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回程
2024-10-02 04:09:13
作者: (法)大仲馬
達德尼昂聽了阿托斯吐露的這段瘮人的隱情,半晌沒回過神來;但阿托斯看來還有所保留,所以達德尼昂總覺得有些事還不明白。首先,這個故事是由一個完全喝醉的人講給一個半醉的人聽的;達德尼昂兩三瓶勃艮第葡萄酒下肚,酒意上了頭,整個人暈暈乎乎的,可第二天一早醒來,腦子裡卻還清清楚楚地記著阿托斯的每句話,仿佛這些話從阿托斯嘴裡說出來,就一句句地印進了他的腦海。存在心頭的疑竇,使達德尼昂一心想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於是他往阿托斯屋裡而來,打定主意要跟他重提頭天晚上的話題;但進門一看,只見阿托斯神情極為冷靜,這就是說,此刻再沒人能比他更精明機靈、更令人捉摸不透了。
不過,這位火槍手跟達德尼昂握了握手,就順著他的心思先把事情挑明了。
「昨天我喝醉了,親愛的達德尼昂,」他說,「這不,今兒早上起身,我還覺得舌頭髮膩,脈搏也跳得挺快;我敢打賭,昨晚我准說了好多瘋話。」
他一邊這麼說,一邊定睛看著達德尼昂;達德尼昂讓他看得挺不自在,就接口說:「沒有呀,我記得您就不過說了些挺平常的事兒。」
「喔!聽您這麼說我倒覺得奇怪了!我還以為我給您講過一個悽慘得很的故事哩。」說著,他凝視著年輕人,像要看到他心底里去似的。
「說實在的,」達德尼昂說,「看來我昨晚比您醉得還厲害,要不我怎麼會全忘了呢。」這話對阿托斯並沒產生什麼效果,他接著說:
「您想必不會不注意到,親愛的朋友,各人的醉態是不同的,有的憂鬱,有的興奮;我呢,喝醉了就憂鬱,而且只要酒一上頭,就總愛說些淒悽慘慘的事兒,全是我小時候那個傻乎乎的奶娘翻來覆去給我講的故事。這是我的缺點;我承認,是個大缺點;可是除了這點以外,我的酒品還是不錯的。」阿托斯說這話時神情極為自然,達德尼昂的信心不由得有些動搖了。但他仍想把真相探個明白,於是接口說道:「哦!可也是,我就像做夢似的,記得我們說過有人吊死什麼的。」
「啊!您瞧,」阿托斯說,他面色蒼白,但還勉強擠出個笑容,「我早就料到了,我發夢魘老夢見吊死的人。」
「對,對,」達德尼昂接著說,「我記起來了;對,說的是……等一等……說的是一個女人的事兒。」
「您瞧,」阿托斯說著,臉色都幾乎發青了,「這就是我那個金髮女人的挺長的故事,我說到這個故事,就是爛醉如泥了。」
「對,就是這個故事,」達德尼昂說,「金髮女人,高高的,很美,長著藍眼睛。」
「對,後來吊死了。」
「吊死她的是她的丈夫,您認識的一位貴族。」達德尼昂繼續往下說,眼睛盯在阿托斯臉上。
「嗯,您倒是瞧瞧,一個人喝醉了酒胡言亂語有多誤事,連朋友都坑進去了,」阿托斯聳聳肩膀說,仿佛覺得自己挺可憐似的,「說真的,我可不想再喝醉了,達德尼昂,這個習慣太糟糕了。」
達德尼昂不吭聲。
接著,阿托斯突然轉了個話題。
