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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12:09:15
作者: 毛姆著;趙習群譯
我寫的第一部小說叫作《蘭貝斯的麗莎》(Liza of Lambeth),完成後,我把它寄給了一位出版商,他們馬上決定要將這本書付梓。有一段時間,費舍爾·昂溫(Fisher Unwin)[1]一直在出版一系列的短篇小說集,他稱之為「筆名叢書」(The Pseudonym Series),這套短篇小說集引起了很大的關注,其中就包括約翰·奧利弗·霍布斯(John Oliver Hobbs)的幾篇小說。讀者們都認為這些小說寫的風趣幽默,新穎活潑,這使得作者的名字深深地印在讀者的頭腦中,也確立了這本短篇小說集的聲望。我寫了兩篇小故事,自己感覺題材和篇幅很適合這個短篇小說集,於是便寄給了費舍爾·昂溫。沒過多久,他便把我寫的故事寄了回來,還寫了一封信,問我能不能把這兩篇小故事擴展成一部中長篇小說。這對我是極大的鼓舞,於是我馬上開始動筆。因為白天我都要在醫院工作,所以只有到了晚上才能靜下心來寫作。我當時每天六點鐘回到家,便開始閱讀《每日星報》(Star),這是我在蘭貝斯橋(Lambeth Bridge)的拐角處買來的。草草用過晚餐後,我便會趕緊收拾好桌子開始工作。
出版人昂溫對與他簽約的作者都非常苛刻。他很能夠揣摩年輕作家的心理,他知道,這些人因為年輕沒有經驗,所以只要有出書的機會就欣喜若狂,馬上與出版商簽約,對於收益如何卻不去過多考慮。他很快與我簽訂了出版合同,合同中規定,在小說銷售到某個固定數量之前我將不會得到任何版稅。[2]因此,儘管小說很暢銷,但我卻沒有從中賺多少錢。昂溫很懂得如何營銷,他把我的小說送給了幾位大人物去閱讀,因此這本小說得到了廣泛的關注,就連威斯敏斯特的領班神父貝斯爾·威爾伯福斯(Basil Wilberforce)都會在教堂里幫我鼓吹幾句。我所在的醫院裡有一位很有聲望的婦產科專家,他對這本書的印象相當不錯,於是提出可以讓我在他手下工作。我當時已經通過了期末考試,很快就可以畢業了,但是我當時覺得自己的小說一定會大賣,於是決定放棄醫療行業,所以我婉言拒絕了這位專家的好意,事後想起來,當時還真有一些不明智。小說出版後幾個月,應讀者要求又再版了一次,我當時已經確信自己完全可以靠寫小說來養活自己。一年後我從塞維亞回來,很快收到了昂溫寄來的一張支票,裡面是我的版稅收入,大約有二十英鎊。
根據這本書的銷量來看,小說的可讀性還算比較強,但是這也要歸功於我的運氣好,因為我在醫院實習的緣故,有機會和當時的下層人民接觸,而在當時,這些人的生活基本上沒有引起其他小說家的注意。在我出版這本小說之前不久,亞瑟·莫里森(Arthur Morrison)出版了《窮街軼事》和《來自加戈的孩子》,這兩本小說描寫的也是下層人民的生活。他成功地把讀者的目光吸引到了這一領域,所以我應該對莫里森心存感激。
我當時對寫作了解並不多,儘管與同齡人相比也算是不少了,但是我喜歡毫無選擇性地讀書,只要聽說過一本書,就會迫不及待地拿過來啃,看看書裡面講的是什麼東西,有沒有什麼東西可以使我受益。我從很多書中都獲益不少,但對於我的寫作影響最大的是莫泊桑的小說。我從十六歲時開始閱讀他的小說,只要一去巴黎,我都會在下午的時候去位於奧德翁(the Odeon)的長廊里去轉一轉,搜羅一些書來讀。有些莫泊桑的小說被印成了單行本,而且是那種便於攜帶的類型,每一本只需75生丁(法國貨幣單位,就像我們中國的1分錢)。我買的都是這種版本,還有一些小說沒有這種便攜本,每本要賣到三個半法郎,這對於我來說就太貴了,我就只能拿書店當圖書館,爭取在裡面多讀一些,那兒的售貨員都穿著淺灰色的制服,她們不太注意我,所以我可以非常隨意地一本一本讀下去。就這樣,在二十歲之前,我基本上已經讀過了莫泊桑的所有小說,儘管他現在已經不像以前那麼受人歡迎了,但我們必須承認,他的作品質量還是蠻高的。他的小說語言簡潔明快,通俗易懂,故事講述也很有章法,他知道如何把要講的故事盡力渲染,營造出最為濃郁的喜劇效果。我總是認為,比起當時深刻影響了英國年輕人的本國小說家,莫泊桑是一位更出色的導師。在我的這本小說里,我在描述過程中既沒有誇張,也沒有太多自己的發揮,我只是忠實記錄自己的所見所聞。那段時間,我要麼在醫院的門診部當導診,要麼作為婦產科書記員在這一地區四處走動,就算是沒事幹的時候,我也會在這一地區閒逛。我這人缺乏想像力(我認為想像力也是需要訓練的,很多人在年齡增長之後會比年輕時更有想像力,這可能和一般人的想法正好相反),所以我只能忠實而又直接地記錄我的親眼所見、親耳所聞,所以說這本小說的成功有很大的運氣成分,並不能因此就斷定我以後可以靠寫作為生。但我當時並沒意識到這一點。
