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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與自由

2024-09-28 17:53:48 作者: 李銀河

  人陷入愛情就陷入了一種心有所屬的狀態,即喪失了自由。當然,這是一種對自由自願的放棄、甜蜜的放棄,人自願成為愛的囚徒。當裴多菲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之時,他所謂自由應當是針對專制獨裁意義上的自由,但是在這裡不妨借用一下:要愛情,還是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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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愛情當然有道理,愛情給人美好的人生體驗,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迷戀和深情厚誼是人世間最美麗的花朵,最美好的人際關係,最純粹的存在感覺。我們甚至可以像笛卡兒說「我思故我在」那樣說「我愛故我在」。對於笛卡兒的說法,如果不了解其哲學背景,會覺得不知所云,或者說不知其所以云:為什麼人之思考能證明人的存在呢?難道不思考的人就不存在嗎?這一說法背後的哲學論爭是唯物論和唯心論的繁複討論:怎樣證明物和人是存在的而不是感官的虛構?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可以理解為:如果我不存在,那麼我的思想是哪裡來的?同理,陷入戀愛中的人可以說:「由於我在愛,所以我是存在的。我愛故我在。」

  要自由的理由更加充分,因為自由是一個獨立強大的靈魂必須具備的品質。如果生而不能自由自在,隨心所欲,那麼人不會真正快樂,除非你的愛完全出自自身的需求並且從中感受到快樂。聽上去像一個悖論:愛是放棄自由,因此不會快樂;但是出自自由意願的愛卻可以接受,因為它是快樂的。在這裡,標準是快樂:如果愛變成了一種責任、一種義務,或者沒有得到回應,它就不再為人帶來快樂,只帶來痛苦和束縛。在這種情況下,就是放棄愛回歸自由的時刻了。

  要放棄愛,談何容易?人願意沉溺在愛的感覺之中,即使這種感覺已經變成一種虛幻或單向的感覺,人仍不願放棄。因為愛情的感覺在人平淡的生活中太過美好,太過奇異,就像一種天堂才有、世間所無的甘甜果實,一嘗之下,人就再也不願放棄,哪怕為它犧牲自由甚至粉身碎骨都在所不辭。在愛的時候人會忘記,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都是絕對孤獨的,所有的人際關係都不過是對這一殘酷事實的可憐巴巴的遮掩罷了。人孤零零地來到人世,然後孤零零地離去。雖然聽上去很慘,但是沒得選擇。表面上看,人生在一大堆人中間,活在一大堆人中間,死時身邊也圍著一大堆人,但是難道人的靈魂不是孤零零地在人世間飄蕩嗎?死後如果有靈魂,它會繼續孤零零地在空中飄蕩;如果沒有靈魂,那就是徹底地消失,像從未存在過一樣。人如果不能或不敢正視這個慘澹的事實,他就不是一個清醒的人,他就只能是一具懵懵懂懂的行屍走肉。

  在面臨愛情和自由二選一的局面時,我選擇自由,不選擇愛情。原則是快樂:當愛情帶來快樂時,我當自由地選擇愛情;當愛情不再為我帶來快樂時,我當選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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