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我唾棄你(上)
2024-09-29 13:06:08
作者: 巒
敲門聲響起,手機屏幕顯示時間為九點十五分,窗外是沉沉夜色。
宋猷烈自然知道敲門聲來自於誰。
嗯,戈樾琇回來了,宋猷烈想要度過一個安靜的暑假應該有點難。
也許是從心理權威學者們拿到所謂的「健康鑑定」讓戈樾琇感覺到飄飄然,敲門聲符合正常人設定,理智克制。
從前,她來他房間總是不打一聲招呼,也就隻有在心血來潮時才會裝模作樣敲敲門。
敲門聲最多維持在四次,你腳步稍微晚些,她就自己打開了,一打開門就質問,是不是不歡迎她。
或許會有人說:「既然這麼討厭的話,反鎖門就得了。」
不,不,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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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喬治鎮,在他個頭不及她高時,她就說了「宋猷烈,你晚上不能反鎖房間門,你一反鎖房間門我就會很不開心,本來我就很不開心了,你不能讓我更不開心。」
這是戈樾琇條約:我不開心是我自己的事情,但你讓我不開心了就是你的不是!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總是在他耳邊孜孜不倦強調。
「一反鎖房間門,戈樾琇就會不開心。」開始變成一道植入程序,有那麼幾次,他反鎖了房間門,但反鎖鍵就被他自行撤銷,有時是半個鐘頭後,有時是一個鐘頭後,最長也隻維持到淩晨。
這次敲門聲超過四次,甚至於比四次還多出一倍,也沒自己打開房間進來,更有,敲門聲溫柔得很。
嗯,戈樾琇十九歲,要當優雅的淑女了,這是她和外公通話時說的話。
淑女?
從度假屋回比弗利山一路上都在騷擾他,剛剛還拿小石子打他的窗戶來著。
淑女?
打開門。
說要當淑女的人毛毛躁躁,從他和門縫擠了進來,發末不經意間拂在他臉上,擦過,嗅覺此刻異常活躍,是夜間花粉混合著沐浴水的香氣,一種很奇異的味道,但不能否認地是,很好聞。
關上門。
不聽使喚,往她靠近。
這樣一來,就可以從她身上攝取那種奇異的香氣。
她和他說「我的睡裙裙擺被打濕了,鞋子也是。」讓她身上好聞的香氣越發濃郁,她就站在他面前說得這話。
仲夏之夜。
打濕她睡裙裙擺地一定是夜晚露珠,想像著她的裙擺擦過花瓣,想像著她的腳踩在草尖上,最後停在他的窗前,站於簇簇繁花中。
光是這樣想,就讓他忍不住想彎下腰,輕揉她被露珠打濕的裙擺,用掌心哄幹她裙擺的濕意,再握住她腳腕,把她的腳從打濕的鞋子裡解脫出來。
最後,抱起她。
現在,他要抱起她已經是非常容易了。
「要抱起她很容易」這個想法在沉沉夜色中,時常會引發他淡淡喜悅和遐想。
但,那是曾經。
如果,一個月之前,他沒在那個天蒙蒙亮的清晨,看到戈叔叔從媽媽房間出來,宋猷烈想,他也許會那樣做,抱起戈樾琇。
那個天蒙蒙亮的清晨,他睡不著,繞著跑道跑了幾圈,遠遠的看到有人從媽媽房間裡出來,走進,走進……
是這幢住宅的主人,戈鴻煊,他的戈叔叔。
要怎麼理解這個時間點,戈叔叔從媽媽的房間裡走出來呢?
