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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阿托斯的妻子

2024-10-02 04:09:10 作者: (法)大仲馬

  「現在就剩阿托斯還下落不明。」達德尼昂對著精神煥發的阿拉密斯說,這會兒他已經把他們動身以後京城發生的事情告訴了阿拉密斯,而且一頓豐盛的晚餐已經讓他倆一個忘了自己的論文,另一個忘了自己的疲乏。

  「您難道還怕他會出什麼意外?」阿拉密斯問道,「阿托斯是那麼冷靜,那麼勇敢,劍術又那麼出色。」

  「對,是這樣,對阿托斯的勇氣和靈巧,誰也不會比我更了解,可是我寧願我的劍迎擊的是長矛,而不是棍子;我就怕當時圍著阿托斯打的都是些僕人,僕人下手又重,又愛把人往死里打。所以說實話,我想馬上動身去找他,愈快愈好。」

  「儘管我這會兒恐怕還沒法騎馬,」阿拉密斯說,「可我要爭取和您一起去。昨天我拿下您在牆上看見的那根苦鞭試了試,想用虔誠的苦修來治傷,可是實在疼得受不了,只好作罷。」

  「我這可是頭一回聽見有人要用苦鞭來治槍傷;不過您這會兒是在生病,腦子不管用,所以我也不怪您。」

  「您什麼時候動身?」

  「明天天一亮就動身;今天晚上您好好休息,明天您要是能行,咱們就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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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明天見吧,」阿拉密斯說,「您也需要休息,鐵打的身子也得睡覺哪。」第二天,達德尼昂走進阿拉密斯的房間,只見他站在窗前。

  「您在那兒瞧什麼呢?」達德尼昂問。

  「嘿!馬房夥計牽在手裡的那三匹好馬可真讓人看了眼紅;能騎著這樣的駿馬上路,可就像親王一般風光嘍。」

  「好,親愛的阿拉密斯,您就風光風光吧,因為這中間有一匹就是您的。」

  「是嗎!唔,哪一匹?」

  「這三匹里您想要哪匹都行:我反正都一樣。」

  「上面那副貴重的馬鎧也是我的?」

  「沒錯。」

  「您在開玩笑,達德尼昂。」

  「您說法國話以後,我就不開玩笑了。」

  「這些包金的皮槍套,絲絨的鞍褥,嵌銀的鞍子,都是給我的?」

  「它們是您的,正像這匹蹬著前蹄的馬是您的,那匹打著轉的馬是阿托斯的一樣。」

  「喲!這三匹馬可都是百里挑一的好馬。」

  「它們能讓您中意,我感到很高興。」

  「那這是國王給您的禮物嘍?」

  「反正不是紅衣主教給的,您就甭管它們是打哪兒來的,還是想想您愛挑哪一匹吧。」

  「我挑紅頭髮夥計牽的那一匹。」

  「好極了!」

  「感謝天主!」阿拉密斯嚷道,「這一來我那點傷敢情也不會覺得疼了;哪怕挨上三十顆槍子兒,我也照樣要騎在上面。哎!憑良心說,這副馬鐙真夠漂亮的!嗬!巴贊,快過來,趕快!」

  巴贊愁眉苦臉、沒精打采地出現在門口。

  「把我的劍擦擦亮,帽子弄弄挺,披風刷一下,手槍裝上彈藥!」阿拉密斯說。

  「最後那句不用吩咐了,」達德尼昂插斷他說,「馬鞍的槍套里已經有兩支上好彈藥的手槍。」巴讚嘆了口氣。

  「得了,巴贊師傅,您放心,」達德尼昂說,「條條道路都能通到天國。」

  「我主人已經是個出色的神學家了!」巴贊說得幾乎要哭出來了,「他會當上教區主教,說不定還會當上紅衣主教的呀。」

  「呣,我可憐的巴贊,行啦,你想想看,當教士有什麼好?還不是照樣要去打仗;你也知道,紅衣主教就要戴著頭盔,拿著長戟去打仗了;還有那位諾加雷·德·拉瓦萊特[1],你又怎麼說呢?他也是紅衣主教;你去問問他的僕從給主人裹過多少次傷口吧。」

  「唉!」巴讚嘆著氣說,「這我知道,先生,現如今這天下是全亂套了。」

  這當口,兩個年輕人和這個可憐的僕從都下了樓。

  「給我抓住馬鐙,巴贊。」阿拉密斯說。

  說著,他縱身躍上馬鞍,姿態一如平日那般優雅輕盈;但是禁不住這匹名種好馬又是打圈又是騰躍,騎手只覺得傷口疼痛難當,臉色變得煞白,身體搖晃起來。達德尼昂事先就擔心會出意外,所以眼睛一直沒離開過阿拉密斯,一見情況不妙,便搶步上前把他扶下馬來,送回客店房間。

  「沒事兒,親愛的阿拉密斯,您好好養傷,」他說,「我一個人去找阿托斯。」

  「您真是條鐵打的好漢。」阿拉密斯對他說。

  「不,我只不過是運氣好罷了;可您待在這兒等我,怎麼打發日子呢?總不會再給那些手指啊,祝福啊之類的東西做註疏了吧,嗯?」阿拉密斯笑了笑。

  「我作詩。」他說。

  「對,作些像德·謝芙勒茲夫人侍女的那封信一樣香噴噴的詩吧。您還可以教巴贊學點音韻學,這樣他會心裡好受些。至於這匹馬,您不妨每天騎一小會兒,這樣多騎騎,身手就會靈便起來的。」

  「哦!要說這個,您只管放心,」阿拉密斯說,「等您回來,我准能跟您走,不會有問題。」

  兩人相互道了別,達德尼昂又對巴贊和老闆娘叮囑了一番,讓他們好好照顧他的朋友,十分鐘後,他已經上馬朝亞眠而去。

  他怎樣才能找到阿托斯,或者說,他到底能找到阿托斯嗎?

