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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我唾棄你(下)

2024-09-29 13:06:12 作者: 巒

  那戴在戈樾琇耳朵上的桔梗花耳環,是宋猷烈打算送給鮮于瞳的生日禮物,那天他和飲水機男孩一起去了學校附近的飾品店,那傢伙去飾品店所為為何目的再清楚不過。

  過幾天就是鮮于瞳的生日。

  最近,飲水機男孩在談起心愛的女孩,不再和以前那般充滿無窮無盡的能量,偶爾,還會忽然間冒出「我覺得安娜貝兒有喜歡的人了。」

  所謂安娜貝兒有喜歡的人就建立在「她老是朝著一個方向瞧,瞧著瞧著就笑了,我猜她是在想著誰。」「有一次,我打電話到她家裡,她媽媽說貝兒去看音樂會了。」這些細節上。

  飲水機男孩向他求助,宋你是學校腦子最好使的人,你能幫我分析安娜貝兒是不是在和別的男孩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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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刻,他很想告知「和安娜貝兒一起去看音樂會的人是我。」但,他目前還想繼續享受飲水機男孩逐漸暗淡的眼神。

  飾品店裡,飲水機男孩在髮夾和筆盒間糾結不已,安娜貝兒有一頭烏黑的頭髮,墨綠色的髮夾戴在她頭髮上一定很古典,但是筆盒更實用,安娜貝兒的筆盒應該換了。

  在飲水機男孩糾結於是送安娜貝兒髮夾還是手工筆盒間,宋猷烈看到了那雙桔梗花耳環。

  踏進飾品店前,飲水機男孩說給安娜貝兒買生日禮物的錢,是他打工賺的,用自己打工賺的錢,給心愛的女孩買生日禮物,是一件特別有意義的事情。

  用自己打工賺的錢給自己心愛女孩買禮物,是一件特別有意義的事情,前一分鐘,宋猷烈對這話嗤之以鼻。

  這一分鐘,他想起自己兜里有點錢,錢是他打工賺到的。

  看了一眼桔梗花耳環的價格,十四點五美元。

  他現在兜里有十五美元,那十五美元也不知道怎麼的被他拽在手掌里,把十五美元放在櫃檯上。

  店主問他:同學,你看中那一款?

  目光落在放著桔梗花的櫥柜上。

  店主來櫥櫃,順著他的目光找到桔梗花耳環:「同學,你是不是要這個?」

  鬼使神差,點頭。

  桔梗花耳環放在他面前,看也沒看連同十五美元往店主面前推:「就這個。」

  最終,飲水機男孩選了手工筆盒,而他兜里放著裝有桔梗花耳環的小禮盒,飲水機男孩問他,你也給安娜貝兒買生日禮物了?