「哦,」他說,「您的那匹馬我還得謝謝您呢。」
「您喜歡嗎?」達德尼昂問。
「喜歡,不過這種馬走不了長路。」
「這您就錯了;我騎著它不到一個半小時就跑了十里路,就像在聖絮爾皮斯廣場兜了個圈子似的。」
「是嗎,聽您這一說,我可有些後悔了。」
「後悔?」
「對,我把它賣掉了。」
「怎麼回事?」
「是這麼回事:今兒早上,我六點鐘就醒了,當時您還睡得很死,我不知幹什麼好;昨晚喝得多了,頭還昏昏沉沉的:我下樓走進店堂,瞧見兩個英國人中有一個正在馬販子手裡買馬。我走到他身邊,看清了他付一百皮斯托爾買的是匹深栗色的馬。『嗨,』我對他說,『老兄,我也有匹馬要賣。』
「『還是匹好馬,』他說,『我昨天見過這匹馬,您朋友的僕從牽在手裡。』
「『您看它值一百個皮斯托爾嗎?』
「『值,您想按這個價賣給我?』
「『不,咱倆賭一把。』
「『您跟我賭這匹馬?』
「『對。』
「『怎麼賭?』
「『擲骰子。』
「我們說賭就賭;結果我把那匹馬輸掉了。噢!沒錯,」阿托斯接著說,「後來又把馬鎧贏回來了。」達德尼昂的臉色很難看。
「您為這事生氣了?」阿托斯說。
「我就是生氣了,」達德尼昂說,「憑這匹馬,有朝一日打仗時人家好認出我們;這是件信物,是個紀念。阿托斯,您這事可做錯了。」
「哎!親愛的朋友,您也設身處地幫我想想哪,」火槍手接口說,「我那會兒悶得發慌,而且,說實話,我也不喜歡英國馬。得,要是想讓人家認出來,嗯,有馬鞍也就夠了;這馬鞍可夠顯眼的。至於馬麼,要說它是怎麼不見的,總能找個藉口的吧。唷!一匹馬總要死的嘍;咱們就說這匹馬生了鼻疽。就說皮型鼻疽好了。」
達德尼昂臉上沒有一絲笑意。
「看您把這些個牲口當寶貝似的,」阿托斯接著往下說,「我可真是抱歉,因為我的故事還沒完呢。」
「您還幹了些什麼?」
「一把擲下去,九點對十點,這匹馬又給輸了,這時候,我想到了您的馬。」
「是嗎,可我想您還是克制住了自己,沒真去做吧?」
「才不呢,我馬上就做啦。」
「啊呀!」達德尼昂著急地嚷道。
「一賭,又輸了。」
「把我的馬輸了?」
「對,您的馬;七點對八點;只差一點……有句諺語怎麼說來著?」
「阿托斯,您肯定神志有點不清楚,沒錯!」
「親愛的,昨天我給您講那個傻乎乎的故事那會兒,您倒是該對我講這句話,今天早上可就不對了。就這樣,我把所有的馬具鞍轡一股腦兒全給輸掉了。」
「真是不像話!」
「等等,您還沒明白哩,我沒賭得興發的時候,手氣總是挺好的;可是我興頭一上來,就像喝酒一樣,我興頭一上來……」
「可您拿什麼去賭呢,既然您手邊已經什麼也沒有了?」
「有,有,朋友;咱們還有您手上那枚閃閃發亮的鑽戒哩,這我昨天就看在眼裡了。」
「鑽戒!」達德尼昂嚷道,一邊趕緊用手捂住戒指。
「我自己也買過幾枚戒指,所以算得上是個內行,我估這枚戒指值到一千皮斯托爾。」
「我希望,」嚇得半死的達德尼昂正色說道,「您沒說起我這枚戒指吧?」
「正好相反,親愛的朋友;您得明白,這枚戒指是我們最後的一線希望;要贏回咱倆的鞍轡,咱倆的馬,還有咱們的盤纏錢,就全靠它嘍。」
