禁菸,在朝野上下引起巨大反響,歷來主張嚴禁鴉片的官吏為之精神一振。吏部主事龔自珍特撰《送欽差大臣侯官林公序》,為他出謀劃策,建議林則徐至粵後果斷地查辦鴉片,對販賣、製造、吸食鴉片者,施以重刑;對於那些以種種理由阻撓禁菸者,宜殺一儆百;同時,多帶能工巧匠,修整軍器。

  鴉片煙毒,浸淫中國已逾百年。清政府為禁絕鴉片,歷朝皇帝皆三番五次頒詔下諭,通令禁絕。尤其是近三四十年,朝廷為拔此毒瘤,幾不遺餘力。乃事與願違,鴉片煙毒愈禁愈烈,白銀外流越來越嚴重,國內官民人等嗜食之惡習,無以遏止。鴉片煙毒對中國社會肌體的毒害,已深入到各個層面,嚴禁鴉片雖已確立為國策,但是鴉片自身所涉及的吏治司法、財政軍備及其他方方面面的關係,已使禁菸變成一項複雜敏感的問題。林則徐深知此行南下,任務既堅且巨,不啻赴湯蹈火。但是,為了替朝廷拔此痼疾,為國家、為民族除此大害,他毅然將個人榮辱禍福置之度外,以「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堅定決心,踏上了南下禁菸的征程。

  二 林則徐前赴廣州

  1839年1月8日,林則徐離京赴粵。一路上,林則徐水陸兼程,經直隸、山東、安徽、江西等省,3月10日抵廣州。

  在林則徐到達廣州之前,廣東的禁菸運動也在兩廣總督鄧廷楨等人的領導下日趨高漲起來。雖然在1836年鄧廷楨曾明確表示支持許乃濟的鴉片弛禁政策,但自朝廷確立嚴禁鴉片政策之後,並且在道光帝連番諭令申飭之下,鄧廷楨等人的態度也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領導當地官民人等,切實開展了禁菸運動。在廣東當局禁菸運動的打擊下,1837年,廣州外洋與附近地區的鴉片走私網被偵獲摧毀,穿梭於伶仃洋面上的快蟹走私船盡被捕獲燒毀。1838年4月,廣東當局為了警告外國鴉片販子,在澳門城外公開處死一名與外國鴉片販子勾結的中國奸商,陳屍示眾。6月以後,由於朝廷的嚴禁政策日益明朗,鄧廷楨等採取了更加嚴厲的禁菸措施,捕獲了大批鴉片走私犯,收繳了大批煙土菸具,一些吸食者也開始自動毀去煙土菸具。廣州城內,戒菸藥品深受歡迎。1838年9月7、8兩日,廣東當局查獲何老近鴉片走私集團。10月9日,鄧廷楨等奏報先後破獲走私案件141起,涉案煙販人等345人,起獲各類煙土煙膏10729.6斤。到是年底,廣東方面禁菸運動愈形嚴厲,幾乎每天都有被處死的販賣和開設煙館的鴉片販子。

  1839年1月30日,道光帝諭示林則徐,令其到粵後,即將沿海水陸堵截鴉片走私售買情形,悉心體察,並要他會同鄧廷楨通計熟籌,妥善辦理。2月1日,鄧廷楨等上奏道光帝,表示將「共矢血誠」,與欽差大臣林則徐合力同心,厲行禁菸。3月12日,道光帝硃批稱:「卿等同欽差大臣林則徐,若能合心同力,除中國大患之源,不但卿等能膺懋賞,即垂諸史冊,朕之光輝,豈淺鮮哉。而生民之福,政治之善,又非淺鮮。諒卿等亦不煩諄諄告誡也。勉之勉之。」同時,禁菸欽差大臣的到來,也使得外國鴉片販子感到了巨大的壓力。3月5、6日,英、美22隻鴉片躉船從伶仃洋開到丫洲洋面,暫避鋒芒。