  一怔。

  桔梗花耳環自然不是買來自己戴,那般粉嫩的色彩媽媽戴也不適合,除了鮮于瞳宋猷烈想不出任何合適人選。

  那麼,耳環應該是他打算送給鮮于瞳的。

  「嗯。」淡淡應答一聲。

  回到房間,打開小禮盒,淺色含苞待放的桔梗花泛著柔和的光澤。

  戈樾琇很喜歡桔梗花。

  不,不不,壓根不關戈樾琇的事情。

  桔梗花耳環是他想送給鮮于瞳的,再有,戈樾琇也瞧不上十五美元的玩意;更有,戈樾琇沒有打耳洞。

  所以,桔梗花耳環是送給鮮于瞳的沒錯。

  是的,桔梗花耳環是送給鮮于瞳的。

  店家還在小禮盒裡放了便簽。

  為了證明耳環是送給鮮于瞳的,拿來筆,在便簽上寫下:瞳,生日快樂。

  他打算用來送給鮮于瞳的桔梗花,現在卻戴在戈樾琇耳環上。

  沒經他的同意,戴著桔梗花耳環,背後是蔚藍海岸,腳踩價格千萬美刀的動力艇,笑得得意洋洋。

  每一縷笑意都在彰顯著財富和權利。

  和那個清晨,戈鴻煊從媽媽房間走出時的背影,有著異曲同工之處。

  太可惡了。

  在這之前,戈樾琇砸了鮮于瞳的家,綁架了鮮于瞳,再肆無忌憚把鮮于瞳被打得鼻青臉腫的圖片發送到他手機上。

  甚至於——

  此時此刻,不忘提醒他:「鮮于瞳比尼基塔小一歲。」

  叫尼基塔的女孩死了,就死在戈鴻煊家的游泳池裡,可笑地是,壓根沒人知道那叫做尼基塔的女孩已失蹤多日的消息,一些人的生命在某些人眼中像一粒塵埃。

  宋猷烈沒告訴戈樾琇的是:鮮于瞳的生日幾天前就過完了,而他打算送給鮮于瞳的桔梗花耳環,卻一直躺在他抽屜里。

  那女孩,要存下十美元得需要一個月時間,而十美元於戈樾琇而言,只是一次給服務生的小費。

  憤怒席捲而來。

  他不願意用打工賺到的錢,買下的桔梗花耳環戴在戈樾琇的耳朵上,一秒鐘都不想。

  桔梗花是送給鮮于瞳的,桔梗花不是送給戈樾琇的。

  不是,不是!

  狠狠扯下桔梗花耳環,隨手一拋。

  這個晚上,戈樾琇沒回到比弗利山,管家說她去紐約陪外公了。

  這很好,但願,戈樾琇不要和以前一樣三分鐘熱度,沒兩天就嚷嚷著「老頭子太煩人了,我不是那種適合學書法的人,讓我每天寫一百個漢字,這太為難我了。」嚷嚷著,提著大包小包回來。