「阿托斯,這太可怕了!」達德尼昂嚷道。
「所以我就把您的戒指跟我的對手說了,這戒指他也注意到了。呵唷,親愛的,您手上戴著顆天上的星星,可您還想遮遮掩掩!這可不行!」
「快說呀,老兄;快說呀!」達德尼昂說,「因為,說實話,您這麼不緊不慢的可真把我急死了!」
「我們呢,就把這枚戒指分作十份,每份算一百個皮斯托爾。」
「嗬!敢情您是在開玩笑作弄我?」達德尼昂說,憤怒已經像《伊利亞特》中的雅典娜抓住阿喀琉斯的頭髮那樣抓住了他的頭髮[1]。
「不,我當然不是開玩笑!我巴不得您能親眼看看才好,這兩星期我連人影子也沒見到一個,整天泡在那些酒瓶中間,人都要變蠢了。」
「拿我的鑽戒去賭,這些可算不得是理由吧?」達德尼昂說道,一隻手神經痙攣地捏緊了拳頭。
「請聽我說完;我們說好只來十把,每把賭一百個皮斯托爾。來到第十三把,我就全輸光了。十三把!十三這個數目對我總不吉利,七月十三日就是……」
「見鬼!」達德尼昂從桌邊立起身來嚷道,這個大白天的故事讓他忘記了昨晚的那個故事。
「別急呀,」阿托斯說,「我當時有個盤算。那個英國人是個怪人,早上我看見他跟格里莫講過話,格里莫告訴我說,他是提議格里莫去給他當僕從。於是我就跟他賭格里莫,把這個不開口的格里莫也分成了十份賭注。」
「哈!拿他去賭!」達德尼昂禁不住哈哈大笑。
「拿格里莫去賭,您聽明白了!格里莫本來也就值一個杜卡頓[2],可就憑了這十份賭注,我贏回了鑽戒。怎麼樣,持之以恆還是個美德吧。」
「嗬,這可真妙!」達德尼昂放下了心,兀自笑得直不起腰來。
「您瞧,我一看手氣挺好,就馬上又押上了這枚戒指。」
「啊喲!」達德尼昂臉色又沉了下來。
「我又把您的鞍轡贏了回來,然後是您的馬,然後又是我的鞍轡和我的馬,然後又都重新輸光了。長話短說,最後我還是把您的鞍轡贏了回來,再把我自己的也贏了回來。到了這當口,我心想這一下已經夠運氣的了,所以我就歇手了。」
達德尼昂吁了口長氣,好似有人在他胸口搬開了一塊大石頭。
「這麼說,鑽戒可以還我囉?」他怯生生地問。
「纖毫無損!朋友;外加您的那匹布塞弗勒斯[3]和我的那匹馬的鞍轡。」
「我們光有鞍轡沒有馬,有什麼用?」
「這我倒有個主意。」
「阿托斯,您又有什麼教人發抖的主意了?」
「您聽我說,達德尼昂,您有好久沒賭了,是嗎?」
「我可不想賭。」
「別把話說絕嘛。我的意思是說,您有好久沒賭了,所以手氣准好。」
「那又怎麼樣?」
「您聽著呀,那個英國人和他的同伴還在店裡。我注意到他們對輸掉鞍轡感到挺懊悔。而您看上去挺寶貝您的那匹馬。我要是您,一定會拿那副鞍轡去賭那匹馬。」
「可是光有一副鞍轡,人家不會要呀。」
「那就兩副都拿去唄!我可不像您這麼自私。」
「此話當真?」達德尼昂猶豫地說,他不知不覺地有些被阿托斯的自信打動了。
「說話算數,就賭一把。」
「馬已經沒有了,這鞍轡我更得保住才是。」
「那就拿戒指去賭。」
「哦!這可沒門兒,不行,絕對不行。」
「嗨!」阿托斯說,「要不您倒可以拿布朗謝去賭;可是這招兒已經使過了,那個英國人說不定不肯了。」