  當時阿托斯給撇下的那會兒處境是很危急的;他完全有可能支持不住。達德尼昂想到這兒,不由得蹙緊額頭連嘆幾聲,暗自發誓說,此仇非報不可。在他所有的朋友中間,阿托斯的年齡最大,從表面上看來,他的興趣愛好跟達德尼昂的相距最遠,然而,達德尼昂卻對這位紳士具有一種特別的感情。阿托斯的氣質高貴儒雅、卓爾不群,儘管他一味深自韜晦,不露行藏,但神情舉止之間還是常常會透露出一種雍容華貴的大家風度,他的情緒從不大起大落,這就使他成為世界上最容易相處的同伴,他那歡快的神態顯得有些勉強、有些辛辣,他的勇敢要不是罕見的冷靜使然,簡直要讓人說是盲目的了,而正是他身上的這些品性,不僅贏得了達德尼昂的尊敬和友誼,而且贏得了他的崇拜。

  其實,逢到阿托斯心情好的時候,即使把他跟神情高貴、舉止灑脫的德·特雷維爾先生相比,他也絕不遜色;他是中等個子,但是身材極好,看上去顯得那麼勻稱;波爾多斯的力氣在火槍營有口皆碑,但這個巨人好幾次跟阿托斯較量都敗下陣來;阿托斯的臉上,兩眼炯炯有神,鼻樑挺直,下巴的輪廓分明有如布魯圖[2],整張臉上透出一種無法形容的高雅的氣質;他的手從來不加保養,卻仍教整天用杏仁膏和香油保養雙手的阿拉密斯看得心灰意冷;他的嗓音深沉而又悅耳;而且,在他身上自有一些難以言表、每每使人相形失色的特點,那就是對世事人情的洞明練達,對上流社會的諳熟審悉,還有那種在舉手投足中不經意地流露出來的出身世家的氣度風範。

  要說操辦一頓筵席,阿托斯張羅得比誰都出色,每位賓客都能按其先人或本人的品秩身份安排就座。要說紋章學,阿托斯對王國所有的名門望族,對它們的系譜、姻親、紋徽以及紋徽的出典全都了如指掌。禮儀典章,事無巨細他全都諳熟在胸,他說得出地位顯赫的領主擁有哪些特權,對犬獵和鷹獵更是極其在行,有一天路易十三和他聊起這門精湛的技藝,他侃侃而談,那位素以行家裡手著稱的國王不禁聽得驚嘆不已。

  如同那個時代所有的貴族領主一樣,他騎馬使劍無不嫻熟自如、得心應手。更突出的是:他學過的知識很少有遺忘的,即便是那些學究氣很重的學問,儘管在那個年頭一般紳士難得有人肯在那上面下工夫,可阿托斯照樣挺當回事,所以每當阿拉密斯搬弄他那點拉丁文,而波爾多斯又做出一副聽得懂的樣子的時候,阿托斯總會忍俊不禁;甚至有過兩三回,阿拉密斯脫口說句拉丁文,語法出了毛病,阿托斯居然幫他糾正了動詞變位、名詞變格的錯誤,弄得那幾個朋友驚詫至極。還有,儘管那年頭人心不古,軍人信仰不虔、昧著良心,情人翻雲覆雨、用情不如我們這年頭專一,窮人則全然沒把天主定下的第七誡[3]放在心上,可是阿托斯的端方正直卻是無可指摘的。因此,阿托斯是個非常傑出的人物。

  然而,這麼端方的品性,這麼出眾的儀表,這麼高雅的氣質,卻眼看得慢慢地納入了世俗生活的軌道,猶如一個老人在體力上和智力上都變得衰弱、愚鈍了一樣。阿托斯常有心情憂鬱的時候,遇到這種時候,他的風采就會變得黯然失色,那些閃光點就像銷匿進了深邃的黑暗之中。

  於是,天神般的人物不見了,剩下的僅僅是個不起眼的凡人。腦袋耷拉,兩眼無光,說話滯緩而尖刻,可以一連幾個鐘頭不是瞅著酒瓶和酒杯,就是瞅著格里莫,這個僕從早已習慣了按主人的手勢辦事,能從主人全無表情的目光中看出主人最隱秘的願望,即刻就去辦妥。趕上哪天四位朋友聚在一起說話的時候,阿托斯即便說上片言隻語,也是十分難得的。可要說喝酒,情況卻不一樣了,阿托斯一個能抵四個,而且喝得再多也不會失態,只是眉頭蹙得更緊、神色更加憂鬱而已。

