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少女的王國
2024-10-02 04:01:00
作者: (法)司湯達
我讚美她的美貌,
本章節來源於𝑏𝑎𝑛𝑥𝑖𝑎𝑏𝑎.𝑐𝑜𝑚
但害怕她的才智。
——梅里美
於連的工夫,都用在痴想瑪娣兒特的美貌,或惱怒於這戶人家生來的傲態——其實在他面前,貴族小姐已忘了擺架子。假如他肯把時間用來研究客廳里發生的事,那就會明白瑪娣兒特對周圍為什麼會有偌大影響。誰要是惹了拉穆爾小姐,她就發落一句俏皮話:分寸掌握得極好,用字造句又極妙,表面上看來極得體,說得又極見機,叫人越想越覺尖刻。誰給傷了面子,慢慢品味,真覺得錐心刺骨。瑪娣兒特對家裡其他人所渴求的一切,都視若草芥,而他們直把她看成冷血動物。
從貴族的客廳出來,就大可以眉飛色舞,向人誇耀誇耀,但也僅此而已。禮貌,就其本身而言,也只有在頭幾天儼乎其然像回事兒。於連經受最初的眩惑、最初的驚訝之後,才有這點感慨。「禮貌,就是不讓壞脾氣發出來。」於連心裡想。瑪娣兒特時常感到厭煩,說不定在哪兒她都會感到厭煩的。這時,琢磨琢磨挖苦話,對她就是一種消遣,一份真正的樂趣。
也許,為了在長輩、院士和五六個馬屁精之外,找些更有趣的替罪羊,她才給匡澤諾侯爵、凱琉斯伯爵和兩三位名門子弟以希望。他們對她也不過是新的受氣包而已。
雖感為難,還得承認,因為我們是喜歡瑪娣兒特的,她接到過他們之中好幾位的情書,而且也偶有回覆。不過得趕緊聲明:她是一位超乎流俗的另類女性。對貴族化的聖心修道院出來的女學生,一般不宜以「不慎」二字加以責備。
一天,匡澤諾侯爵交還瑪娣兒特一封信,那是她頭天寫的,落在別人眼裡會有損她的芳譽。侯爵認為這一縝密之舉,有助於推進他的婚事。但瑪娣兒特就喜歡在信中寫點冒失話。玩弄命運於股掌之上,正是她的樂趣所在。因此之故,她有六個星期,不高興跟侯爵說話。這些年輕人的情書,正好給她解悶取樂。依她看法,這些信都如出一轍,不外乎最深切的愛慕和最悒鬱的憂煩。
「他們一色都是完人,有資格到巴勒斯坦去朝聖,」她對表妹說,「還有比這更乏味的事嗎?我這輩子能收到的,大概都是這樣的信!這類信,大約每隔二十年,由於世殊時異,才會隨之一變。帝政時代的情書,就不會這樣無精打采。那時上流社會的青年,都見過世面,幹過大事——真正稱得上偉大的大事。我伯父N公爵,就參加過拿破崙大敗奧軍的瓦格拉姆戰役。」
「揮刀殺敵,得有怎樣的精神?難怪過來人,都要時時提起來。」瑪娣兒特的表妹特·森冉小姐說。
「哎喲!這種故事我就喜歡聽!身經戰陣,真正的戰陣,拿破崙的戰陣,殺敵一萬,才足以證明威武勇敢。出生入死,可以升華靈魂,破除煩悶——我那些可憐的愛慕者似乎都深自煩悶苦惱;而且這種苦悶,還是有傳染性的。他們中有誰想到要去干一番非凡之事呢?他們只是一心想跟我結親,真是便宜了他們!我有錢,我父親又會提拔他女婿!唉!有趣點的人,還能找到個把嗎?」
瑪娣兒特對世事的看法,激烈、明快,而又奇譎,以至像我們看到的,常放言無忌。她的一言一語,在她那些斯文朋友聽來,時常覺得有傷風雅。如果她不是當令人物,他們也許會承認:她的言談多了一點個人色彩,有失閨秀溫柔敦厚之致。