「說真格的,親愛的阿托斯,」達德尼昂說,「我寧可什麼也不去賭。」
「可惜啊可惜,」阿托斯不動聲色地說,「那個英國人可是富得在皮斯托爾里打滾哩。嘿!我的天,您就去試一把嘛,才一會兒工夫的事情。」
「我要是輸了呢?」
「您准贏。」
「可要是輸了呢?」
「就把兩副鞍轡給他們唄。」
「那就去擲一把吧。」達德尼昂說。
阿托斯先去找那個英國人,結果在馬廄里找到了,他正在那兒挺眼紅地瞅著兩副鞍轡。這是個好機會。阿托斯提了條件:兩副鞍轡賭一匹馬或一百個皮斯托爾,隨他挑。英國人算得很快:這兩副鞍轡值到三百個皮斯托爾,於是當場拍板。
達德尼昂手直哆嗦地擲下骰子,擲了個三點;他臉色煞白,阿托斯也給弄得害怕起來,只說了句:
「這一把可擲得慘了,夥計;你們的馬有鞍轡了,二位。」
那英國人得意揚揚,甚至都不屑於把骰子先在手裡搖一搖,隨手拿起骰子往桌上一擲,心想這下子必贏無疑了;達德尼昂轉過臉去,不想讓人看見他神情沮喪的模樣。
「瞧啊,瞧啊,瞧啊,」阿托斯用平靜的聲音說,「這把骰子可擲得不同尋常,我長這麼大總共就見過四次:兩點!」
英國人一看,驚得目瞪口呆,達德尼昂一看,喜得笑逐顏開。
「對,」阿托斯接著往下說,「就見過四次:一次在德·克雷基先生府上;另一次在我的鄉間別墅……那會兒我還有座別墅;第三次是在德·特雷維爾先生府上,那回他讓大家都吃了一驚;最後第四次是在一家小酒店裡,這點數讓我給擲著,輸掉了我一百金路易,還賠上一頓晚餐。」
「好了,這位先生贏回了他的馬。」英國人說。
「這個自然。」達德尼昂說。
「那麼,真的不再來一把了?」
「咱們可是有言在先:一把定輸贏,您總還記得吧?」
「沒錯;我會把您的馬交給您的僕從的,先生。」
「請稍等,」阿托斯說,「如果您不介意,先生,我想跟我的朋友說句話。」
「請便。」
阿托斯把達德尼昂拉到邊上。
「嗯,」達德尼昂對他說,「你還想要我怎麼樣,勸人賭博的先生,你要我再去賭,是不是?」
「不是,我要您考慮一下。」
「考慮什麼?」
「您準備拿回那匹馬,對不對?」
「那當然。」
「您這就錯了,換了我,就會拿那一百個皮斯托爾;您知道,那兩副鞍轡是賭那匹馬或者賭一百個皮斯托爾,隨您挑的。」
「這我知道。」
「要是我,就拿一百皮斯托爾。」
「嗯,可我得拿那匹馬。」
「我再說一遍,您錯了;咱們兩個人,一匹馬頂什麼用,我又不能騎在您背後,要不咱倆看上去就像少了兩個哥哥的埃蒙兩兄弟[4]了;要讓您騎著這麼匹漂亮的駿馬跟我並肩而行,我又會羞愧得無地自容。所以我一分鐘也不會猶豫,馬上就會去拿一百個皮斯托爾,咱們回巴黎一路上總得有錢花呀。」
「我還是打算要那匹馬,阿托斯。」
「您錯了,我的朋友;一匹馬,會失蹄,會絆跤傷了關節,還會在一匹生鼻疽的馬吃過草料的槽里吃草:所以拿進一匹馬倒不如說是丟了一百個皮斯托爾;馬的主人得餵飽他的馬,而一百個皮斯托爾卻能反過來餵飽它們的主人。」
「可是咱們怎麼回去呢?」
「騎僕從的馬唄!人家一看咱倆的神氣,就會知道我們是上等人的。」