  達德尼昂,我們知道他是個生性敏銳,愛刨根問底的人,但任憑他在這件事情上面有多麼好奇,還是沒能探問出阿托斯這般消沉的緣由,對其中的情況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從來沒人給阿托斯來過信,而他的一舉一動,也從來沒有隱瞞過這幾位朋友。

  不能說他的這種憂愁是喝酒引起的,因為正相反,他喝酒只是為了借酒澆愁,不過我們前面說過,這個藥方並不靈驗,反而只會使他更添愁緒。這種極度的憂鬱,也不能歸咎於賭博,因為阿托斯不像波爾多斯那樣,贏了就唱歌,輸了就罵娘,他贏錢就跟輸錢同樣的喜怒不形於色。有天晚上,大家瞧著他在火槍營俱樂部先贏了三千皮斯托爾,然後又全部輸得精光,連同那根出席盛宴用的繡金腰帶都輸掉了;臨末了又全數都贏了回來,而且還多贏了一百個路易,而儘管輸贏變化大起大落,他那兩道清秀的黑眉毛始終沒有抬高或拉下過一分一毫,他那雙手始終沒有失卻珠玉似的光澤,他的談吐(這晚上他心情頗好)也始終是平靜和愉快的。

  他的陰鬱的臉色,也不像我們的比鄰英國人那樣是氣候影響所致,因為他的這種憂鬱通常到了每年天氣最好的季節反而會變本加厲;六月和七月是阿托斯心緒最糟糕的日子。

  眼下,他沒有什麼傷心的事情,人家跟他講起將來,他也總是聳聳肩膀;所以他的秘密是在過去,這話早有人影影綽綽地對達德尼昂提起過。

  哪怕他已經喝得酩酊大醉,哪怕人家用盡機巧向他提出問題,也休想從他的眼睛,更休想從他的嘴裡探出半點端倪,這層籠罩著他整個人的神秘色彩更使別人對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嗯,」達德尼昂邊想邊說,「可憐的阿托斯這會兒說不定已經死了,而且是死於我的過錯,因為這事是我把他扯進去的,他既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後果,也不會從中有任何得益。」

  「再說,先生,」布朗謝應聲說,「我們沒丟命,還應該說是多虧了他。您還記得他是怎麼喊的嗎:『快跑,達德尼昂!我中圈套了。』他放了兩槍以後,那乒桌球乓的劍聲有多麼可怕!簡直就像跟二十個瘋子,或者乾脆說二十個發瘋的魔鬼在打架!」

  這些話更惹得達德尼昂一心只想快些見到阿托斯,儘管胯下的駿馬已經跑得夠快了,他還是用馬刺狠狠地在馬肚皮上勒了一下,駿馬帶著它的騎士奔馳而去。

  上午十一點鐘光景,亞眠已經遙遙在望;十一點半,他們來到了那家該死的客店門前。

  達德尼昂一路上就在思量,要用什麼辦法狠狠懲罰這個奸詐可惡的老闆方能解心頭之恨,可那會兒只是一種期待。所以這會兒他進客店門時,把帽子壓到眼睛上面,左手握住劍柄,右手把馬鞭甩得呼呼生風。

  「你還認識我嗎?」他衝著迎上前來鞠躬的客店主人說。

  「恕我眼拙,老爺。」這傢伙回答說,達德尼昂帶來的那兩匹珠光寶氣的駿馬讓他看得眼睛發花,一時回不過神來。

  「啊!你不認識我了!」

  「不認識,老爺。」

  「好吧,只消幾句話就能叫你記起來的。差不多兩個星期以前,你居然膽敢誣陷一位紳士是造假幣的,你後來把他怎麼樣了?」

  客店主人臉色變得煞白,因為達德尼昂擺出一副氣勢洶洶的架勢,布朗謝也學著主人的樣。

  「哎!老爺,別跟我提這事兒嘍,」店主人帶著哭腔嚷道,「哎!老爺,我犯了這麼個過錯,付了多大的代價喲!哎!我真是倒霉唷!」

  「我在問你,那位紳士怎麼樣了?」

  「請聽我告訴您,老爺,您先請息怒。求您啦,請坐呀!」

  達德尼昂氣急攻心,一時說不出話來,於是一屁股坐了下來,神情嚴峻得像審判官。布朗謝也神氣活現地坐在扶手椅里。

  「事情是這樣的,老爺,」店主人渾身篩糠似的打著哆嗦說,「因為這會兒我認出您來了;我跟您說的這位紳士爭執起來的那會兒,跑掉的那位就是您。」

  「對,是我;所以你得明白,要是你不把事情全說出來,就別想叫我饒你。」

  「請聽我說下去,我會把事情全都說出來的。」

  「講。」

  「我事先就接到當局通知,說是有個造假幣的慣犯要帶著幾個同夥到我的店裡來,而且全都偽裝成禁軍或者火槍手的模樣。你們騎什麼馬,帶幾個僕從,還有你們幾位老爺的相貌,都詳詳細細地告訴了我。」