  林則徐抵廣州後,下榻于越華書院,隨即著手了解情況,確定禁菸方策。他一面函令外海水師,確查退泊丫洲洋一帶外國鴉片躉船行蹤;一面發出各種告示和規條,動員粵省士商軍民速戒鴉片。同時,他與兩廣總督鄧廷楨、廣東巡撫怡良、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粵海關監督豫坤等連日商討禁菸事宜,並同關天培乘舟勘察虎門及澳門等處海口形勢。經過七八天的調查研究與審慎商討,確立了使已來之鴉片盡數呈繳、未來者使之斷絕不來的方針。而實現這一方針的措施,就是勒令外國鴉片販子繳煙與具結不再販賣。

  1839年3月18日,林則徐傳見十三行總商伍紹榮,歷數行商勾串包庇罪責,伍紹榮提出「願以家資報效」,企圖以重賄矇混過關。林則徐怒斥:「本大臣不要錢,要你腦袋爾!」他當即將《諭各國商人呈繳鴉片》的諭帖交給伍紹榮,責成他向各洋商傳示,限三日之內,各外商呈繳煙土,取結察復,否則即行嚴辦。在諭稿中,林則徐痛斥外國鴉片販子十年間以鴉片毒品禍害中國,騙人財而害人命,惡劣行徑為人所共憤,天理所難容!在諭帖中,林則徐向各洋商要求:「諭到。該夷商等速即遵照,將夷船鴉片,盡數繳官。由洋商查明共繳若干箱,造具清冊,呈官點驗,收明毀化,以絕其害,不得絲毫藏匿。一面出具夷字漢字合同甘結,聲明嗣後來船,永遠不敢夾帶鴉片,如有帶來,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字樣。」同時,林則徐義正詞嚴地向外國煙販表達了禁絕鴉片的決心:「此次本大臣自京面承聖諭,法在必行。且既帶此關防,得以便宜行事,非尋常查辦他務可比。若鴉片一日未絕,本大臣一日不回,誓與此事相終,斷無中止之理。況察看內地民情,皆動公憤。倘該夷不知改悔,惟利是圖,非但水陸官兵,軍威壯盛,即號召民間丁壯,已足制其命而有餘。而且暫則封艙,久則封港,更何難絕其交通。」伍紹榮不敢怠慢,急急趕往十三行公所傳見外商,傳達林則徐諭示。

  3月19日,粵海關監督豫坤宣布,暫停外商請牌下澳,禁止外國人離開廣州。但是,洋商們對中國禁菸的決心估計不足,以為仍會像過去那樣有始無終,虎頭蛇尾,因此對欽差大臣的繳煙諭示沒有放在心上。經行商再三說明,他們才開始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21日,外商總會召集了一次會議,作出如下答覆:欽差的諭令既如此嚴重,包括著各方面的利益,他們必須詳加考慮,儘早答覆。但不能馬上回答。林則徐對此答覆甚為不滿,宣布如不繳煙,明早將親赴十三行公所措辦一切。外商總會又連夜開會,商討對策,最後決定湊1037箱鴉片呈繳,以期矇混過關。

  林則徐諭示之三日期限已過,外國鴉片販子們拖延搪塞,拒不繳煙,英國鴉片販子顛地更是多加阻撓。於是,22日,林則徐札飭廣州府及南海、番禺兩縣,「即赴十三行傳諭洋商及夷人等,以本大臣奉命來此查辦鴉片,法在必行,速將顛地一犯交出,聽候審辦。」顛地心虛,避不露面。

  當時,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正在澳門。22日,他才收到林則徐的諭帖,他即「向廣州知府和兩廣總督送去一封信,希望知道中國政府的意圖是否要向我國船隻和人員開戰」。他還狂妄地認為:「堅取堅定的語氣和態度將制止兩廣地方官員們的輕舉妄動情緒。」當天,他即發表公告,要求停泊在外洋的英船全部駛往香港,接受「拉尼」號船長布萊克的指揮,準備武力抗拒。23日,他乘船前往廣州。臨行前,他密函布萊克,如果6天內得不到他進一步的消息,便採取及時而適當的措施,解救被拘留的全體英國臣民。義律於24日黃昏到達廣州,徑至顛地住處,把他帶到自己的公事房裡,將這個大鴉片販子置於他的親自保護之下,伺機攜其潛逃。