「對,趕上咱倆騎著矮小的瘦馬,阿拉密斯和波爾多斯騎著他們的高頭大馬又蹦又跳的時候,那副神氣才叫好看呢!」
「阿拉密斯!波爾多斯!」阿托斯大聲說著,哈哈笑了起來。
「怎麼啦?」達德尼昂不明白他幹嗎發笑,就問道。
「好了,好了,咱們往下說。」阿托斯說。
「那麼,您的意思……」
「是拿下那一百個皮斯托爾,達德尼昂;有了這一百個皮斯托爾,咱們可以挺闊綽地花到月底;您瞧,咱們前一陣夠辛苦的,是該休息休息了。」
「要我休息休息!哦!不,阿托斯,我一到巴黎,就得去找那個可憐的女人。」
「那好呀,難道您以為那匹馬到時候會比噹噹響的金路易還管用嗎?拿下這一百個皮斯托爾,我的朋友,拿下這一百個皮斯托爾吧。」
達德尼昂其實也就只缺個轉圜的台階。這個理由他聽著感到再好不過了。何況,要是老犟在那兒,只怕讓阿托斯瞅著也會覺得他忒自私;所以他表示同意,挑了這一百皮斯托爾,那英國人當場就付給了他。
接下來就準備上路了。跟店主人達成了協議,除了阿托斯的那匹老馬,再付他六個皮斯托爾;達德尼昂和阿托斯分別騎上布朗謝和格里莫的馬,那兩個僕從把馬鞍頂在頭上徒步趕路。
兩位朋友的馬儘管不濟事,也還是不一會兒就趕在兩個僕從的前頭先到了克雷夫格爾。他倆遠遠地瞧見阿拉密斯神情憂鬱地倚在窗上,就像我的安娜姐姐[5]一樣眺望著遠處的滾滾黃塵。
「喔嗬!阿拉密斯!您在那兒幹什麼哪?」兩個朋友嚷道。
「噢!是您,達德尼昂,是您,阿托斯,」年輕人說,「我正在想,這世界上的好東西真是說去就去,快得很呢,我那匹英國馬剛跑遠,一轉眼工夫就只見黃塵滾滾,連它的影子也看不見了,世上的事情都是過眼煙雲,我覺得這就是活生生的寫照。人生無非就是這三個詞罷了:Erat,est,fuit[6]。」
「這到底是什麼意思?」達德尼昂問道,他已經有點猜到是怎麼回事了。
「這意思就是說,我剛做了筆賠本的買賣:一匹馬才賣了六十路易,可看它那麼跑得一溜煙似的,我琢磨它一小時准能跑五里地呢。」達德尼昂和阿托斯哈哈大笑。
「親愛的達德尼昂,」阿拉密斯說,「請別太埋怨我:需要是沒有法律的唷[7];再說頭一個遭報應的就是我,因為那個無恥的馬販子至少詐了我五十個路易。
頂層眺望哥哥有沒有趕來救她。她問姐姐:「我的安娜姐姐,你沒看見有人來嗎?」安娜回答說:「我看見那邊揚起了塵土……」
嘿!你們哪,可真是精明!騎著僕從的馬,卻讓他們牽著你們的好馬慢慢地走一程。」
這會兒,只見一輛運貨馬車在通往亞眠的大路上冒出頭來,越駛越近,最後停住,格里莫和布朗謝頂著馬鞍從車上跳了下來。這輛運貨馬車是空車回巴黎,車主答應那兩個僕從搭乘,但講好條件一路上酒錢歸他倆付。
「怎麼回事?」阿拉密斯瞧見這情景,問道,「光有馬鞍沒有馬?」
「現在您明白了吧?」阿托斯說。
「夥計,這可真是跟我一模一樣啦。我不知怎麼的,也留下了那副鞍轡,喔嗬,巴贊!把我那副新鞍轡拿過來,跟兩位先生的放在一塊兒。」
「您後來把那兩個神甫怎麼打發了?」達德尼昂問。