  「後來呢?往下說。」達德尼昂說,他立即明白了這些準確的情報是從哪兒來的。

  「當局還派來六個人給我做幫手,這麼著,我就按照當局的命令,做了一些在我看來刻不容緩的安排,要查出那個所謂的假幣犯。」

  「你還這麼說!」達德尼昂喝道,假幣犯這個詞兒他聽著就來火。

  「請原諒我這麼說,老爺,可要不然我就沒法說得清哪。我看見當局就害怕,您也明白,咱們這號開店的可惹他們不起唷。」

  「我再問你一遍,這位紳士在哪兒?他怎麼樣了?死了還是沒死?」

  「請別急,老爺,我這就要說到了。後來發生的事情您是知道的,您那麼匆匆忙忙的一走,」店主人露出的一些狡獪神情,沒能逃過達德尼昂的眼睛,「就更顯得真有這麼回事了。您那位紳士朋友拼死抵抗。他的僕從不知怎麼搞的,又跟當局派來的那些扮成馬房夥計的人吵了起來,……」

  「啊!你這傢伙!」達德尼昂嚷道,「你們早就串通好了,我不知道我當時幹嗎沒把你們全都殺了!」

  「唉!不是這麼回事,老爺,我們沒串通,這您馬上就會明白的。您那位朋友(請原諒我沒法說出他的名字,他想必有個很體面的名字,可我實在不知道),您那位朋友放了兩槍解決了兩個對手以後,揮動長劍且戰且退,一劍把我們中間的一個人刺成了重傷,又一下劍背把我敲得暈了過去。」

  「你這渾蛋有完沒完?」達德尼昂說,「阿托斯呢,阿托斯怎麼樣了?」

  「我對老爺說了,他一邊使劍一邊往後退,退著退著退到了地窖的踏級,因為地窖的門開著,他就拔下鑰匙,反手把自己關在了裡面。我們眼看他在裡面逃不走,也就由他去待在裡面了。」

  「哦,」達德尼昂說,「你們倒不是非要殺了他不可,只是想把他關起來囉。」

  「老天在上!有誰關過他啦,老爺?他是自己把自己關在那裡面的,我可以向您發誓。在那以前他已經把我們弄得夠慘的,一個死在他的槍下,還有兩個受了重傷。死人和兩個傷員都讓他們的同伴給抬走了,以後我再也沒聽人說起過這些人。我自己恢復知覺以後,就跑去找鎮上的長官,把事情一五一十講給他聽,問他我該把那個地窖里的人怎麼辦。可是長官仿佛十分驚訝;他對我說,我告訴他的這些事情他一無所知,我接到的命令不是他下達的,要是我膽敢對任何人說他跟這場鬥毆有半點瓜葛,他就讓人把我吊起來。看來我是弄擰了,先生,錯抓了這一個而讓該抓的那個人逃掉了。」

  「阿托斯呢?」達德尼昂嚷道,聽到地方當局對這事撒手不管,他心頭的焦急更是有增無已,「阿托斯呢,他怎麼樣了?」

  「我因為急於想對他賠個不是,」店主人接著說,「就跑到地窖門口要放他出來。哎!先生,可他簡直不是個人,而是個魔鬼。聽到要放他出來,他沖我說這是給他安排的圈套,還說要他出來,他先得提條件。我低聲下氣地告訴他說,我準備接受他的條件,我這麼低聲下氣,是因為我沒法不對自己承認,我這麼得罪了一位陛下的火槍手以後,處境實在糟糕透了。

  「『首先,』他說,『我要你們把我的僕從還給我,武器全得帶上。』

  「我趕緊照辦;因為您很明白,先生,只要是您朋友的吩咐,我是準備一切照辦的。這麼著,格里莫先生(這一位通報過他名字,儘管他話也不多),雖說他的傷勢沒好,就下到地窖里去了;他主人等他一進去,馬上又把門堵上,命令我們待在店堂里不許下去。」

  「他現在到底在哪兒?」達德尼昂嚷道,「阿托斯在哪兒?」

  「在地窖里,先生。」

  「什麼,你這傢伙,你居然一直把他關到現在?」

  「天地良心喲!不是這麼回事哦,先生。我會把他關在地窖里!敢情您是不知道他在地窖里都幹了些什麼喲!哎!要是您能讓他出來,先生,我這輩子都忘不了您的大恩大德,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這麼說他是在那裡面,我去地窖就能找到他?」

  「一點不錯,先生,他說什麼也不肯出來。我們每天用長柄叉叉了麵包從通風窗給他送進去,他要吃肉就還得叉肉進去;可是,唉!這點麵包和肉,跟他消耗的別的東西比起來就算不了什麼囉。有一回,我帶著兩個夥計想下去看看,沒想到他卻火冒三丈,大發脾氣。我只聽見他的手槍和他那僕從的短筒火槍咔噠咔噠頂上了發火器。我問他們想要幹什麼,當主人的回答說,他和他的僕從有四十發彈藥好打,他們就是打到最後一槍也絕不讓我們跨進這地窖一步。我沒法子了,先生,就跑去向長官訴苦,沒想長官沖我說,我這是自作自受,我侮辱了一位到店裡投宿的貴客,這就是給我的教訓。」

  「那麼後來呢?……」達德尼昂說,他瞧著店主人的可憐相,不由得哈哈大笑。

  「打那以後,先生,」這一位接著往下說,「我的日子就慘得不能再慘嘍;因為,先生,您得知道店裡所有的存貨都放在地窖里;那裡有我們一瓶瓶、一桶桶的葡萄酒,還有啤酒,油,香料,肥膘和香腸,統統都在裡面;因為他不許我們下去,我們就只好把上店裡來喝酒吃菜的客人全都回絕了,結果弄得店裡天天都虧本。您的朋友再在我的地窖里待上一個禮拜,我真的就得破產了。」

