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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到達即備回程的行客

2024-10-02 02:40:15 作者: (法)維克多·雨果

  我們撂在半路未敘的那輛馬車,在將近晚上八點鐘時,駛進阿拉斯驛站客棧的大門。我們一直注目的那個人下了車,漫不經心地回答客棧夥計的殷勤問候,打發走後添的那匹馬,親自將小白馬牽到馬棚;然後,他推開樓下彈子房的門,走進去坐下,雙肘支在桌子上。他本想用六小時走完這段路程,結果竟用了十四小時。他捫心自問並無過錯;然而,畢竟他也沒有因此而感到惱火。

  老闆娘走了進來。

  「先生過夜嗎?先生用晚餐嗎?」

  他搖搖頭。

  「馬房的夥計說,先生的馬非常疲勞!」

  

  這時他才打破沉默。

  「那匹馬明天早晨不能走嗎?」

  「唉,先生!它起碼得歇兩天。」

  他又問道:「這裡不是郵政局嗎?」

  「是這裡,先生。」

  老闆娘帶他到了郵局。他掏出身份證,詢問當天夜晚能否乘郵車回海濱蒙特伊。郵差身旁的座位恰好空著,他便付錢訂了下來。

  「先生,」郵局職員說,「不要誤了時間,半夜一點鐘準時從這裡出發。」

  事情安排好之後,他出了客棧,在街上走著。

  他不熟悉阿拉斯城,街道又昏暗,只好信步走去。而且,他似乎打定主意不向行人問路。他過了小克蘭松河,闖入縱橫交錯的窄巷中,如同陷入迷宮一樣迷失方向,恰巧一位紳士提著燈籠走過來。他遲疑了一下,終於決定上前打聽,但首先還是前顧後盼,就好像怕人聽見他要問什麼事兒似的。

  「先生,」他說道,「請問,去法院怎麼走?」

  「您不是本城人吧,先生?」那位年長的紳士答道,「那就隨我走吧。我正巧要往法院那邊走,也就是說往省政廳那邊走。要知道,現在法院正在修繕,暫時改在省政廳審案。」

  「刑事案件也在那邊審理嗎?」他又問道。

  「當然了,先生。要知道,如今的省政廳,革命前原是主教府。1782年,德·孔吉埃先生任主教,他在那裡建造了一個大廳。眼下就是在那個大廳里審案。」

  紳士邊走邊對他說:「先生若是想看審理案子,時間恐怕晚了點兒。平時,六點鐘就休庭了。」

  說著話,他們走到了大廣場,紳士指給他看一座黑黝黝的大樓,只見正面有四扇長窗還透出燈光。

  「真的,先生,您真有運氣,正好趕上。您瞧見那四扇窗戶了嗎?那就是刑事法庭。裡邊有燈光。看來案子還沒有審完,一定是拖延時間,晚上繼續開庭。您對那案子感興趣嗎?那是一樁刑事案件嗎?您要出庭作證嗎?」

  他答道:「我來這兒不是為了什麼案子,只想跟一名律師談談。」

  「這就不同了,」紳士說,「喏,先生,那就是正門。那兒有站崗的。您登上大樓梯就是了。」

  他按照那位紳士的指點,幾分鐘之後就來到了大廳,只見裡面有許多人,人群中夾雜著穿長袍的律師,他們都在小聲交談。

  穿黑袍的人,三五成群地聚在法庭門口,這樣的竊竊私語,見了總會讓人心驚膽戰。這種人說的話,極少含有善意和惻隱之心,多半是事先做出的判決。這一堆一堆的人,在從旁經過並遐想的人看來,就好像幽暗的蜂窩,而嗡嗡喧擾的各種精靈,正在裡面共同營造各式各樣險惡的建築。