  即在義律到達廣州的當天,林則徐以外商不願呈報鴉片實數,意存觀望,乃決定採取更嚴厲的措施,實行封艙,「將停泊黃埔貿易各國夷船先行封艙,停止買賣,一概不准上下貨物。各色工匠、船隻、房屋,不許給該夷人雇賃。如敢私自交易往來,及擅行雇賃者,地方官立即查拿,照私通外國例治罪。所有夷人三板,亦不許攏近各夷船,私相交結。至省城夷館買辦及雇用人等,一概撤出,毋許雇用。」商館周圍的所有街道亦被封鎖,通往水路的碼頭入口處已經關閉和有人把守,商館門口聚集著手持梭鏢、長矛的群眾和手握長槍的兵丁。在商館前的沿江兩岸,守護船艇排成三道警戒線,甚至屋頂上也站著監視的兵勇。義律的住宅前,站著全體行商和手持大刀的士兵。「他們把小船聯結起來組成一個弓形,船上充滿了武裝士兵,弓形的兩端觸及緊鄰商館前面的那條河岸的東西兩個地點,把珠江切成一個弓形的水流;商館的廣場和背後駐紮著相當多的部隊;在這個大廳的門前,日夜駐紮著全體行商和一大支衛隊,衛隊還經常拔出他們的刀劍。總之,這麼嚴密地監禁外國人在我們以前與這個帝國交往的歷史上是沒有記載的。」這樣,義律想帶著顛地逃走的計劃成為泡影,他自己與另外320餘名鴉片販子全部被禁閉在商館之中。

  3月25日,義律向鄧廷楨發出照會,要求三天之內發給英人離粵護照,「以便他們統統可以獲得自由,並在發給護照後十天內帶著他們的財產和平地離去」。他甚至要求中國方面為鴉片販子們「提供船隻,以便他們運走他們本人和財產,並且提供衛隊,以保護他們免受下層群眾的侵犯」。他還表示,如果「沒有聽到自本申請送到閣下手中之日起三天內發給護照的消息,他將很勉強地被迫得出結論,他的人士和船隻已被強行拘留,所以將相應地採取行動」。同時他還威脅稱:由於中國方面的行動,從而使兩國之間的和平處於急迫的危險之中,而他「以他本國君主的名義聲明,他本人對於可能發生的一切後果不負責任」。對此,鄧廷楨予以嚴詞駁斥。至此,義律意識到態度強硬已無濟於事,乃不得不收斂其氣焰,又向鄧廷楨發出照會,語氣轉為婉轉,表示前一照會中「不適當的措詞」是「由於不完全熟悉中國語言」所致,「而不是抱有任何對中國政府的高級官員表示不尊重的意圖」。他希望能夠委派官員到商館會談,「以便可以和平地商定所有的問題」。林則徐同意了義律的要求,派廣州知府、候補知府以及南海、番禺兩縣縣令一起到洋行會館洽談。義律出爾反爾,拒不露面。林則徐極為憤慨,當即於次日發布《示諭夷商速繳鴉片煙土四條》告示,並附送義律一份,敦促外商立即繳煙。告示指出:販賣鴉片,謀財害命,天理難容,國法不許。衡之人情事勢,亦宜速繳。斷了鴉片貿易,其他買賣很多,仍可利市三倍。如因外商堅持鴉片貿易而致閉市封關,則是得不償失。同時,林則徐正告外國鴉片販子:「爾等售賣鴉片,貽害民生,正人君子,無不痛心疾首……即里閈小民,亦多抱不平之氣。眾怒難犯,甚可慮也!」