  「這是報應,傻瓜。你說,就憑我們這樣子,難道還看不出我們都是體面人,根本不會造假幣的嗎?」

  「對,先生,對,您說得一點不錯,」店主人說道,「可是您聽呀,聽呀,他又在發脾氣了。」

  「敢情又有人跟他找麻煩了。」達德尼昂說。

  「可也沒法不跟他找麻煩呀,」店主人嚷道,「店裡剛來了兩位英國爺們。」

  「嗯?」

  「嗯,英國人喜歡喝好酒,這您也知道,先生;他們吩咐要最好的葡萄酒。我老婆就去跟阿托斯先生商量,求他讓她進去為那兩位先生拿酒;可是他照樣不肯答應。喔!老天保佑!這會兒可是愈鬧愈凶嘍!」

  達德尼昂果然聽見從地窖的方向傳來一陣喧譁聲;他立起身來,讓店主人擰搓著兩手在前面帶路,布朗謝端著頂上膛的火槍跟在後面,來到出事的地點。

  那兩個英國紳士非常惱火,他們經過長途跋涉,這會兒正饑渴難忍。

  「這人怎麼這樣專橫霸道,」他倆用流利的法國話嚷道,只是口音有點兒外國腔,「這個當主子的瘋子居然不讓這些好人來拿他們的酒。那麼我們就把這扇門撞開吧,要是他還這麼瘋瘋癲癲,得!我們就宰了他。」

  「別想得那麼美,二位!」達德尼昂說著,從腰裡拔出兩把手槍,「對不起,你們誰也別想宰得了。」

  「好呀,」門後傳來阿托斯鎮靜自若的聲音,「這兩個吃小孩的怪物要是敢下來,那就等著瞧吧。」

  那兩個英國人儘管看上去挺勇敢,此時卻面面相覷,遲疑了起來;這個地窖里簡直就像有兩個民間傳說中餓得發慌的吃人巨妖在裡面,誰要是闖下去准得倒霉。

  大家沉默了片刻;但那兩個英國人終究不好意思退縮,其中火氣更大些的那個走下五六步台階,踹起一腳死命往門上踢去。

  「布朗謝,」達德尼昂說著,把自己的手槍頂上了膛,「我對付上面這個,你去對付下面那個。嗨!二位!你們是想打架呀!好嘞!打就打吧!」

  「我的天主,」阿托斯低沉的嗓音嚷道,「我好像聽見達德尼昂的聲音了。」

  「沒錯,」達德尼昂也提高嗓門說道,「是我,朋友。」

  「啊!那太好了,」阿托斯說,「咱們把這兩個踹門的傢伙給收拾了吧。」

  那兩個英國人都已拔劍在手,但這會兒發現他們是腹背受敵了;兩人又猶豫了一會兒;但跟剛才一樣,虛榮心又占了上風,於是那人又踹了一腳,把那扇門從上到下踢開了一條裂縫。

  「你讓開,達德尼昂,你讓開,」阿托斯喊道,「你讓開,我要開槍了。」

  「二位,」達德尼昂說,他遇事總會多用個心計,「二位,你們可得好好想想!阿托斯,你也別太急。你們二位這是在給自己找麻煩,到頭來你們身上可得添好些窟窿哪。這頭,我的僕從和我會朝你們開三槍,那頭地窖里也會朝你們開三槍;完了我們還有劍,我可把話說在頭裡,我和我朋友使劍都是好手。請把你們的事兒和我的事兒都留給我來辦吧。一會兒你們就會有酒喝的,我向你們保證。」

