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治理河北
2024-09-28 17:44:05
作者: 張大可等
袁紹退回鄴城,於建安七年(202)五月病死,他的兒子袁譚、袁熙、袁尚及外甥高幹分任青州、幽州、冀州和并州刺史。官渡之戰後,曹操馬不停蹄進剿袁氏勢力。他利用袁氏兄弟的矛盾,趕跑袁尚,於建安九年(204)攻下鄴城。次年,殺袁譚,得青州;接著,北下幽州。袁熙、袁尚逃往烏桓,部將投降。建安十一年(206),出兵攻高幹,得并州,很快占據了河北。
曹操在奪取青、冀、幽、並四州的過程中,陸續在經濟、政治、軍事等方面採取措施,安定河北,發展生產,鞏固自己的勝利。
他在奪取冀州後,曾下令:「黃河以北的百姓長期遭受袁氏蹂躪,特令免除今年的賦稅。」同時,他頒布《抑兼併令》,打擊豪強,抑制兼併,明文定出百姓今後交納的田稅和人頭稅的具體數目,申明「他不得擅興發,郡國守相明檢察之,無令強民有所隱藏,而弱民兼賦也」。
為了「興仁義禮讓之風」,使先王之道不疲,他下達《修學令》,「令郡國各修文學,縣滿五百戶置校官,選其鄉之俊造者而教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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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下令整飭冀州的社會風氣。他在《整齊風俗令》中寫道:「結黨營私,為古代聖賢所痛恨。而冀州的風俗,父子分派,互相誹謗。」這種歪風邪氣,必須根除。同時赦免那些追隨袁氏做過壞事的人,允許他們改惡從善。還明令不准報私仇,禁止厚葬。
并州太原地區在冬至後有三天不生火、吃冷食的習俗,曹操下令廢除。他說,北方寒冷,如此則「老少羸弱,將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令,將受罰。雷厲風行地革除不良舊俗。
曹操還從軍隊中選拔一批有戰功、有才幹的將士充任新得州郡的地方官。有人反對道:「軍吏雖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國之選。」曹操以《論吏士行能令》批駁這種言論。他明確提出:「明君不官無功之臣,無賞不戰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在戰亂時期,有戰功、有能耐的人理當受賞封官。
他還進一步嚴明賞罰,頒發《封功臣令》,激勵將士奮勇殺敵,並且針對當時只賞不罰罪的情況,下達《敗軍抵罪令》。命令說:「自我派將出征以來,只賞功而不罰罪,這不符合國家大法。現在命令,諸將出征,敗軍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
曹操的這一系列措施,收到顯著效果,穩定了河北地區的統治秩序,緩和了階級矛盾,恢復和發展了社會生產。他看中了這塊沃土,建安九年九月,自任冀州牧,把勢力從兗、豫移到河北。從此他常住鄴城,以為據點。鄴城是魏郡治所,所以曹操進位稱魏公、魏王,以及曹丕建國號魏,即本於此。