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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12:08:14
作者: 毛姆著;趙習群譯
隨後我離開了那所法語學校,開始每天去上英語課。教我英語的是一位英國牧師,他的公寓就位於英國大使館下屬的一座教堂里。他教我英語的方式很簡單,就是讓我高聲朗讀《標準晚報》上面的刑事案件,或者關於法院庭審的新聞。我記得有一次,有一則關於火車謀殺案的新聞,火車是從巴黎開往加萊,新聞對謀殺細節的描述讓我充滿了恐懼。我當時應該是九歲,很長一段時間裡,我的英語發音都不太標準,我永遠忘不了在預科學校時,只要我一讀課文,班裡的其他孩子就會嘲笑我的發音,讓我十分難堪。
我一生中只有兩次印象深刻的英語課,但這些都沒有發生在學校里。我在學校里也寫過文章,但卻不記得有哪位老師手把手地教我如何遣詞造句。我上面所提到的兩次英語課都是在我人生後半段發生的,所以恐怕不會對我產生什麼重大影響。第一次就發生在幾年前,我當時在倫敦待了幾周,找了一位年輕女士來做我的臨時秘書。這個女孩兒長得相當漂亮,卻非常害羞,當時她正在與一位已婚男士處於熱戀之中。我當時寫了一部小說,名叫《尋歡作樂》,列印稿在一個周六早上放到了我的書桌上。我問她願不願意在周末的時候把稿子帶回家幫我修改一下,我當時的意思是讓她修改一下打字時常犯的一些拼寫錯誤,另外,我在手寫的時候有時字跡會比較潦草,打字員由於認不出來也會拼錯一些詞。但是這位女士實在是有責任心,她真的以為我要她好好地去「修改」。周一早晨,她把稿子拿了回來,附帶有滿滿四大頁的修改意見。我必須承認,第一眼看到這樣的修改意見,我真有點兒氣不打一處來,但是我轉念一想,也許我真的可以從人家的修改意見中學到不少東西呢。人家費了那麼大勁,咱總不能置之不理吧。於是我強壓住怒火,坐下來細細閱讀。
我猜想,這位女士一定在某所秘書學校上過課,當年他的老師怎麼修改她的文章,她就如法炮製對我的小說進行修改。這四頁大紙上的字跡整整齊齊,語氣既嚴肅又犀利,由此可見,她學校里的英文教授說話也是這樣直來直去,不加掩飾。她的老師一定喜歡用標線,這是毫無疑問的,而且他也絕對不允許句子含義出現任何的模稜兩可。他的這位好學生不喜歡在句子的末尾處出現介詞。如果她在某個地方加了一個嘆號,這表明她不喜歡我那種過於口語化的表達方式。她還覺得,同一個詞不能在一頁紙上出現兩次,如果出現了,她一定會找一個近義詞來替換。如果我沉溺於書寫結構複雜的長句,她就會批註:「說清楚點兒,最好把這個句子切分一下。」如果我在兩句之間加了一個分號,以顯示兩個句子之間不同尋常的關係,她就會批註:「這兒應該用句號。」如果我大膽地使用了冒號,她就會非常尖刻地評論道:「這種用法太過時了!」但是,最讓我受不了的是,她這個人完全沒有幽默感。在有些地方,我覺得自己開了一個不錯的玩笑,她卻評論道:「事實真的是這樣嗎?」總而言之,我可以確定的是,她那位英文老師要是看了我的小說,肯定不會給高分。
我的第二堂英語課來自一位大學教師,他不僅聰明而且極富魅力。當時我正在修改另一本書的列印稿,他恰好與我待在一起。他主動要求讀一讀我的小說,按常理來說這是件好事,可是我卻有些猶豫。因為我知道,如果以他極高的眼光來看待此書,那我寫的東西很難入他的法眼。我知道他在伊莉莎白時期的文學方面造詣頗深,比如,他對《艾斯特?沃特斯》(Esther Waters)的崇拜已經無以復加。但這也讓我懷疑他這種欣賞口味會不會使他對於現代人寫的東西產生偏見。我對十九世紀的法國文學了解頗深,受這種風格的影響,我感覺我很難達到他的標準。但當時我急切地想提高書的質量,所以確實也希望能從他的批評中獲得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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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在我看來,他的批評意見還是比較寬容的。我讀起他的修改意見來還是感覺很有意思,因為我能感覺到他是在用修改大學生作文的方式來修改我的小說。這位老先生有一些語言天賦,這與他從事教育行業有關,他的品位也無可挑剔,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特別強調某些在閱讀時所帶來的衝擊力。他喜歡用感情色彩濃烈的詞,而不喜歡用較為平和的詞來取代。舉例來說,我在書中寫道:「有座雕像矗立在某個廣場。」他建議我改為:「雕像立於廣場之上。」我沒有按他說的改,因為我聽到這樣的押韻方式就感覺耳朵不舒服。他還有一種觀念,那就是我們用詞的時候不用過多考慮如何讓句子平衡,而要更多考慮的是怎樣使我們的觀點平衡。這個說法有一定道理,如果一種觀點被非常唐突地表達出來,很有可能發揮不了應有的效果。但這也是一個很微妙的問題,因為如果這個原則被過分誇大,就有可能帶來一堆一堆的廢話。一個演員有時會對編劇說:「能不能在我的台詞裡添一兩個詞?要不然的話,我會感覺在台上說的話完全沒有意義。」聽著這位老先生的建議,我忍不住想:要是在我年輕的時候能得到這些誠懇而睿智的建議,那我寫的東西會比現在強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