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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12:10:03
作者: 毛姆著;趙習群譯
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真和美似乎都不具有真正內在的價值,那麼善又是怎樣一種情況呢?在我分析「善」這個字之前,我要先說一說「愛」,因為有些哲學家認為,兩者可以相互包容,而且把愛看作是人類的最高價值。柏拉圖主義和基督教的價值觀相互融合,賦予了愛一種神秘的意義,這個字的內涵能夠讓人產生一種感覺,讓我們覺得它比一般意義上的善更激動人心,而相比起來,善顯得有些枯燥乏味。愛有兩種含義,一種是最為簡單質樸的,說得更直白一些就是兩性之愛,還有一種我們稱之為仁慈之愛。我覺得,就算柏拉圖也沒能將二者嚴格地區分開來。他似乎把伴隨著兩性之愛產生的那種亢奮、那種力量感以及被提升的活力歸結為另外一種愛的形式,他稱之為天堂之愛,而我更傾向於稱之為仁慈之愛;當然,這就免不了要沾染上塵世之愛那無法根除掉的邪惡,因為塵世之愛會過期,也會消失得無影無蹤。人世間最大的悲哀不是人類的滅亡,而是人與人之間沒有了愛作為紐帶。如果你所愛的人不再愛你了,不管怎麼說,這都是人生中的一種不幸,而且,你基本上對此無計可施。拉·羅什弗科發現,如果有一對戀人,其中一位深愛著對方,而對方只是被動地接受而絕少付出,那這樣的一種不協調必然會使他們無法在愛情中獲得完全的幸福。不管人們多麼討厭這種事實,多麼憤怒地想要否認它的存在,毋庸置疑,情愛都根源於人體性腺的某些分泌物。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如果一直面對著同一個人,那我們很難從中獲得無限的歡愉。隨著時光的流逝,兩人之間的吸引力會逐漸變小,這是因為那種性腺已經日漸萎縮。對於這一點,人類不敢面對事實,他們在不斷地欺騙自己,認為愛情會轉變成一種穩固而持久的情感,並心安理得,全盤加以接受。情感?真是可笑!這和愛情有什麼關係?情感就是一種生活習慣、一種找到共同愛好的感覺、一種安逸的狀態以及渴望有人陪伴的需求。那是一種舒適的感覺,早已沒有了愛情所帶來的巨大喜悅。我們生來喜歡改變,改變對於我們來說就像每時每刻呼吸的空氣一樣必不可少。有沒有這種可能:因為獲得愛情的衝動如此之強烈,而且又是我們本能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因此它需要從法律的束縛中解脫出來?今年的我們肯定和去年不是同一個人,而我們所愛的人也會有相應的變化,如果改變後的我們還能繼續愛著對方,那真是一種幸運的巧合。但其實,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只要我們有所改變,我們就會重新尋找我們所愛之人,為此,我們會奮不顧身,而在別人看來卻非常可憐。當我們剛剛墜入愛河時,愛情的力量顯得無比強大,我們會自然而然地認為這段愛情將會天長地久;一旦愛火將要熄滅,我們將感到羞恥,感到上當受騙,責備自己過於軟弱,豈不知,我們應該接受心靈的改變,因為這是人性發展的自然結果。人類的各種體驗使他們把愛情與其他相互交織的情感緊緊相連,他們有時會對此會產生懷疑,忽而讚美,忽而詛咒,而這兩種截然相反的態度其實就在轉瞬之間。人類的靈魂在不斷爭取自由,他們通常會把這種愛情中的自我付出的看成是一種無恥的墮落。這種情感所帶來的喜悅將會是人類情感的極致,但卻很少算得上純粹。愛情所抒寫出的每一個故事基本上都會有一個悲慘的結局。很多人都討厭愛情的力量,憤怒地期盼能夠從這種負擔中掙脫出來。他們曾經熱烈地擁抱愛情所帶來的鎖鏈,但同時也知道這種鎖鏈的本質,從而又心生恨意。愛情並非總是盲目的,如果你全身心地愛上了一個你明知不值得去愛的人,那這段愛情所帶來的痛楚簡直無與倫比。
