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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愛意永遠沸騰 愛情究竟是什麼

2024-09-28 17:53:45 作者: 李銀河

  愛情究竟是什麼?這個問題人們已經問了幾千年,至今無解。

  幾千年前,古代哲學家蘇格拉底就曾提出這個問題:什麼是愛?並以狄歐提瑪這位愛的導師的話作答:「它既非不朽之物,也非必朽之物,而是介於這兩者之間……它是一個偉大的精靈,而正像所有的精靈一樣,它是神明與凡夫之間的一個中介。」

  幾千年後,當代哲學家羅蘭·巴特在《戀人絮語》中仍然在說:「我實在很想弄明白愛情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按照我對愛情的理解,它是一種兩個人情投意合、心心相印的感覺,是一種兩個人合二而一的衝動。它是一種突然迸發的激情。激情一旦減退,談愛就屬枉然:愛要麼是激情的化身,要麼什麼都不是。當激情的愛發生之時,被愛的人的可愛之處被劇烈地誇大,以致在有愛和沒愛的兩個人眼中的同一個對象會是如此的不同,判若兩人。正因為如此,普魯斯特才會一再地表達這樣一個看法:所有陷入情網的人,愛的不是真實的對象,而是自己心目中虛構的對象,是自己的感覺本身。

  也許研究最終表明,「愛」這種感覺不過是一種錯覺而已;但的確有人經歷過被稱作「愛」的這樣一種心理過程,有愛和沒愛的界限在他們心中像黑和白一樣分明。無論如何,「愛」是一種非常奇妙的感覺,是美好的,是一種不可多得因而值得珍視也是值得尊重的人類體驗。雖然當事人有時不得不為了其他的價值犧牲愛,就像《廊橋遺夢》里的女主人公為了家庭價值犧牲愛那樣,愛本身是沒有罪的。如果一樁愛情發生了,它就是發生了,它不僅不應當因為任何原因受責備,而且從審美的角度來看,它肯定是美的。

  愛的發生可能與生活質量有關。據社會史家研究,在前現代的歐洲,大部分婚姻都是契約式的,是以經濟條件而不是以彼此間的性魅力為基礎的。在貧困者的婚姻中,有一種組織農業勞動力的手段。那種以永不停息的艱苦勞動為特徵的生活不可能激起愛的激情。據說,17世紀德國、法國的農民中間,已婚夫婦之間幾乎不存在親吻、親昵愛撫以及其他與性相聯繫的肉體愛戀形式,只有貴族群體間才存在性放縱,這種性放縱在「體面的」婦女中間被公開認可。浪漫之愛是在18世紀以後才出現成型的。

  愛的發生可能還與人們的生活方式有關。在古代,女人藏身深閨,不易得到,因此常常能激發出浪漫愛情;而在現代,女性不再是不可接近的了,無須有很長一段追求期,人們來不及「愛上」,就可以由一夜之間的一見鍾情轉而過起同居的生活。有極端的實踐者竟這樣說:「三天之內,我們就已成為老夫老妻了。」在後現代的開放空間裡,不少男女在性方面的過度揮霍造成了愛的貧乏,他們渴望擁有真正的愛情。「這是一個對愛情饑渴到極點的年代,因為缺乏,所以饑渴。」

  對於激情的愛,人們褒貶不一。激賞它的人視之為人類最快樂、最值得珍視的經驗;但是反對的意見也很多,從各不相同的角度。著名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說:「愛是一種激情,這無論是對馬來西亞人還是歐洲人而言都是一樣的;它或多或少都會使心身備受摧殘;它導致許多困局,引發許多醜聞,甚至釀成許多悲劇;它很少照亮生命,開拓心靈,使精神洋溢快樂。」吉登斯則說:「無論是什麼地方,激情之愛都不曾被視為婚姻的充分必要基礎;相反,在大多數文化中,它都被視為對婚姻的難以救藥的損害。」

  從愛情與婚姻關係的角度來說,愛情的演變經歷了兩個階段。在古代,它與婚姻沒什麼關係,只存在於浪漫的情人之間。在近現代,通過好萊塢式的愛情的普及,和有愛情的人結婚成為一種理想,但是實際上,在婚姻中,激情最終變成柔情、親情。此外,在許多婚姻中,壓根兒就沒有激情,只有柔情,有的連柔情也沒有。這樣的婚姻與古代的婚姻沒什麼不同。古人嚴格區分愛情與親情,今人則漸漸將二者合一。今天的愛情因此已經發生了重大的轉變:在古代,愛情就是激情,婚姻就是愛情的墳墓,是愛情的障礙,是與愛情勢不兩立的東西;在現代,愛情在最初的迸發之後,漸漸轉變為親情;激情漸漸轉變為柔情,愛情與婚姻實現了某種程度的結合,不再是水火不容的兩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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