「親愛的,我第二天晚上就請他們吃飯,」阿拉密斯說,「順便說一下,這兒有的是好酒;我一個勁地勸酒,把他們倆都灌醉了;結果那個本堂神甫說什麼也不許我離開火槍營,耶穌會會長呢,求我讓他也當火槍手。」
「不要論文嘍!」達德尼昂嚷道,「不要論文嘍!我要求取消論文!」
「打那以後,」阿拉密斯接著往下說,「我就過著無憂無慮的日子。我在寫一首單音節的詩;這詩是挺難寫,可是什麼事都是愈難才愈有意思。是愛情題材,我可以把第一段念給您聽聽,一共有四百句,大概得念一分鐘。」
「聽我說,親愛的阿拉密斯,」詩歌差不多和拉丁文一樣叫達德尼昂頭痛,所以他說,「寫得短是優點,很難寫也是優點,您的詩至少有兩個優點啦。」
「還有,」阿拉密斯接著往下說,「您可以看到,它抒發了純真的激情。噢,夥計,咱們這就回巴黎嗎?太棒了,我都準備好了就等上路;又能見到波爾多斯了,這有多好。這個傻大個子,你們不知道我有多想他喲。他是不會把馬賣掉的,哪怕給他一個王國他想必也不會動心。我真盼著瞧瞧他騎在鞍轡齊整的駿馬上的模樣。我敢肯定,他看上去就像個蒙古大王公。」
他們休息了一個鐘頭,讓幾匹馬喘口氣;阿拉密斯結清了帳,打發巴贊也跟他那兩個同伴一齊坐上那輛運貨馬車;然後一行人就出發去找波爾多斯。
到了那兒,只見波爾多斯已經能起床,臉色也不像達德尼昂上回見到他時那麼蒼白,此刻他正坐在一張桌子前面,雖說只有一個人,桌上擺的菜餚卻足夠四個人吃的,有精緻的扎肉,上等的葡萄酒,還有時鮮的水果。
「啊哈!」他立起身來說,「你們來得太好了,三位,我正開始用餐呢,快來一起吃吧。」
「嘿嘿!」達德尼昂說,「這些酒可不是穆斯克通用繩索吊上來的吧,再說這兒還有嵌膘小牛肉片和菲利牛排……」
「我得補補身體,」波爾多斯說,「是得補補身體,再沒什麼比這該死的韌帶扭傷更傷身體的了;您扭傷過嗎,阿托斯?」
「沒有;我只記得上次在費魯街干架那會兒,我挨過一劍,到兩個星期末了,那胃口也跟您現在一模一樣。」
「這麼頓晚飯總不是為您一個人準備的吧,親愛的波爾多斯?」阿拉密斯說。
「沒錯,」波爾多斯說,「我本來是在等附近的幾位紳士來吃飯,可他們剛剛派人來說他們不來了;你們正好頂他們的缺,我反正一樣。嗨,穆斯克通!拿椅子,吩咐加酒!」
「你們知道我們吃的是什麼東西嗎?」吃了十分鐘過後,阿托斯問道。
「那自然!」達德尼昂應聲道,「我吃的是蝦嵌小牛肉。」
「我吃的是菲利羊肉。」波爾多斯說。
「我吃的是雞胸脯肉。」阿拉密斯說。
「你們都錯了,各位,」阿托斯答道,「你們吃的是馬肉。」
「啊喲!」達德尼昂說。
「馬肉!」阿拉密斯一副作嘔的怪相。
只有波爾多斯一聲不吭。
「對,馬肉;咱們吃的,波爾多斯,是不是馬肉啊?說不定連馬鎧也一鍋燒了!」
「沒這話,各位,我把鞍轡還留著哩。」波爾多斯說。
「嗨,咱們都是彼此彼此,」阿拉密斯說,「簡直就像是商量好的。」
「那有什麼辦法,」波爾多斯說,「來看我的客人見了這匹馬,都覺得自己的馬寒磣,我可不想老讓人家臉上掛不住啊!」
「還有,您的公爵夫人也一直都在溫泉,對不對?」達德尼昂接口說。