  「要是還有剩餘的話。」阿托斯用嘲訕的口氣說道。

  店主人只覺得一陣冷汗在沿著脊梁骨往下淌。

  「什麼,要是還有剩餘的!」他喃喃地說。

  「嘿!總會有些剩餘的,」達德尼昂接口說,「你放心,他們兩個是喝不完整個地窖的酒的。二位,請把你們的劍收起來吧。」

  「那好,請你們也把手槍收好。」

  「沒問題。」

  說著,達德尼昂先把手槍插回腰間,然後轉過身去對布朗謝做個手勢,讓他把短筒火槍收好。

  兩個英國人被說服了,一邊嘟噥一邊把長劍插入劍鞘。達德尼昂向他們講了阿托斯關進地窖的前因後果。他們原本就是很有風度的紳士,所以兩人都說這是店主人的不是。

  「現在,」達德尼昂說,「您二位先請上樓去,我保證,你們要的東西十分鐘內就會送到你們的房間。」兩個英國人欠身作禮,退了出去。

  「現在只有我一個人了,親愛的阿托斯,」達德尼昂說,「給我開開門。」

  「馬上就開。」阿托斯說。

  這時,只聽得一片嘈雜的柴薪碰撞聲和木樑發出的吱嘎聲:這就是阿托斯的防禦工事,這會兒,被圍在據點裡的人親手拆了這個據點。

  過了一會兒,門打開了,露出阿托斯那張蒼白的臉,他的目光很快地朝四周掃了一圈。

  達德尼昂摟住他的脖子,親熱地擁抱他;隨後他想扶他走出這個潮濕的處所,這時他看出阿托斯腳步有些搖晃。

  「您受傷了?」達德尼昂問道。

  「我!沒事兒;我只不過是喝醉了,從來也沒有人像我喝得這麼痛快過。謝天謝地!掌柜的,光說我,最少也喝了有一百五十瓶吧。」

  「天哪!」店主人嚷道,「就算那個僕從只喝了主人的一半,我也就完了。」

  「格里莫是個大人家出來的僕從,他是不許跟我吃一樣的伙食的;他只喝桶里的酒;瞧,我想他是忘了把木塞塞上去了。你們聽見了?酒在往外淌哪。」達德尼昂哈哈大笑,笑得店主人從直打哆嗦變成了渾身燥熱。

  正在這時,格里莫的身影也在他主人的背後出現了,他肩上扛著火槍,腦袋晃來晃去,活像魯本斯[4]畫的放蕩的醉漢。他周身上下澆了一層稠膩的液體,店主人認出那是他最好的橄欖油。

  一行人穿過寬敞的店堂,來到店裡最好的那個房間安頓下來,這個房間是達德尼昂擅自占領的。

  這當口,店主人夫婦倆趕忙拿著燈到地窖里去了,這地方他們可真是久違了,如今等著他們的卻是一片慘不忍睹的景象。

  阿托斯用柴薪、木板和空酒桶按照戰術規則壘成的那座防禦工事,他為了從裡面走出來又把它拆了個缺口,從這缺口望進去,只見地上又是油又是酒的流成一片,上面到處漂浮著吃剩的火腿骨頭,左邊牆角里堆滿打碎的酒瓶,一隻酒桶的龍頭就那麼開著,往下滴著的宛如是最後幾滴血。正如古詩人所說的,淒涼死寂籠罩著此地,猶如白骨累累的沙場。

  掛在架子上的五十串香腸,剩下還不到十串。

  這時,店主夫婦倆震天動地的哭號聲穿過地窖頂板傳了上來,達德尼昂聽了也不由得為之動容。阿托斯卻連頭也不回過去。

  而悲慟過後就是狂怒。店主人操起一根烤肉鐵扦,發瘋似的衝進兩個朋友正在休息的房間。

  「拿酒來!」阿托斯瞧見他就說。

  「拿酒來!」店主人愣在那兒嚷道,「拿酒來!可您喝了都不止一百個皮斯托爾了,我已經破產了,完蛋了,成了窮光蛋了!」

  「呵!」阿托斯說,「我們一直都口渴來著。」

  「你們喝就喝唄,偏偏還要把所有的酒瓶全都給砸碎。」

  「你們推我,我倒在酒瓶上面,酒瓶就滾下來了。這是您的錯。」

  「我的橄欖油也全完了!」

  「橄欖油治外傷挺管用,可憐的格里莫被你們打傷了,不敷點藥怎麼行呢。」

  「香腸也給啃光了!」

  「這個地窖里耗子多極了。」

  「您全都得賠我!」店主人氣急敗壞地喊道。

  「真是笑話!」阿托斯說著想要站起來,可是馬上又跌坐在椅子上;他剛才已經太耗神,支撐不住了。達德尼昂揚起馬鞭來幫他對付店主人。店主人往後退了一步,號啕大哭起來。

  「這是給你個教訓,」達德尼昂說,「讓你下次碰到天主派來的客人要客氣點。」

  「天主……乾脆說魔鬼得了!」

  「朋友,」達德尼昂說,「要是你再嘮叨個沒完,我們四個人就全都關到你的地窖里去,我倒要瞧瞧你的損失是不是真有你講的那麼慘重。」

  「唉,您二位,」店主人說,「我承認是我錯了;可是再怎麼犯下罪孽也是可以赦免的喲;你們都是高貴的爺們,我就可憐巴巴地開這麼爿店,你們就可憐可憐我吧。」

  「噯!要是你像這麼說話,」阿托斯說,「你就讓我聽著心軟了,我的眼淚也快像你的木桶里的酒那樣流出來了。我們並不像看上去的那麼霸道。得,你過來,咱們談談。」店主人惶惶然地走近一點。

