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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12:08:58
作者: 毛姆著;趙習群譯
年輕的時候,我衷心希望有一位博覽群書、品味不凡的人士來指導我的閱讀。我在青年時期花了不少時間去讀一些對我來說沒有太多價值的書籍,每次回想起來,都禁不住無奈地一聲長嘆。我在讀書方面沒有得到過什麼有效的指導,唯一的一次就是在海德堡時,「指導教師」和我住在同一家庭中,我暫且稱呼他為布朗。[1]
布朗當年二十六歲,他曾在劍橋上學,離開劍橋後從事了一段時間的律師行業。他當時積攢了那麼一點兒小錢兒,而當年的物價水平也比較低,所以靠那些錢他也可以活得相當不錯了。他覺得律師這個行業很無聊,於是下決心要在文學領域開創一片天地。他來海德堡是為了學習德語。自從當年認識他以後,我們一直保持著聯繫,直到他六十多歲去世。
在我們相識的這四十年時間裡,前二十年他一直在想自己到底可以寫點兒什麼,而真正寫出來的作品卻並不多;後二十年他一直在想:要是命運肯眷顧他的話,他在寫作方面的成就一定比現在大得多。他寫了很多詩歌,這在我看來非常難得,因為在我看來他這個人既缺乏想像力又沒有多少激情,而且韻律感也不強。他花了很長時間來翻譯柏拉圖的《對話錄》,但實際上這些書早已經有人翻譯過了。我隱約感覺他曾經嘗試著翻譯過不少書,但卻沒有一本是能夠真正翻譯完成的。他這個人完全缺乏恆心和毅力,而且還多愁善感、愛慕虛榮。儘管身材不高,但他的長相還算帥氣,臉上也有著完美的輪廓,還有一團捲髮。他的眼睛是淺藍色的,臉上總是一副仿佛在沉思的愁苦表情,他的長相讓人感覺特別像是我們通常所以為的詩人的樣子。
他的一生都過得非常懶散,等他年歲大了以後,頭髮基本上掉光,面容十分憔悴,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個苦行僧,你可以把他當成大學裡邊的一個研究員,長年累月地待在實驗室或者書房裡,勤勤懇懇地做那些平常人完全不感興趣的研究。他的表情所透露出的精神氣質讓人感覺他一定信奉懷疑主義,而且他已經完全洞悉存在的秘密,最終發現一切都是虛無。他本來是有點兒錢的,但禁不住他大手大腳,很快就揮霍一空了,而且,就算身無分文,他也不想去工作,而是靠別人的施捨度日,所以經常入不敷出。儘管如此,他卻依然自鳴得意,這倒是使他能夠從容的應對貧困,遇到失敗也會無動於衷。據我想,他就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就是一個狂妄自大、不知廉恥的騙子。他的整個人生就是一個巨大的謊言,但是,在彌留之際,他要是知道自己即將不久於人世,那他應該感到慶幸,因為不管怎麼說,他的人生也不算是虛度。實話實說,他確實頗有一些個人魅力,而且絕不會去嫉妒別人。儘管由於自私他基本上不會去幫別人的忙,但是他也絕不會去做惡事,與其說他心地善良,不如說他連作惡的能力都沒有。
他倒是酷愛文學,我們經常在海德堡的小山上一起散步,那可是長時間的散步。他與我談起了關於讀書的問題,他跟我提到了義大利和希臘的文學作品,實際上,事後想起來他對這些也不過是一知半解,但是當時卻燃起了我作為青年人所慣有的想像力。於是我開始學習義大利語,當時的我,就像是一個剛剛皈依宗教的信徒所產生的那種狂熱。他當時給了我很多啟發,讓我對很多文學作品產生了五體投地的崇拜之情。但實際上這些作品並沒有當時我所想像的那樣好。但是我不會因此而責怪他。
我們見面時,他發現我正在讀《湯姆·瓊斯》,這是我從圖書館借來的。他告訴我說,讀這樣的小說當然不會有什麼壞處,但是他更推薦我去讀《彷徨中的黛安娜》,因為那會使我受益更多。那時他是一個柏拉圖主義者,他把雪萊翻譯的《會飲篇》送給了我。他還對我提到了勒南(Renan)、紐曼主教(Cardinal Newman)和馬修·阿諾德(Matthew Arnold)。但是他認為阿諾德也是一個庸才。他跟我提到了斯溫伯恩(Swinburne)的《詩歌與民謠》(Poems and Ballads),還有奧馬爾·海亞姆(Omar Khayyam)的作品。他用心背下了很多四行詩,在我們散步的時候,他會忘情地對我朗誦。我當時對他喜惡參半,喜歡他是因為他的那種由物質世界所帶來的浪漫享樂主義引發了我的激情,厭惡他是因為他對我講述這些作品的方式經常讓我感到尷尬,因為他在背誦這些詩歌的時候,就像是一個高教會派教堂的助理牧師,在一個燈光昏暗的地下小教堂里用單調乏味的語氣去朗讀連禱文。
