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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12:09:09
作者: 毛姆著;趙習群譯
作為知識分子,我不可避免地具有這群人所特有的那種傲慢,但我感覺自己的這份傲慢比起別人來說還是要好很多,那不是因為我自己的道德有多麼高尚,也不是因為我比別人更富有智慧,而是因為比起大多數作家來,我有更多的旅行經歷。毫無疑問,我是英國人,自然與英國有著割捨不斷的聯繫,但是我在英國的時候卻從來沒有待在家裡的感覺,而且,面對英國人,我總顯得過於羞澀。作為大英帝國的子民,我要盡很多義務,但我卻努力逃避;同樣,我也要對它負責任,但我也不想去負擔這樣的責任。所以,待在英國總讓我感覺渾身不自在,因此我大部分時間住在法國,有了英吉利海峽擋在中間,我心裡覺得安慰許多。有些人很幸運,他們靠發揮想像力就可以感受到自由的氣息,而我的精神力量沒有人家那麼強,所以只能在旅行中感受這份自由。
在海德堡留學期間,我抓住機會去德國的很多地方旅行(順便提一句,在慕尼黑的時候,我偶然遇到了易卜生,他當時正在一家咖啡館裡皺著眉頭讀報紙)。我還去過瑞士,但我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旅行是去義大利,去之前我著實做了不少功課,讀了不少沃特爾·佩特爾(Walter Pater)、拉斯金(Ruskin)和約翰·阿丁頓·西蒙茲(John Addington Symonds)的書。我當時有六周的復活節(Easter)假期可以自由支配,手裡還有二十英鎊。我先去參觀了熱那亞(Genoa)和比薩(Pisa)。在這兩個城市裡,我每天都走很長時間的路,而且路仿佛沒有盡頭,一抓住機會我就會在松林里坐下來,雪萊曾來過這片松林,他在這裡閱讀索福克勒斯(Sophocles),並寫下了那首與吉他有關的詩歌。[1]隨後,我在佛羅倫斯住了整整一個月,房東是一位寡居的女士,我和他女兒一起讀《煉獄》(the Purgatorio),然後手裡拿著拉斯金的書,一邊參觀一邊對照著去閱讀。誰能想到一個旅行者也會如此用功地讀書?在參觀過程中,我的審美完全被拉斯金所掌控,他所稱頌的我一定會去欣賞(甚至包括喬托那座可怕的塔樓),他所憎恨的我連看都不去看。我想,拉斯金如果泉下有知,看到如此忠誠的追隨者一定會備感欣慰。此後我還去參觀了威尼斯(Venice)、維羅納(Verona)和米蘭。回到英國後,我對自己的審美水平已經非常滿意,而且很瞧不起那些與我的(其實也就是拉斯金的)審美不一致的人。當年我只有二十歲。
一年後,我又去了一趟義大利,這次走得更遠,一直到了那不勒斯。偶然之中我發現了卡普里(Capri)這個不為人知的旅遊勝地,這是我當時所見過的最有魅力的旅遊地。第二年的時候,我的整個暑假都是在這裡度過的。那時的卡普里還基本上不為人知,從海灘到小鎮上也還沒有纜車,夏天裡很少有人來這裡參觀。當時我住酒店的費用是每天4先令,其中包括酒的費用,而且從臥室的窗戶可以看到維蘇威火山的壯美景色。當時在這裡有一位詩人、一位比利時的作曲家、我那位名叫布朗的朋友、一兩位畫家和一位雕塑家——哈佛·托馬斯(Harvard Thomas),還有一位美國上校,他曾經作為南方將領參加過美國內戰。我萬分激動地聽他們高談闊論,有時在位於安納卡普里(Anacapri)的上校家中,有時在莫爾加諾(Morgano)——一個距離皮亞扎(the Piazza)不遠的小酒館。他們談論的話題主要是藝術、美學、文學以及羅馬的歷史。有一次,我見到兩個人聊著聊著就開始廝打起來,因為他們對埃雷迪亞(Heredia)的十四行詩有不同的評價。即使這樣,我依然覺得他們的這些舉動都挺酷的,為了藝術而創造的藝術就是這世界上唯一值得關注的東西,只有藝術家能夠給這荒唐的世界帶來些許的意義,其他的一切,比如政治、商業和學術研究,從絕對真理的觀點來看,這些東西能有什麼價值?我的這些朋友(現在都已經不在人世了)會在很多方面發表自己獨到的見解,比如某個人寫的十四行詩或者一塊希臘的淺浮雕(「什麼?希臘淺浮雕?絕對不可能!告訴你吧,這是一塊羅馬時期的複製品,絕對沒錯兒!」)。但有一點他們的看法完全一致,那就是他們都在燃燒自己的激情,同時放出熾熱的像寶石一樣的火焰。
我當時就像一個大姑娘那樣害羞,不敢告訴他們我已經完成了一部小說,而且第二部也已經完成了一半。這種性格上的弱點卻使我遭受了巨大的羞辱,因為儘管我的激情也在燃燒,也同樣放出了火焰,但卻被他們看成是一個文藝方面的門外漢。在他們看來,我什麼都不關心,只會解剖屍體。錯!不光會解剖屍體,還會灌腸呢,要是讓我抓住機會給你來個灌腸,保證讓你痛不欲生。
[1] 這首詩的名字為With a Guitar,To Ja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