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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2 03:51:27
作者: (日)大山誠一郎
為了推翻死者的不在場證明,四組的所有人絞盡腦汁。要是我們沒法把一起兇手都招認了的案子送檢,定會淪為搜查一課其他組的笑柄。
「七點二十分在家收快遞的人真是奧山嗎?」
有人提出了這樣的意見。
「有沒有可能是替身呢?如果是替身,奧山就能在七點二十分之前出門了,一來一回,時間也夠用。」
於是我們把奧山的照片拿給快遞員看,問他收貨的是不是這個人。誰知快遞員不假思索,斬釘截鐵道:「就是他,絕對沒錯。」而且他收貨的時候也沒有什麼反常之處。我們比對了收貨單上的簽名,發現字的確是奧山簽的,單子上還有他的指紋。可見截至七點二十分,奧山的確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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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牧村警部提出了另一種猜測。他竟然懷疑問題的關鍵在於「我的表慢了」。
「『奧山在八點整出了車禍』這一條的依據是新人的手錶。可這塊表真的准嗎?會不會是表走慢了呢?如果慢了十分鐘,車禍發生的準確時間就是八點十分。那就意味著奧山有五十分鐘的空白時間,從七點二十分一直到八點十分。有這麼多時間可用,趕去行兇再回來就是來得及的了。」
我說:「我的表沒慢啊!」說完便抬手給大家看。表面顯示的時間的確跟大家的一樣,不快不慢。
「你有沒有在車禍之後調過時間啊?」
「沒有啊。」
「替身收貨」和「手錶不准」這兩種猜測,說白了都是為了儘可能延長奧山的空白時間。前者是把空白時間的上限往前挪了,後者則是把空白時間的下限往後推了。可惜它們都被推翻了。
之後又有人提出,遺體是不是被移動過。
「也許被害者不是死在自己家裡,而是在奧山家遇害的,然後共犯再把遺體運回了藪公寓。如此一來,就算空白時間只有四十分鐘,奧山也有可能行兇。奧山家有停車位,被害者的公寓旁邊也有專用的停車場,只要把車停好,搬運遺體就不成問題。話說奧山的車還停在家裡,這就意味著如果共犯用過,那他事後肯定又把車開回來了。」
然而,這種假設也遭到了反駁。
「把遺體搬回那棟公寓的可行性太低了。沒電梯不說,被害者家還在五樓。如果被害者是死後被人搬回去的,那共犯就得扛著屍體爬整整五層樓。像背醉漢那樣背著走,雖然比較花時間,上到五樓還是有可能的,但當時並不是深更半夜,才晚上七點多,有被公寓居民目擊到的風險。一旦被人看到,那就徹底完蛋了。誰會制訂這麼欠考慮的計劃啊。」
我也幫腔道:「更何況奧山明確說了,他是在被害者家行兇的。他又何必說謊呢?我覺得被害者就是在自己家遇害的,這一點應該不會有錯。」
牧村警部點頭說道:「『被害者死在自己家裡』是本案的大前提。我們必須在此基礎上粉碎奧山的不在場證明。」
「據說奧山是個推理作家,作品以解謎為主對吧?而且他尤其擅長寫破解不在場證明的故事。說不定啊,他是把準備寫進書里的點子用上了。」
「真是這樣可就麻煩了。」
「唉,他招認的時候怎麼不順便說說他是怎麼製造不在場證明的呢……」
牧村警部環視在場的所有人。
「別說喪氣話。撐死不過是推理作家想出來的點子,總能找到破綻的。新人有什麼想法嗎?像四月和六月發生的那兩起案件一樣,說說你的好點子吧。」
聽著警部的話,我心裡七上八下的。那兩起案件嫌疑人的不在場證明都不是我破解的。但這點絕對不能說,所以必須想出一個好主意。畢竟目擊到奧山在八點整遭遇車禍的人是我。要不是我,他的不在場證明就不會因為「差了五分鐘」而成立。所以我產生了強烈的使命感,非要親手推翻他的不在場證明不可。