  「我說你過來呀,別害怕,」阿托斯接著說,「當時我要付錢的那會兒,不是把錢袋放在櫃檯上的嗎?」

  「沒錯,老爺。」

  「那裡面有六十個皮斯托爾,現在錢袋在哪兒?」

  「被警署沒收了,老爺:他們說那些錢是假的。」

  「好吧,你讓他們把我的錢袋還我,這六十個皮斯托爾就歸你了。」

  「可是老爺您也知道,警署沒收的東西是不肯再吐出來的。要真是假幣,說不定還有希望;倒霉的是您的錢都是真貨哪。」

  「你自己去想辦法吧,夥計,這可不干我的事了,反正這會兒我連一個利弗爾也不剩了。」

  「我說,」達德尼昂說,「阿托斯原先的那匹馬在哪兒?」

  「在馬廄里。」

  「它值多少錢?」

  「至多值五十個皮斯托爾。」

  「它值八十個皮斯托爾;你拿去吧,咱們兩清了。」

  「什麼!你把我的馬賣了,」阿托斯說,「你把我那匹巴雅齊德[5]給賣了?我騎什麼去打仗?騎格里莫?」

  「我另外給你帶來了一匹。」達德尼昂說。

  「另外一匹?」

  「棒極了!」店主人大聲說道。

  「好吧,既然另外有一匹更漂亮也更年輕的,那老的我就不要了,拿酒來!」

  「先生喝什麼酒?」店主人問,這時他已經完全放心了。

  「最裡面靠板架上的那種;現在還剩二十五瓶,剩下的全在我摔上去時砸碎了。拿六瓶來。」

  「這可是個肯花錢的主兒哩!」店主人背過身對自己說,「他只要再待上兩個禮拜,而且酒錢照付的話,我的生意就虧不了啦。」

  「別忘了,」達德尼昂說,「給那兩個英國爺們也送兩瓶上去。」

  「現在,」阿托斯說,「趁他去拿酒的當口,達德尼昂,你給我說說別人的情況吧;說吧。」

  達德尼昂告訴阿托斯他怎樣找到了波爾多斯,看見他帶著傷躺在床上,又怎樣找到了阿拉密斯,看見他坐在桌子跟前,一邊一個神學家把他夾在中間。達德尼昂剛說完,店主人就端著阿托斯吩咐的六瓶酒進來了,他外加還捎了只火腿上來,算他運氣,這隻火腿當初沒放到地窖里去。

  「很好,」阿托斯往自己和達德尼昂的杯子裡斟上酒,「咱們為波爾多斯和阿拉密斯干一杯;您呢,我的朋友,您怎麼樣,是不是出過什麼事了?我覺得您神情有點憂鬱。」

  「唉!」達德尼昂說,「我們這幾個人中間,我是最不幸的哦!」

  「你不幸,達德尼昂!」阿托斯說,「哦,你是怎麼個不幸法呢?說給我聽聽。」

  「以後再說吧。」達德尼昂說。

  「以後再說!幹嗎要以後再說?你以為我醉了嗎,達德尼昂?你聽好了:我喝著酒頭腦才格外清楚。你快說吧,我仔細聽著呢。」達德尼昂就把他跟博納修太太的事兒一五一十說了出來。

  阿托斯聽著他說,連眉頭也沒皺過一下;等他說完了,才開口說道:

  「都是自尋煩惱呵,自尋煩惱!」

  這是阿托斯的名言。

  「您老是說自尋煩惱!親愛的阿托斯,」達德尼昂說,「這對您可不合適,因為您從沒愛過。」

  阿托斯的眼睛裡頓時閃出光來,但只是一閃而過,馬上又變得像原來一樣暗淡凝滯。

  「您說得不錯,」他平靜地說,「我從沒愛過。」

  「所以,您這鐵石心腸的人喲,」達德尼昂說,「您得明白,對我們這些軟心腸的人這麼嚴厲是沒道理的。」

  「軟心腸,早晚得碎得快。」阿托斯說。

  「您在說什麼?」

  「我說愛情就是玩彩票,誰贏了,就是贏了死亡!您輸了,是您的運氣好,相信我,親愛的達德尼昂。如果說我要給您一句忠告的話,那就是勸您永遠也別贏。」

  「她看上去挺愛我!」

  「那只是看上去。」

  「哦!她真的愛我。」

  「小孩子氣!做男人的沒有一個不是像您這樣,總以為自己的情婦是愛他的,但是沒有一個男人不是被自己的情婦欺騙了的。」

  「只有您除外,阿托斯,因為您從來沒有情婦。」

  「說得不錯,」阿托斯沉默片刻後說道,「我從來沒有情婦。喝酒吧!」

  「可是,既然您這麼豁達又這麼冷靜,」達德尼昂說,「那就請您指點我,幫助我;我需要有人給我解開疑團,給我安慰。」

  「給您什麼安慰?」

  「不再為我的不幸感到痛苦。」

  「您的不幸不值一笑,」阿托斯聳聳肩膀說,「我倒挺想知道,要是您聽我講一個愛情故事以後,您會說些什麼。」

  「是您自己的故事?」

  「是我的故事,或者是我朋友的故事,那有什麼相干!」

  「請說呀,阿托斯,說呀。」

  「咱們邊喝邊說,這樣更好。」

  「好,您邊喝邊說吧。」

  「說實在的,」阿托斯一口喝乾杯里的酒,重又給自己斟滿,「這兩件事兒還真配得攏哩。」

  「我聽著呢。」達德尼昂說。

  阿托斯靜下心思索起來,就在他這麼陷入沉思的當口,達德尼昂看見他的臉色變得很蒼白;一般的酒徒醉到這個份上,通常都要癱倒下來呼呼入睡。而阿托斯,他卻沒睡下,只是出聲地做著夢。這種酒醉過後的夢遊狀態,看上去有點嚇人。