「一直都在溫泉,」波爾多斯答道,「哦,說真的,我今兒原先請的紳士中間有一位是鎮長,他當時瞧見這匹馬就挺眼紅的,所以我就乾脆送給了他。」
「送給他!」達德尼昂嚷道。
「哦!我的天主!對,等於送給他!」波爾多斯說,「因為這匹馬准能值一百五十個路易,可那吝嗇鬼只肯付我八十路易。」
「馬鞍不算在內?」阿拉密斯問。
「對,馬鞍不在內。」
「各位,你們都瞧見了,」阿托斯說,「咱們中間,還數波爾多斯價錢賣得最好。」
一陣鬨笑叫好的喧鬧聲,把可憐的波爾多斯弄得直發愣;可是不一會兒,當大家把這麼哄堂大笑的原因跟他解釋了以後,他也由著性子縱聲大笑起來。
「這麼一來,咱們就都挺有錢啦?」達德尼昂問。
「我可不算在內,」阿托斯說,「我覺得阿拉密斯的西班牙紅葡萄酒挺好喝,就讓人往咱們僕從坐的馬車上裝了六十瓶:這下子錢就花得差不多了。」
「我麼,」阿拉密斯說,「你們倒是想想呀,我把最後一個子兒都給了蒙迪蒂埃的教堂和亞眠的耶穌會;我還特別做了一些在我看來必不可少的安排,讓他們為我和你們各位做了幾場彌撒,這對我們都會大有好處,人家都這麼說,各位,我也對此深信不疑。」
「我呢,」波爾多斯說,「你們以為扭傷就不花錢麼?再說還有穆斯克通的傷口,我也得請外科醫生每天出診兩次,那醫生硬說穆斯克通這傻瓜挨槍子兒的地方,平常是該讓藥劑師看的,一下子就讓我花了兩倍的出診費;所以我吩咐穆斯克通了,下回要挨槍子兒也得換個地方。」
「好啦,好啦,」阿托斯跟達德尼昂和阿拉密斯相視而笑,說道,「我看到了,您對那個可憐的僕從真是不錯:這才是個好主子哩。」
「長話短說吧,」波爾多斯接著說,「我把錢都付掉以後,就只剩三十來個埃居了。」
「我還剩十來個皮斯托爾。」阿拉密斯說。
「好啦,好啦,」阿托斯說,「看來我們全都富得像克雷絮斯了。您那一百個皮斯托爾還剩多少,達德尼昂?」
「我那一百個皮斯托爾?開頭我就給了您五十。」
「有這事?」
「當然!」
「噢!沒錯,我記起來了。」
「後來,我又付了六個給客店老闆。」
「那老闆算個什麼東西!您幹嗎要給他六個皮斯托爾?」
「是您對我說給他的。」
「您的心腸真是太軟了。得,就說還剩多少吧。」
「二十五個皮斯托爾,」達德尼昂說。
「我麼,」阿托斯邊說邊從衣袋裡掏出幾枚輔幣,「我……」
「您,一個子兒也不剩了。」
「可不是,就算還剩幾個子兒,也不用往總帳里算了。」
「現在,算算咱們一共有多少錢:波爾多斯?」
「三十個埃居。」
「阿拉密斯?」
「十個皮斯托爾。」
「您呢,達德尼昂?」
「二十五個皮斯托爾。」
「這樣一共是多少?」阿托斯說。
「四百七十五個利弗爾!」達德尼昂說,他算起數來就像阿基米德。
「到了巴黎,咱們還能剩下四百,」波爾多斯說,「另外還有那些鞍轡。」
「咱們這幾匹馬怎麼個騎法?」阿拉密斯說。
「嗯,僕從的那四匹馬,勻兩匹出來給主人,咱們抽籤來決定誰騎;那四百個利弗爾呢,兩個不騎馬的各拿一半,然後咱們再把口袋底里的那點零碎子兒一起交給達德尼昂,因為他手氣好,讓他到最先遇上的賭場去碰碰運氣。就這麼辦吧。」