  林則徐嚴厲堅決的態度和圍館封艙措施的執行,使被困於商館中的義律和320餘名各國鴉片商人感到巨大的壓力。他們被斷絕了食物供應和與外界的聯繫,陷於困頓、恐慌之中。義律開始明白,倘再繼續拖延繳煙,則對自己益發不利。無奈之下,3月27日,義律向林則徐呈遞照會,表示願意「忠實和全面地執行」3月26日欽差大臣根據大皇帝的意旨頒發的命令,「把英國臣民手中所有的鴉片交給閣下任命的尊敬的官員們的手中」,並希望中國官員「指明那些載有鴉片的他本國船隻應駛往的地點,以便交付所有的鴉片」。同時,義律還表示:「一旦查明鴉片的數目之後,便將忠實地提交該數目的鴉片。」同一天,義律向英國商人發出公告:「以英國女王陛下政府的名義並代表英國女王陛下政府,命令並要求目前在廣州的所有女王陛下臣民,為了英國女王陛下政府的利益,立即把屬於他們所有的全部鴉片或在他們管理下的英國鴉片交給我,以便交付給中國政府……關於按照本公告交給我的英國財產的證明和所有英國鴉片的價值,將根據以後由女王陛下政府確定的原則和方式予以決定。"3月28日,義律兩度照會欽差大臣林則徐,表示他保證將經其查明的共計20283箱英國商人的鴉片全部呈繳。至此,林則徐勒令外國鴉片販子呈繳鴉片煙土的措施取得了初步的勝利。

  在義律同意呈繳英國商人的鴉片煙土的同一天,3月27日,被困在商館中的英、美鴉片販子們也分別在一份宣言上簽字,保證個人具結。他們在《各國夷商稟遵諭以後不敢夾帶鴉片等由》中稱:「駐粵各國商人通稟欽差大人……既奉大皇帝嚴申約禁,已知上諭剴切,斷不敢將鴉片一項,稍行販賣,永不敢以鴉片帶來中國,皆此出結為憑。」但同時表示,對於欽差大臣諭示內所涉及的「緊要最重之事」,即「聲明嗣後來船,永遠不敢夾帶鴉片,如有帶來,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字樣,「在遠商極難理論」,請求欽差大臣向各國領事諭知,而各國商人只能具結個人今後不再夾帶販賣鴉片。此後,林則徐一邊切實督促收繳鴉片煙土,一邊諭促各國商人具結保證永不夾帶鴉片,美國、荷蘭等國在華商人都先後具稟表示遵諭永不夾帶鴉片。顛地等16個英國鴉片販子也於鴉片繳清之後,先後出具甘結,表示永不再來。唯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不願具結保證此後英船來華不再夾帶、販賣鴉片。為此,林則徐與他進行了堅決的鬥爭。

  三 虎門銷煙

  義律迫於無奈,同意繳煙並呈報英國商人的繳煙箱數後,隨即向林則徐提出要求:「應把那些中國僕人交還給他本國人民;允許他們購買食物供應以及重新開放特許航行的船隻在廣州、澳門和海上錨地之間的往來。」而他本人則繼續留在廣州,直到繳出全部鴉片為止。林則徐拒絕了他的要求,並未撤銷圍館封艙的命令,買辦工人沒有復派,通向商館的街道仍堵塞三條,商館所有開向大街的後門都用磚頭砌死。不過,林則徐認為義律所報呈繳英商鴉片箱數「核與所報箱數不甚相懸」,於是給斷絕供應近5天的外商送去食物,同時聲明只要盡數繳出鴉片,保證一切正常。

  1839年3月30日(道光十九年二月十六日),義律照會林則徐,決定派副監督參遜前往伶仃洋辦理繳煙事務,同時向參遜發出指令。4月2日,林則徐下令恢復商館食物和飲水供應,並規定:鴉片「繳到四分之一,即給與買辦工人;追繳至一半,量許三板請牌查驗往來;繳至四分之三,即准開艙貿易;全數繳完,諸事照常,並奏請獎勵。如該領事等不能妥諭躉船,以致貽誤失信,亦應立限示儆。如誤三日,即斷其淡水;再誤三日,則斷食物;又三日,即當執法從事,不能寬貸矣。」為了有效地收繳外國商人鴉片,林則徐擬訂了《收繳躉船煙土章程》七條,其大意如下:

  一、所有躉船上的煙箱,要蓋船主姓名棕印。經檢查如屬原箱未動,即加蓋「原箱」棕印。由驗收者標寫一號碼,並畫花押,點交駁船返回。

  二、文武官弁各派20名,分管起箱。每一文一武,派管100箱,每隻船以1000箱為率,正合20員弁之數。

  三、派管之員弁經收本名下100箱,逐一標寫號碼,畫押驗竣,即將載運此100箱之駁船,押送至水師提督署中,督視挑夫堆貯,並逐箱粘貼註明該督視員姓名之小封皮,交與看管人員。日後查出抽換情弊,如系封皮破損,則唯看管人員是問;若封皮完好,則唯驗收人員是問。

  四、從龍穴至提署,沿途催趲稽查。凡希圖偷取煙土者,立即鎖拿嚴懲。

  五、由於運輸路較遠,難保不遇風雨,應飭東莞縣多備葵葉棕片及一切苫蓋之物,運赴虎門聽用。

  六、如提署房舍不敷堆貯,應搭蓋高寬蓬廠。其貯煙之處,四路封塞嚴密,只留一處總路,安設木柵,以便看守。

  七、看守煙箱,預先酌派文武妥員,帶同兵役,赴虎門聽候提台指示,並責令各洋商派撥妥實親友,隨同守護。

  4月9日晚,水師提督關天培向林則徐報告,稱有部分鴉片躉船已開至虎門,準備繳煙。10日,林則徐留廣東巡撫駐省鎮守,自己與鄧廷楨、豫坤等乘舟往虎門,親督繳煙。關於林則徐等人赴虎門督繳鴉片情形,林則徐等在給道光帝的奏摺中稱:「二十八日同抵虎門……躉船二十二隻陸續駛至虎門口外,關天培當即督率將領,分帶提標各營兵船,排列彈壓。並先期調到碣石鎮總兵黃貴、署陽江鎮總兵楊登俊,各帶該標兵船分排口門內外,聲威極壯。粵海關監督臣豫坤亦駐虎門稅口,照料稽查。臣等親率候補知府、南雄直隸州知州余保純,署廣州府同知、佛岡同知劉開域,候補通判李敦業,樂昌縣知縣吳思樹暨副將李賢,守備盧大鉞,分派文武大小各員,隨收隨驗,隨運隨貯。惟為數甚多,一躉船所載之箱,即須數十隻駁船,始敷盤運,而自口外運至口內堆貯之處,又隔數十里,若日期過促,草率收繳,恐又別滋弊端。臣鄧廷楨擬收至兩三日後,先回省署辦公,臣林則徐自當常駐海口,會同提臣關天培詳細驗收,經理一切。」

  4月11日下午,繳煙正式開始。至5月3日,「計已收繳鴉片一萬五千八百八十九箱,又一千五百四十七口袋,核之義律原報數目,已逾十分之八。」同時,林則徐「近數日來,察看後船煙土,較諸在先收繳之船,所載漸少」。他估計雖然一時尚未收完,但與義律所呈報數目缺口尚大。於是,他即派員責問義律。義律回稟稱:「伊所報數目,系在省樓核算帳據,而各船裝載鴉片,間有駛往沿海地方如潮州、南澳等處者,遠職再行催回,不論現泊何方,半月內想可催到,定必如數盡繳,斷不敢短少。」於是林則徐乃准限半月,責令義律迅速催繳,「不但原報二萬餘箱之內不准短少一箱,如此外尚有多餘,亦必盡數收繳,總期一律淨盡,不任稍有留遺。」同時,林則徐飛札知會閩浙總督和福建巡撫,請其飭令所屬,與粵省當局通力合作,切實防堵,迫漂泊在福建海面上的躉船煙販駛至虎門,盡數繳煙。同時,林則徐鑑於繳煙工作接近尾聲,取得重大成果,遂於5月2日下令恢復三板往來,解除商館封鎖,兼許開艙貿易。義律也被准許照常往來。唯有「積慣販賣鴉片之顛地等十六名,仍應查照粘單所開,暫留夷館,統候事體全完,再准放行」。至此,對廣州外國商館長達六個星期的封鎖乃告結束。