那一刻,很慌張。
倒是那在清晨走廊走動的男人身影無任何慌張,甚至於隱隱約約間可以窺見狂妄,狂妄的男子背影鑲著富麗堂皇的住宅。
站在媽媽房間外,沒打開媽媽房間門去一探究竟,也沒追上男人身影大聲質問,就深怕,一不小心自己變成可笑的人。
這個早上,宋猷烈騎著單車,從這條街上繞到另外一條街上,用盡全力,隻為了甩掉讓他慌張的那個念頭。
直至精疲力盡,車往一邊丟,躺在籃球場中央。
太陽出來了,明晃晃掛在頭頂上。
即使一再否認潛藏內心深處的那個想法。
按照思緒邏輯:媽媽對戈叔叔的作風並不認同,戈叔叔喜歡性感風情的女人,媽媽瘦削且行為刻闆,戈叔叔最近和某位性感超模打得火熱。
但,腦海裏深深映著戈叔叔,從媽媽房間離開時的身影,很愜意。
那個愜意的身影毀掉這個清晨的一切一切,就在昨晚,他通過了跳級測試,正式成為一名高中生。
陽光很明亮,但和昨天不一樣了。
如果不是那個清晨,從戈樾琇口中說出的「我想你了,每天都在想你」應該會有一點點可愛的吧,也許像那隻總是很驕傲的小貓兒難得露出溫順,那溫順讓人忍不住伸手想撓它幾下。
陽光很明亮,但和昨天已經不一樣。
戈樾琇,也和從前不一樣了。
和從前不一樣的還有宋猷烈。
成長的道路在這個清晨被攔腰截斷。
此時此刻。
敲門很有耐心、嘴裡說著「我想你了,每天都在想你」的戈樾琇,讓宋猷烈內心深處泛起一陣快活感。
但那快活感隻適合放在陰暗角落裡。
好比一無所有的人慶幸著旁人幸福破碎,都是見不到光的。
戈鴻煊不再高高在上讓他敬仰,戈樾琇也不再可憐可愛。
從這一刻起。
他要享受,享受那種存儲在陰暗角落裡的快樂。
充分享受到陰暗角落裡的快樂前提是你必須去追求。
某些情緒萌芽,茁壯。
一切如宋猷烈想要的發展,戈樾琇比他想像中的還要單純,單純得讓他頭疼,單純得……也讓他憤怒詛咒。
這個周末下午,在他房間書房裡。
小瘋子,我要吻你的,你那父親大人正朝這邊走來,戈叔叔應該是想給那兩個孩子一個驚喜。
自負獨斷的商人應該做夢都不會想到:他眼中的兩個孩子暗地裡給他送上更大的驚喜。
平淡無奇的生活需要讓人跌破眼球的轉折點,這是宋猷烈獻給戈鴻煊的轉折點。
宋猷烈得承認,這樣的時刻,讓戈樾琇溫軟的身體陷落於,他懷裡給他帶來前所未有的亢奮。
那種亢奮還夾雜一絲絲憤怒:傻妞,沒感覺嗎,沒感覺到正在吻你的人動機不純嗎?
不是有那樣的說法,一名精神病患者具備高於纏人的敏銳直覺嗎?你應該推開他!
一點推開他的跡象都沒有,那麼!這是不是意味著可以更進一步,依然是無半點抗拒的架勢,憤怒持續加強,動作肆意。
戈鴻煊進來了,依然是高高在上,臉部每一絲紋理都寫滿自以為是。
看著戈樾琇因戈鴻煊的進來手忙腳亂,狼狽不堪。
笑,戈叔叔,目前,遊戲正在進行中。
如果,您的女兒能聰明一點遊戲會應該更加精彩,但,截止目前,她的表現差強人意。
抱她,拉她的手,親吻她的嘴唇,帶著她去做那些可笑的事情等等等等都是針對戈鴻煊的遊戲,戈樾琇是這場遊戲的一個棋子。
一旦,道德枷鎖被解開,欲.望就條條大路通羅馬。
被禁錮的劣質根源,獲得甘泉的滋養。
午後的圖書館,思想家道德家們撰寫的言語,被製作成為了嚴肅書籍,精美絕倫一副拒人於千裏之外在模樣,嗯,又一個戈鴻煊。
堆放著嚴肅書籍的書架下,站著的那女孩叫做鮮于瞳。
鮮于瞳是宋猷烈在華西提夏令營認識的,是那類一看就很乖學習很好的女孩。
一次忽發山雨中讓河水漫漲,回營地的路被阻斷,他們被困在河岸一整夜,兩人翻箱倒櫃就隻有一個口香糖,口香糖還是從他包裏翻出來的。
他把口香糖給了她,曙光來臨時,她告訴他,她還有一個中文名字:鮮于瞳。
她說以後你能不能叫我的中文名字。
「鮮于瞳」叫起來很拗口來著,索性,他以單字喚她「瞳。」
華西提夏令營,他和她早就知道,很快,他們還會成為同班同學。
在華西提夏令營,和宋猷烈走得比較近地還有名叫約翰的洛杉磯男孩。
約翰是一個頭腦簡單但運氣特別好的傢夥,因一次救人事件成為洛杉磯人的平民英雄,連洛杉磯市長也號稱和約翰是朋友,洛杉磯著名高中也朝那傢夥拋出橄欖枝。
那應該是全校最笨的傢夥吧?很快,這傢夥在學校就得了一個「飲水機男孩」綽號。
即使,飲水機男孩隨時隨地淪為笑柄,但依然每天樂呵呵吃著漢堡,喋喋不休說著心愛的姑娘。
怎麼形容叫約翰的飲水機男孩呢?