  次日中午,宋猷烈打開公寓房間門。

  做題做到一半,回頭看了一眼,床墊空蕩蕩的。

  繼續做題,背後響起細碎的聲響,皺眉,叱喝「戈樾琇,安靜點。」那聲聲響迴蕩於不大的空間裡,讓宋猷烈瞬間從座位上站起。

  緩緩回過頭去。

  床墊空蕩蕩的,沒有一邊翻漫畫一邊吃零食的戈樾琇。

  撫額,一定是他做題做得太關注,導致於他忘了戈樾琇現在在紐約。

  戈樾琇現在在紐約,擱下筆。

  兩天後,戈樾琇還在紐約。

  面對那扇黑漆漆的窗戶,宋猷烈想,最多也就三四天,那扇窗就會亮起燈光來,要知道,戈樾琇總是很沒有耐心。

  一個禮拜過去,戈樾琇還是沒回來。

  這很好。

  不……不怎麼好,戈樾琇一直不出現,這導致於他總是花很多時間,對著公寓房間那張空蕩蕩的床墊發呆,要知道,他沒多少時間可以浪費。

  這天,宋猷烈往紐約打了一通電話。

  在電話里,賀知章先生以愉悅的語氣告知:坨坨最近很乖,每天都按時完成他布置的作用,慢跑和寫完一百個漢字。

  「阿烈,坨坨說不定真要變成一個淑女。」

  戈樾琇要變成一個淑女?得了吧,十天就會被打回原形,讓潔潔提著大包小包跟在後面,嚷嚷著回來。

  十天後,戈樾琇不僅沒回洛杉磯,還和外公去了柏林。

  難不成,她打算當一回乖孫女不成。

  不,不不,當一名乖孫女很不好玩,戈樾琇,你不是說讓你天天寫一百個漢字是在為難你嗎?快把筆丟進紙簍里,回房間拿行李箱。

  戈樾琇離開的兩個禮拜後,宋猷烈逃離了學生公寓房間。

  真要命,在他做題時,戈樾琇翻漫畫和嚼零食的聲音,嚴重干擾到他學習了,不,不,確切說,是戈樾琇翻漫畫和嚼零食的聲音一直沒有出現,讓他覺得煩躁。

  得承認地是,他有點想那些聲音,希望那些聲音再次出現在那個公寓房間裡。

  然,每次回過頭去,床墊都是空蕩蕩的。

  戈樾琇,你……你還是回來吧。

  再打電話,這次是往柏林打的電話。

  電話彼端依然是賀知章先生,說不清楚是什麼樣的心態,豎起耳朵傾聽,說不定從電波里會忽然間蹦出一個叫「外公」的聲音,不耐煩的撒嬌的生氣的不經意的都可以,只要是戈樾琇發出的聲音都可以。

  但,電話彼端,除去那位老先生的聲音之外,再無其他。

  通話結束。

  手機狠狠往地上一摔。

  這個晚上,宋猷烈被莫名的聲音驚醒,打開房間門沿著花園小徑,爬上樓梯上了陽台,輸入密碼,打開戈樾琇房間門。

  沒有,戈樾琇沒回來。

  戈樾琇離開洛杉磯已經超過二十天時間。

  換言之,戈樾琇離開宋猷烈已經超過二十天。

  一個月過去,戈樾琇還是沒回來。

  這一個月里,宋猷烈發現自己的忍受力不堪一擊,忍受不了戈樾琇的房間窗戶總是黑漆漆一片;忍受不了每次晚餐時對面缺了一個人;忍受不了自己對著空氣,想像含住她柔軟唇瓣的愚蠢樣子。

  「既然戈樾琇沒回來,就想辦法讓她回來。」這個念頭在隱隱約約,似遠又近。

  嗯,糟糕,他考試考砸了,他沒在學校公布的前百名名單里,看到自己的名字,在公布分數時,老師校長包括他的同學都以無比訝異的目光看著他。

  對於此次成績考砸的事情,他也感到意外,怎麼就考砸了呢……騎著單車,從這條街穿過那條街,腳底下生出無窮無盡的力量,風飛快從他耳畔擦過——

  戈樾琇,戈樾琇!

  那個名字像滔天巨浪,像熊熊烈火。

  在山頂上,肆無忌憚喊:戈樾琇!

  考砸成績,接下來就是粗著脖子以豁出去的姿態大吵一架,離家出走就變得順理成章。

  離家出走,到嬉皮士酒吧打工,嗯,距離問題少年也就只有一步之遙了。

  格陵蘭島來的孩子變成問題少年?