「那就吃飯吧,」波爾多斯說,「要不又得涼了。」
剩下的旅程不用再擔心了,於是四位朋友全都津津有味地吃了個飽,餘下的酒菜就給了穆斯克通、巴贊、布朗謝和格里莫四位先生。
一到巴黎,達德尼昂就看到德·特雷維爾先生有封信給他,信上通知他說,陛下已經恩准他加入火槍營[8]。
達德尼昂夢寐以求的就是這事情——當然還有重見博納修太太那件事——所以他興沖沖地跑去找剛分手才半小時的那幾位夥伴,一見面,卻發現他們都是心事重重,愁眉不展。他們正聚在阿托斯家裡商量:這表明情況相當嚴重。
原來,德·特雷維爾先生剛才通知他們,陛下已經拿定主意,定於五月一日開戰,並且吩咐他們即刻打點行裝。
四位朋友面面相覷:事關軍紀,德·特雷維爾先生從來是說一不二的。
「你們匡算一下,治個裝大概得花多少錢?」達德尼昂說。
「嗐!甭提了,」阿拉密斯說,「我們剛按斯巴達人的慳儉勁兒算過筆帳,每人得有一千五百利弗爾才行。」
「四乘十五,就是六十,總共是六千利弗爾。」阿托斯說。
「依我看,」達德尼昂說,「每人有一千利弗爾也夠了,當然我不是按斯巴達人,而是按管理財務的教士[9]的標準……」
這句話提醒了波爾多斯。
「嗨,我有個主意了!」他說。
「這就算有點眉目了:我可連個影子也沒有呢,」阿托斯冷冷地說,「不過達德尼昂麼,各位,他是被加入咱們營隊的喜訊沖昏了頭,居然說什麼一千利弗爾!我把話說在頭裡,光我一個人就得兩千。」
「四二得八,」阿拉密斯說道,「這麼說,咱們得有八千利弗爾才置辦得起行裝,不過說真的,其中的馬鞍咱們已經有了。」
這時,達德尼昂跟大家分手,去向德·特雷維爾先生道謝了,阿托斯等他出了屋子把門帶上以後,說道:「還有呢,把咱們這位朋友手上那枚閃閃發亮的鑽戒也算上。嗨!像達德尼昂這麼個講義氣的哥們,中指上還戴著一枚贖得出一位國王的戒指,怎麼會眼看弟兄們走投無路撒手不管呢。」
[1]典出古希臘詩人荷馬(約公元前九世紀)史詩《伊利亞特》。希臘神話英雄阿喀琉斯與阿伽門農對陣時,女神雅典娜在雲霧中伸手抓住阿喀琉斯的頭髮,阻止他拔劍出鞘。
[2]舊時在歐洲許多國家通用的一種銀幣。
[3]波斯皇帝亞歷山大大帝的戰馬的名字。
[4]埃蒙四兄弟是中世紀武功歌中經常出現的形象,他們有匹神馬叫巴亞爾,可以同時馱著四兄弟飛馳。
[5]法國著名童話作家貝洛寫的《藍鬍子》中的人物。藍鬍子要殺死自己的妻子,妻子央求姐姐安娜登上塔樓。
[6]拉丁文:過去是,現在是,將來是。
[7]法國有句諺語,叫「需要就是法律」。阿拉密斯顯然是化其意而用之。
[8]此處似與下文有悖,如第二十九、三十八、三十九章中都提及達德尼昂仍在禁軍營,治裝標準遠低於火槍手云云。
[9]此處法文為procureur,這個詞既可作「管理財務的教士」講,也可作「訴訟代理人」講。波爾多斯聽到這個詞馬上想到的當然是訴訟代理人,因為他的情婦就是個訟師老頭的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