如果,你和他被困孤島一個小時,這一個小時裡前五十五分鐘都會是他在說話:說他的家庭親戚;說他爸爸媽媽是如何的摳門,但就是這麼摳門的爹媽卻在他成為高中生的前夜,帶著他去了消費最低不能下一千五美元的高級餐館。
說完家人,接下來就輪到他的親戚。
他的堂姐堂哥會開幾個鐘頭的車來到洛杉磯,就為了幫他在黑色星期五搶一雙三折的鞋。
說了一大堆話後,發現一直都是他在說話不是很禮貌,堆上敦厚的笑容說「你也講講你的事情吧。」
如果和這傢夥一起困在荒島中的人是宋猷烈的話,也許隻需要兩分鐘就可以說完他的日常:四歲那年我爸爸就走了,是的,是永遠走掉的意思,我媽媽叫賀煙,不需要我說,很多洛杉磯人都認識她,我住在比弗利,對了,我還有一個表姐。
「就這樣?」
「是的,就這樣。」
「那你說說你的表姐吧。」
不,不不,這萬萬說不得。
一說出來就會被獲悉,那叫做宋猷烈和戈樾琇的表姐弟和別的表姐弟不一樣,別的表姐弟在互相擡槓時,那對表姐弟正在玩親親遊戲,更有,親親遊戲玩著玩著就來到危險邊沿,他知道自己表姐的胸部結構,依靠用手丈量。
那個叫做約翰的傢夥,可以用五十五分鐘連續講他的家人親人,宋猷烈連兩分鐘都填不滿。
說完家人親人,最最最重要的環節來了:他心愛的姑娘安娜貝兒。
安娜貝兒還有另外一個名字叫做鮮于瞳。
這個周末午後,鮮于瞳就站在他面前。
她和他說,她的媽媽就在這家圖書館當管理員,她問他常常到這個圖書館來嗎?
看了一眼高高在上的嚴肅書籍,笑。
柔聲問道:「你現在有時間嗎?」
在問這話時,兜裏的手機在震動,這個時間點還能有誰?原本,這個下午他和戈樾琇一起約好去拉美區。
這個下午,宋猷烈和鮮于瞳去了莫妮卡海灘看落日,這是約翰理想中和他的安娜貝兒首次約會地點。
「要給安娜貝兒排隊買冰淇淋,她喜歡抹茶味冰淇淋。」說這話時約翰穿著集家族六人力量在黑色星期五搶到的三折鞋。
隻是,很不巧,這事情給戈樾琇撞見了。
戈樾琇把他的冰淇淋丟在地上,拿走鮮于瞳的抹茶冰淇淋。
拿著鮮于瞳的冰淇淋,一句話也不說,背著他一步步往著夕陽盡頭。
那還是宋猷烈第一次感覺到,莫妮卡海灘日落魅力,晚風捲起她長長的頭髮,她整個人被罩在金色光環裡頭,讓他的眼睛隻看得到她。
「她是誰?」鮮于瞳問。
說不清是出於什麼原因,他不願意告知鮮于瞳:那個搶走你冰淇淋的女孩和我是表姐弟關係。
「我再去給你買冰淇淋。」匆匆忙忙來到冰淇淋店前。
但最終,他還是沒給鮮于瞳買冰淇淋,戈樾琇忽然間冒出來時,看他的眼神讓他煩躁,除去默默走開,其餘的他都能接受。
該死的,為什麼要默默走開!