  這個寬闊的大廳只點著一盞燈,從前是主教府的前廳,現在充當法院的休息廳。一道兩扇的門關著,隔開設為刑事法庭的大廳。

  休息廳十分昏暗,他無須擔心,碰到一位律師便問道:「先生,案子審到什麼程度了?」

  「審完了。」那律師答道。

  「審完啦!」

  他重複這句話的聲調異常,以致那律師轉過身來,問道:「對不起,先生,您也許是被告的親戚吧?」

  「不是。這裡我誰也不認識。判刑了嗎?」

  「當然。不可能不判刑。」

  「判了苦役?」

  「終身苦役。」

  他又問道,但聲音微弱得幾乎聽不見:「驗明正身了嗎?」

  「什么正身?」律師答道,「無須驗明正身。案子很簡單。那女人害死了自己的孩子。殺害嬰兒罪得到證實,陪審團排除了蓄意犯罪,於是判了她無期徒刑。」

  「那麼是個女人啦?」他問道。

  「當然啦。是李墨杉家的姑娘。您跟我談的是哪件案子?」

  「隨便問問。案子既然審完了,大廳里怎麼還亮著燈?」

  「那是另一件案子,開庭審理快有兩個小時了。」

  「另一件什麼案子?」

  「哦!這件案子也一目了然。被告是個無賴,是個累犯,是個苦役犯,又作案偷竊了。名字我記不大清了。看那長相,就像個盜匪。單看那副長相,我就要把他送進苦役場。」

  「先生,」他又問道,「怎麼能進入審判大廳呢?」

  「我想實在進不去了,裡邊人太多。不過,現在休庭,有人走了,等再開庭的時候,您不妨試試。」

  「從哪兒進去?」

  「走這扇大門。」

  律師離開了。他站在原地,一時千頭萬緒,幾乎一齊湧上心頭。這個不相干的人所說的話,像一根根冰針,像一條條火舌,輪番鑽透了他的心。他見案子根本沒有審理完,便鬆了一口氣,但他也說不清自己的感受,是滿意還是痛苦。

  他湊近幾堆人,聽他們說些什麼。這一輪要審理的案件特別多,庭長指示這一天安排兩件簡短的案子。先審理殺害嬰兒案,現在正審這個苦役犯,這個累犯、「回頭馬」。這個人偷了蘋果,不過似乎沒有足夠的證據,但證實了他從前在土倫苦役場服過刑。這樣,他的案情就嚴重了。對他的審問和證人作證倒是結束了,但是律師還要辯護,檢察官還要提起公訴,恐怕午夜之前完不了。看來這人要判刑。檢察官很出色,他控告的人無一「倖免」,他還頗具才情,有時寫詩。

  一名執達吏守在進入法庭的門旁。他問執達吏:「先生,快開門了吧?」

  「門不會打開了。」執達吏說道。

  「什麼?重新開庭,門也不開嗎?現在不是休庭嗎?」

  「剛剛重新開庭,」執達吏答道,「但是門不會再開了。」

  「為什麼?」

  「因為大廳里坐滿了。」

  「什麼?一個座位也沒有啦?」

  「一個座位也沒有了。門關上了,誰也不讓進去了。」

  執達吏沉吟一下,又補充說:「庭長身後倒有兩三個座位,但他只允許官員坐。」

  執達吏說罷,就轉過身去。

  他低著頭往外走,穿過前廳,緩步走下樓梯,仿佛每下一級都遲疑不決。他很可能是在內心思索吧。從昨天起在他內心展開的那場激烈鬥爭並未結束,他無時不經歷新的曲折。他走到樓梯轉角便停下,背靠欄杆叉著雙臂站著。忽然,他解開禮服,掏出皮夾,抽出一支鉛筆,撕下一張紙,借著反射的光亮匆匆寫下這樣一行字:「海濱蒙特伊市長馬德蘭先生」。然後,他又大步登上樓梯,分開人群,徑直朝執達吏走去,把紙條交給他,以不容置疑的口氣說:「這條子送給庭長先生。」

  執達吏接過紙條,看了一眼,就照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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