與兩性之愛相比,仁慈之愛就沒有這種轉瞬即逝的色彩,而這一特點是兩性之愛與生俱來的缺陷。當然,仁慈之愛中並非完全沒有性愛的因素,這就像是兩人在跳舞,一個人在跳舞時可以從那種有節奏的動作中獲得莫大的快感,但他卻不必總想著與舞伴上床。只要你對跳舞一直保持著濃厚的興趣,那就是一種有益的鍛鍊。在仁慈之愛中,性愛本能得到了升華,並為之塗上了一層溫暖而又極具活力的色彩。仁慈之愛屬於善的一部分,也是其中最使人身心愉悅的一部分,它使得人的善良本能在其嚴苛的本質之外增加了優雅的氣度,也使人們在做出善行的過程中不顯得那麼艱難,因為善良本能中所包含的一些道德因素固然形象高大,卻會讓人感覺望而卻步,比如自律、自我約束、耐心、規則以及容忍,這些都是在履行善良職責時不可缺少的,但卻偏於被動,不那麼激動人心。良善可以說是這個表象世界中唯一可以被看作終極目標的價值觀念,道德便是它最好的獎賞。很抱歉最終得出的結論卻如此平淡無奇,我確實為此感到羞愧,我本性中有那種「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惡劣品質,我本可以用一句震撼人心又模稜兩可的話來結束這本書,或者最後加上一條憤世嫉俗的妙語,我的忠實讀者們很快就能夠看出其中的奧秘,呵呵一笑,掩卷而去。我以前經常這樣做,但這次我似乎真的已經無話可說,因為再說多了那些話都會像是高台教化或者教科書的風格,現在我寧願繞一大圈,最後得出一個大家都耳熟能詳的結論。
我這個人很少會對某人某物產生那種崇敬到五體投地的感覺,因為這世上值得如此投入的人或物實在不多,很多人或物都被貼上了這樣一個亮閃閃的標籤,但實際上卻完全名不副實。有時候,我們對一件事沒有那種想主動接近的好奇心或者興奮感,但迫於各種文化或者社會的壓力,我們只能對其致以傳統意義上的崇敬。如果你真的想對歷史上的偉大人物(比如,但丁、提香、莎士比亞和斯賓諾莎)獻上自己真正的敬意,那最好的辦法不是頂禮膜拜,而是努力設法接近,最後產生「他們就生活在我們身邊」這樣的理想效果,這才是對他們最好的讚美方式。只有拉近距離,才能讓他們的形象在我們的心中鮮活起來。如果在實際生活中偶爾遇到了真正的良善之人或者美德善行,我發現自己心中的崇敬之感同樣會油然而生,也許那些人不像我想像的那麼聰明,但這完全無關緊要,因為我看到了他們的實際行動。當我很小的時候,經常遭遇各種不幸,我會整夜整夜地做夢,在夢裡,我感覺我的學校生活完全是一種夢境,當我醒來後,我會發現自己安坐家中,由母親陪伴,母親的去世把我傷得很重,五十年的時間也沒有把傷口完全撫平。[1]我已經有好久不再做那樣的夢,但卻時刻有一種感覺,那就是我以往的生活只不過是太虛幻境,我的一切所作所為都是由命中注定,它們自然會那樣發生。儘管我在其中盡心盡力地扮演我自己的角色,但我依然可以不時跳出圈外,看著幻境何時才會戛然而止。回看我的人生,其中有失敗也有成功,我犯錯無數,有時欺騙別人,有時被生活所欺騙,有時歡欣鼓舞,有時又痛不欲生,奇怪的是,這一切似乎不像發生在現實中。它們總是讓我感覺模模糊糊,而且缺少實質內容。也許我的心找不到任何地方可以尋得安寧,於是又像自己的祖先那樣努力追求上帝和永生,但實際上,這些卻完全不符合我的理性。在這樣一個處處冷漠的宇宙里,邪惡無處不在,不可避免,從搖籃一直陪伴我們到墳墓裡面。良善之心既不是對此的一種挑戰,也不算是一種回應,也許它只是對我們的獨立人格進行一種肯定。這是有幽默天賦的人對我們悲劇命運的荒謬性所作出的反駁。與美相比,善同樣完美,卻並不乏味;與愛相比,時間無法減損它的光輝,但是良善之心一定要通過正確的行動來進行表現。可問題是,在這個毫無意義的世界裡,有誰知什麼行動才算正確?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正確的行為肯定不以自己個人的幸福作為最終的目標,如果幸福感偶然出現,那也是一種恰巧相逢。我們都知道,柏拉圖曾責成他的學生們放棄整日冥想的平靜生活,而去勇敢地駛入凡塵瑣事的漩渦,因為他認為,履行職責要比追求幸福更為高尚。我覺得,我們在某些時刻都會面臨人生道路的選擇,我們明知自己的選擇不會給自己帶來幸福,卻還是義無反顧地做出了那樣的選擇,唯一的理由是你覺得那樣的選擇才算是對的。那到底什麼是正確的行動呢?在我看來,最好的答案莫過於弗雷?路易斯?德里昂(Fray Luis de Leon)所說得一句話:人生之美無它,只不過是每人各盡天命,各司其職。這一人生準則可謂中肯,它沒有要求你去做完全超出個人能力之事,只要對自身有足夠的了解,每個人都可以將其付諸實施。重要的話就要多說一遍:人生之美無它,只不過是每人各盡天命,各司其職。
[1] 毛姆一輩子都把他母親的最後一張照片放在床頭,連同她的一縷長發,這是他一生中最珍貴的兩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