  不,不!這是戈樾琇不能忍受不能接受的事情。

  終於,戈樾琇回來了,找到他打工的餐廳,帶著一副社工姐姐的面容。

  天知道她往那裡一坐,對他造成多大的困擾:客人的餐號牌弄錯;本應該送到七號餐桌的餐盒結果送到九號餐桌,眼睛光顧看她撞到人了。

  真是一團糟。

  終於,到了和她面對面的時刻。

  四十五天沒見的人好像修心養性了,當從她口中說出「外公很擔心你」時,宋猷烈的不耐煩來到了極點。

  「你呢?」壞脾氣問到。

  她迴避了他的問題。

  她在迴避他的問題!頭也不回朝地鐵站走去。

  見鬼,那一刻他有那樣一個念頭,在大庭廣眾不顧一切,吻她,吻她,把吻得說出他想要聽的話。

  想要聽到的話無非是「我也擔心你。」

  她追到他打工的雙層巴士來了,讓他妥協的不是她的槍,而是她臉上的疲憊之色。

  車子在海灣公路飛馳,戈樾琇還在裝模作樣,以一種類似於「這一次我真的是長大成人了」的傻勁,喋喋不休著。

  「我見過你們學校負責人,他告訴了我一些事情。」

  傻。

  「你是不是很喜歡和鹹魚……鮮于瞳在一起。」

  笨。

  長大成人式的喋喋不休還在繼續著:「好吧,如果你喜歡鮮于瞳的話……」

  煩死了。

  因為太煩了,以吻封緘。

  在吻住她之前,是十四行詩,小瘋子,你可知道,那是莎士比亞送給摯友和摯愛,陪伴和心動,攜手和傾慕,小瘋子,你在宋猷烈的生命里兩樣都籌齊了。

  晦澀的,無法言喻的,都要瘋癲瘋魔了。

  唯有——

  「我抗拒那一天!!倘若你像陌生人一樣和與我擦肩而過,請別用你那陽光般的眼睛和我致意。」

  唯有——

  「為什麼要愛你,我無理可講。」

  唯有。

  以吻封緘。

  於是呢,戈樾琇在這天幹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把宋猷烈帶回家了。

  乘著暗沉夜色,他來到她房間裡。

  這一次,戈樾琇在。

  看著陷入酣睡的她:

  戈樾琇,你可知道這一刻意味著什麼?

  這一刻,意味著宋猷烈要忘掉那個清晨,那個清晨從媽媽房間裡走出的身影。

  當太陽再次升起時,宋猷烈刪掉儲存在手機里,那些不懷好意拍下的圖像,退掉了不安好心租下的公寓房間,和飲水機男孩道說了聲抱歉。

  最後,在公園長椅上,他和鮮于瞳坦白了自己接近她的不良動機。

  「對不起。」面對一臉煞白的女孩,輕聲說。

  讓宋猷烈怎麼也想不到地是,那是他最後見到十六歲時鮮于瞳的樣子。

  有著黑漆漆瞳孔的眼眸一動也不動,注視著他校服衣領,就說了一句「宋猷烈,聖誕節要到了。」

  聖誕節宋猷烈在十五號公路上。

  白天走在路上,晚上對著科羅拉多大峽谷上的星空,怎麼避開危險,安全完成那五百英里路程,趕在新年之前回比弗利山,小瘋子聖誕節沒人理,新年也沒人理的話她會很難過的,就是那位老先生說的「坨坨是怕寂寞的孩子」。而那個叫鮮于瞳的女孩不在他的思維範圍內,那天,他離開公園時她還獨自坐在長椅上。

  --

  如願以償,趕在新年鐘聲敲響時,宋猷烈回到比弗利山。

  新年夜,因洛杉磯市長一紙緊急狀態令,比弗利山有一半以上居民離開住宅,戈樾琇也不在比弗利山。

  電視屏幕在轉播新年音樂會之餘,插播了比弗利山的若干花絮,平日裡光鮮亮麗的超級巨星在撤離時看起來有些狼狽,橄欖球球星美職籃球星們拖家帶口的也好不到哪裡去,場面混亂。

  混亂的場面一直持續到天亮。

  天蒙蒙亮,約翰找上了門,他找他要鮮于瞳來了。

  昨天一大早,鮮于瞳和她母親說要找一位住在比弗利山的朋友,就再沒回去,鮮于瞳認識的朋友就只有他住在比弗利。

  宋猷烈問了管家,管家說那個亞裔女孩是有來過,後來,潔潔帶走了她。

  亞裔女孩被潔潔帶走,戈樾琇的電話打不通,潔潔的手機處於關機中,再之後……

  再之後是媽媽。

  媽媽和他說阿烈不要管那女孩的事情了。

  心裡一沉,但願不要,最好不要!

