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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12:09:59 作者: 毛姆著;趙習群譯

  「美」這個字眼相對來說處境就不那麼尷尬。很多年來,我一直認為,只要有了對美的追尋,人生就有了充足的意義。在這個藍色星球上,一代又一代的人前仆後繼,他們必然有著一種什麼使命,或是想達到某種目的,而唯一能夠讓我信服的目的就是不時產生出一些偉大的藝術家。我斷定,藝術作品是人類行為所產生的至高無上的創造物,有了它們,人類所有的苦難、無盡的勞作以及不斷的追尋便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所以,米開朗基羅會在西斯廷大教堂的穹頂上繪製出數不清的人物形象,莎士比亞會在自己的劇本中寫下那麼多振聾發聵的演講詞,而濟慈也會寫下無數的優美頌歌,這些在我看來已經足夠。千百萬人無聲無息地苟且,在世間忍受苦難,最後撒手人寰,似乎也沒什麼值得可惜的。後來我的思想有所改變,目光不再僅僅關注那些完美的藝術作品,也將其中所包含的美好生活包括了進去,這樣可以讓我顯得更加體察民情,但實際上我所珍視的依然在於「美」這個字。但是現在,這些觀念也早已被我摒棄,具體原因如下:

  首先,我發現,美是一個休止符。當我認定某事某物極富美感時,自己唯一能做的只是帶著崇敬之心站在它的面前凝神觀看,嘖嘖稱讚它帶給我近乎完美的享受,但我卻無法長久保存這種感受,也無法將其無數次地復現在眼前,因此,即使是世上最完美的藝術品,最終也只能使我感到厭倦。後來我發現,自己要想得到更為持久的滿足感,似乎更應該多多欣賞一個正在努力使技法臻於完美的藝術家的作品,正因為他們還沒有達到完美之境,所以允許我的想像力在其中自由馳騁。如果一件作品已經到達完美之境地,一切都已蘊含其中,我就感覺自己的頭腦已經無事可做。而我一刻也不想讓自己的頭腦停歇,所以會厭倦那些被動的欣賞。在我看來,完美之美就像一座山的頂峰,如果你已經征服了這座高山,那唯一能做的就是一步一步走下來,直到山腳為止。所以,完美雖值得追求,但卻讓人感覺無福消受。我並非故意對我們的生活語含譏諷,但現實情況確實是,偷著不如偷不著,追到不如追不到。如果你是登山愛好者,挑戰珠峰時,爬到8840米的時候就應該準備下山,這樣的你才算有大智慧。

  

  據我推測,談到美,不管是精神層面還是物質層面(更多的時候我們指的是物質層面),那它一定可以滿足我們的審美趣味。但是這聽起來有點兒像廢話,就像你想知道水有哪些特性,別人告訴你:如果你把手伸進水裡,你的手就濕了。我讀過很多相關的書,想要找到一些藝術界權威通俗易懂地對我進行藝術方面的指導。我知道很多人都醉心於藝術,對此造詣很深,我跟他們其中一些人也有過親密接觸,可讓我擔心的是,不管是從他們身上,還是從那些書里,我都沒有學到太多對我產生很大益處的東西。其中有一件事讓我十分好奇,而且它時常在我眼前出現,讓我無法忽略,那就是在審美過程中沒有永恆之說。博物館裡陳列著數之不盡的藝術作品,在某個時代它們被認為美不勝收,可現在我們看來會覺得它們毫無價值。在我現在生活的年代,我也親眼目睹了一些詩歌或者繪畫在人們心目中逐漸失去美感的過程,這就像是清晨的白霜,乍看起來晶瑩剔透,籠罩原野,可太陽升起來後瞬間融化在陽光里,難尋蹤跡。儘管我們人類極其自負,但即使這樣我們也很難認為我們對美感的判斷有任何終極價值。我們現在認為美輪美奐的,極有可能被將來的某一代人所嘲笑;而我們所嗤之以鼻的,在過去和將來都有可能受到無限的追捧。似乎我們只能得出這樣的結論:美只是某個特定時代的產物,如果想找出絕對之美,那必將會徒勞無功。即便承認美是能夠給人生帶來重大意義的價值觀念,那也必須提前聲明:美的標準時刻處在變化之中,因此無法進行定時定量的分析說明。我們和先人的審美趣味很難一致,就像是我們無法聞到他們當時聞到的玫瑰花香一樣。