揮手,出擊,給了那踩到他鞋子的傢夥一記勾拳,從下顎往上。
要騙戈樾琇還不容易。
按照準備好的說辭:遇到數學老師,你看到的女孩就住在數學老師樓下,去看落日是數學老師提出來的,和我沒關係。
但,最後。
鬼使神差,說出:「這是『你對我撒謊了』的版本之一。」
另外一個版本如何?
另外一個版本是:懷著較為微妙的心態他帶著約翰心儀的女孩去看莫妮卡海灘看落日。
已經很清楚了,這是一個心理不坦蕩的壞小子的陰暗行為,這個版本宋猷烈沒對戈樾琇撒謊。
宋猷烈沒對戈樾琇撒謊忽然變得很重要。
這是為什麼呢?
人們都說,天下無不透風的牆,假如有一天戈樾琇知道他對她撒謊了,會很生氣吧?
所以,這是不是說明了,宋猷烈很怕戈樾琇生氣。
是不是那樣宋猷烈也不清楚了。
但把公寓房間鑰匙交到戈樾琇手上時的動機,宋猷烈是清楚的。
談起踩著的普拉達按響他們高級公寓房間門鈴的女孩,高年級生們語氣極具嘲諷說她們是門鈴女孩。
「門鈴女孩」們為了名牌包包什麼都願意幹。
隻要戈樾琇想,買下威爾榭整條街的名牌包都沒問題,但這不妨礙宋猷烈把她變成高年級生們口中的「門鈴女孩」。
「門鈴女孩」顧名思義,隻要一個電話,她們就會來按響你的門鈴。
宋猷烈知道,比起那些女孩們的身體,高年級生們更加享受那種隨傳隨到的快活勁。
幽暗的空間裡。
像那些高年級生們,把手機攝像頭對準上身不著片縷的她。
昨天。
媽媽號稱和朋友去邁阿密,但卻出現在芝加哥,很不巧,戈鴻煊這幾天也在芝加哥公幹,一邊,戈鴻煊和性感超模剛分手,轉眼卻對澳大利亞女星大獻殷勤。
如何理解這種心理呢?身邊不乏性伴侶卻讓另外一個女人來到了芝加哥。
無非是喜歡「偷情」帶來的刺激,枉顧那雙從小到大一直仰視的眼睛。
也許,媽媽現在和戈鴻煊一樣,都在芝加哥。
手機鏡頭對準戈樾琇。
巴掌聲清脆。
這就對了,早就該這樣做了,甩完巴掌,再把公寓鑰匙狠狠丟在他臉上,衝著他大喊宋猷烈滾蛋去吧,你以為你是誰啊。
這樣一來,遊戲就結束了。
也不知道是哪個環節出的差錯,他已經厭煩這個遊戲,戈樾琇太笨了,因為太笨導緻於他提不起精神把這個遊戲繼續下去。
因提不起精神,導緻於他越來越有心無力。
甚至於……常常在半夜中驚醒,戈樾琇知道他的動機,在夢裡,她沒有罵他沒有詛咒他,就隻是用含著淚水的眼眸看著他,含淚的眼眸在夢裡看得很清楚,無半點招架之力「戈樾琇,我想我是瘋了」「戈樾琇,我已經後悔了」喃喃自語。
慌慌張張,睜開眼睛,沒有戈樾琇流著淚的眼眸。
夢裡的那雙眼眸在流淚著,嘴角緊抿。
夢外的這雙眼眸也帶著淡淡浮光,但嘴角卻是揚起的,對著他的手機攝像頭,閃光燈亮起。
怎麼這麼笨呢,怎麼能這麼笨呢?