  學校複課,鮮于瞳的座位空空如也,除去上課之餘,宋猷烈和約翰跑遍了洛杉磯警署,得到的回應是:不知道,不清楚。

  那邊,戈樾琇一直沒回比弗利,他不敢詢問戈樾琇去了哪裡,鮮于瞳的媽媽就在大門外,不吃不喝,和每個經過她面前的人說把我的貝兒還給我,還說……還說「是那個砸了我家的人害死我的貝兒。」

  砸了鮮于瞳家的人是誰,宋猷烈再清楚不過。

  依然不去追問戈樾琇現在住在哪裡,甚至於電話也不敢打,就深怕,電話一打通,會從戈樾琇口中聽到「那個倒霉孩子的事情是我乾的,不過,我也不是故意的,總之,我不是故意的,現在既然事情變成這樣,我後悔也沒有用,爸爸已經答應我會好好照顧鮮于瞳的媽媽。」

  這一天,鮮于瞳的課堂座位被撤了。

  宋猷烈知道,鮮于瞳的座位被撤,意味著什麼。

  同日,戈樾琇回到比弗利山,深夜回的家。

  卡羅娜也出現在比弗利山,戈鴻煊以戈樾琇狀態不好,給戈樾琇劃出專屬區域,每一個想見戈樾琇的人都得通過卡羅娜。

  要見戈樾琇,宋猷烈還是有辦法的,可他就是提不去勁去見她。

  接下來,宋猷烈沒再往洛杉磯警署跑,放學刻意繞過鮮于瞳媽媽。

  這個下午,約翰找到了宋猷烈,說這是他最後一次出現在學校,他辦理了轉學手續,他不願意待在這個不再有安娜貝兒的學校。

  「你認為她死了?」冷冷問。

  無應答。

  「她沒有死。」

  「不,她死了,安娜貝兒死了。」這話來自於約翰,號稱喜歡安娜貝兒的傢伙。

  回到家。

  宋猷烈找到了媽媽。

  「她死了嗎?」問媽媽。

  沉默。

  「和戈樾琇有關嗎?」繼續問。

  依然沉默。

  懂了,明白了,權利的網無邊無際,尼基塔和鮮于瞳都是這座大都市只是一縷遊魂。

  媽媽把之前去拉斯維加斯時,被扣留的手機交還到宋猷烈手中,手機里躺著鮮于瞳給他發十三條簡訊。

  十三,連數字也是如此不吉利,說不定,鮮于瞳還真是倒霉孩子。

  那麼,鮮于瞳給他發簡訊做什麼?

  簡訊內容大致意思是說她已經和約翰講明白了她只把他當朋友;也說了她不介意一開始他接近她動機不良;說她很高興他叫她「瞳」,還祝他聖誕快樂。

  最後一條簡訊寫著她會來找他,不管怎麼樣她都會找到他。

  傻啊,那時他在十五號公路上,怎麼找?

  最後一條簡訊編輯時間為鮮于瞳失蹤前夜,不,應該是鮮于瞳死了的前夜。

  來到那位一直不吃不喝的婦人前面。

  他曾經在圖書館見過她,眼眸總是灰灰的,只有在見到自己女兒時才會有光亮。

  「您回去吧,以後不要再來了。」他和那位婦人說。

  婦人用灰灰的眼眸注視著他。

  在宋猷烈拿回手機差不多半個小時後,好巧不巧,他收到戈樾琇通過潔潔發送到他手機里的信息。

  那條信息就排在鮮于瞳發給他的訊息後面。

  嗯,得見見戈樾琇了。

  是得見。

  把她約到尼基塔溺死的泳池,他們都需要記住這個泳池裡,溺死的尼基塔才十六歲,鮮于瞳比尼基塔小一歲。

  她來了,戈樾琇來了。

  鮮于瞳給他的十三條信息,還安安靜靜躺在他手機里,而她嘴唇紅艷,嘴唇紅艷的嘴角是揚起的。

  可是在笑,戈樾琇,你可是在笑?

  讓你擁有無限榮光的姓氏,讓你誤以為擁有主宰生命的權限?憤怒呈現出無與倫比之姿態。

  「戈樾琇,為什麼笑,有什麼好笑的,就那麼好笑的嗎?」問。

  暗沉的暮色下,她紅艷艷的嘴唇在他面前晃動著。

  手輕觸她嘴角:「醜死了。」

  戈樾琇醜死了,宋猷烈也難看。

  目光落在那紅艷艷的嘴唇上。

  憤怒的形體這一刻清晰可辨,怎麼能?