「死亡時間會不會被人做過手腳呢?法醫推測的死亡時間是晚上七點半到八點,可真正的案發時間要是更早一些呢?奧山在六點二十分左右離開了自家附近的餐館,七點二十分又在自己家收了快遞,但沒人知道他在這兩個時間點之間做了什麼,所以他是有可能利用這段時間行兇的。他會不會是在行兇後把遺體放在了比較冷的地方,延緩屍體現象的發展速度,讓法醫誤判了死亡時間呢?這個方法和『被害者死在自己家中』的大前提也不矛盾。奧山向我坦白的時候說的是『我剛才殺了人』,但『剛才』是個主觀色彩很強的詞。它可以是幾分鐘前,也可以是一小時前。也許奧山跟我說的就是一個多小時前的事情。」
下鄉巡查部長提出了反對意見。
「在六月的案子裡,也有人提出了『通過降溫延緩屍體現象發展速度』的假設,問題是要降低屍體的溫度,至少得把人裝進冰箱才行,光用空調降溫是不夠的,可案發現場並沒有那麼大的冰箱,所以這個假設被推翻了。這次的現場也沒有大冰箱啊。」
「如果是用乾冰降溫的呢?」
「乾冰?」
「有葬禮專用乾冰的,用來在殯儀館到火葬場的路上保存遺體。」
我想起了爺爺的葬禮,便跟大家說了聲「請稍等」,然後掏出手機,搜索「葬禮專用乾冰」。
「……網上說,一具遺體需要四塊二點五公斤重的乾冰,加起來一共是十公斤。奧山一個人搬去現場也不成問題吧?」
「這種乾冰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它們放在狹小密閉的棺材裡吧?如果兇手想冷卻被害者的遺體,就要準備好能用作棺材的東西。奧山又沒法回案發現場去,自然收拾不了那個『棺材』。那『棺材』理應會留在現場的啊,可現場並沒有那樣的東西。」
「會不會是共犯收拾的呢?」
「共犯?你別說傻話好不好。奧山怎麼會料到自己在八點出了車禍,跟人坦白了罪行,讓警方迅速趕去了現場呢?他本以為屍體會在很久以後才被人發現,所以就算有共犯幫他收拾棺材,也不會一到八點就收走,因為要想讓法醫誤判死亡時間,就得儘可能多冰一會兒。所以我們趕到現場的時候,棺材應該還沒被收走才對。」
其他人紛紛點頭。
「對死亡時間做手腳的假設還存在另一個問題。快遞員做證說,奧山收貨的時候『沒有什麼反常之處』,這說明截至七點二十分,奧山的臉頰還沒被抓傷。那時還沒被抓傷——就意味著他在那時還沒有殺死中島香澄。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排除被害者的死亡時間被人做過手腳的可能性。」
「被害者的確抓傷了奧山,這一點有指尖皮屑的DNA比對結果佐證,可如果她抓傷的不是臉頰,而是別的部位呢?」
「別的部位?」
「比如胸口、腹部什麼的。這些部位有衣服遮著,被抓傷了也看不出來。說不定快遞員在七點二十分見到奧山的時候,他的胸口或腹部已經有傷口了。左臉的傷口,是收了快遞以後被別人抓的,只是我們一直誤以為那是被害者抓的……」
然而,這套假設很快就被推翻了。因為旁觀司法解剖的同事說,除了左臉的抓傷,奧山身上並沒有其他抓傷。被害者抓的就是奧山的左臉,絕對不會有錯。換言之,她是七點二十分以後遇害的,兇手對死亡時間做過手腳的可能性被徹底排除了。
奧山是八點整被撞的,所以他只可能在七點二十分到八點之間行兇。然而,如果他要從自己家去被害者家,行兇後再回來,總共需要四十五分鐘,怎麼算都差了五分鐘。而且搬運遺體的難度較大,再加上奧山的親口供述,被害者死在自家公寓這一點也是板上釘釘的。這就意味著,奧山有了堅若磐石的不在場證明。他究竟是如何殺害中島香澄的呢?
為了尋找線索,我們決定看一看奧山的作品。關於警察組織的描寫跟現實有比較大的出入,不過人家寫的又不是關於警察的紀實作品,看著倒也不太彆扭。每部作品的情節都構思得非常巧妙,細節也是煞費苦心,製造不在場證明的手法也格外講究,讀起來還挺有意思的,只是對破案沒有絲毫幫助。於是我們又想,奧山用的也許是還沒寫成作品的點子,就翻了翻書房的創意筆記,卻還是毫無斬獲。
「把松尾警部叫來!」——這句話成了四組內部的黑色玩笑。奧山新一郎筆下的松尾警部不是破解不在場證明的專家嘛,再破不了案,不如把他請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