在她這方面,對嘯聚布洛涅森林的漂亮騎士,也不大公平。展望未來,她並不恐懼——恐懼倒是一種強烈的情感,而是厭惡,一種在她這年紀確乎少見的厭惡。
她還能希求什麼呢?財富、身世、才情,別人誇獎、她自己也相信的姿色,所有這一切,命運之神都已叢集於她一身。
這位聖日耳曼區最令人艷羨的闊千金,同於連散步覺出樂趣之初,她的想法就如上述。於連不可一世的驕傲,她詫為異事,但很賞識這位小資分子的精明幹練。「他像鞋匠之子摩利神甫一樣,日後會當上主教的。」她心裡想。
瑪娣兒特的有些想法,我們的英雄是抵制的;這種心口如一,絕不是裝出來的頂撞態度,反引起她的注意和深思。兩人談話中連細枝末節的事,瑪娣兒特都告訴她女友,發覺自己總無法還談話以本來面目。
驀地有個想法,照得她心頭一亮:「愛的幸福,敢情已降臨到我頭上?」一天,她想到這裡,喜極欲狂,快活得難以想像,「我心有所愛,情有所戀,這是明擺著的事!在我這年齡,一個聰明美麗的姑娘,如果不在愛情里,又能在哪兒找到歡快?不管我怎麼肆力,對匡澤諾、凱琉斯之流,就是愛不起來。他們可謂十全十美,或許太完美了,總之,叫我感到膩煩。」
她把《曼儂·雷斯戈》《新愛洛伊絲》《葡萄牙修女書簡》等作品中讀到的愛情描寫,在腦子裡過了一遍。當然,那裡寫的都是一種偉大的激情;輕浮的愛情,是為她這樣年紀這樣出身的閨秀所不齒的。愛情的美名,她只給予愛慕英雄的情操;這種情操,只有在亨利三世朝和巴松畢埃元帥時代曾磅礴於法國。這樣的愛情,遇到障礙,絕不會卑躬屈膝,相反,倒能激發人干出一番驚天動地的大事來。「現今沒有像喀德琳王后或路易十三那樣真正的宮廷,是我的大不幸!最冒險最偉大的事,我覺得自己都擔當得起。假如有像路易十三那樣勇敢的國君,拜倒在我腳邊,看我不教他做出什麼了不起的大事來!我就把他指向旺代,像托利男爵常說的那樣,奪回他的王國,那就不會有憲章等事了……而且,於連與我能桴鼓相應。他缺的是什麼?名望和財產。名望,他日後自會造就;財產,也不難掙得。
「反觀匡澤諾,他什麼都不缺,終其一生也不過是個公爵,半拉保王黨半拉自由黨,中不溜兒的,永遠不走極端,因此無論到哪裡都是次要角色。
「哪一樁大事,開頭的時候,不認為是走極端?只有事成之後,芸芸眾生才覺得似乎是可行的。是的,愛情,以及一切愛的奇蹟,將占據我整個心靈;愛情像團烈火,給人活力,我已感到愛的火焰。只有這個恩典,上天還沒給我。天地鍾靈毓秀之德,不會無端把所有勝長萃於我一身的。我就該享有幸福。我每天的生活,絕不該冷冰冰的,是前一天的炒冷飯。敢於愛一個社會地位與我相去甚遠的人,就已經夠偉大,夠有膽量的了。他能一直配得上我嗎?只要在他身上看出軟弱的苗頭,就把他甩了。以我這樣的出身,又秉具騎士性格(這是家父的考語,也是大家樂於推獎的),為人處世總不該像個傻丫頭吧。
「如果愛上匡澤諾侯爵,豈不是犯傻?那麼,我的婚姻幸福,不過是我表姐妹那種的翻版,而她們那種幸福,只叫我嗤之以鼻。婚後可憐的侯爵會對我說些什麼,我又會怎樣回答,這我事先都能料到。叫人發困的愛情,算怎麼回事哪?還不如出家修道。說不定在我的婚約簽字儀式上,也像小表妹那次一樣,會使長輩大受感動,只要他們不惱火於對方公證人頭天晚上在婚約上添加新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