  「您當真要聽?」他問道。

  「請您說吧。」達德尼昂說。

  「那就恭敬不如從命。我有位朋友,您聽明白了嗎,是我的一位朋友,不是我自己,」阿托斯頓了頓,露出一個苦澀的笑容,「他是我家鄉,也就是貝里[6]的一位伯爵,他出身于丹多洛[7]和蒙莫朗西[8]那樣顯貴的世家,二十五歲時愛上了一個美若天仙的十六歲的姑娘。她那少女的純真中,流露出一種充滿激情的氣質,一種不是女人,而是詩人的氣質;她不是招人喜歡,而是叫人陶醉,讓人銷魂;她住在一個小鎮上,她哥哥是那兒的本堂神甫。他們兄妹倆是從外地來的:誰也不知道他們從哪兒來;可是瞧見她長得這麼美,她哥哥又那麼虔誠,誰也想不著去問他們從哪兒來了;大家都覺著他們一準是好人家出身。我的朋友是當地的貴族領主,他原本是可以隨意引誘或強占那個姑娘的,因為他是主子;有誰會來相幫兩個外鄉人、兩個陌路人呢?可惜他是個正人君子,他娶了她為妻。他是個傻瓜,笨蛋,白痴!」

  「您幹嗎這麼說呢,既然他愛她?」達德尼昂問道。

  「您聽下去,」阿托斯說,「他把她帶到他的別墅,使她成為當地最顯貴的夫人;不過也得說句公道話,她的言談舉止也確實跟她的身份非常相稱。」

  「後來呢?」達德尼昂問。

  「後來,有一天她跟她丈夫一起出去打獵,」阿托斯嗓音低沉地往下說,而且說得很快,「她從馬上摔下來,暈厥過去;伯爵趕緊跑過去救她,因為她衣服很緊,一時透不過氣來,他就拔出匕首割開衣服,讓她的肩頭露了出來。您猜,她的肩頭有什麼東西,達德尼昂?」阿托斯放聲大笑問道。

  「能告訴我是什麼東西嗎?」達德尼昂說。

  「一朵百合花,」阿托斯說,「她是燙過烙印的女犯!」

  阿托斯說著,又把手裡的那杯酒一飲而盡。

  「太可怕了!」達德尼昂大聲說道,「您在說什麼呀?」

  「說大實話。老弟,天使原來是魔鬼。這個窮女孩做過賊。」

  「伯爵怎麼辦?」

  「伯爵是個地位顯赫的領主,他不僅有處理一般案件的權力,而且在當地享有生殺予奪的權力:他撕碎了那個伯爵夫人的衣服,把她的雙手反綁在背後,吊到一棵樹上。」

  「天哪!阿托斯!這是要吊死她!」達德尼昂嚷道。

  「對,只不過是吊死她,」阿托斯說,臉色變得死一般慘白,「可我覺得,我們的酒都喝光了,掌柜的也不知道再拿上來。」

  說著,阿托斯抓起剩下的最後一瓶酒,湊到嘴上就像平時乾杯那樣地一飲而盡。

  隨後他聽任腦袋耷拉在兩隻手上;達德尼昂兀自坐在他跟前,心頭驚駭不已。

  「從此我就改掉了喜歡漂亮、多情、有詩意的女人的毛病,」阿托斯抬起頭來說,他不想再藉口說那是伯爵的故事了,「但願天主也能讓您這樣!喝呀!」

  「那麼,她死了?」達德尼昂訥訥地說。

  「那還用說!」阿托斯說,「可您倒是把杯子伸過來哪。再來點火腿,掌柜的,」阿托斯喊道,「我們沒東西下酒啦!」

  「那麼她哥哥呢?」達德尼昂怯生生地接著問。

  「她哥哥?」阿托斯說。

  「是啊,那個神甫,他怎麼啦?」

  「喔!我打聽他的下落,想把他也吊死;可是他已經先溜了,頭天晚上就逃出了教區。」

  「您可知道這個傢伙到底是什麼人?」

  「當然是那漂亮妞兒先前的情人和同謀犯嘍,這傢伙裝扮神甫,也許就是想靠情婦找個冤大頭結婚,他自己好發跡。我恨不得讓他受磔刑。」

  「哦!天主呵!天主!」達德尼昂說,這個可怕的故事讓他驚呆了。

  「嘗嘗這隻火腿,達德尼昂,味道好極了,」阿托斯切下一片放在年輕人的盆子裡,「真可惜,地窖里只有四隻這樣的火腿!要不然我可以多喝五十瓶。」

  這種談話達德尼昂再也受不了,要不准得發瘋!他讓腦袋耷拉在兩隻手上,假裝睡著了。

  「現在的年輕人喝酒都不行,」阿托斯憐惜地瞧著他說,「然而這一位已經算是最棒的了!……」

  [1]德·拉瓦萊特(1593—1639):紅衣主教,因緊跟黎舍留而得「僕從紅衣主教」綽號。

  [2]布魯圖(前85—前42):古羅馬將領,哲學家。有九卷本《書信集》傳世。

  [3]《聖經·舊約·出埃及記》:天主向摩西傳授十誡,其中第七誡為不可姦淫。

  [4]魯本斯(1577—1640):十六世紀弗朗德勒著名畫家。

  [5]巴雅齊德(1354—1403):奧托曼王朝蘇丹。此處為馬名。

  [6]法國中部位於羅亞爾河和克勒茲河之間的地區,曾為子爵領地,後成為王室領地。

  [7]義大利威尼斯的顯赫家族。

  [8]蒙莫朗西系法國貴族世家,蒙莫朗西公爵(1595—1632)曾任朗格多克總督、海軍元帥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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