昂溫要求我再寫一本關於貧民區的小說,而且這次的篇幅要更長一些。他跟我說,讀者們需要的就是這些東西,而且他預見,既然我的上一本小說已經起到了破冰的作用,那麼這一本肯定可以取得更大的成功。但當時我卻不是這麼想的,我比他更要野心勃勃,我有一種感覺,那就是絕對不要追逐成功,而是要努力超越以前的自己。在我的觀念里,我絕對不會把賭注押在所謂的「地域小說」上面,我都不知道這種觀念是從哪裡得來的,也許來自於法國文學對我潛移默化的影響。我已經寫了一本關於貧民區的小說,這已經使我對這一領域基本失去了興趣。
我當時已經完成了一部與上一部完全不同的小說,我把它寄給了昂溫,我猜想,當他收到後肯定會感覺非常沮喪。這部小說的場景是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故事取材於馬基雅維利所寫的《佛羅倫斯史》。[3]我之所以寫這樣一部小說,是受到了安德魯·朗(Andrew Lang)的啟發。我之前讀過一些他所寫的關於小說藝術的文章,在其中一篇里他寫道,年輕作家都應該試著寫一部歷史小說,只有這樣他們才有可能獲得成功。這是因為,年輕人的生活閱歷還不夠豐富,不足以讓他們寫好當下的生活,而歷史事件為其提供了故事和人物,年輕作家的青春熱血和浪漫激情讓他們可以行文流暢,文思泉湧,而這正是歷史小說的行文所必需的。我當時對此深以為然,現在才知道這種說法多麼荒謬。首先,年輕作家並非不能寫好當下的生活,對此而言他們的生活閱歷已經足夠豐富,一個人對某個地方的了解並非只有到了老年才算足夠,如果你的青少年時期是在此度過的,那你自然可以寫得真切動人。關於你的家庭,你童年時照顧你的僕人,學校里的老師以及同齡的少男少女,孩子們對這些了如指掌。而且他們眼光犀利,一眼就可以看到本質。[4]一般我們都認為成年人過於世故,很難真正袒露心扉,但其實,他們在面對孩子的時候一般都不會有太多的戒備,而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已經落入了孩子們的眼裡。還有,孩子們非常熟悉他們生活的環境——鄉間的田野或者城鎮裡的街道,他能夠記清每一個細節,而等到你年歲漸長以後,過去的事情會顯得紛繁複雜,你的注意力已經十分渙散,再也不能集中注意力來描述童年時的場景了。而歷史小說自然需要廣泛的人際交往經歷,這樣才可以用生活中有著不同的行為舉止和截然不同的處世觀念的人們作為原型,創造出鮮活的歷史人物。另外,重現歷史場景不僅需要廣博的知識,同樣需要豐富的想像力,而這些都是一般年輕作家難以具備的。可以這麼說,事實與安德魯·朗所說的截然相反,小說家應該在事業的後期涉足歷史小說領域,這時他的生活閱歷以及常年積累的處世哲學已經使他對於這個世界有了廣泛的了解,而且,多年來他對於人性也已知之頗深,他對於人性已經具備了一種直覺,這使他不僅能夠理解而且還可以重塑歷史人物。我寫的第一本小說完全基於自己的所見所聞,但是現在,由於安德魯·朗的誤導,我竟然一門心思想涉足歷史題材。
這本小說是在假期中完成的,我當時待在卡普里。當時的我激情滿懷,每天早晨六點必然醒來,然後手不釋筆地一直寫下去,直到肚子咕咕叫了才戀戀不捨地去吃早餐。隨後,我會在海邊度過上午剩餘的時光,同時在腦子裡構思下面要寫的內容。
[1] 費舍爾·昂溫,以英俊瀟灑著稱,漂亮的藍眼睛,帥氣的黑鬍子。有兩件事情比較出名:艷麗的領帶和易怒的性格。他在19世紀70年代創建了自己的出版公司。此人喜歡冒險,又善於討價還價。他發掘的著名作家包括葉芝、高爾斯華綏、H·G·威爾斯、喬治·莫爾和約瑟夫·康拉德。
[2] 具體規定如下,出版印數為2000冊,賣出的前750冊沒有版稅,後面的1250冊有10%的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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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說名為《一個聖徒發跡的奧秘》。
[4] 這就是作者急於寫出《人性的枷鎖》的部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