  宋猷烈瘋了不成,怎麼能,怎麼這一刻還想去吻她,吻住她,吻著她,就像對著科羅拉多大峽谷漫天星空時的肖想,小瘋子,小瘋子。

  手機里還躺著鮮于瞳給他發的十三條簡訊,這一刻,他卻想吻戈樾琇。

  宋猷烈也是一個瘋子。

  手一伸。

  戈樾琇掉進游泳池的身影輕飄飄得像一片落葉。

  水底下,拽住戈樾琇的腳腕時,他想,如果他和她是一條魚多好的。

  拽住戈樾琇的手腕。

  如果可以,但願他從未曾離開過格陵蘭島。

  這樣一來,宋猷烈就不會認識戈樾琇。

  戈樾琇發高燒了。

  上學,放學,他的腳步和往常一樣。

  外公來了,放下一切事務,家庭醫生進進出出,管家媽媽愁眉不展。

  這個周末下午,宋猷烈和往常一樣在複習功課。

  複習到了一半,想起什麼,打開房間門,腳步把他帶到一個地方,他在那個地方站了很久。

  然後,有人在叫他,有人問他阿烈發生了什麼事情。

  「外公,您在說什麼?」

  「怎麼一個勁兒扯頭髮,是不是頭髮得罪你了?」

  後知後覺,宋猷烈發現自己站在戈樾琇窗前。

  站在戈樾琇窗前,腦子裡就只有一個念頭「該死的,怎麼就忘了小瘋子不會游泳呢?那天她就只穿了一件襯衫裙,那天她一張臉蒼白得很。」

  腳步匆匆忙忙,飛快回到房間,繼續未完的功課。

  戈樾琇要離開洛杉磯了。

  這樣也好,這一次,不管怎麼艱難他都會克制。

  時間會沖淡一切,總有一天,他會坦然說「那迷人的姑娘是我的表姐。」也許是「姑娘」又也許是「女士」,就看遺忘的力量有多強大了。

  宋猷烈知道,這一次,戈樾琇會離開很久很久。

  在戈樾琇離開之前,他得好好看她一眼。

  尖叫聲傳來,那是戈樾琇的聲音。

  那扇門後,他接住了戈樾琇。

  她倒在他懷裡,門外有灰灰眼眸的婦人在張牙舞爪著。

  在戈樾琇十九歲這年,最後留給宋猷烈的那一眼是錐心的念想。

  我說,戈樾琇,別的女孩像你這樣年紀都是臉色紅撲撲的。

  你為什麼一天到晚蒼白著一張臉。

  我說,戈樾琇。

  我到底要拿你怎麼辦?

  我說,戈樾琇。

  到底,你什麼時候才會變成宋猷烈口中「那迷人的姑娘是我的表姐。」

  --

  不久之後,戈樾琇離開比弗利山,不是和外公去了紐約,而是去了另外一個地方,一個泡沫牆壁到處都是監控的白色房子裡。

  戈樾琇二十生日是在白色房子度過的,過完生日第六天,她去了柬埔寨。

  戈樾琇去柬埔寨的這天,宋猷烈開始了那項「遺忘戈樾琇」的工程。

  總有一天……工程會迎來竣工期。

  聖誕節來臨,媽媽把他帶進一個房子裡。

  在那個房子裡,宋猷烈見到了燒傷面積達到百分之四十的鮮于瞳。

  那場山火讓鮮于瞳整整昏迷了五十七天,醫生說病患醒來的機會就只有百分之十二,鮮于瞳抓住了那百分之十二的機會。

  「因為你和媽媽我才堅持下來。」這樣一句話鮮于瞳用了差不多五分鐘時間才說完整。

  第一次,從口腔真誠喚出「瞳」

  「瞳,謝謝你堅持下來。」

  日復一日,上學放學各種各樣的課程,比弗利山那幢占地面積最大的住宅主人依然鮮少回家,媽媽依然忙碌於她的慈善事業,傭人們在閒暇時間津津樂道於好萊塢的明星們,從穿著打扮到情感生活,也只有管家偶爾會提起這幢住宅的小主人。