別笑,戈樾琇,別對手機鏡頭笑。
你越是笑,就會越顯得傻。
又笨又傻,讓人憤怒,也讓人苦惱。
抱著她,吻重重落在她唇瓣上,把她的身體狠狠擠壓在自己和牆壁之間,情緒無可宣洩之餘,唯有抱她吻她摸她。笨死了,重重扣住她後腦勺,唇齒交纏,笨死了,手深深滲透進她發末底下,笨死了,被牢牢擒住的唇瓣很是柔軟,在他肩膀頸部間蹭來蹭去的頭髮也柔軟,那陷落於自己懷裡的身體也柔軟極了。
笨死了,笨死了,唇輕輕印在她眼皮上,如蝶小心翼翼,戀著花。
戈樾琇,笨且遲鈍。
這個中文,宋猷烈敲響公寓隔壁房間門,這已經是這個月的第四次。
住他隔壁房是一名亞裔學生,是這層公寓樓唯一有洗手間的,那傢夥笑得一派幸災樂禍「你女朋友又來了?」
「她不是我女朋友。」打開洗手間門。
站在淋浴器下,打開淋浴設備,水源開到最大。
冷水往著頭頂。
該死的,現在她還在他房間吃薯片來著。
但凡會放出很硬的傢夥出來戳人地都是一些壞傢夥,宋猷烈是格陵蘭島來的孩子,格陵蘭島來的孩子不在那些壞傢夥範圍內。
過去幾分鐘前,在他房間裡——
「戈樾琇,那你認為很硬會戳人的傢夥是什麼?」問。
「不知道,但能肯定的是,你不會幹這事。」
「為什麼。」
「還能為什麼,你是格陵蘭島來的孩子。」
他坐在書桌前掉過頭,她倒躺在床上,以手肘支撐單手脫腮,另外一隻手在翻漫畫,一邊放著拆開的薯片,他這個方位的視線正好觸及到她鎖骨,順著鎖骨,膠白的一片欲蓋彌彰。
那一刻,宋猷烈很想拉住她的手,以行動告知,把她嚇得個花容失色,以及,戈樾琇,格陵蘭島來的孩子長大了。
冰冷的水迎著頭頂往下。
在叫囂的在躁動的變成晦澀,苦澀:對自己表姐起生理反應了,而且不止一次。
這一次,需要多長時間,上次是七分鐘,這一次呢,這一次肯定得用上更長的時間。
小瘋子日漸可愛,日漸美麗,日漸迷人。
該死的!
戈樾琇,我唾棄你。
黑黑的頭髮,紅紅的雙唇,盈盈如侵在水中的雙眸,還總是一副很無辜的樣子。
戈樾琇,我唾棄你。
身體柔弱無骨,嘴唇含在嘴裡柔軟甜膩,動不動就笑倒在宋猷烈懷裡。
離開洗手間。
那名亞裔學生問他「你房間裡那漂亮妞真不是你女朋友?」
皺眉,反駁:「你說她漂亮,得了吧。」
亞裔學生比出OK的手勢,說:「既然你說她不是你女朋友,那我是不是可以邀請她和我一起去音樂會。」
「當然。」他是這麼回答來著。
這是一個非常正確的答案。
但就是這個聽起來非常正確的答案,卻讓他一個下午的心思都不在課堂上,一放學,飛快敲響那位亞裔學生的公寓房間門。
「你不可以邀請她去看音樂會。」和那名亞裔學生說。
「為什麼?」
啊?為什麼?
「她脾氣太壞,我保證不出十分鐘,你就會受不了她。」這理由連他聽著無法信服,繼續「總之,她脾氣很壞。」又!繼續「總之,你們不適合。」這理由聽著尚可。
尚可嗎?
「總之,她脾氣很糟糕,總之……你們不合適,總之……你們很不合適。」
見鬼!
戈樾琇我唾棄你。
讓宋猷烈思路如此混亂,語言如此匱乏,口齒如此的笨拙。
戈樾琇,我唾棄你。
最讓宋猷烈唾棄地是,你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