他推薦的作家中有兩位真心值得我們去崇拜,那就是沃特爾·佩特爾(Walter Pater)和喬治·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如果你對他們有真心的崇拜,那麼說明你是一位真正有教養的紳士,而不是一位附庸風雅的紈絝子弟。我準備好了按照他說的去做來達到預期的結果,儘管看起來有些不可思議,但是我在閱讀《沙帕特刮臉軼事——一個阿拉伯的故事》(The Shaving of Shagpat:An Arabian Entertainment)的時候經常爆發出一陣陣爽朗的笑聲。這本小說在我看來超級好笑。然後我又一本一本地閱讀梅瑞狄斯的小說,我覺得它們寫得都非常棒,但實際上,我心裡也知道我是在裝,有時候這樣一種情緒會讓我對自己感到厭煩。我的崇拜之情也是假裝出來的。我之所以崇拜這些作家,是因為一個有教養的年輕人就應該崇拜這樣的作家,我當時其實是在用自己的熱情來麻醉自己,拒絕傾聽自己內心深處很微弱的抱怨之聲。現在我知道這些小說中充滿了浮誇的語言,但奇怪的是,現在我讀起這些小說來依然可以回憶起我當初讀這些小說時的感受。它們對我而言有著不同尋常的意義。它們可以讓我回憶起當年那些陽光明媚的早晨,我的視野和思路都已被喚醒,重新進入了那些年輕時五彩斑斕的美夢。正因如此,現在當我讀完一本梅瑞狄斯的小說,比如《伊文·哈靈頓》(Evan Harrington),我會感覺到裡面的人真誠得讓人感到氣憤,裡面的傲慢自大讓人感到厭煩,裡面的浮誇用語讓人覺得難以忍受,我下定決心這輩子絕對不會再讀他的小說。但不可否認的是,我的心已被融化,我不得不承認這種閱讀體驗真的值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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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我也讀過佩特爾的書,但卻沒有如此愉悅的閱讀體驗。我發現他的文章非常乏味,就像奧馬·塔德瑪(Alma Tadema)的繪畫一樣。如果有人喜歡他這種寫作風格,我真覺得很奇怪,他的語言完全沒有流動性,也無法營造適當的氣氛,就像是火車站餐廳里的壁畫一樣裝飾得很用心,卻不能給人藝術的感覺。他對生活的態度寫的有些與世無爭,有點兒目空一切,假扮紳士風度,裝的自己跟個學究似的,這一切都讓我厭煩。我們應該帶著熱情來欣賞藝術,有時就算熱情過度也沒關係,但是絕不能像溫吞水一樣故意裝作理智,還擔心大眾那些挑剔的眼光,這位作家就是這樣性格軟弱。當然我也沒有必要猛烈地抨擊他,我和他無冤無仇,說出上面這番話純粹是對事不對人。文學界有不少這種類型的作家,他頗具代表性,這類作家就是因文化而產生自負心理的典型。
文化的價值在於它對於性格的影響。如果它不能使人們的品性變得高尚,變得強健,那麼它就毫無用處。它的用處就存在於實際生活之中。文化的目的並非是美,而是善。我們經常看到,文化會引起一種自以為了不起的情緒。我們在生活中都見到過一位學者在糾正別人引用的話的錯誤時那種帶有譏諷意味的微笑。如果某個人夸一幅畫畫得好,而某位專家並不喜歡那幅畫,他的臉上就會出現痛苦的表情。讀過一千本書不如耕耘過一千畝地,能夠正確地描述一幅畫不如能夠指出一輛拋錨的汽車到底出了什麼毛病。在這兩種情況下,我們所運用的都是專業知識,一位股票經紀人有他的專業知識,一位工匠也有他專門的手藝,如果你認為只有知識分子的知識才是有價值的,那我認為這是一種可笑又可憐的偏見。真善美存在於每一個人的心靈中或者具體表現上,而不是少數人的特權。並不能因為這些人上過昂貴的貴族學校,或者經常泡在圖書館裡,要麼經常光顧博物館,就認為這些人應該享有特權。藝術家如果心安理得地利用別人,那就是一種道德上的缺陷;如果他認為自己的知識比別人更重要,那他就是一個傻帽兒;如果他不能夠非常舒服地與別人平起平坐,那他就是一個笨蛋。阿諾德堅持自己對於平民的反對觀點,實際上,他是在開文化的倒車。
[1] 此人的真名為約翰·艾琳厄姆·布魯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