  不久之後,管家也退休了,新的管家上任,似乎,貼有這幢住宅小主人的標籤正逐漸減少,消失,即使傭人每天都會打掃她的房間,難得回一趟家的男主人會叮囑園丁「照顧好那片桔梗花」,那位忙碌的父親也許在以這樣的方式彌補對女兒的愧疚。

  桔梗花是這幢住宅小主人從南非來的。

  那項「遺忘戈樾琇」的工程實踐幾多,連宋猷烈也不清楚,大約工程進度應該不錯吧,他是這樣想的。

  不然,內心不會如此的寂靜。

  寂靜得近乎荒蕪。

  然後,這一天,宋猷烈知道這麼一則消息:戈樾琇要回洛杉磯了,當然,不是回洛杉磯常住,而是回洛杉磯更新護照。

  聽到這個消息是禮拜三,戈樾琇回來時間定在禮拜四下午。

  禮拜四下午,這很好,這個時候他應該在學校上課,這樣一來,他就無需刻意去找藉口避開戈樾琇。

  禮拜四,上學前,媽媽告訴了他這件事,還問他要不要請假回來看阿樾。

  「我也想,但下午我得考試。」笑著和媽媽說。

  他沒撒謊,他下午得考試。

  離開前,不忘交代:「媽媽,代替我向……她問好。」

  該死,那句「表姐」還是很礙口。

  這個周四上午,一切都和平常的周四上午沒什麼兩樣。

  但伴隨時間越過十二點,他的行為就開始變得怪異起來,比如說他每隔一分鐘還都要看一下表,十二點半、十二點三十一分、十二點三十二分……

  他的怪異之處還在和同學打聽,從這裡到比弗利山的地鐵路線,計算起來回一趟比弗利山需要至少一個半小時。

  一個半小時時間?現在是十二點半,皺起眉頭。

  兩點十分,考捲髮放到他桌上。

  好了,考試開始了,宋猷烈和自己說。

  手遲遲沒去翻試卷。

  「即使現在趕回去也來不及了。」再次和自己說。

  腳先於手之前,不顧老師叱喝的聲音,飛快跑向教室門,飛快跑向地鐵站。

  三點十五分,在地鐵出口,宋猷烈用自己的表換來一輛機車。

  機車往著比弗利山,一個念頭在腦海中瘋長:現在戈樾琇二十一歲了,他得看看戈樾琇二十一歲長什麼樣子,是否,二十一歲的戈樾琇和別的姑娘一樣,有了紅撲撲的雙頰。

  這是自她離開後總是在心上徜徉著的,是他寂靜世界裡頭僅有的亮光。

  機車風馳電掣,往比弗利山頂。

  門衛指著垂直街道方向:「她早就走了。」

  她早就走了,戈樾琇早就走了。

  這天,宋猷烈第一次嘗到了尼古丁的滋味,十九歲的戈樾琇隱在淡淡的煙霧中,手指一觸,就沒了。

  之後,戈樾琇再沒出現,不管他怎麼喊都沒有出現。

  穿上正裝頭髮打上髮蠟,出現在卡羅娜的婚禮上,這行為連宋猷烈也不清楚為何。

  可是想見到戈樾琇,別傻了,精彩紛繁的世界,儼然讓戈樾琇處於樂不思蜀中,這是他從賀知章先生口中得知「坨坨看樣子很喜歡外面的世界,阿烈,坨坨都要把我們拋在腦後了。」

  那正好。

  來之前,宋猷烈也從卡羅娜口中,得知戈樾琇不會參加她的婚禮。

  看來,戈樾琇真像外公說得那樣:樂不思蜀了。

  因為知道戈樾琇不會出現在卡羅娜婚禮上,他才出現,戈叔叔抽不出時間來,正好趕上這天是他的假期。

  站在紫羅蘭花牆下,這個方位可以便於把整個婚禮現場收眼底。