  此後,陸續有鴉片船由福建、南澳等處駛至虎門口外繳煙。其中由南澳駛來的三船,共交煙土1067箱又510袋;由福建駛來的三船,共交煙土2204箱又57袋。至5月18日,收繳煙土工作始克告竣。當天,林則徐等上奏道光帝,報告稱:合計前後所收夷人鴉片,共19187箱,又2119袋,核之義律原稟應繳20283箱之數,更溢收1000袋有零。5月9日,義律在給鄧廷楨的照會中稱:「澳門總督從英尼斯先生那裡拿獲並已送交參遜以便交付給貴國官員的那八箱鴉片,不包括在原來的二萬零二百八十三箱鴉片之內。現在將交付的全部鴉片數量為二萬零二百九十一箱。」

  鴉片收繳以後,如何處置?4月12日,林則徐在向道光帝上奏報告外商願意盡數呈繳20283箱鴉片時曾建議:「夷人呈繳鴉片如此之多,事屬創見,自應派委文武大員將原箱解京驗明,再行燒毀,以徵實在。"5月2日,道光帝諭令表示同意。5月8日,浙江道監察御史鄧瀛上奏,認為所收繳煙土應該就地銷毀,不宜解京。因為,此次收繳煙土數目太大,「每箱用夫二人,計須四萬餘人,廣東、江西水路須用船隻,其船稍大者不過裝百餘箱,計須雇民船百餘號,用水手一二千人;安徽以北,俱用車載,每車裝十餘箱,計須大車千餘輛,用民夫千餘人,騾馬五六千頭」,此項舟車民夫,耗費太大,不值得以國有用之財,糜之於無用之物。而且,「此物最易於偷換」,遠途輸運,流弊很多,到京之後,即便以大員查驗,亦只能核其多寡,而不能辨其真偽。因此,他建議道光帝飭令林則徐等人,「將起獲煙土毋庸解京,俟收繳完竣,即在該處督率員弁,公同查核,目擊銷毀,以省解運之煩,而早除一日,即可免一日之患。且使沿海居民及夷人等眼見銷毀情形,咸曉然於聖天子除惡務盡之至意,益當震懾畏服,不敢復萌故智矣。」道光帝接受了他的建議,次日即傳諭林則徐等人,所起獲煙土,毋庸解京,「即交由林則徐、鄧廷楨、怡良等於收繳完竣後,即在該處督率文武員弁,公同查核,目擊銷毀,俾沿海居民及在粵夷人共見共聞,咸知震讋。」

  外國商人和鴉片販子則不相信中國政府當局在收繳鴉片後會全部銷毀。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雖然被迫遵從林則徐的諭命,主持呈繳了英國鴉片販子們的全部煙土,但他同樣也不相信林則徐、鄧廷楨等人三番五次對他聲明的會在收繳完竣後盡數銷毀的做法。在4月初,他即惡意誣衊中國政府正義的禁菸行動:「欽差大臣的行動已經完全改變這樣特殊財產的處境。而且在交出該財產之後他繼續保持監禁、侮辱和蠻橫威脅的狀態,已肯定使整個事件列入迄今為止一個國家敢於對另一個國家採取最無恥的侵犯行動之中。"4月22日,義律再次聲稱:「欽差大臣最初提出的關於焚毀鴉片的那些主張,已完全從後來的文件中消失。」「欽差大臣已請示朝廷關於對它的處置辦法。與此同時,他留駐虎門,監督進行周密的檢查,仔細地重新包裝,並把那些鴉片分為三類;這種小心謹慎的態度在情理上是不符合焚毀的意圖的。據我看來,這些鴉片中的大部分事實上是可以賣出的,他們對此將加了最有利的利用。」他甚至推測,中國當局此次會利用收繳之鴉片,建立政府專賣制度,並在此基礎上最終實現鴉片貿易合法化。而此次收繳的鴉片,使清政府保有一年以上的社會需求量,因而會在鴉片專賣中獲得巨大利潤。當然,他的這種懷疑,部分可能是由於獲知林則徐建議將所繳煙土解京銷毀,以及道光帝一開始同意了這項建議的緣故。