  我曾試圖從審美專家所寫的著作中去尋找,人性中有什麼可以使我們得到美的感覺?那些感覺到底是一種什麼東西?經常有人談論審美本能,這個術語經常能夠使它在人類的原始動機中占據一席之地,就像飢餓感和性慾一樣,同時又使它具有了一種特殊的品質,能夠滿足人類在哲學層面上對於統一性的不懈追求。所以審美的根源出自於表達的本能、旺盛的活力以及對於絕對觀念的神秘感覺,也許還有什麼因素,但現在我連名字都叫不出來。以我的淺見,這完全不是一種本能,而是一種身心狀態,從某方面來說它基於一些很強烈的本能,但又結合了人類的一些特性。這些特性是進化過程的結果,就是說它們在我們生存的各種環境下逐漸產生。有人說這與性本能有很大關聯,這似乎也是事實,因為很多人都承認,那些具有獨特審美趣味的人在性生活方面都會離經叛道,走向極端,甚至到了病態的程度。回過頭來繼續討論身心狀態:在我們的身心構造中還有一些東西能夠釋放出特殊的音調、節奏和色彩,這些會深深地吸引住其他人,所以,在我們所認為的美好事物中,肯定有生理方面的因素。同時,我們之所以能夠在某些特定事物上找到美感,是因為他們讓我們回憶起了我們曾經的愛,不管是人物、地方,或者某種情景,或者時光的流逝已經為我們帶來了一種多愁善感的韻味。換言之,事物之美在於我們曾經相識。另外還有一種與此截然相反的情況:有些事物非常新奇,會讓我們驚嘆不已,這同樣能夠帶來美感。所有這些都說明,只要與某種事物建立了某種聯繫,不管是相似性還是差異性,這種聯繫都會影響我們的審美情趣,也只有這種聯繫才可以解釋醜陋所帶來的審美價值。我沒聽說過有人研究過時間對於美感體驗的影響,但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有討論價值的話題。並非我們生來就能認識到某些事物具有美感,實際上,以往每個時代的人們從中所獲得的快感都會疊加到這件作品本來的美感之上,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作品現在看來屬於絕對的經典,其美感不言而喻,但是當它剛剛問世的時候卻默默無聞,很少能引起人們的重視。在我的觀念里,我們現在所認為的濟慈的頌歌之美要遠遠高於他剛剛寫出來的時候,在這段時間裡,有那麼多人從中獲得了前進的力量或者心靈的慰藉,這些情感都會使它本身的美感更加豐富。所以,由此可以看出,審美體驗絕非簡單之事,實際上,它極為複雜,包含了各種因素,這些因素有時還會互相衝突。也許在看到一幅油畫或聽到一場交響樂時,你回想起了一個久違的場景,因此讓你的心中充滿了感動,或者讓你的心瞬間融化,於是淚水奪眶而出,或者通過你豐富的聯想將自己帶入了一種神秘的狂熱之中,這些都很有可能發生。如果某些所謂的審美專家告訴你,你現在應該理性分析繪畫或者音樂在結構或者技法方面的高明之處,而不要沉迷於個人的情感之中,因為這樣做不符合審美規律,那他們真是不講道理。很多時候審美體驗就是這樣發生的,這是我們審美情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和他們所提的那些同等重要。

  那麼一個人面對一件偉大的藝術作品時到底會是什麼反應呢?一個人在欣賞繪畫或者聆聽音樂時會是一種什麼感受呢?舉個例子吧,如果我正在羅浮宮欣賞提香的《埋葬耶穌》或者在歌劇院欣賞華格納《紐倫堡的名歌手》中的五重唱,我當然知道自己會是什麼感受,那自然很興奮,而且會讓你歡欣鼓舞,這種感覺中會包含一些理性因素,比如對於創作者技法的驚嘆,但同時也充滿了感官享受。這是一種極其幸福的感覺,我仿佛在其中獲得了一股力量,讓我能夠從世俗的羈絆中得到解放;同時我的心變得十分柔軟,充滿了對受苦受難者的憐憫與同情;我還感覺很放鬆,心境平和,超然物外。實際上,在有些情況下,某些繪畫、雕塑或者音樂會讓我變得情緒激動,那種感覺很難用文字來描述,如果非要我描述的話,我想到了某些神秘主義者曾描寫過他們與上帝相互溝通時的感受,我只好借用他們的言辭。這就是我為什麼一直認為,通神的感覺不僅僅是宗教的專利,除了祈禱和齋戒之外,你還可以找到其他途徑。這個問題到此還不算完,我曾進一步問過自己:這種情感到底有什麼用?毋庸置疑,它讓人感到身心愉悅,而身心愉悅本身肯定不是什麼壞事,但是這種愉悅為什麼會比其他的類似感覺更為高級呢?在有些人看來,它們的地位十分崇高,用「愉悅」兩字來描述不免有貶低之嫌。邊沁曾經說過,身心愉悅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要程度相同,兒童追逐打鬧和縱情朗誦詩歌沒有什麼區別。按照我們上面的理論,邊沁豈不是很傻?神秘主義者倒是就這一問題給出了確鑿無疑的答案:他們認為,身心愉悅本身並沒有任何價值,除非它能夠強化人的品質,並使人們更有能力採取正確的行動。這就是說,身心愉悅的價值在於它所起到的實際作用。