  目光一一越過每一張來到婚禮現場的面孔,宋猷烈也不知道到底自己要找尋什麼,他只知道他的眼睛遍尋不獲。

  沒有,沒有那張臉。

  沒有,沒有那個人。

  目光無意識落在會客廳的那扇窗上,透過那扇窗,他好像看到戈樾琇了,戈樾琇也在看他來著。

  戈樾琇,看到沒有?

  信不信?現在站在你面前的宋猷烈,單手就可以把你扔到背上去,再背著你跑上五百米都不成問題。

  戈樾琇,看到了沒有?

  那個格陵蘭島來的孩子;露出腳趾頭的涼鞋對上紅色芭蕾舞鞋;你還記得嗎?

  有人輕拍他肩膀,是卡羅娜,再去看那扇窗。

  那扇窗什麼也沒有。

  戈樾琇現在樂不思蜀,怎麼可能出現?

  笑。

  就像外公說的「坨坨看樣子很喜歡外面的世界,阿烈,坨坨都要把我們拋在腦後了。」

  這樣也好。

  遺忘可不是隨便說說的。

  日復一日。

  洛杉磯依然繁華如斯,比弗利山的富人們依然夜夜笙歌。

  然後,有一天。

  傳來這樣的消息:戈樾琇要結婚了。

  也許久不曾聞及這個名字,他需要把那個名字放在舌尖上細細咀嚼一番。

  戈樾琇,戈樾琇。

  嗯,有點熟悉感了。

  「戈樾琇要結婚了。」

  「戈樾琇要結婚了」有那麼一點點不對勁的感覺,不,確切說是不舒服。

  斂眉,胸口似有重物堵住。

  「戈樾琇要結婚了。」再細細想及一遍。

  老實說,這聽著如同「戈樾琇解僱了一名傭人」「戈樾琇在大發雷霆。」此類概念。

  再細細思,再細細想。

  啞然失笑。

  小瘋子,結婚那是大人們的事情。

  笑著跌跌撞撞打開那扇門,在街上走著,走著,走著……順著台階,站在高台上。

  站在高台上,用盡全力,大喊:

  「別鬧了,戈樾琇,結婚那是大人們的事情,戈樾琇,你現在才十九歲!」

  風迎面而來。

  風裡夾雜著一撥聲音,那撥聲音在他耳畔提示:戈樾琇現在已經二十二歲了。

  胡說八道,戈樾琇是十九歲。

  那天接住她時,她蒼白著一張臉。

  從那天起,戈樾琇在他心裡就未曾長大,一直都是這樣的,從八歲開始,他見證她的每一歲,最終停留在她十九歲。

  十九歲的戈樾琇怎麼就變成二十二歲了?

  不,他不接受,他不能接受。

  可,消息是媽媽告訴他的。

  「阿烈,阿樾要結婚了。」

  不,不啊,不能啊,媽媽。

  為什麼不能?

  因為——

  戈樾琇結婚了,宋猷烈要怎麼辦?

  從摩爾曼斯克傳來的消息寥寥無幾:要和戈樾琇結婚地是一名薩米族小伙,戈樾琇用了七十二小時時間,就決定嫁給這名薩米族小伙。

  戈鴻煊正在書房大發雷霆,派往摩爾曼斯克的人已經陸續到位。

  宋猷烈打開戈鴻煊書房門。

  他和他說:「戈叔叔,讓我去吧,就當是您交到我手上的成人試卷。」

  從那扇門出來時,已經是深夜時間。

  書房門虛掩著。

  站在虛掩的房門前,宋猷烈凝視著走廊盡頭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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