  然而,道光帝頒發的就地銷毀的諭旨,以及林則徐虎門銷煙的實際行動,將義律等人的誣衊徹底粉碎。林則徐奉道光帝就地銷煙的諭旨後,於6月3日開始,在虎門口正式銷煙。然如此巨數煙土,何以徹底銷毀,不使遺留絲毫餘毒,林則徐在銷煙之法上,費了一番心思。他在給道光帝的上奏中,對銷煙之法進行了較為詳細的描述:

  至銷毀之方亦復熟籌屢試。向來用火燒化,伴(拌)以桐油,其法未嘗不善。第訪聞焚過之後,必有殘膏餘瀝,滲入地中,積慣熬煎之人,竟能掘地取土,十得二三,是流毒仍難盡絕。臣等廣諮博採,知鴉片最忌二物,一曰鹽滷,一曰石灰。凡以煙土煎膏者,投以灰鹽,即成渣末,必不能收合成膏。是其相剋之性,正可資之以除其害也。然使逐箱煙土,皆用灰鹽煮化,則鍋灶之設,必須累百盈千,誠恐照管不周,轉滋偷漏,始其少設,又非數月不能銷完。

  茲再四酌商,莫若於海灘高處,挑挖兩池,輪流浸化。其池平鋪石底,縱橫各十五丈余尺,四旁攔樁釘板,不令少有滲漏,前面設一涵洞,後面通一水溝,池岸周圍,廣樹柵欄,中設棚廠數座,為文武員弁查視之所。

  其浸化之法,先由溝道車水入也,撒鹽成鹵。所有箱內煙土,逐個切成四瓣,投入鹵中,泡浸半日。再將整塊燒透石灰紛紛拋下,頃刻便如湯沸,不爨自燃。復僱人夫多名,各執鐵杴木爬(耙),立於跳板之上,往來翻戳,務使盡化。俟至退潮時候,啟放涵洞,隨浪送出大洋,並用清水刷滌池底,不任涓滴留余。若甲日第一池尚未刷清,乙日便用第二池,其泡浸翻戳如前法。如此輪流替換,每化一池,必清一池之底,始免套搭牽混,滋生弊端。至向晦停工,即將池岸四周柵欄,全行封鎖,派令文武弁員,周曆巡綽。粵東天氣炎熱,所用人夫,僅穿短褲,上身下腳,向俱赤露,又於停工放出時,與執事工役,一同搜檢,不許稍有夾帶。

  試行之初,每日才化三四百箱。迨數日後,手法漸熟,現在日可八九百箱至千箱不等。

  從6月3-13日,10日之間,共銷煙8320箱又2119袋。為核其斤兩,銷化之時,均逐一過秤,扣除箱、袋重量,合計1128729斤。至6月23日,銷煙完畢。在收繳的19187箱又2119袋煙土中,共銷毀19179箱又2119袋,除去箱、袋重量,共銷煙土2376254斤。至於煙土名色,共四種,曰公班,曰白土,曰金花,另有一種小公班。林則徐奏請道光帝,每種各留二箱共八箱,建議解京以為樣本,留作各省查拿煙土參照比較之用。其間,林則徐曾發布告示,准令當地文武員弁、遠近民人及外國商人教士到場觀看銷煙。往觀者如潮,無不肅然懍畏。虎門銷煙完竣後,6月25日,林則徐回廣州。

  林則徐以其果決剛猛的作風與務實嚴謹的禁菸實踐證明,只要官民一體,上下同心,盪除貪污勾串,與外國鴉片販子作堅決的鬥爭,則拔除此流毒中華民族百年之久的禍害之源是可望獲得成功的。虎門銷煙,「是以林則徐為代表,第一次向世界表示中國人純潔的道德心和反抗侵略的堅決性,一洗多少年來被貪污卑劣的官吏所給予中國的恥辱」,是在有清一代上百年的禁菸歷史上第一次取得了勝利。同時,虎門銷煙作為中國人民反抗西方殖民主義侵略鬥爭的偉大起點,將永載史冊,彪炳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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