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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12:08:17 作者: 毛姆著;趙習群譯

  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我的寫作才能都是靠自學得來的。在我很年輕的時候,我會一遍遍重讀自己寫的故事,希望能夠從中看出我具備哪種類型的寫作天賦。這種天賦就像是一種壓箱底兒的存貨,以此為基礎,我開始通過思考擴展自己的故事。這種方式帶有一些傲慢的成分,那或許是因為我比較年輕,同時也有一種焦躁不安,那應該是我本身性格的缺陷。但是現在我要談一談自我表達的方式,在我看來,我天生就有一種把東西寫得清楚明白的能力,而且寫對話對我來說也是信手拈來。

  

  亨利·阿瑟·瓊斯(Henry Arthur Jones)[1]曾讀過我的第一部小說,讀完後他告訴一位朋友,照這種趨勢發展,我將會成為非常成功的劇作家。當時他本人已經是很有聲望的劇作家了,我覺得他在我的小說中看到一種很直截了當的東西,同時還有展示場景的有效方式,而這種方式恰好可以給讀者帶來走進劇場的感覺。我的語言很一般,詞彙量有限,語法方面也經不起過多推敲,一些搭配也非常老套,但是,寫作對於我來說就像是呼吸一樣屬於一種本能,我一寫起來就停不下手,沒有時間考慮自己寫的到底怎麼樣。很多年後我才恍然大悟:這種精巧的技藝是需要經歷很多磨難才能夠得來的。這一發現得來實屬不易,因為我很多時候確實能感覺到,把自己腦子裡的想法落在紙上有多麼困難。我可以很流暢地寫出一段對話,但是需要描寫某個場景的時候我就會猶豫不決,不知如何下筆。我經常會花上幾個小時來寫有限的兩三個句子,這些句子怎麼改也無法理順,悲催的是沒有人來幫我,於是我會犯很多錯誤。前面我提過有一位很有魅力的大學老師指導過我的寫作,要是他能夠常伴我身旁,我在寫作中會節省很多時間。他會告訴我:你在這方面很有天賦,所以應該朝這方面發展,不要去做自己能力達不到的事,那只會徒勞無功。可在當時,人們喜歡的都是那些華而不實的文體。人們為了追求文章結構的層次感,會加入一些所謂具有閃光點的詞語,而句子中也會牽強附會地加入一些具有異域風味的名詞術語。理想中的句子就像是一塊掛滿了各種金飾的錦緞,雖然沉甸甸,卻依然能夠掛得起來。當時的年輕人對沃特爾·佩特爾(Walter Pater)非常著迷,我的常識告訴我,那種東西沒什麼活力,在那些貌似優雅而精心設計的句子背後,我能夠觸摸到那疲憊而病態的人格。我當時很年輕,精力充沛,朝氣蓬勃,我需要的是新鮮空氣,需要的是不斷採取行動,就算是暴力也比沒有行動好。我很難適應那種垂死而壓抑的氣氛,很難和他們一起坐在寂寂無聲的房間裡竊竊私語,就算聲音高那麼一點點都顯得不合禮法。

  不幸的是,在當時我沒有聽從自己的常識之心,我不斷地勸誡自己:只有寫出這樣的文體才能顯出自己的教養。我開始對生活中真實發生的故事嗤之以鼻,不再去觀察那些大聲說話、張嘴就罵人的粗魯男人,不再偷窺他們如何亂搞女人,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我開始閱讀《意圖》(Intentions)和《道連·格雷的畫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之類的作品,開始痴迷於《莎樂美》(Salome)中頻繁出現的生僻用詞,並用心去揣摩這些詞語的色彩與韻味。研究了一通之後,我越來越感覺到自己詞彙量的貧乏,於是拿著紙筆來到大英博物館,寫下那些稀世珍寶的名字、那些拜占庭搪瓷藝術品的色調以及那些紡織品所帶來的視覺和觸覺感受,然後寫下一堆一堆結構精巧的句子,把這些名詞術語都用在裡面。幸好我沒找到機會去展示我當時得之不易的「語言功力」,這些東西一直藏在那個破舊的筆記本里,誰要是想去寫一些言之無物的東西,我倒是很願意慷慨地借給他用。當時的人們都認為欽定版《聖經》(the Authorized Version of the Bible)是英語表達的巔峰之作,因此我也很起勁地去閱讀,特別是其中的雅歌(the Song of Solomon)。閱讀過程中,我會把一些觸動我的名言警句寫下來,以備將來使用。我還記下了一長串非常少見的華麗辭藻。我研究過傑瑞米·泰勒的《死的崇高》(Jeremy Taylor’s Holy Dying),為了模仿他的風格,我經常抄錄其中的段落,然後不時逼迫自己去默寫。

  在閉關修煉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我終於寫出了一本關於安達盧西亞的小說,名字叫作《聖潔的天國》(The Land of the Blessed Virgin)。前一段時間,我又重讀了這本書其中的一部分。現在,我對安達盧西亞的了解比當時要深刻很多,當時寫的那個東西現在看來很多都需要好好修改一番。在美國,這本書還算有些銷量,我於是想著要不要重新修改一下。後來發現,這基本上不可能。當時寫那本書的人仿佛不是我,而是一個我完全沒有印象的陌生人。重讀這本書時,我經常會感到心煩意亂。當然,這本書中最讓我關心的是寫作風格,這算是我的一篇習作,其中充滿了欲望得不到滿足的悲苦,胡亂引用的各種典故,還有煞費苦心寫出來的長句子。這些東西完全不是有感而發,別人讀起來明顯能夠感受到其中的矯揉造作。那種感覺就像是夏天裡的溫室植物或者是豐盛的周日晚餐,味道濃烈,卻讓人感覺不舒服。文中充滿了各式各樣音韻優美的副詞,用詞也極具傷感色彩。讀這樣的東西,不會讓人想到織有繁複黃金圖案的義大利錦緞,倒像是某位三流畫家的繪畫作品被改成廉價窗簾布之後給人的感覺。

  [1] 亨利·阿瑟·瓊斯,1851—1929,英國戲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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