  我有幸接觸過很多具有很高審美能力的人。我說的不是藝術創作者,在我看來,藝術創作者和藝術欣賞者大不相同:創作者之所以要進行創作,是因為他們的內心有一種衝動,要將自己的個性特徵形之於外,他們可不管自己能創作出什麼東西來,如果碰巧他們的作品中富有美感,那純屬偶然事件,這才不是他們創作的目的,他們的目的是要卸下精神上的重擔,讓自己的靈魂得到解脫。他們會採用各種手段,要麼是筆,要麼是顏料,要麼是泥土,要麼是樂器,這要看他們在哪方面擅長了。我現在要說的是那些把欣賞和研究藝術作為自己畢生事業的人。我實在找不出崇拜這些人的理由,他們極度虛榮又狂妄自大,雖然自己缺少一些生活中所必需的基本技能,他們卻膽敢瞧不起那些由於生活所迫而中規中矩履行職責的淳樸勞動者。只是因為多讀了幾本書,多看了幾幅畫,他們就開始洋洋得意,自詡高不可攀。藝術只是他們用來逃離現實生活的一種工具,他們瞧不上世間任何平凡的東西,否認人類各種基礎活動的價值,比如做工或者種地。他們和那些癮君子一樣可惡,也許他們會顯得更可惡一些,因為那些癮君子們從沒有想過給自己找一個底座,然後站在上面傲視芸芸眾生。藝術的價值就像神秘路徑的價值,主要看它的效果如何。如果它只是帶來身心的愉悅,這種愉悅不管在精神層面上有多大好處,它都沒有多大意義,甚至都不如美酒佳肴的意義更大一些,如果它能夠帶來的是一種慰藉,那倒是不錯,這個世界上充滿了難以逃脫的罪惡,人類有必要不時找個避難所,來讓自己暫時躲避世間的紛擾。但是,不能只是一味逃脫,人們還應該從這些作品中找到新鮮的力量,來勇敢面對現實。如果藝術被認為是人生中最有價值的東西,那它必須教給人們謙卑、寬容、智慧與慷慨。因此,藝術的價值並非在於美感,而在於激發正確的行動。

  如果審美是我們人生中的一項重要價值,那麼假如有人說,能夠讓人類欣賞藝術作品的審美意識只是某一個階級的專利,這似乎很難讓人信服。如果只有少數人才擁有對藝術的欣賞能力,那我們很難相信這樣的藝術會是人生的必需品,但是有一些美學家就是這樣宣稱的。我不得不承認,年輕時的我簡直愚不可及,當我思考與藝術相關的問題(我把自然之美也看成是一種藝術,因為這種美感也是由人類創造出來的,就像人類繪畫或者作曲一樣)時,我會把它們看作人類智慧的最高表現,也是人類存在的最好證明,只有少數精英才有能力去欣賞它,這種想法讓我有一種特殊的滿足感。這種觀念在我內心盤桓了很長時間,但最終還是被我拋棄了。現在的我堅信,如果某種藝術只是一小撮兒人的世襲封地,其他人根本無緣涉足,那這樣一種藝術表達方式以及以此作為炫耀資本的那些人幾乎完全不值一提。藝術只有在人類整體都可以欣賞的情況下才有意義,才是真正偉大的藝術,只在一個小圈子裡流行的藝術只不過是一種高雅的玩物,有它不多,沒它不少。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嚴格區分古代藝術和現代藝術,它們都是藝術作品,沒有太多不同。藝術本身有著無窮的生命力。如果有人試圖通過詳細闡述其歷史的、文化的和考古方面的價值,來賦予某件藝術品鮮活的生命,那樣做真的沒有任何意義。我才不會去關心一座雕像是古希臘人的傑作,還是某位現代法國藝術家雕刻的,唯一重要的是它在此時此地給我們帶來了審美的快感,而這種快感又能夠激勵我們去採取正確的行動。如果你不想讓某件藝術作品只成為一種自我陶醉的工具或者自高自大的來源,那它必須能夠有助於培養你的良好品性,並使你更有可能採取正確的行動。因為我不善於做邏輯上的演繹法,因此我別無選擇,只能接受這樣一種結論,那就是說,一件藝術作品必須由它所造成的結果來進行判斷,如果結果並不讓人滿意,那只能證明它的價值不高。一位藝術家只有在無意中才能取得這樣的效果,這一事實聽起來很奇怪,但作為事物本質的一方面卻必須被接受,而且我也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你不想教育別人的時候反而最有可能產生實實在在的教育意義,這就是有心栽花花不活,無心插柳柳成蔭。舉個例子來說,蜜蜂辛辛苦苦製作蜂蠟完全是為了自己的需要,誰能想到,人類卻將它用作了各種不同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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